工程建筑施工合同

时间:2023-02-17 10:00:02 协议 我要投稿

工程建筑施工合同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程建筑施工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程建筑施工合同

工程建筑施工合同1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西平县风和日丽家园

  2、工程地点:西平县柏城镇网通公司西侧号楼

  3、承包价格:每平方米360元。

  4、承包形式:大清包、包工、包周转材料、一切机械设备(塔吊、升降机、钢筋成型机械、木工机械、险搅拌机、砂浆机、振动棒、平板振动器等)

  5、建筑面积:按实际施工建筑面积计算,基础屋面加一层,现暂按建筑面积大约平方米。按建筑实际面积为准。

  6、工程承包范围:承包分为土建(甲方机械挖土、回填土,乙方人工配合)外墙涂料除外,内墙毛光、毛地(不含内容:楼梯栏杆扶手防水、消防、水电安装、门窗制作安装、洁具安装、油漆、涂料、内墙涂料、外墙保温)建筑部分,临建劳务由乙方负责。

  第二条工期

  1、该工程计划于 年 月 日开工,年月日竣工,总日历天数。

  如遇到下列情况,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甲方不能及时供应施工材料(若停工五天以上者,甲方必须赔付乙方的租赁费材料费、误工费、机械费)。

  (2)出现影响工期的设计变更。

  (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24小时以上。

  (4)因遇人力不可排拒的自然灾害影响工程进度。

  第三条工程结算

  1、主体工程每方360元计算,乙方垫资施工出地面以上8层结顶,支付乙方所完成总工程量的80%。

  2、17层结顶,支付乙方所完成工程量的80%。

  3、主体封顶结束,验收合格支付乙方总所完成工程量的80%。

  4、二次结构加气块结束付工程量的80%,内外粉结束付总工程款的97%。

  第四条材料及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用的材料及一级配电箱由甲方供应(如钢材、混凝土、大砂、石子、水泥、水电等,不含施工设备)。如不按期提供用料造成乙方停工,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2、乙方负责材料

  (1)木工程所需机械设备(如塔吊、施工电梯、切断机、切割机、电焊机、调直机、弯曲机、振动棒、振动器、木工用的电锯、电刨、工人用的高低床等)一切由乙方负责。

  (2)周转材料(如模板、方木、竹笆、外架用钢管、槽钢、工字钢、扣件、山形卡、螺丝、螺帽等)。

  (3)施工工具(如架子车、手推车、铁锹、水平仪、水准仪、经纬仪、塔尺、钢卷尺等)。

  3、乙方设专人收领甲方到场的各种建材,合理利用,接受甲方现场人员监管,不得浪费。如材料使用超过有关主管部门规定损耗率时超出部分费用有乙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监理的监督检查。

  2、质量等级:合格工程。

  3、乙方在施工中因质量不合格标准所造成的返工。

  4、工程质量、按图纸、按规范施工,一切工程质量按国家验收标准。

  5、乙方接受现场指挥部、监理公司的`管理。

  第六条现场管理及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负责现场施工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安全防范,并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及现场规范管理体制制度、安全生产的教育。保证工程所需的施工人员,并具备施工人员上岗技能及

  生产技能。各工程班组长不能任意变动。

  2、乙方进场后,乙方的日常生活,生活费用乙方部分承担,须保证现场清洁卫生,乙方绝对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按文明施工标准、规范进行。

  3、乙方提供的工程所需机具设备、周转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保证安全并满足工程的质量标准。

  4、施工安全防护设备由乙方自行购买。

  第七条双方责任

  1、甲方:

  (1)及时提供所需建筑材料并及时到位。

  (2)合同签订,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

  (3)派驻现场管理人员代表、监理公司对工程进度、安全施工、工程质量和合同执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签证,图纸变更期间不能影响乙方施工。

  2、乙方:

  (1)施工现场的平整。除施工界区以内的用电、用水、道路。

  (2)乙方在工地施工期间应节约用电。

  (3)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支付。

  (4)乙方缴纳工程质保金120万元,先交40万元定金,剩余80万元工人进场后一次付清。保证金返还依甲方大合同走。

  3、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若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赔偿守约方全部经济损失。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直接向工程所在地方人民法院起诉。

  2、其它合同未说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以盖章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九条安全事故责任划分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规范施工,出现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工程建筑施工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就本建设工程具体施工事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

  承包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协议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

  三、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甲方责任:

  a.负责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和现场施工监督。

  b.做好施工现场三通一平,保证做好供电、供水。

  c.甲方应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按协议签订之日如有拖延则每天支付应付货款 违约金。

  2. 乙方责任:

  a.严格按图施工,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甲、乙双方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b.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c.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d.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e.服从甲方统一安排指挥。

  f.由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每天支付应付货款 违约金。

  四、协议工期

  本协议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以协议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2.如遇以下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a.甲方要求更改已确认的设计方案影响工程进度;

  b.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c.甲方原因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d.未按协议规定支付工程款而影响施工工期;

  e.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恶劣天气(暴雨、高温、地震、台风)无法施工及政府行政行为而延误工期;

  f.甲方代表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五、工程质量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图施工,接受监理方及甲方代表监督。

  2.乙方在施工中若发生质量问题,就及时报告甲方代表,协同解决。

  六、工程款的支付和结算

  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方支付乙方协议价款: 计人民币 作为预付款; 钢构材料进场付协议款 计人民币: ;彩板进场付协议款 计人民币 ,余款计人民币 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天内付清。余款 作为工程保质金,待保质期满后三日内付清。

  七、施工与设计变更

  1.经甲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和有关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甲方需要变更设计的,必须作出设计修改通知书,乙方方可实施并组织施工,因为设计变更而造成的工期变更或者增加工程造价,必须另行协商。

  八、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通过当地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诉讼途径解决。

  九、附则

  本协议双方签字确认后即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付清工程款后终止,保修责任仍然保留。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确认的资料、图纸、通知、签证单、联系单、会议纪要等均作为协议附件,具有与协议同等的约束力。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 ___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工程建筑施工合同3

  甲方:

  乙方:

  为加快园区的工程施工进度,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方同意将厂区内的公共厕所工程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权利及义务特签订如下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灌注桩、土方开挖、回填、捣砼、钢筋制安、模板、砌砖、粉刷等。

  二、工程承包单价及结算方式

  1.人工挖土方:

  8.0元

  2.C10垫层:2303

  3.C25砼基础地梁构造柱等:2603

  4.砌砖:268元

  5.模板制安:26元㎡

  6.钢筋制安:4300吨

  7.粉刷:18元㎡

  8.回填土:

  4.0元3

  9.内外脚手架:

  6.5元㎡

  10.灌注桩:

  95元

  结算方式:各项目工程量以实际完成数量为准,另加18%施工企业管理费。

  三、付款方式:甲方按乙方完成的实际工程量的60%付款,余款待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再付。

  四、施工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____月____日止。

  五、工程质量: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精心施工,工程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必须全部达到合格,如有质量问题造成的返工必须由乙方负责。

  六、施工安全:施工场地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七、其它事项:甲方提供水电,乙方使用于本工程中的所有建筑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行业标准。

  八、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本协议为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工程建筑施工合同4

  合同编号: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

  2、工程地址:

  3、现场情况:

  (1)、施工现场用水用电已接通;工程进出场道路已畅通,乙方不得 擅自在施工场地以外的路面上堆放土方或者停机械,并注意协调好与相邻施工单位的关系;供乙方使用的场地仅限于施工作 业区内,乙方需要在作业区搭建临设时必须经甲方同意;现场施工电源、施工用水、住宿、办公、施工场地、仓库、工序协调等工作均由甲方统一协调。

  (2)、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期间应遵守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施工垃圾不能到处堆积,更不能污染路面及周围环境,如有违反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4、承包形式:劳务大清包

  5、工程内容:泥工,钢筋工,木工,架子工四大班组所包含一切工作内容

  (1)、甲方材料:钢筋、水泥、砼、砂、石、加气块、机砖等主要材料。

  (2)、除第一条外,其他工程施工图纸中所含有的一切辅助材料、周转性材料、实用工机具、安全防护、脚手架、临时防护、低值易耗品、二次结构砌筑、内外粉刷、钢筋焊接、铁丝、铁钉、焊条、等所用一切均包含在工程内容中。

  (3)、包括场地硬化以及二级配电箱以下的三级配电箱和电线等所有用电设备。

  (4)、门窗工程、电梯、水电工程、防水、外墙保温、内外墙黏贴及 内外墙涂料以及二次装修不在本合同范围之内。

  第二条:工程价款

  1、本工程承包价格为: 485 元/平方米。(按建筑每层投 影面积计算)

  2、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15日内人员机械进场开始施工。

  3、付款方式:每月按完成工程量支付,每月30号上报本月工程量,下月20号前支付本月工程量的80%;

  4、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 在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至95%,余款5%在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清。

  第三条:工程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本工程竣工日期以本工程经甲方全部验收合格之日起为准,每延误一天,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一次的经济处罚。但乙方报验后甲方不能有意推延验收,如故意推延,乙方有权要求增加费用。

