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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材料
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材料 1
什么是家庭农场
家庭农场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家庭农场应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适度规模
经营规模达到一定标准。一般情况下,从事种植业的,粮食耕种面积应在100亩以上(陕北200亩以上),果园面积30亩以上,设施蔬菜面积20亩以上,茶园面积50亩以上;牛存栏100头以上,猪存栏300头以上,羊存栏200只以上,鸡存栏1万羽以上;从事种养结合或特种种养业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2.以家庭劳动力为主
家庭农场以农业收入为主,农业收入应占家庭总收入的60%以上,年总收入在10万元以上;家庭农场必须以家庭劳动力为主,否则就不叫家庭农场。家庭农场原则上没有长期雇工,可以有短期雇工。如果雇工数量远远超过家庭劳动力,那么它就不属于家庭农场,只能属于农业企业了。如果是农业企业,雇工越多越好,为社会解决就业问题。
3.一业为主
只有经营1~2种产业,经营者才会精通技术,提高产量和质量,从而提高土地生产力。这正是国家倡导家庭农场的重要原因,尤其在耕地面积不断减少、耕地资源日渐珍贵的条件下。如果经营种类过多,势必难以样样精通,必将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
4.农场主是农民身份
国家鼓励和支持家庭农场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为了提高农民收入,尤其是依靠自己勤劳致富的农民。所以家庭农场的农场主应该是农民,尤其是本土的农民。虽然目前在进行户籍制度改革,农民与非农民可能越来越难以界定,至少目前还是容易界定的:凡是在农村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者就是农民,否则就不是农民。
注册
注册登记要具备什么条件
1.申请人农业的身份证明(户口本页或者其他农业户口证明)。
2.设立登记申请书。
3.经营规模相对稳定,土地相对集中连片。土地租期或承包期应在5年以上,土地经营规模达到当地农业部门规定的种植、养殖要求。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等经营土地、林地的证明。
4.选择经济组织模式: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等其他组织形式。去家庭农场其经营场所或住所所在县、不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负责登记。
注册家庭农场时需要验资吗
家庭农场申请人可以以货币、实物、土地承包经营权、知识产权、股权、技术等多种形式、方式出资。申请人根据生产规模和经营需要可以选择申请设立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
挑选注册类型一定要注意,如果注册个体工商户,则对注册资本没有门槛要求,不需要验资,但个体工商户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就是说,一旦发生经营危机,家庭财产有可能抵偿债务。而有限责任公司则要验资,以注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家庭财产不受牵连。
登记注册时,还可享受目前实施的一应优惠政策,如“有限公司除法律、行政法规和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另有规定的外,一律降低到3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允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零首付’注册登记”等。
注册家庭农场的五个步骤
第一步:申请
符合家庭农场认定条件的农户向家庭农场经营地的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并填写和附带以下材料:家庭农场认定申请表、土地承包或土地流转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家庭农场经营者资格证明和户口本复印件、家庭农场固定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第二步:初审
村(社区)对申报材料和申请农户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在《申请表》上签发意见。
第三步:复审
镇(街道)农村工作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提出复审意见,并将材料报送市(县、区)农村工作部门。
第四步:认定
市(县、区)农村工作部门根据上报材料进行认定,对认定合格的家庭农场进行登记、建档,并颁发《家庭农场证书》。
第五步:备案
各市(县、区)农村工作部门对已经认定的家庭农场,报市级农村工作部门备案。
贷款
家庭农场的贷款方式
根据客户经营现金流的特点设定了更加科学灵活、符合实际的贷款约期和还款方式,贷款期限最长可达5年;针对农村地区担保难的问题,《办法》创新了农机具抵押、农副产品抵押、林权抵押、农村新型产权抵押、“公司+农户”担保、专业合作社担保等担保方式,还允许对符合条件的客户发放信用贷款。
按照规定,借款人必须是有本地户口的.家庭农场经营户、家庭r场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和拖欠他人资金的情况。
具体包括:借款人种养历史经验和专业经营能力、应对市场价格波动能力、承包经营农地的合法性和稳定性、家庭稳定性、财务状况、个人品行以及新型担保方式的合法合规性、价值稳定性、处置变现的难易程度等。
家庭农场贷款所需材料
1.申请书
2.家庭农场营业执照
3.家庭农场的介绍
4.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需要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或《林权证》。农机具抵押、农副产品抵押,也需要出示相关的所属证明
5.家庭农场法人身份证及法人介绍
6.有验资报告的提供验资报告
7.近三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财务说明
8.还款计划说明
注:所需材料全部要加盖家庭农场公章
补贴
各地有哪些补贴政策
各地农业发展现状不同,家庭农场的补贴政策差异也很大,同时补贴的项目也是多样化。
天津:按其转入的土地面积,以每亩4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上海松江:
