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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先进单位申报材料
培训先进单位申报材料1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措施
为了加强对“农民读书月”活动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区委宣传部、区文广局牵头的联系协调小组,明确了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文广局会同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共同举办,区文广局负责“农民读书月”活动日常工作,并由区委宣传部、区文广局等八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2014年宜宾市区“农民读书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用以指导全区“农民读书月”活动。各乡镇、郊区街道根据实际也成立了组织机构,细化了活动方案,落实了负责部门和具体经办人员,并将“农民读书月”活动纳入议事日程,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农民读书月”活动顺利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
区委宣传部通过电视台、报社、内刊等宣传媒体,加强了“农民读书月”活动典型经验、好人好事、先进单位的宣传;区文广局召开“农民读书月”活动工作会议传达上级精神和本级部署,宣传了“农民读书月”活动的目的、意义,使“农民读书月”活动有序推进;区总工会加强了企业、农民工“农民读书月”活动工作的组织、宣传和指导;区农牧局组织专家到镇、明威乡等开展种养殖业知识讲座,团区委、区妇联、区委农工委等区级各部门利用青少年、妇女、学生、党员干部等队伍以各种形式展开广泛深入地宣传,宣传多读书、读好书,读书终身受益,读书明理进步的社会风尚。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大大扩展了我区“农民读书月”活动社会知晓面。
各乡镇、郊区街道通过会议、文件、标语、板报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农民读书月”活动宣传力度,共召开专题会议5000人次,书写宣传标语400余幅,办板报22期,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基本覆盖我区乡镇村社每个角落。
三、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
(一)开展示范“农家书屋”创建及经验交流活动。
宋家乡组织17名农家书屋管理员到省级示范农家书屋镇安农家书屋学习书屋管理和功能利用;象鼻街道组织本街道22名书屋管理员到辖区内的十里村农家书屋参观学习,互相交流心得;邱场乡通过召开书屋创建会议,学习了书屋建设、管理、利用等相关业务知识。区文广局在组织申报优秀农家书屋及管理员的同时,筛选基础条件好、管理和功能利用优秀、管理员积极性高的地方作为示范“农家书屋”创建备选单位,此次共备选22个书屋。
(二)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
各乡镇、郊区街道所在农家书屋在寒假期间面向农村留守儿童全面开放,高店镇做出了寒假期间农村留守儿童借书送纪念品互动的方法;李端镇则为农村留守儿童送书上门;赵场街道通过幼儿园开展读书讲故事活动。各乡镇、郊区街道都表示在寒假期间延长开放时间、创新开放方法、增加开放内容,农家书屋真正成为农村留守儿童的乐园。
(三)组织农家书屋“优秀管理员”评选推荐活动。
我区在“农民读书月”活动中组织开展了评选推荐农家书屋管理和使用作出积极贡献的优秀专兼职管理员、优秀农家书屋活动,各乡镇、郊区街道通过组织申报、现场考评、综合平时等程序进行组织上报,共收到13个乡镇、3个郊区街道报送优秀专兼职管理员申报材料34份,优秀农家书屋材料34份,区文广局将对此次评选的`优秀专兼职管理员、优秀农家书屋进行通报,并进一步进行筛选,组织参加市级评选活动。
(四)组织好书推荐、送科技文化下乡活动。
区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区级相关部门在乡、镇开展科技、文化“三下乡”活动。区文广局、区文化馆演出了文艺节目,区农牧局赠送了科技书籍,区司法局开展了法律咨询,区卫生局、区人民医院开展了健康检查,其他各相关部门都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走基层为民服务活动。
区文广局开展了农民喜爱的好书推荐活动,并将本着农民需要,在此次农家书屋图书更新补充中进行采购。
(五)举办读书征文展示活动。
为扩大影响,彰显成果,对我区开展的2012年“农民读好书”征文活动和2014年“与好书为伴,与文明同行”征文活动所评的优秀文章,各乡镇、郊区街道和我局分别进行了展示。
乡镇、郊区街道:在显要位置进行展示活动,共展示优秀作品72篇,阅读人数达6000人次。
我局则在局办公楼公示栏内进行了分期展示。并将向市文广新局上报推荐筛选出的19篇优秀作品。
四、书屋管理长效机制
(一)加强农家书屋与村民大院、种养殖业大户之间的联系,利用休息时间开展讲故事、科技知识培训等活动。
培训先进单位申报材料2
一、目标任务和实施原则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促进首都现代农业发展,繁荣乡村旅游,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壮大农村科普服务队伍,助力首都新农村建设。
在“十一五”期间,利用“以奖代补、奖补结合”的方式,每年评比、表彰一批有突出贡献的、有较强区域示范作用的、辐射性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致富带头人、农业科技服务专家、专业技术指导员等先进集体和个人。
(二)实施原则
1.统一标准,公平竞争。凡符合推荐范围和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全市统一评审标准,公开评比、公平竞争。
2.差额评选,两级审核。由各区(县)科协负责按照评审标准和办法,对五类项目进行初评,择优报审;市级专家评审组进行终审,确定给予奖励支持的名单。
3.以奖代补,奖补结合。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开展科普惠农活动,进行经费补助和奖励。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奖励和补助先进集体和个人购置科普资料和设备,以及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开展培训讲座、展览、引进推广新技术和新品种等农村科普活动的支出。
4、全国先进,择优推荐。按照中国科协、财政部下达的全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名额,从市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中择优推荐参加全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
二、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推荐范围:正式登记并通过年检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推荐条件:
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遵纪守法、管理规范;会员农户在100户以上,拥有一项或多项适用技术,在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协会管理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本区县农民年均纯收入20%以上;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推荐范围:经市、区(县)科协正式批准命名的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推荐条件:
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年度任务目标;具有综合标准的科普活动场所和科普设施;开展科普活动经常化,每年受益群众1000人次以上;推广的实用技术基本形成产业化优势,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方面,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三)农村科普致富带头人
推荐范围:长期面向广大农民开展科普工作,为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依靠科技为农民致富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村科普带头人和科普志愿者。
推荐条件:
在农村开展科普工作连续3年以上;在组织开展农村科普工作和依靠科技带领农民致富增收,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方面,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当地农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四)农业科技服务专家
推荐范围:长期致力于服务“三农”,为农业生产发展、农民增收致富、农村面貌改变提供技术支撑,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
推荐条件:
服务“三农”工作连续2年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相关科技项目促使农民增收致富,或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受到当地农民的广泛赞誉。
(五)专业技术指导员
推荐范围:长期在农村专业技术服务第一线,对农民日常的农业生产给予全面、及时、具体的指导的区县、乡镇专业技术人员。
推荐条件:
在基层开展专业技术服务工作3年以上;与服务对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服务关系;并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生产技能水平以及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方面成绩显著。
三、实施程序
(一)每年7月初,市科协下发评审通知。
(二)区(县)科协按照通知精神,通过本区(县)的主要媒体广泛宣传,向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和广大农民公开评审信息,凡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均可申报。并根据推荐条件及地区特点,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区(县)内所有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最终确定向市科协和市财政局推荐的名单;并将推荐名单在区(县)的媒体公示10天,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县)科协和财政局在8月20前,将正式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报市科协。
(三)市级专家评审组对所有上报项目进行终审。终审期间对上报项目进行随机抽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情况,则取消该项目3年内参评资格,并减少所在区(县)下一年度参评数额比例。评审结果在市级媒体公示1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授予年度“北京市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年度“北京市科普惠农兴村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四)市科协将组织专家对“北京市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年度“北京市科普惠农兴村先进个人”进行工作检查。
(五)市财政资金对北京市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补助,市财政局于次年年初将预算指标批复区县财政局。
(六)市财政局、市科协在次年年底前对项目验收,区县科协、区县财政局于次年10月31日前将验收报告及资金使用情况上报市科协。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是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区(县)科协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领导干部要亲自挂帅,并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协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保证计划顺利实施。
(二)广泛宣传,正确引导
受表彰的“北京市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北京市科普惠农兴村先进个人”是广大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杰出代表。要把对优秀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农村科普带头人评比筛选过程与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激发广大农民学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农村科普工作。
(三)客观公正,加强监督
评比推荐是实施“计划”的关键环节。各区(县)要保证评比的公平、公正、公开,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筛选,优中选优。要建立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机制,广泛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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