  第四条: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乙方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各种相关规则、规范、标准和要求等进行施工,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甲方标准。

  3、乙方施工中的所有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当经现场监理和甲方质检人员签认,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延顺。

  4、凡本工程中出现质量不符合标准需返工的情况,由此产生的所有 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当赔偿由此。如有甲方要求或由于材料 质量引起的返工,乙方概不负责,并由甲方支付返工的相关费用。

  5、工程保修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在此期间出现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维修,甲方提供主要材料,如由乙方施工过程中引发的.质 量问题应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如为甲方要求或由于主材质量问 题引起的返工,所有经费应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竣工验收

  1、乙方应当于本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之前提前至少7日安排甲方对 本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2、如果甲方在竣工验收时发现本工程存在不合格之处,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进行修正,并安排通过甲方的重新验收;如果乙方未按期进行修正并安排通过甲方的重新验收,每延期一天,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本工程主要材料;

  2、甲方有权对施工进行监督,并指派有关人员指导和现场验收,一旦发现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未按图纸施工,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或返工,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材料采购等全方位工作进行监督,一经发现有危害甲方权益的目的或行为,甲方可立即责令乙方停工整顿,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甲方负责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组织对本工程进行竣工验收,不得随意拖延。

  5、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经甲方确认其具有承包建设本工程的所有相关资质。

  2、乙方应当于本工程开始施工前落实施工准备工作(包括材料、施工用工、机具和人员的配备),向甲方报告准备工作情况并向甲方提交开工报告。

  3、本工程开始实施前甲方提供资料查明施工现场的地下管线情况,乙方在施工期间负责保护施工现场现有地下管线(包括通信、信号、电力电缆、上、下水管及煤气管线),并负责与相关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及排除施工中出现的干扰等,否则,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未提供或不明确相应的资料而造成的损失,乙方应不予承担责任。

  4、乙方应当负责设计本工程图纸,并取得甲方对图纸的批准;乙方应当于工程保修期届满后将本工程全部图纸退还给甲方。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工程分包或委托给第三方。

  6、乙方应当负责在工程施工及工程保修期间的整个过程中施工现场施工人员与财产的安全,乙方应承担20%事故导致的赔偿责任和相关费用。(在2000元以上的事故。)

  7、乙方应当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场地整洁,在移交前施工现场应达到文明工地的相关要求。

  8、自甲方将本工程材料运送至施工现场或其他指定地点开始,乙方应当妥善保管本工程材料,并承担所有毁损、损耗等风险;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当将剩余材料退还给甲方。甲方材料按实际工料的数量,超出部分材料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

  9、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相关人员或设备办理保险,支持保险费用。

  10、乙方在甲方工程款不到位的情况下保证连续施工7—10日。

  11、乙方按合同内容全部完成后,应按实际租赁价格为外墙保温、外墙面层等工序提供外墙脚手架。

  12、双方约定保证金为 300 万元整,签订合同时付五拾万元整(¥:.00元),进场一周内再支付 250 万元。

  (1)签订合同后支付五拾万元整保证金,如2016年7月30日前不能正常进场施工,五拾万元保证金立即返还,另支付10%的违约金。(2)最后保证金叁佰万元整至到账日期起计算,在接下来的四个月内无息返还。

  13、生活区及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水、电费应由甲方承担。

  14、……(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的损失。

  第九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件指甲、乙双方不能预料、不可避免及不可克服的事业,包括但不局限于战争、**、罢工以及台风、暴雨、冰雹、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必须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乙方应当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日内全面恢复 施工,并根据甲方要求向其提交有关该不可抗力事件及其造成影 响的详细报告。

  3、因不抗力造成延误的工期应当顺延;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均受中华人 名共和国法律管辖。

  2、因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6份,甲方双方各执3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为签字页,无正文。)

  第十二条:合同解除

  1、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2、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4、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十三合同终止

  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工程建筑施工合同5

  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广 东 省 建 设 厅 制

  第一部分 协 议 书

  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规模: 结构形式: 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 天。

  拟从 年 月 日开始施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完成。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大写): ;

  (小写):。

  项目单价:□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招标工程);

  □详见经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施工图预算书(非招标工程)。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2 款赋予的规定一致。

  七、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 条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和方法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十、合同生效

  订立合同时间:年 月 日

  订立合同地点:

  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于 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工程建筑施工合同6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2、承包范围:酒店内第层所有内装饰装修,包括:出入通道梯道、大厅、休闲区域、自助餐厅、包房、客房、厨房、卫生间、吧台及其涉及到的天花、立面、地面的装饰装修工程及水、电的安装施工工程等;除消防、中央空调、水疗系统之外的设施设备用品的安装;

  3、负责消防、中央空调、水疗设备等其它项目的配合工作。

  4、承包方式:在乙方确保质量达到优质标准、材料实行定额管理和现场管理及施工队伍构成(现场有专门的项目经理及泥木水电油漆大工种的主管,除了必要的小工、杂工之外保证不拉街头游击队伍参入本工程)、约定工期目标的前提下,实行单位面积工价包干制。双方商定每平方米(现状的使用面积)工价为人民币。

  5、工期:

  (1)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2)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3)总日历工期天数:________天。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质量达到优质标准。

  第二条: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工作

  甲方按该装饰工程合同约定的内容,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合同开工日期时,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场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等管道线路,

  2、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3、在进行单项目工程招标(石材加工、消防、中央空调、锅炉、水疗设备等)施工中,甲方应协调施工交叉作业及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顺利施工;

  4、合同开工日期前,组织双方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第四条:乙方项目经理及驻工地代表

  1、乙方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_

  2、乙方任命的项目经理及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对工程质量、工期、材料管理、现场管理、乙方员工管理担负具体责任;

  (2)负责与甲方的业务联系、沟通

  (3)负责应由其负责的其它事宜。

  第五条:乙方工作

  乙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施工期间负责质量、材料、工期等各项工作,负责消防、中央空调、锅炉、水疗设备、石材加工等外包项目的配合工作;

  2、向甲方代表提供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工程事故报告;

  3、负责乙方施工场地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确保施工安全,教育员工规范操作,严防人身事故的发生;每天必须安排专人负责清场,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其承担全部责任,不得牵连到甲方。

  4、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卫生、安全管理等管理规定,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承担自己员工的安全、治安、计生、外来人口管理等项管理责任和费用。

  5、按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工程质量保证

  1、乙方承诺工程质量保证达到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质量的优质标准。

  2、关键工序或项目甲方签字继续制度:

  (1)水暖安装方面:各个管件的空间位置包括出墙尺寸;水管试压;

  (2)电路安装方面:强弱电的整卷电线电缆使用前的乙方自检自测工作;

  (3)涉及到防水工程方面:墙面的涂刷防水涂料和地面的48小时的浸水试验;

  (4)天花封板之前;

  (5)上乳胶漆和贴墙纸之前。

  上述的甲方签字制度只是双方商议的一项必要的工作流程,而不能作为乙方影响工程质量、工期、材料等的`任何理由或借口。

  第七条: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规范按照设计公司设计的施工图和效果图的标准要求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人工和材料损失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返工的全部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

  第八条: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签约时乙方承诺的保证达到符合相关国家行业规定质量优质等级标准。

  2、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3、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按照职能分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裁决。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由败诉方承担。

  第九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于验收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经验收合格,甲方代表签字后即可进行隐蔽和施工。若甲方接通知后24小时内未到场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必须补签验收手续。

  2、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十条:工程款支付

  1、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乙方应于次日正式全面开工,甲方按以下程序履行工程包工款支付义务:

  (1)乙方正常、全面开工后,甲方每10天按乙方工程施工进度的70%支付本工程的包工款。

  (2)乙方正常、全面顺利完工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按每10天未结算的30%包工款应一次性给乙方结算其中20%的包工款。

  (3)剩余10%的包工款作为本工程的质量保修金,交付正常使用满六个月后一次性付给乙方质保金其中的5%,满一年后给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剩余的5%质保金。

  第十一条:材料合理使用与定额管理

  1、双方事前约定:为了防止浪费,合理地利用材料,本着“定额管理、超标自负”的原则,来进行本项工程的材料管理。

  2、按照双方事前约定,纳入定额管理的主要材料目录有:木工:板材(木芯板、各种胶合板、石膏板、饰面板),龙骨,木方;水电:各类电缆电线,电器(开关插座的底盒、面板、空气开关、接触器、门铃、灯具、电话机、换气扇等),水管,三通、直接、弯头、阀门、水龙头;油漆:油漆、墙纸、浆粉胶水、泥水:墙砖、地砖、马赛克、洁具、安装:五金件等以及所有需要定额管理的材料。

  3、为了共同搞好工程及材料管理,根据材料的分类,双方都分别指定专人予以交接验收,(根据材料的分类,分别准备几个记录本,每次交接都必须有甲乙双方的责任人签字;定期予以统计并反馈相关信息;该项统计数据对双方均具有同等效力。)

  4、乙方造成的材料定额以外的材料损失及材料浪费,必须由其承担全部责任。其将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十二条: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资料、验收报告、竣工图。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应在三天内联系组织建设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主持进行验收,并在验收3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全部费用。