现金补贴:1.农资综合直补76元/亩;2.水稻种植补贴150元/亩;3.土地流转费补贴100元/亩,面积以80~200亩为标准;4.家庭农场生产管理考核补贴100元/亩;5.绿肥种植补贴200元/亩。
浙江宁波:市级性给予每家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其中市级奖励5万元,县(市)区配套5万元。
江苏铜山:对效益好的家庭农场给予3到5万元的奖励,对年销售业绩100万元以上的家庭农场,给予实际销售收入1%的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还有贴息扶持,最高额度为5万元,可连续享受。
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材料 2
以发展现代农业为宗旨,以农广校体系为主要依托,以提高农民素质和农业技能为核心,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青壮年农民(主要包括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返乡创业者)等为重点,以资格认定管理为手段,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按照政府主导、完善政策、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在农业生产一线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职业农民塑造工程,探索路径、创设制度、打造模式、积累经验,促进我省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承担项目的市县区立足现代农业发展,围绕优势产业,将具有“以农业为职业、拥有一定的生产资料、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有一定的资金投入能力、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等5大特征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青壮年农民,按照产业分类开展综合素质系统培训,全省培训3000人,促进大批量职业农民脱颖而出。各地建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完善培育制度,出台支持政策,创造有利于职业农民发展的良好环境,确保农业发展后继有人。
三、实施范围
(一)农业部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县
(二)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市
(三)省级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县
四、工程内容
(一)开展职业农民综合素质系统培训。各地依托职业农民培训基地,围绕优势产业,将具有“以农业为职业、拥有一定的资源资料、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有一定的资金投入能力、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等5大特征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合作组织带头人和青壮年农民作为20xx年培育对象,按照“理论授课、基地实训、论坛讲评、异地交流、技能鉴定、跟踪问效”的模式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综合素质系统培训,促进大批职业农民脱颖而出。
(二)探索职业农民培育路径。各地农业部门要总结经验,积极探索职业农民培育路径。一是通过培育实践,不断探索职业农民培育方式、方法和路径,并不断充实熟化,打造出适合我省的职业农民培育模式。二是根据农业产业发展要求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研究提出职业农民认定条件、标准、程序和管理服务内容,分产业制定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认定一批职业农民,进行动态管理。三是实行技术帮扶制度,组织技术推广、教学、科研人员与职业农民结对子,定期开展技术指导,切实增强职业农民的实际操作能力,帮助发展生产和增加收入。
(三)创新职业农民支持政策体系。各市县政府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协调农业、土地、财政、金融、保险等相关部门,在土地流转、财政支农项目和惠农政策、税收、金融、保险等方面给予扶持,突破现有政策体制机制方面障碍,创造性地制定和出台具体办法和政策制度,探索建立充满活力的培育工作机制,创造有利于职业农民培育和发展的良好环境,激励有志青年和农科学生从事农业,推动形成职业农民队伍。市县农业行政部门要积极整合项目资源,制定职业农民优惠政策和措施,扶持职业农民发展生产。
五、资金安排
省财政支持职业农民塑造工程1000万元,用于职业农民培育的关键环节——系统培训。据我省去年试点情况,职业农民培育补助标准为20xx元/人,培育基地教学设备改善补助标准为5万元/基地,实训基地实训条件改善补助标准为5万元/基地。具体如下:
(一)省级配套农业部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县,共40万元。
1. 靖边县:20万元,配套农业部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县专项资金,开展职业农民培育试点。
2. 杨陵区:20万元,配套农业部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县专项资金,开展职业农民培育试点。
汉滨区、旬阳县按照安康市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市整体推进安排部署,不单独配套资金。
(二)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市,共300万元。
安康市10县(区)共300万元。全市统一规划,省级补助培育任务为全市1000人,按照标准20xx元/人实行补助,计200万元;每个培训基地教学设施改善5万元,主要用于添置计算机、投影仪、摄像机等教学器材;实训基地5万元,主要用于添置实习操作所需仪器设备、药品试剂、消耗材料等,计100万元。
(三)省级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县,共600万元。
20个省级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县及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各30万元,共600万元。其中每个示范点培育职业农民100人,按照标准20xx元/人实行补助,计20万元;培训基地教学设施改善5万元,实训基地5万元。