  第十三条:保修

  1、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人为损失、原设计错误隐患、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凡属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及验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工程范围各部位、部件、整体或单体、整体或单件的损坏、脱落、变质、丢失、开裂等,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2、保修期限: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为两年。

  第十四条:争议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五条:违约

  1、甲方不能及时给出必要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不能保证乙方施工用材料供应或履行自己的其他义务而发生的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相应顺延工期,并支付合同价款10 %的违约金给乙方,同时应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不能严格履行合同(包括合同附件)条款,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不能达到双方认可的装饰工程质量优质标准,不能执行材料定额管理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合同价款10 %的违约金给甲方,同时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4、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天内做出答复,超过3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安全施工

  乙方应按国家劳动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与费用。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由甲方承担,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乙方人员的伤亡及安全事故的责任与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七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包括附件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工程款,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本合同附件2份,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筑施工合同7

  根据《建筑法》,《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下,过双方协商就私人住宅建房工程达成协议,为规范建造私人住宅工程中双方的民事行为,特制定本合同规定双方严格执行,共同遵守。

  1、建筑工程概况私人住宅建房工程是民用住宅建筑。

  本工程设计为___一层平房两幢建筑,建筑面积___。

  工程预算造价:每平方米___元人民币,总建造价格___元人民币。

  2、建筑设计要求。

  3、承包施工方式

  4、本工程施工前,甲方必须保证通电,通水,通路,建筑面积平整,不能影响施工。与周边邻居因地界,建筑物,线路等纠纷由甲方出面解决。本工程施工方式为包工包料,面积价格一次性包死。

  工程必须严格按图纸设计施工,乙方不得随意改变图纸设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便增加面积,不得偷工减5料,使用劣质材料。

  5、因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需双方协商一致,重新签定变更合同书后方能生效。

  否则方概不承认,不承担经济责任。

  6、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做到安全生产,安全施工,要有足够的安全保障机制和措施,因乙方不注意安全,出现安事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接受甲方监理工程人员的监工,并接受合理化建议并采纳。

  7、本工程预定工期为120天。

  8、本工程的附属工程:大门,围墙,化粪池,贮藏室,院内硬化等项目不包括在本合同内,附属工程价格另议,价格商定后签定建造附属工程合同书。

  9、工程付款方式

  工程付款方式为现金支付。

  10、工程其它事项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双方都要严格遵守合同,不得随意终止合同。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可终止合同进行清算。

  11、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因市场发生变化,原材料上涨或下降,必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价格,不得随意涨价或价。

  12、违约责任

  13、工程未尽事宜,双方随时协商解决,并签定工程辅助合同书。

  本合同确需修改必须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甲方:私人住宅建房工程总负责人:_____

  乙方:私人住宅建房工程总承包人:_____

  ___年__月__日

工程建筑施工合同8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家福火锅店装饰工程

  1.2 工程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1号

  1.3 承包范围: 二楼整体装饰

  1.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1.5 工期:本工程自 20 年07月18日开工,于20 年11月28日竣工。

  1.6 工程质量: 合格

  1.7 合同价款:750000.00元(人民币大写):柒拾伍万圆整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 3 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 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 指派 杨明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 委托 方圆 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 许鑫 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 份。

  2.4 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 指派 朱子林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3 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 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6.3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三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 三 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 %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应禁止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3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9.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1000.00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0.3 %支付滞纳金。

  9.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1000.00 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1000.00 元,作为奖励。

  9.3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 10000.00 元,作为奖励。

  9.4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 劳动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

  第十二条 附则

  12.1 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 本合同正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副本 四 份,甲方执方执 两 份。

  12.3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筑施工合同9

  关键词施工合同;风险因素;防范措施

  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早在1999年12月就颁布实施了经重新修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简称“合同范本”),并已在国内建筑工程项目中广泛采用。众所周知,签订合同的目的是为了以法律形式确定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合同范本必然是用合同条款在签约双方之间进行风险的合理分配。承包人应分析并识别合同中明示和暗示的风险因素,通过对合同风险识别,承包人可以在合同谈判到执行合同的全过程中对风险采取慎重而有效的措施加以审视和防范,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 合同价款的不同约定方式带来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合同范本中规定了三种合同价款的约定方式,即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其中固定价格合同给承包人带来的风险最大,合同范本通用条款规定:对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可见,按固定价格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将完全承担约定风险范围内的风险费用。对此,承包人可从以下三方面加以规避风险:

  (1)在签合同时,将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用专用条款加以明确,就会使该范围外可作价格调整的风险更清晰;明确了风险界面,可使承包人清楚自己应承担哪些无费用补偿的风险,进而加以防范,同时还可以使承包人预防因风险范围界定模糊而承担更多其他风险。

  (2)在签合同时,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和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也应明确并细化,以免日后双方因理解不同而发生争执。

  (3)承包人根据调研并结合以往的工程实践经验,将风险按发生概率和造成损失的大小进行分类,并尽可能通过合同谈判将发生概率高、造成损失大的风险纳入可调合同价款的风险范围内。

  相对而言,可调价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使承包人承担的风险较小。对可调价合同,承包人在合同谈判中应争取采用比较有利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2 对合同文件不同解释引发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组成较多,各组成文件之间可能会出现矛盾,因此而给承包人带来风险。对此,承包人应投入足够的技术力量对合同组成文件进行前后对照、逐条逐句地详细分析、检查,特别是根据合同范本承包人应知道的如下内容: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也应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变更的协议或文件的效力高于其他合同文件,签署在后的协议或文件效力高于签署在先的。这就要求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即使是在工程后期,也要十分慎重地对待与发包人及其工程师签署的任何文字性的`东西,尽量避免文件间潜在的不一致性,谨防因疏忽而发生在双方共同签署的文件中出现与早期文件相悖的、不利于自己的内容,使原先争取到的有利条款前功尽弃,要知道此类教训是很多的。

  3 延期开工和工期延误引发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合同范本通用条款规定: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发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但承包人对延期开工的通知没有否决权;承包人只能获得因延期开工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全部或部分赔偿,间接损失一般不容易得到赔偿。大多数情况下承包人都希望按时开工,因为延期开工会造成承包人原定人、机、料等调配计划的变更带来的风险、分包人的报价有效期到期的风险和物价上涨带来的风险等。承包人可从以下三方面防范因工期延误带来的风险:

  (1)在工程进度计划中留有余地,使工期有一定的弹性,提高工期的抗延误能力。

  (2)加强与发包人、设计者、供货商等的日常联系和沟通,尽量消除可能造成工期延误的隐患,尤其是应努力避免网络计划中关键线路工作的停工现象。

  (3)当工期延误不可避免时,承包人应收集对已有利的证据,科学合理地计算因发包人责任导致延误工期给自己造成的损失,使用合同中有关通用条款及时向发包人提出索赔要求。

  4 发包人对承包人认可检查权引发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合同范本通用条款中规定: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拆除并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为止。防范措施:这一条款的关键是“约定标准”应具体化、明确化,承包人要对国内当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仔细研究,检查该“约定标准”是否含糊不清、有否可操作性,以免由于发包人与承包人对约定标准有不同理解而导致可能发生的返工等损失。通用条款还规定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约定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可见在采购材料设备方面,约定标准不明确就会增大承包人的风险,因此也应在相关专用条款中明确标准要求。

  5 工程变更带来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通用条款分别从两方面对工程设计变更做了规定:一方面规定承包人不得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另一方面规定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同意而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赔偿损失,且不顺延工期,即使承包人自认为这些变更或换用是合理的、优化的。防范措施:承包人应严格掌握所提出的设计更改或材料设备换用必须经发包人同意这个关键程序,否则会被发包人索赔。在工程量的确认上也有类似问题:通用条款规定对承包人超过设计图纸范围的工程量在结算时不予计量。可见严格遵守设计图纸施工是承包人规避风险的基本原则。

  6 分包带来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分包一直是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中的一个既复杂又棘手的问题。无论对发包人还是承包人,分包都是一把双刃剑:对发包人来讲,一方面分包可能使投标报价趋低、分工更专业化,但另一方面,发包人对分包人的资质不了解,担心管理环节增多和责任的分散对工程质量和工期不利;对承包人来讲,也有类似的问题:合理使用分包可以优化总包的资源配置,比如使用机电专业分包,可以弥补土建总包在机电安装方面的专业不足,既降低成本又保证工期;将一些风险较大的分项工程分包出去,向分包人转嫁风险,这也是总包企业规避风险的常用策略。但从另一个角度看,分包也会给总承包人带来风险,比如分包的管理问题:一个工程的分包过多,易造成工序搭接、配合困难,引发许多干扰或连锁反应。防范措施:作为总承包人,要规避分包风险首先必须在遵守总承包合同的前提下与分包方制订分包合同,比如在机电工程分包合同中规定,机电设备采购及其安装的技术要求和进度应符合总承包合同相关要求,以避免分包合同与总承包合同发生矛盾给各方带来风险,要将分包合同的责、权、利条款与总包合同挂钩;分包人也要认真研究总包合同,以利于工程总体质量控制和管理。