(四)职业农民培育系列教材编写,共60万元。
陕西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20万元,用于粮食、油料、果业及其它共12册教材编写。
陕西省农业杂志社:20万元,用于蔬菜园艺和特色农业共7册教材编写10万元,书号费用10万元。
陕西省农学会:10万元,用于畜牧和特色养殖共7册教材编写。
陕西省农干校:10万元,用于公共基础共7册教材编写。
六、项目申报
(一)申报条件
1. 申报县农业专业化生产和适度规模经营基础较好,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已有一定规模,具备良好的职业农民发育条件。
2. 当地政府高度重视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农业行政部门将其列入工作重点。
3. 项目实行以县政府牵头,农业局组织,培训机构具体实施的运作方式。培训机构以农广校为主体,必须有自有教师和外聘师资不少于20人,包括农业、法律、经济、信息等各个方面,设施条件完善,工作业绩突出,管理经验丰富。个别在农民培训中优势突出的农业职业院校也可参与。
4. 农业科技实训基地以省市认定的现代农业园区或现代农业科技实训基地为主,能够代表本地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最高水平,满足职业农民实训需要。
(二)申报名额
1. 农业部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县,要上报20xx年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方案,明确组织部门、 实施部门、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等。
2. 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市作为一个整体(包括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已经确定的汉滨区、旬阳县职业农民示范县和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20xx年职业农民培育试点方案的通知》已经确定的安康阳晨职业农民培育基地、石泉县明星村职业农民培育示范点),由市政府组织统一申报,但各县(区)政府要上报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组织部门、 实施部门、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3. 省级职业农民的示范县要上报20xx年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方案,明确组织部门、实施部门、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4. 除省示范县和安康市外,西安、咸阳、宝鸡、渭南、汉中、商洛、榆林、延安市可推荐上报2个,铜川、杨凌、韩城可推荐上报1个,共19个。
(三)申报程序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和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20xx年职业农民培育试点方案的通知》精神,凡愿意参与职业农民塑造工程的县(区),确定1~2个产业或专业,由政府牵头、农业行政部门组织、 农民教育培训基地具体实施,认真填写《陕西省20xx年职业农民塑造工程申报书》,经市级农业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农业厅。安康市填写的《陕西省20xx年职业农民塑造工程申报书》,须经安康市政府审核同意后报省农业厅。
(四)专家评审
农业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20xx年职业农民塑造工程基地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农民培育的重大意义,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的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推进工作开展。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该项工作的指导督促,推动工作扎实开展。
(二)狠抓工作落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为项目组织单位,要把工作纳入本部门重点工作内容,落实相关任务,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积极实践,大胆创新,扎实做好认定管理,落实农技人员或者农业科研教学人员对职业农民一对一帮扶制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培训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工作,要强化师资力量,改善教学设施设备,创新培育方式方法,建立职业农民系统档案,加强教学管理,落实教学各个环节。实训基地要积极配合培训机构,改善设施设备,创造良好实习条件,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材料 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工作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xx〕10号)及《农业部关于创建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的意见》(农经发〔20xx〕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依托农产品加工、物流等各类农业园区,注重培育龙头企业集群,创新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集成集约要素资源,拓展产业链条,发展区域主导产业,打造区域优势品牌,增强辐射带动能力,提高农业经营组织化程度,引领现代农业发展,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建设。
第三条建立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按照创新、提升、优化、拓展的总体要求,坚持机制创新、增强带动能力,坚持耕地保护、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因地制宜、加强分类指导,坚持部省共建、以县为主。
第四条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的申报、评审、认定、考核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应当将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纳入本地经济社会总体发展规划,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相应扶持政策,完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保障示范基地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六条农业部负责提出建立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的意见,制订认定管理办法。省级农业产业化部门负责指导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的建设,完善扶持政策,制定具体管理考核办法。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示范基地建设任务。
第七条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负责指导创建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主要职责是:
(一)提出建立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的意见;
(二)制定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
(三)负责组织示范基地申报、评选和公示等工作;
(四)对示范基地运行情况进行考核和工作指导;
(五)研究扶持示范基地的政策措施。
农业产业化专家库的专家负责对示范基地认定和运行情况进行评估、考核,提出审核意见。
第八条省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的职责:
(一)组织开展本省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筛选、审核、推荐和申报工作;
(二)对本省示范基地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管;
(三)对本省示范基地建设与发展进行指导与支持;
(四)协调解决与示范基地建设发展有关重大问题。
第三章申报与认定
第九条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申报,具体条件是:
(一)具有一定发展基础的农产品加工或物流园区。园区有管委会等专门的管理部门,建设主体清晰,内部规章制度健全,组织管理、经营管理和社会化服务比较完善,运行2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
(二)龙头企业集群集聚。园区集聚了1家(含)以上国家重点龙头企业,5家(含)以上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各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超过15家。东、中、西部地区示范基地内龙头企业总体年销售收入分别达到40亿元、30亿元、20亿元以上。
(三)规划编制科学合理。示范基地有经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建设规划或建设方案,且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利用和农业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县(市、区)人民政府出台了支持园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政策措施,有财政专项扶持资金。
(四)农业组织化程度高,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园区及园区内龙头企业能有效带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或一村一品示范村,带动农户范围广、数量大,利益联结关系比较紧密。园区内龙头企业原料订单采购比例超过50%,参与产业化经营的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水平。
(五)产业链条完整,加工转化增值能力较强。有与园区相配套的高标准原料基地,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程度比较高,仓储、包装、运输等产业配套发展。农产品加工转化比重大,产品附加值高,园区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原料采购额之比超过2:1。科技创新能力较强。
(六)农产品品牌发展基础较好。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或农产品地理标识登记产品数量多,基地内企业产品获得省级以上各类品牌认证,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
(七)公共服务平台初步建成。园区主管部门或当地科研、质检等行业主管部门自建或依托龙头企业,建设了技术创新、质量检测、物流信息、品牌推介等公共服务平台不少于1个,为园区内各类经营主体提供便捷优惠的`公共服务。
(八)促进新型城镇化作用较为明显。园区所在县(市、区)或乡镇(针对在一个乡镇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的城镇化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有效带动当地形成支柱产业,引导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农村人口向园区所在城镇集聚,推动了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综合服务功能建设完善,加速了城乡统筹发展步伐。
第十条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的申报程序:示范基地由现有园区提出书面申请,当地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申报,省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向农业部推荐。
第十一条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一)园区申报材料,主要包括园区概况、经济运行现状、基地建设情况、带动农民增收情况、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情况、公共服务平台打造情况、带动城镇化发展情况,以及具体申报理由;
(二)县(市、区)人民政府申报文件;