  7 索赔事件和不可抗拒力事件受害情况通报期限带来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通用条款规定,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应向发包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阶段性向发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发包人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该条款还规定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费用。防范措施:承包人应清楚类似上述条款的期限规定,防止发包人以超出期限为由,不受理承包人的补偿要求,以减少风险。

工程建筑施工合同10

  第一部分、合同条件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4.承包方(简称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方驻工地代表(简称方代表):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3.合同价款:甲、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和设施。

  23.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监理合同;

  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8.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协议条款第35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解释和说明。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含地方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规章。

  第四条、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7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方承担。

  使用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方代表,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方要求已被确认。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方立即执行地的指令或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委托监理。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

  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

  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

  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方驻工地代表。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方,由方承担费用。

  方代表易人,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甲方工作。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施工场地内一切影响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方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一并计入合同价款内;

  2.向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3.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4.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方按合同的约定顺利施工;

  5.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6.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方进行设计交底;

  7.向方有偿提供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设备和设施。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方工作。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在腾空后单独由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建筑工程承包人或建筑物使用单位负责,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按协议条款的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要求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和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延期开工。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内答复方。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方,由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工期延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款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方原因的停工。

  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方可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方按协议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追加合同价款和承担;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五条、工程样板。按照协议条款规定,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检查和返工。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检查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检查检验应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施工的费用由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七条、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的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方返工,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调解,调解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第十八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24小时之前向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第十九条、重新检验。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条、合同价款与调整。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

  5.协议条款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方法及范围。方在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天数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的银行和 方。甲方代表收到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对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应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给予方的风险金额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例约定风险系数,同时双方约定方在固定价格内承担的风险范围。

  第二十一条、工程款预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提前24小时通知方。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方,使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三条、工程款支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根据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以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工程价款,经甲方代表签字后支付。甲方在计量结果签字后超过7天不予支付,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协议需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并由甲方支付给方从计量结果签字后第8天起计算的应付工程价款利息。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四条、材料样品或样本。不论甲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五条、甲方提供材料。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方,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按规定通知方验收,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方检验通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方供应材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七条、材料试验。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甲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七、设计变更

  第二十八条、甲方变更设计。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方。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变更设计应及时通知方,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回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九条、方变更设计。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甲双方协商分享。

  第三十条、设计变更对工程影响。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发生设计变更后,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三十一条、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

  发生设计变更后,在双方协商时间内,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价格,由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设计变更影响到工期,由方提出变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及工期,在方提出后7天内通知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有关工期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有异议,按第三十五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八、竣工与结算

  第三十二条、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7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保管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三十三条、竣工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的银行支付工程款,并将副本送方。方收到工程款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14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15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同期贷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保修。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项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内,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方交付。因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约定比率,在甲方应付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14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方。

  九、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五条、争议。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

  4.仲裁委员会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条、违约。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履行自己的其他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违约导致方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协议条款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作出答复,超过7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索赔。甲方未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提供条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索赔的意向;

  3.在发出索赔意向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和金额;

  4.甲方在接到索赔资料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7天内未作答复,视为该索赔已经批准;

  5.双方协议实行一揽子索赔,索赔意向不得迟于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它

  第三十八条、安全施工。方要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方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不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时,方应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和防火措施,确保建筑物内的财产和人员的安全,并报甲方代表批准。安全保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三十九条、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的使用。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实验等费用。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实验等有关工作。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分摊或分享。

  第四十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灾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方承担;

  4.所需清理和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四十一条、保险。在施工场地内,甲双方认为有保险的必要时,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建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方办理施工场地内自己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当方为分包或在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方办理自己的各类保险。

  投保后发生事故,方应在14天内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方在14天后每7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四十二条、工程停建或缓建。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方有关损失。

  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定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三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四条、合同份数。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双方答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第二部分、协议条款

  甲方:

  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1.2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工期天数:

  1.3质量等级:

  1.4合同价款:

  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3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和适用标准及法律

  3.1合同语言:

  3.2适用标准、规范:

  3.3适用法律、法规:

  第4条、图纸

  4.1图纸提供日期:

  4.2图纸提供套数:

  4.3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

  第5条、甲方代表

  5.1甲方代表姓名和职称(职务):

  5.2甲方赋予甲方代表的职权:

  5.3甲方代表委派人员的名单及责任范围:

  第6条、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

  6.1监理单位名称:

  6.2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称:

  6.3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第7条、方驻工地代表

  第8条、甲方工作

  8.1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的时间和要求:

  8.2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8.3需要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工作的内容及完成时间:

  8.4需要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关系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

  8.5办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8.6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7向方提供的设施内容:

  第9条、方工作

  9.1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

  9.2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

  9.3施工场地防护工作的要求:

  9.4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控制的要求:

  9.5符合施工场地规定的要求:

  9.6保护建筑物结构及相应管线和设备的措施:

  9.7建筑成品保护的措施:

  第10条、进度计划

  10.1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10.2甲方代表批准进度计划的时间:

  第11条、延期开工

  第12条、暂停施工

  第13条、工期延误

  第14条、工期提前

  第15条、工程样板

  15.1对工程样板间的要求:

  第16条、检查和返工

  第17条、工程质量等级

  17.1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追加合同价款:

  17.2质量评定部门名称:

  第18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8.1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

  第19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20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20.1合同价款形式(固定价格加风险系数合同、可调价格合同等):

  20.2调整的方式:

  第21条、工程预付款

  21.1预付工程款总金额:

  21.2预付时间和比例:

  21.3扣回时间和比例:

  21.4甲方不按时付款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22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2.1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23条、工程款支付

  23.1工程款支付方式:

  23.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23.3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24条、材料样品或样本

  第25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5.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

  第26条、方采购材料设备

  第27条、材料试验

  第28条、甲方变更设计

  第29条、方变更设计

  第30条、设计变更对工程的影响

  第31条、确定变更价款

  第32条、竣工验收

  32.1方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的内容:

  32.2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和份数:

  第33条、竣工结算

  33.1结算方式:

  33.2方提供结算报告的时间:

  33.3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

  33.4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的银行的时间:

  33.5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34条、保修

  34.1保修内容、范围:

  34.2保修期限:

  34.3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

  34.4保修金利息:

  第35条、争议

  35.1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36条、违约

  36.1违约的处理:

  36.2违约金的数额:

  36.3损失的计算方法:

  36.4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

  第37条、索赔

  第38条、安全施工

  第39条、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

  第40条、不可抗力

  40.1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

  第41条、保险

  第42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第43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43.1合同生效日期:

  第44条、合同份数

  44.1合同副本份数:

  44.2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

  44.3合同制订费用:

  甲方(盖章): 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工程建筑施工合同11

  (发包方)甲方: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全国室内装饰设计,施工企业管理规定》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室内装饰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方式:施工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5、工期:本工程自______年__月____日开工,于______年__月____日竣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6、工程质量:按本合同第5条约定标准

  7、合同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甲方义务

  1、开工前甲方组织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2、甲方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三、乙方义务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乙方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如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费用乙方自理。

  四、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五、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31/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六、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进场施工前后三日支付____________元整,工程进度过半支付____________元整,工程完工支付____________元整,剩余款项____________元于工程完工后三个月支付。

  2、本合同价款以双方确认为结算依据,具体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的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了所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运输费、间接费、利润、税金以及材料、设备等供应到现场能够正常使用不可或缺的工作及责任的所有费用。

  3、主材单价均以签约以后的材料报批核定为结算依据(即由乙方报给甲方审核后确认),其余人工单价、辅料单价、综合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按合同清单计价,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

  4、如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内容发生变化时,在合同预算价的基础上对变更部分进行适当的调整,变更增加项目,合同中有单价的,按合同中对应的单价计算;合同中有类似项目的,以类似项目单价为基础,按预算计价原则调整后作为结算单价;合同中没有的项目,乙方按预算计价原则重新编制综合单价,按甲方审核确认后之单价结算。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七、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八、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二发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地块至市政公路之间段临时道路工程(包括道路土方开挖、塘渣回填、混凝土路面等工程),道路总长暂定为200米。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但材料质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具备产品合格证书等。

  5、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元整。

  6、工期:合同签订并生效后天内完成。工期每延迟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上述逾期违约金,甲方可在本工程造价中直接扣除。

  7、合同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不设置履约保证金。

  8、结算办法

  8、1按以下原则结算:

  8、1、1按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结算,具体单价及费率详见附后清单。

  8、1、2根据附后清单约定的价格及现场签证的工程量按实结算。

  8、2土方开挖费用按挖机台班及短驳运输费用单独计取,单独土方短驳运输(运距1000米内)按40元/车(5吨车)计,此单价均已包括管理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8、3挖土机采用200型挖机,挖土机费用按230元/小时单价包干,此单价已包括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9、工程质量

  9、1道路工程质量按《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97-87)》和《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1-90)》执行,要求保证达到合格等级。并达到以下要求:

  9、1、1混凝土层

  混凝土采用设计规定的商品混凝土。

  厚度误差:±10%厚度。

  平整度误差:小于10。

  宽度:不小于设计规定。

  9、1、2塘渣基层

  塘渣层的高度、宽度、纵横坡度和边坡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路基开挖应至老土,当局部为淤泥土时,应保证回填厚度应经甲方确认。

  路基应有良好的排水系统;

  路基应碾压密实、均匀坚实、稳定,压实度和平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必须用不小于15吨的压路机碾压检验,其轮迹不得大于5。

  不得有翻浆、软弹、起皮、波浪、积水等现象。

  道路中线标高允许误差±20。

  平整度允许偏差:20。

  宽度允许偏差:100。

  9、2材料要求

  9、2、1中标单位必须对所采购的材料质量全面负责,应提供产品合格证书、质保书、试验报告。招标单位对材料质量有疑问时,有权要求复验,复验合格其相关费用由招标方建设单位支付,复验不合格其经济损失及复验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9、2、2道路基层塘渣要求采用清塘渣。

  9、3乙方必须精心组织施工,如未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进行施工而造成返工重做的,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9、4由于乙方偷工减料等施工原因引起工程质量问题,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9、5乙方必须做好本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否则,因此对其他施工单位造成损失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6路基及道路基层必须碾压密实,否则,由此造成的`道路缺陷修复责任由乙方承担。

  10、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0、1乙方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及街道有关施工安全生产条例和有关规定,施工期间必须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10、2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和其它事故所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同时根据事故情节轻重,甲方每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人民币500-5000元。

  10、3乙方应做好森林防火及环境保护工作,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森林火灾及环境破坏,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0、4乙方的所有人员必须持证持牌上岗。

  11、资料管理和竣工结算的有关规定:

  11、1乙方必须按照市政工程规定要求,整理本工程的各项技术资料。

  11、2本工程的所有资料必须用4纸,并用电脑打印。

  11、3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15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二套,其中一套必须是原件。

  11、4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30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工程完整的结算书(包括工程量计算书)和结算资料一式三份。

  12、付款办法:

  12、1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完毕后一个月内,除留设结算造价10%的质量保修金外,其余款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造价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正式的税务发票。

  12、2质量保修金按以下规定支付:

  )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一年后的14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质量保修金;

  )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12、3水电费用乙方自理。

  1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3、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一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内发生质量事故,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五天内完成维修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另请其他施工队伍维修,所有维修款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从质量保修金中予以扣除。

  14、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及时处理好各种在道路施工中发生的阻挠施工行为的。

  15、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15、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经双方单位盖章、代表签字后生效。

  发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建筑施工合同12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田园清水湾小区1、2号楼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小区 。

  2.工程地点:长治市----------。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 自筹 。

  5.工程内容: 商住楼建安工程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商住楼图纸内土建、安装工程 。此合同不包括甲方分包项目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根据通用条款1.1.5.2和专用条款、补充条款的约定确定。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20xx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发包人项目所在地办公室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长治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6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4份,承包人执2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施工合同范本二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

  资金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后生效。

  &

  nbsp;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工程建筑施工合同13

  甲方:

  乙方:

  承包工种:

  经双方达成协议将楼架搭设拆除分享承包给乙方,根据《建筑法》本着双方的利益和权力,特制定以下条款:

  一、承包工程内容:内外架体搭设所用材料装卸和文明施工。

  二、承包工期: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如天气自然灾害工期顺延。

  三、承包价格:价格按建筑面积每㎡元。

  四、付款方式。

  根据施工进度每月拨付乙方人工工资,工程完工后,结算付清。

  五、甲方责任。

  为了工程进度和质量,甲方为乙方提供架体所须材料,乙方需用材料必须前两天向甲方提供料单,甲方供应,积极配合乙方施工,如按工程进度计划提前完成,根据情况进行奖励,如造成停工损失,甲方承担。

  六、乙方责任

  (1)乙方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必须遵守工地各项制度,

  按国家制定的规范要求和技术交底进行施工,听从工地地统一指挥,对工地任何机械要爱护,不准工人私自挪用工地财务。

  (2)乙方搭设架体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搭设,必须跟随所有工种所需要架体的.搭设,确保所搭设架体的安全。如发生事故或打架斗殴,根据情节严重进行罚款,必须跟随所有工种,架体搭设的需求,如拖延或不听从的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3)工地制定和安全:乙方使用机械和工具,甲方一次性交付使用。如人为因素造成损失,照价赔偿。不得私自挪用工地财务,如情节严重,交公安部门处罚。施工现场机械、临时用电不得私自操作,如造成人身事故,甲方不承认任何责任。非操作不得进入。工人进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并对工人进行岗前教育和岗前交底。

  七、补充协议( )

  八、本共同甲乙双方各一份,希望双方履行合同。如有一方违约,将承担一切金济损失。本共同经过结算后终止。

  甲方:联系反式:

  乙方:联系方式

  ____年__月__日

工程建筑施工合同14

  发包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含如下内容:地下室基础承台及基础梁的开挖、桩头的破除、开挖后基坑的抽水(抽水工具由甲方提供)、基坑基槽采用人工整平、砖胎模完工后的回填整平、多余的土方由乙方用大挖机甩到地下室主道的两侧后由甲方负责外运。工程总价:按下室占地面积_______元(此价格含不可考虑的因素,没有任何价格调差)。工期:

  第2条:合同使用标准和法律

  2.1、合同使用标准:

  2.2、适用法律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第3条:甲方工作3.1公布工地各项管理制度,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材料耗用等进行检查、督促,监督施工质量并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3.2按照合同条款按时按量支付工程款。

  3.3如乙方不服从甲方指挥,不能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施工任务,或发生重大失误导致工程停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3.4负责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做好安全设防。

  3.5对乙方违反各种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的人员甲方有权清理出施工现场。乙方不服从甲方现场施工员的安排,不能按时、按量、按要求完成施工任务(或整改内容)的.,甲方有权另行安排人员完成,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对消极对待、屡教不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中途退场的,甲方有权不付任何工资费用。

  第4条:乙方工作

  4.1乙方须安排一个负责人长期呆在现场协调工作,至该工作内容全部完成为止,

  4.2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测量出的桩顶标高进行破除,标高测量中乙方必须派人员配合,严禁用炮机凿除,人工破除过程中不能伤及桩钢筋,破除后的桩头必须保持平整完好。预留钢筋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所预留。破除完的的桩头由乙方用挖机吊出基坑,并掩埋在车库底板以下。

  4.3前期进场必须保证有一台大挖机和两台小挖机方可开始施工,施工中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进度相应的增加机械人员,如进度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完成的50%结算。

  4.4乙方进场后,甲方负责提供住宿及生活水电,乙方自带破桩工具(包括空压机)。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必须紧密配合,确保施工进度以保证工程的如期完成。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必须注意安全,上班必须安全帽,穿胶鞋,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各种生活制度。另乙方必须保证施工进度,如进度严重跟不上,甲方有权中止乙方的合作。

  第5条:工程款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按地下室后浇带分成六块,每块垫层砼完成后按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一次工程款,其余款项待地下室垫层全部浇筑完一周内全部付清,甲方违约的责任:甲方不按期付款,乙方有权停工,甲方应承担乙方停工期间的一切损失。乙方所收的工程款不含任何税金,乙方只提供收款收据。

  第6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成、工程款全部付清后合同自行终止。

  第7条:合同份数:甲乙双方各执2份。

  第8条:合同款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用补充协议补充或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筑施工合同1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并严格遵守履行。

  1、合同文件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1.1适用的法律、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其没有做出规定的,应遵守地方法规及地方有关部门的规章规定。

  1.2适用的标准、规范:本合同适用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国家标准、规范中没有的,适用有关行业标准、规范;以上均没有的,适用工程所在地的有关标准、规范。

  2、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

  2.2补充合同(协议)书

  2.3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

  2.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2.5有关设计修改、设计变更、材料代用、技术核定等书面文件

  2.6施工图纸及设计要求

  2.7形象进度造价计算书、施工图预算书、工程结算书、工程款拨付审定表及确认单

  2.8有关会议纪要

  2.9甲方签发的包括但不仅限于工期、进度、计划、质量、安全、施工、技术、物资、验收、现场管理、保修等方面的指令、通知、通报等。

  3、资质验证:乙方资质情况(详细填写)

  3.1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

  3.2资质许可范围:_________

  3.3发证机关:_________

  3.4复审有效期:_________

  3.5甲方查验原件的人员及时间:_________

  3.6若由乙方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时,必须出具签订本合同的法人委托书。委托单位名称必须与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名称相一致。委托人必须是其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每份合同均须附有“由代理人签订本合同的法人委托书”复印件。

  3.7应加上乙方单位详细地址、邮编和电话。

  4、工程概况:

  4.1工程名称:_________

  4.2工程类别:乙方施工的项目属于类工程,但乙方的取费与此无关,乙方工程结算按本合同有关计价约定办理。(不需要)

  4.3工程地址:_________

  4.4工程规模: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层数:_________层

  4.5设计生产能力:_________

  5、工程范围:乙方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如下:_________

  6、承包方式:劳务作业施工承包

  7、工程期限:_________

  7.1合同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7.2合同工期:乙方施工的全部工程应于开工之日起_________个日历天(含所有节假日在内)完成,完工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工程设立以下阶段控制点:

  7.2.1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完成_________

  7.2.2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完成_________

  7.2.3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完成_________

  7.2.4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完成_________

  7.3实际完工日期:乙方完成全部工程等所有合约项目,以书面通知甲方后,由甲方组织检查验收所确认的完工之日即为实际完工日期。

  7.4竣工日期:与甲方承建的总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期相同。

  8、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开工日期开工的,应不迟于本合同开工日期前7天,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理由和补救措施的书面报告,甲方代表收到报告后48小时内给予答复,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工期不予顺延,同意延期开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9、工期延误:对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确认后,可顺延合同工期:

  9.1因甲方原因使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日期开工且乙方已提前7天通知甲方者。

  9.2重大设计变更(扩大规模、改变结构、提高标准)且非乙方原因所致者。

  9.3甲方变更计划且非乙方原因所致,并对乙方工期有实质性影响,乙方停工72小时以上的时间段。

  9.4施工中,图纸间断供应,造成乙方停工72小时以上的时间段。

  9.5因甲供物资供应原因且非乙方错报、迟报、漏报物资需用计划所致者。

  9.6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中,现场连续停水或停电超过48小时且当天无法调整造成乙方停工者。因业主原因应明确,以上原因应有书面的文件资料。

  非以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或推迟阶段控制点的,甲方对乙方以推迟每天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0.05%累计罚款,乙方还应承担甲方与此有关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

  10、质量等级:

  乙方必须按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和有关操作规程、技术规程、技术规范、施工规范、验收规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严格按照有关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控制标准、工程评定标准、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检验评定;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有关标准的合格等级,按分项工程评定的合格率100%;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本建设项目为业主与甲方约定的创(杯、奖)项目,乙方必须确保其施工的工程实体和质量保证资料等均不影响该项目标评定。(质量标准应明确)

  11、合同价款

  11.1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实际以甲方最终审定乙方工程结算书的审定值为准。(应采用多种形式,如:固定总价、综合单价等)

  11.2签约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标准执行,无论任何价格上涨或其他任何原因,双方均不做任何调整。

  12、图纸和技术资料:

  12.1图纸: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向乙方提供与本合同工程范围有关的施工图一式一套(应有两套,其中一套为竣工资料用),或按以下期限分期提供一式一套: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提供图纸;

  12.2资料:设计已有的有关院标(标准图)一式一套(国标、省标由乙方自行解决)。

  13、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14、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15、甲方工作:

  15.1组建与建设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甲方同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统一对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和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工作对接;统筹安排交工资料整理工作;统一向业主单位办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及财务结算。

  15.2组织图纸会审和工程技术交底,负责编制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统一制定各项管理指标。

  15.3组织编制施工准备计划,协调解决施工用水、用电及现场道路,统筹规划现场平面布置(乙方的生产、生活临设费用及水电费由乙方承担)。应根据项目特点而定。

  15.4负责办理工程开、竣工报告;负责组织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及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对乙方已完分部工程和乙方全部完工工程,及时组织检查和完工认定。

  15.5建立统一的质量监控机制,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区有关规范、标准和业主的质量要求。

  15.6统一向业主办理以下事宜:

  15.6.1必要的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签收、签发;

  15.6.2书面及现场交验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15.6.3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申请批准手续;

  15.6.4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保护工作的协调与处理。

  16、乙方工作:

  16.1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按甲方ci达标和现场标准化管理要求,自费统一着装和布置现场;按照甲方施工平面规划及要求堆放材料和机具,搞好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保持施工现场井然有序和施工场地整洁卫生。按施工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并负责安全保卫。

  16.2在施工的全过程中,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和工程需要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件的熟练工人和性能良好的施工机具及检验合格的材料投入施工,确保实现本合同工期目标及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各项管理指标。16.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及有关技术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等级。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自检,及时做好施工日志和交工资料所需的各种原始记录。以上资料均必须分类建档,保证完整齐全,符合交工资料要求。

  16.4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树木、地下管线和工地附近之交通、电力、通讯、给水、排水、供热、燃气、石油设施等保护工作。如有损坏、破坏时,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

  16.5做好已完工程、在施工工程和工程物资的保护保管工作和施工安全保卫工作。乙方所有已完工程,已到位或已安装的设备、仪器、仪表;在施工已投用的工程材料,已进入工地或在乙方仓储区域的工程物资等,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前,均由乙方承担全部保护、保管责任,倘有丢失、损坏、变质,均由乙方负责补足、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和由此而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在施工中,应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施工造成任何施工单位的已完工程或在施工工程或工程物资损坏的,均由乙方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6按照本合同和项目部的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交施工准备计划、进退场人员名册、进退场机具设备清单、月度施工作业计划、季月物资需用计划、月度形象进度造价计算书及施工统计报表、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工程事故报告、分部工程完工报告、乙方全部工程完工报告、施工图预算书和工程结算书。

  16.7乙方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其员工工资,不得以任何名目或借口拖欠和克扣。凡乙方拖欠或克扣其员工工资的,一律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一切后果及一切经济损失。

  16.8根据工程和甲方的需要,按甲方要求参与试车、保运。

  16.9按业主合同需由乙方承担的其他工作。

  17、进度计划:

  乙方于每月21日,向甲方编报月度(本月21日至次月20日)施工进度计划。必须按照工期要求及甲方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的协调、检查、监督。

  18、质量与检验:

  18.1质量责任:

  18.1.1乙方必须设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部门并配备熟悉工程质量检查、检验、评定、验收业务的质检人员,工程总造价大于_________元的,须配备1名持证上岗的专职质检人员,工程总造价不大于_________元的,可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的质检人员。因乙方未设立现场质管部门或未按本合同要求配备质检人员的,甲方均按空缺每天以_________元累计处罚乙方,直至设立、配备完毕为止。

  18.1.2乙方发生质量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甲方、乙方、业主等各方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此外,甲方对乙方另行处罚如下_________。

  18.1.3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等级未完全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由乙方自费整改并承担甲方及业主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此外,甲方对乙方另行合成处罚如下:_________

  18.1.4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存在明显质量通病或观感质量差而影响交工验收需返工修理的,甲方按每项次以工程结算总造价的5‰累计处罚乙方并由乙方承担返工、修理费用和承担由此而造成的甲方、乙方、业主等各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18.2检查和返工

  18.2.1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8.2.2对乙方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拆除和重新施工,直至符合约定的标准,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8.3隐蔽工程验收:未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所施工的任何隐蔽工程均不能实施覆盖,当乙方施工的隐蔽工程已自检合格具备验收条件时,乙方必须于当日书面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隐蔽的内容、地点、申请验收的时间,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对该部分工程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再报请业主、监理进行隐蔽验收。

  18.4重新检验:无论甲方、业主、监理等是否进行验收,当其任何一方认为已经隐蔽的工程需要剥离或开孔重新检验时,均由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若乙方原隐蔽的工程质量合格的,则乙方剥离或开孔及发生的重新隐蔽费用由甲方承担。剥离或开孔后查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18.5中间验收

  18.5.1中间验收的内容包括:

  a、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对应的部位;

  b、交工资料有关的试验记录对应的试验对象;

  18.5.2中间验收程序:乙方自检合格,达到验收条件时,乙方必须于当日书面通知甲方代表,由甲方组织或报请业主、监理进行检验。

  19、安全及文明施工

  19.1本工程控制指标

  19.1.1杜绝重伤、死亡事故,轻伤负伤率小于1.5‰;

  19.1.2杜绝重大机械事故;

  19.1.3杜绝急性职业中毒,严重环境污染,特大辐射事故;

  19.1.4杜绝火灾事故;

  19.1.5控制噪声、粉尘、渣土对环境的污染,做到施工不扰民;

  19.1.6达到级文明工地评定标准,不影响甲方级文明工地评定。

  19.2安全责任

  19.2.1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按照国家和有关行业的规程、规范、规则、要求、方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甲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实施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施工。乙方应办理其自身范围内的施工人员的意外保险。

  19.2.2乙方必须设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熟悉安全施工管理业务、经过安全管理培训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施工人数50人以上的,配备1名持证上岗的专职安全员;不超过50人的,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因乙方未设立安全管理部门或未按本合同要求配备安全员的,甲方对乙方均按空缺每天以300元累计罚款,直至设立、配备完毕为止。

  19.2.3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善、安全措施不力或安全防护不规范等而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甲方、乙方、任何第三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此外,甲方对乙方另行处罚如下:

  a、死亡1人罚款_________元,重伤1人罚款_________元,超过1人次的部分加倍处罚。

  b、发生重大机械事故的,每台次罚款_________元。

  c、发生急性职业中毒或严重环境污染或特大辐射事故的,每次罚款_________元。

  d、发生火灾事故的,每次罚款_________元。

  19.2.4按国务院令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考核,乙方发生第六十一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六十五条、六十六条情况者,乙方除承担甲方的各种损失(包括遭受的罚款)之外,甲方对乙方另行处以每次_________元的罚款。