(三)省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的意见和推荐文件;
(四)园区成立的相关文件或当地政府开具的所申报示范基地中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划定区域内集聚发展的证明材料;
(五)示范基地建设规划或建设方案等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认定程序:
(一)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对各地申报的示范基地材料进行初审;
(二)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从农业产业化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估,提出评审意见;
(三)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提出初步名单,报部领导审定,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农业部发文认定为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
第十三条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和省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负责对示范基地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考察和日常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运行一年以上,每年第一季度向省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和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报告运行情况,包括主导产业发展、龙头企业效益、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品牌建设、带动基地发展和农民就业增收等情况。
第十五条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适时组织专家对示范基地进行考评,对于考评优秀的,采取适当方式给予表扬或奖励。加大对优秀示范基地的宣传力度,提出进一步完善的指导意见。
第十六条每四年对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进行动态监测,对主要指标不符合标准的园区,取消“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称号。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申报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的有关材料必须客观真实。如果存在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已经认定的示范基地取消其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资格,未经认定的取消其申报资格。
第十八条对在申报、认定、考评工作中存在行为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党纪政纪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第十九条省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省具体的管理办法。
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材料 4
导读:家庭农场可分为种植型、养殖型和种养结合型3种,本文通过举例说明3种类型农场的经营收益等情况,指出了家庭农场存在缺失融资平台、雇工难、技术和管理水平不高、缺乏社会服务体系等问题,因此要关注惠农政策、统筹安排、积极寻求技术支撑、学习优质农业技术、培养经营管理能力,从而提高农产品质量和经营收益。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有种植型、养殖型和种养结合型3种类型。截至2015年6月,在咸宁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有213家,其中种植型68家、养殖型40家、种养结合型105家。为深入了解咸宁市当前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情况,根据不同类型共选取了3家具有代表性的农场进行了剖析,并就如何加快家庭农场的发展提出了几点看法。
1三家家庭农场基本情况介绍
1.1种养结合型――鲁强家庭农场
鲁强家庭农场位于咸宁市咸安区向阳湖镇斩关村7组,于2014年7月在工商部门注册,注册资金为390万元。家庭农场主要负责人鲁清明,现年47岁,初中文化,当地村民,有丰富的养殖经验和种植经验,从2008年承包斩关村7组3.33 hm2水田开始,通过租赁和承包村民耕地等方式流转土地,至今已达36.8 hm2,主要从事粮油、蔬菜、湘莲、苗木种植及鱼、鸡的养殖。农场现有劳动力为鲁清明夫妻及其儿子、儿媳,现有农机具5台,其中水稻插秧机1台、旋耕机2台、收割机1台、小型播种机1台。
鲁强家庭农场现有稻田14.67 hm2,主要种植模式为早稻+晚稻、中稻+油菜,水稻种植实现了机械化插播、收割,每667 m2年纯收益约为500元。水产养殖面积6.67 hm2,养殖四大家鱼,兼种湘莲。林地面积6.67 hm2,内建蔬菜大棚1 hm2,种植樟树苗5.67 hm2,苗高2.5 m以上,林下放养土鸡3 000多只,土鸡以每只100元的价格供应给贺胜桥鸡汤馆。荒山面积8.67 hm2,目前正在开发中。农场年总收益约为50万元。
1.2种植型――兰芳家庭农场
兰芳家庭农场位于咸宁市崇阳县天城镇浮桥村1组,于2014年6月在工商部门注册,注册资金为40万元,2014年被评为省级。家庭农场主要负责人孙兰芳,现年51岁,初中文化,当地村民,从2009年承包6.67 hm2地开始,逐渐扩大规模,现已有55.33 hm2水田,主要种植水稻和油菜,种植模式为早稻+晚稻、中稻+油菜。农场现有主要劳动力为孙兰芳夫妻及其儿子、儿媳,现有农机具4台、旋耕施肥播种一体机2台、收割机2台。
兰芳家庭农场现有早晚稻面积约13.33 hm2,早稻每667 m2产量400 kg以上,晚稻每667 m2产量450~500 kg。现种植中稻+油菜模式面积约42 hm2,中稻每667 m2产量在550 kg以上,油菜每667 m2产量150 kg左右。农场年总收益约40万元。
1.3养殖型――竹海家庭农场
竹海家庭农场位于咸宁市嘉鱼县官桥镇朱砂村2组,于2014年8月注册,注册资金为100万元,2014年被评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家庭农场主要负责人方文才,现年55岁,高中学历,50岁从司机转行开始进行生猪养殖,现已形成年出栏量1 200头的规模。农场现有家庭劳动力为方文才夫妻、儿子儿媳、妹妹。
竹海家庭农场年出栏量1 200余头,存栏量500余头,包括48头种猪。按2015年上半年生猪平均销售价格18元/kg,平均每头猪长至150 kg出栏计算,农场2015年的总收益预计约70万元。
2家庭农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1缺少融资服务平台
农业生产受自身性质影响,投资回报周期长、效益低、见效慢,家庭农场发展也是如此,农场主在经营前期或扩大规模时一次性投入比较集中,资金需求量大,资金匮乏往往成为制约家庭农场发展的瓶颈。多数家庭农场实力不强,固定资产也不多,通过银行贷款不仅手续麻烦,且要求农户有一定的抵押物,而土地流转合同和农户宅基地不能作为抵押物进行贷款,小额信贷则需要有公务员身份的担保,这些因素严重制约着家庭农场通过金融部门获得资金的需求,同时银农信用信息的不对称,严重影响了一些惠农贷款的发放。缺少银行资金的支持,家庭农场资金的投入主要依靠农场自筹和民间借贷,发展较为缓慢,而民间借贷资金利率较高,不利于家庭农场的健康发展。
2.2雇工问题
农业用工难、用工贵已成为当前农业生产中的普遍问题,在家庭农场的经营过程中,用工少则收益高,用工多则收益低。家庭农场虽然是规模经营,但是基于经营成本以及经营类型等因素的影响,咸宁市家庭农场尚未实现全程机械化作业,遇到农忙时节,劳动力稀缺问题仍旧存在。通过和3家农场主深入交流,发现种植型和种养结合型在用工方面支出较多,现在农村劳动力短缺,且呈现老龄化趋势,在农忙季节请工难且贵,据了解,男工大约150元/天,女工大约120元/天,还得提供中餐,因此要提高家庭农场的效益,关键要解决用工的问题。
2.3农业技术和管理水平不高
家庭农场一般是由以前的种养大户、致富能手发展而来,大多数是土生土长的农民,自身文化素质不高,对于农业生产经营更多的是多年积累的实践经验,他们所掌握的农业新知识以及新技术并不多,尚未达到专业水平,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遇到不同的情况难以灵活变通,特别是如今天气变化异常,遇到灾害性天气,不知如何提前预防或是采取措施进行灾后自救。现在提倡较多的轻简化栽培、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都能有效地节约劳动力和生产成本,而农场主对于这些技术尚未完全了解和掌握,造成生产中人力物力的浪费,增加了生产成本、降低了农场效益。 2.4缺乏社会化服务体系
尽管家庭农场的规模比传统农户有了很大提高,但在种子种苗供应、农资采购、农机作业、粮食烘干、农产品物流配送、农产品销售等环节所需的专业化服务却严重缺失。特别是在农产品的销售方面,缺乏专业的信息化服务平台和销售人才队伍。家庭农场发展还缺少农业保险服务平台,农业受气候和市场波动影响大,养殖型家庭农场受市场波动影响更甚,而我国尚未建立系统和完备的农业保险体系,无法保障农民的基本收入。因此急需专业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引导和支持,形成多元化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家庭农场生产经营创造更好的外部条件,使家庭农场“支出少”而“收入多”,达到节本增效的效果。
3如何加快家庭农场的发展
家庭农场经营的最终目的是以最小的消耗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在当前的政策环境下就家庭农场如何提高效益、加快自身的发展谈几点看法。
3.1关注各项惠农政策,多渠道筹集家庭农场发展资金
要提高家庭农场的收益,必须解决家庭农场发展资金短缺的问题。对于家庭农场发展,国家出台的各项政策很好,当地政府也很支持,但是真正得到实惠的家庭农场并不多,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农民对政策不关注、不了解,好的政策出台后,由于不了解不关注错失了申报机会。近日,财政部公布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通知,关于调整和完善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农办[2015]52号),政策规定农业大户也能申请项目,不再要求是独立法人,取消了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鼓励各省实行资金“先建后补”等政策。国家出台这样的政策,就是为了鼓励农业大户、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积极申报项目。农场主要有申请项目的意愿,积极关注国家、省市的惠农政策,主动和当地农业管理部门联系,在其帮助下完成项目的申报工作。例如鲁强家庭农场在咸安区科技局的帮助下以《发展种、养、加一体化现代农业新模式示范》项目申请了2015年咸安区科技计划项目,获得2万元项目经费。家庭农场应拓宽融资渠道,采取银行贷款、财政补助、自筹资金,“三位一体”、贷补结合方式,吸引金融资金投入家庭农场的发展。
3.2统筹安排,省力省工
随着农村劳动力的日益减少,劳动力成本日益提高,节约农业用工成了提高家庭农场收益的关键。家庭农场大力推广农业机械化生产,节约了很大一部分农业用工,但是家庭农场的`生产还未实现全面机械化运作,在当前的形势下,农业用工不可或缺。农场主如何统筹安排,达到省力省工、节约开支的效果,显得尤为重要。在如何减少用工的问题上,农场主鲁清明有他自己的经验和方法。例如在安排水稻直播的时候,他会事先看天气预报,确定哪天请工,之前他会安排他儿子把地整好,下好底肥,把一些细碎的准备工作都做好,直播那天农工们一次性把种子播完,这样可以充分利用劳动力,避免了因天气原因或准备工作不到位而导致窝工、误工等现象。
3.3积极寻求农业技术服务支持,学习优质高效省力化农业技术
与传统的农户经营相比,家庭农场主自身素质要求大大提高,不仅要具备一定的种植养殖专业技术,熟练掌握并运用现代农业机械,还要拥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这就要求家庭农场主必须不断学习,积极参加农业相关单位组织的培训班,如阳光工程培训等,通过学习掌握优质高效省力化农业技术以及农场经营管理知识,还要积极与当地农业相关部门的专家签订技术服务协议,获得农业技术服务支撑。
3.4培养农场主经营管理能力
家庭农场相当于一个小型化的企业,家庭农场主也应具备农场经营管理能力,特别是要提高农场的品牌意识、农产品精品意识、市场意识、带动意识,要成为能生产、懂业务、会经营、有技术的职业农民。特别是农产品的营销能力,家庭农场宜采取产销对接方式,与超市、企业、学校、餐饮集团等对接,拓展家庭农场产品营销渠道,建立家庭农场城市直销店,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如微信销售平台等。如鲁强家庭农场计划在咸宁市区开直销店,跳过中间流通渠道,直接让城市居民用上“无公害、新鲜、优质、有营养”的放心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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