  19.2.5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闭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于施工开始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并由甲方审定及送交业主、监理批准后执行。

  19.2.6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由甲方认定及送交业主、监理批准后执行。

  19.2.7乙方发生十七(一)之中事故的,应立即向甲方报告,并由甲方按有关规定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并通知业主,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

  19.3文明施工责任

  19.3.1乙方须严格遵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其他有关部门关于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级文明工地评定的,甲方对乙方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2%进行处罚并由乙方承担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19.3.2乙方未能保持工地环境整洁的,甲方有权雇工清理,其所发生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

  20、紧急补救:

  无论在工程施工期间或在保修期内,如果在工程的任何部分发生事故或故障或其他事件,甲方代表认为必须进行紧急补救或修理,而乙方无能力或不及时进行补救或修理时,甲方有权雇佣其他人员从事该项工作。若此项工作属乙方责任或乙方工作范围的,则全部责任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1、物资供应

  21.1物资供应分工

  21.1.1以下物资均由甲方供应

  a、永久性工程安装的设备、仪器、仪表;

  b、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估价表)中未计价而应进入预算造价的主材;

  c、土建、装饰工程的钢材、木材、水泥、预制构件、铝型材、幕墙玻璃、高级卫生洁具、装饰灯具。

  21.1.2其他材料采供分工:

  a、甲方:_________

  b、乙方:_________

  21.2双方供应的物资均须具有合格证,钢材水泥须有质保书。合格证、质保书、其他出厂检测资料和装箱清单、样本、说明书等所有资料须及时分类建档,保证做到完整齐全。

  21.3乙方采供的材料与设计或有关标准、规范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设计及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产品,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且费用由乙方自理。

  21.4乙方于每月21日,向甲方编报月度(本月20日至次月20日)甲供物资需用计划,每季度初前10天向甲方编报季度甲供物资需用计划。若未能按时编报的,由乙方承担甲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21.5物资费用

  21.5.1永久性工程安装的设备、仪表、仪器,乙方只办领用手续,(不进入工程造价)。如发生遗失、损坏时,乙方必须照价赔偿并承担一切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21.5.2乙方办理材料调拨及设备(仪器、仪表)领用手续后的装、运、卸、保管、看护及必要的仓储设施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21.5.3所有甲供材料甲方一律按市场价向乙方划价转帐,乙方亦按此价格列入工程结算。对乙方超过工程结算材料分析耗用量的材料,甲方则按市场价加价20%,在工程结算时予以扣除且对乙方的剩余物资,甲方不予办理退库。

  21.6材料员和领用手续

  21.6.1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立专职材料员,同时,该材料员必须向甲方递交经乙方法定代表人(或与本合同相符的乙方委托代理人)确认的任命信函原件一份,并递交附有姓名的样章印模一份。材料员自开工至完工期间不得更换,确因可以得到甲方认可同意的原因而必须更换时,乙方要向甲方递交正式的任免函原件,且还要重复以上手续。

  21.6.2乙方材料员向甲方领用设备、材料时,必须签办调拨单(或领用手续),调拨单(或领用手续)的签字栏内,必须既有本人的签字,又要盖有经备案核准的本人印模。

  21.6.3材料员必须于每月20日(上月20日起本月19日止)编报月耗汇总报表,编报完毕后与甲方材料人员核对,核对无误后,办理签办手续。

  22、施工机具等提供和非永久性工程物资等供应

  甲方按21.1分工规定供应工程物资,除此之外的乙方施工、行政、后勤、生活等所需的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具用具、器材、设施、物资等均由乙方自行自费提供(解决),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22.1国家、行业颁发的有关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的各种施工机械和有关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中的各种施工仪器仪表。乙方欲使用甲方在现场已有的施工机械或仪器仪表时,必须征得甲方代表同意并于双方签订租赁协议后方可使用,若发生丢失、损坏时,则须按市场价照价赔偿。

  22.2行政、后勤、生活用车辆和上下班交通工具等。

  22.3生产、生活临时设施,若乙方欲使用甲方已建有的临时设施时,必须征得甲方代表同意并于双方达成有偿使用协议后,乙方方可使用。

  22.4办公、空调、冷冻、家电等设备和桌、椅、柜、家具、床具、橱具、灶具、餐具、电话机、传真机等办公及营房设施及生产、生活临时用电所需配电箱、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灯具等设施。

  22.5文具、纸张、帐表等办公用品和卫生、消防、安保等器材。

  22.6安全防护及劳动保护用品,诸如: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皮鞋、防毒面具、焊接眼面防护罩、射线防护服、射线人员报警器、绝缘(靴、鞋、手套)、电焊手套、胶(靴、手套、围裙)、护脚、口罩、劳动防护(服、手套、眼镜)、工作服、工作帽、雨衣等及其他安全防护及劳动保护用品等。

  22.7各专业建设工程的作业队、班组及任何工种人员施工所需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诸如:导链、绞磨、三角架、龙门架、滑轮、索具、地锚、卡环、钢丝绳及卡扣、千斤顶、电锤、冲击钻、射钉枪、拉铆枪、手提砂轮机、手动试压泵、吸尘器、电气焊工具、氧气及乙炔气等气瓶连表、工作台、压力钳、高凳、作业梯、手推车、工具箱等和施工所需的任何其他工具、用具、器具、量具等。

  22.8行政、后勤、生活及临时设施工程所需的任何物资。

  22.9各种周转、摊销、手段性材料,诸如:脚手架材料、模板、跳板、道木、钢平台、胎具、夹具、吊耳、楔子、加固件、油罐充气顶升装置等。

  23、工程预结算

  23.1计价计费约定(有关者填内容,无关者空缺不填)

  23.1.1按工料单价法编制,其中:

  a、套用定额估价表(年版本);

  b、按21.1.1中材料费下浮_________%;

  c、按21.1.1中机械费下浮_________%;

  d、按21.1.1中机械费不计取;

  e、按21.1.1中脚手架搭拆费下浮_________%;

  f、按21.1.1中超高费下浮_________%;

  g、以人工费取费的综合人工费单价_________元/定额(估价表)工日;

  综合人工费单价中包括人工费和23.1.3.a内容。

  h、以定额直接费取费的,综合取费为定额直接费_________%

  23.1.2按综合单价(全费用单价)法编制

  a、详见合同附件综合单价清单或

  b、具体工程内容的综合单价如下:_________

  c、综合单价中包括其他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有关脚手架搭拆费、高层建筑增加费、超高费、系统调试费、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有害身体健康环境施工增加费、定额(估价表)其他子目系数调增费;未单独列项的有关施工排水及降水费、砼和钢筋砼工程模板及支架费、特型及大型机械组装拆卸及进退场费等和23.1.3.a内容。

  23.1.3说明:

  a、综合人工费单价、综合取费、综合单价除包括以上内容之外,还包括以下内容:(1)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冬雨季施工、夜间施工、生产工具用具使用、检验试验、远地施工、工程排污、建筑等垃圾清理外运、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材料设备构件二次搬运等费用;(2)生产生活临时设施费;(3)施工机械设备保险、员工保险、危险作业意外伤害险、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等费用;(4)24.5.17、24.5.18、24.5.19的费用;(5)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劳动保险及统筹费、利润、税金等。

  23.1.1及23.1.2的价格均不因任何价格上涨,国家或地区政策性调整和天气、气候、地质、场地、现尝环境等影响及其他外部干扰因素而做调整。

  23.1.1及23.1.2中,乙方均不另行计取以下费用:①甲供和乙供物资的工地保管费。②乙供材料检测、复试费③向甲方办理调拨或领用手续后的材料、设备、构件等装、运、卸、清理、点件、保管、防护、看护和必要的设尝设库、及货架、道木、蓬布、栅栏、刺网、围墙等费用。④设备单机试运(72小时)的费用

  23.1.4临时用工的综合人工单价(包含费用同23.1.1.g,每工按8小时,不分工作日和节假日,不分白天和夜间,技术性用工不分工种。)

  a、参加甲方牵头的联动试车或投料试车:技术工人_________元/工日,普工_________元/工日b、参加甲方牵头的保运:技术工人_________元/工日,普工_________元/工日

  c、装卸搬运工:_________元/工日

  d、勤杂工:_________元/工日

  e、不能套用定额的签证用工:_________元/工日

  23.1.5关于调整工程费用的因素

  a、以下变更可以调整(增减)工程费用并以甲方最终审定的工程结算为准:(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范围;(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3)变更原设计标准;(4)变更原设计的建设规模;(5)变更原设计的建筑结构;(6)非乙方原因,经业主批准的材料代用;(7)因设计修改、变更造成乙方相应变更部位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8)设计修改、变更单项次直接费净增(减)超过_________元者。

  b、以下情况,可以调增工程费用并以甲方最终审定的工程结算为准。(1)联动试车;(2)投料试车;(3)保运;(4)甲方另行委托乙方完成非乙方工程范围及工作范围的其他工作。

  23.1.6以下变更、签证情况,不能增加工程费用

  a、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图纸或材料代用所发生的费用(乙方不但不能计取,还应承担一切责任和各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b、乙方直接从业主或监理收(领)的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单、材料代用单、工作委托单等

  c、无效的签证单:(1)甲方项目部专业技术人员、技术科长、材料人员、材料负责人、商务经理、项目经理、项目部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手续不全或未加盖项目部所在单位印章的材料代用和拆除工程物资回收签证;(2)甲方项目部专业技术人员、技术科长、预算人员、技术负责人、商务经理、项目经理、项目部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手续不全或未加盖项目部所在单位印章的现场签证;(3)甲方签证人员未写明具体填办内容,含糊其辞,诸如使用工程项目属实、情况属实、同意办理等用语的;(4)甲、乙双方签证人员在签证单中自行填写有关工程实体的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含其他费用)价格的;(5)违背劳务作业层施工合同、劳务作业层招标文件有关约定、劳务作业层投标议标有关承诺以及与相关定额工作内容发生内容叠加重复等不应签证的错误签证;(6)因施工质量造成的返工、返修或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变更和工程量增加等情况的;(7)乙方只能提供复印件不能提供原件的;(8)未编号或编号有矛盾的;(9)事后补办的。

  23.2施工图预算

  23.2.1编报时间:乙方收到施工图纸后21天内。

  23.2.2编报份数:乙方向甲方编报一式六份。

  23.3工程结算:

  23.3.1编报时间:于甲方组织检查且对乙方施工的全部工程完工认定后28(14)天内。

  23.3.2编报份数:乙方向甲方编报一式六份。

  23.4延误处罚:乙方推迟23.2或23.3编报时间的,甲方均按推迟每天以_________元累计处罚乙方。

  23.5工程结算审核与审计: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和乙方投标、议标商务报价及合同中规定的结算办法审核乙方工程结算,甲方对乙方的工程结算一审、二审、审计均应按乙方工程结算书原件及所附工程变更单原件、现场签证单等原件进行审理。甲方对乙方工程结算的审核程序为:项目部一审,于收到乙方工程结算书后42天内完成;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的合同预算部门二审并在二审结算书中附列24.5扣减项费,二审应于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42天之内完成。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合同预算部门已经二审的工程结算项目,甲方将根据结算项目的具体情况和甲方审计安排而进行全面审计或部分审计或有关24.5扣减项目专项审计;甲方的审计应于二审完成后28天内确定审计内容,于确定审计内容后42天内完成审计。凡列入审计的项目,最终结算值以审计值为准,未列入审计的项目,最终结算值以二审审定值为准,只有该两种情况并加盖甲方法人单位预算专用章的工程结算书才具有法律效力,其他任何形式的结算书,甲方将不予认可。

  24、工程款支付及竣工结算(财务净结值结算):

  24.1甲方不向乙方拨付工程预付款。

  24.2工程款拨付计算约定

  24.2.1乙方工程开工至施工的全部工程完工认定各期(月度)工程款拨付额=(报告期形象进度造价审定额-报告期材料费暂扣额)*60%-报告期应扣减有关24.5中的费用。

  24.2.2甲方项目部对乙方编报的工程结算已完成一审(以下简称已完成一审),则从合同生效至已完成一审期间的累计拨付控制额应为:(甲方项目部一审审定额-甲供物资甲乙双方对帐暂定额)*65%-合同生效至已完成一审期间应扣减的有关24.5中的费用。

  24.2.3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的合同预算部门对乙方编报的工程结算已完成二审(以下简称已完成二审),则从合同生效至已完成二审期间的累计拨付控制额应为:(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二审审定额-甲供物资甲乙双方对帐暂定额)×70%-合同生效至完成二审期间应扣减的有关24.5中的费用。

  24.2.4甲方对二审后的工程结算已完成内部审计(以下简称已完成内部审计),则从合同生效至已完成内部审计期间的累计拨付控制额应为:(工程结算审定额-甲供物资甲乙双方对帐暂定额)×75%-合同生效至已完成内部审计期间应扣减的有关24.5中的费用。

  24.2.5甲乙双方已办完竣工结算,则从合同生效至甲乙双方已办完财务结算期间的累计拨付控制额应为:(工程结算最终审定额-甲供物资甲乙双方对帐确定额)-合同生效至已办完财务结算期间应扣减的有关24.5中的费用-按26.5计算的保修金。

  24.2.6乙方保修期已满,则从合同生效至保修期满的累计拨付控制额为:(工程结算最终审定额-甲供物资甲乙双方对帐确定额)-合同生效至已办完财务结算期间应扣减的有关24.5中的费用-保修期间应扣减有关26.4.3的费用。

  24.3以风险共担为原则,乙方承诺以下事项:

  24.3.1因甲方承建本建设项目时,对业主已垫资,故乙方同意按垫资额的比例分摊,分摊比例为_________%,分摊金额为_________元,于本合同签订生效后7天内交付完毕。

  24.3.2在甲方未同业主办清建设项目最终竣工结算之前,甲方可以不最终审定乙方的工程结算。

  24.3.3甲乙双方虽然已办完工程结算或财务结算或已结清工程价款,但是,对建设项目外部审计中,审减与乙方工程范围及工程费用有关的审减费用,仍需再相应调减乙方的工程结算和财务结算,并由乙方向甲方退还审计所审减的相应费用。

  24.3.4甲乙双方虽然已办完工程结算或财务结算或保修金结算,但当期甲方对乙方的已付款占应付款的比例已不低于甲方对业主已收款占应收款的比例情况下,甲方可不受24.2及24.4约束而停止拨付工程款。

  24.3.5若因业主拖欠甲方工程款,在甲方催要无果、面临形成呆帐、死帐情况下,经甲方申请仲裁或起诉后仍无法回收工程款的,甲方仅按其已收款占应收款的比例,等比例结算乙方工程款,乙方自愿承担与甲方相同的损失率所对应的损失费用。

  24.3.6业主以其实物折抵甲方工程款时,乙方应无条件的接受业主折抵给甲方的实物并以业主折抵原价加运杂费计算,作为甲方支付的工程款。

  24.4付款程序

  24.4.1乙方工程开工至施工的全部工程完工认定:

  a、乙方于每月21日向甲方编报月度(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完工认定的于次月21日编报)未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工程款拨付申请表一式一份(表式见本合同附件二.1)并附该期形象进度造价计算书一式四份。

  b、形象进度造价计算书编制要求:按专业按分部分项工程编列,分部工程中仅计入其中的已完分项工程,其中的未完分项工程只有在其完工后,才能在相应的报告期(月)列入形象进度造价计算书。对于没有任何已完分项工程的月份,乙方应在未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工程款拨付申请表上填写本月无字样而报送甲方。

  c、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报送未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工程款拨付申请表及形象进度造价计算书的,甲方对乙方按推迟每天以300元累计罚款。编报准确度低于90%的,每次按每相差1%以100元累计罚款。d、每期付款申请均应在项目部审签后报项目部所在单位有关部门审核和有关领导审批后生效。该阶段每期完成期限均自乙方已向甲方项目部编报形象进度造价计算书和未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工程款拨付申请表后21天内完成。

  24.4.2乙方分别于工程结算经甲方一审、二审、审计完成后14天内向甲方项目部编报未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工程款拨付申请表一式一份。甲方项目部审签后报其所在单位有关部门审核及有关领导审批后生效。该类工作自乙方已向甲方项目部编报未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工程款拨付申请表后21天内完成。

  24.4.3按23.5确定乙方的最终结算值后28天内,甲方对乙方依据最终结算值和24.5、26.5办理竣工结算。在甲乙双方已办完竣工结算后14天内,乙方向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填报已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尾款拨付申请表(表式见本合同附件二.2),由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有关部门审核及有关领导审批后生效,该项工作自乙方已向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财务部门编报已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工程款拨付申请表后21天内完成。

  32.2乙方不得串通任何单位或任何自然人以乙方名义挂靠承接本合同工程,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工程再行分包或转包,一经发现有分包或转包或挂靠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不少于合同金额的5%处罚乙方且由此而造成的甲方及其他有关各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各级罚款均亦由乙方承担。(另计)

  32.3施工中,甲方向乙方发出停工整改通知单已达两次且乙方整改不认真、效果不佳者,则甲方有权重新选择施工队伍,由此造成的甲方、乙方及其他有关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2.4乙方必须加强其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认真审查其使用人员的身份及表现,严禁使用有劣迹的不法人员和负案在逃的逃犯。乙方必须成立治安保卫组织并将所属人员的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报送甲方项目部备案。乙方必须杜绝刑事案件和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因乙方发生刑事案件、违法违纪行为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甲方、乙方及其他有关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

  32.5乙方必须加强其现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不得容留无准生证的孕妇和无户口所在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拒绝计划生育登记、不服从各级计划生育管理等各类人员;必须确保计划生育率、晚育率、节育率、育龄妇女孕情掌握率指标均达到100%,凡乙方违反以上约定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双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

  32.6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执五份、乙方执三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交付建设单位且甲乙双方办清竣工结算(财务净结值结算)后除保修条款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结算保修款后有关保修条款亦自行失效。

  32.7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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