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小镇申报材料

时间:2024-07-08 10:36:57 申报材料 我要投稿

特色小镇申报材料

特色小镇申报材料1

  一、指导思想

特色小镇申报材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和谐稳定主题,以便民利民、务实高效、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为原则,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政务公开为基础,创新工作机制,创优发展环境,促进我县农村经济社会实现和谐健康、追赶型跨越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乡镇农民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农民标准化培训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三个中心”)建设为重点,完善管理体制,规范运行机制,拓宽服务功能,延伸服务平台,建立县有行政服务中心、农业专家服务团、农民教育学院,乡镇有“三个中心”,村有农民服务站,村小组或新农村建设点有农民之家的便民服务网络。各乡镇在年底前要建好“三个中心”,并抓好1-2个示范性村级农民服务站,有条件的村小组或新农村建设点要建好农民之家。通过构建便民服务网络,建章立制,提升效能,力争在较短时间内构建起规范、高效、方便、快捷的农村便民服务体系。

  三、工作原则

  1、便民原则。科学设置服务事项和工作流程,方便群众办事,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2、公开原则。通过便民服务卡、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公开服务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3、高效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做到随时受理,限期办结,切实提高行政效率。

  4、依法行政原则。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程序受理和办理,既要热情服务、方便群众,又要严格依法办理有关事项。

  四、机构设置

  1、各乡镇要整合原有的“三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资源,统一命名为乡镇农民服务中心。乡镇农民服务中心是办理本乡镇和上级政府部门授权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并提供代办、咨询等便民服务的平台。乡镇农民服务中心直属乡镇人民政府,在乡镇党委、政府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又是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的延伸机构,在业务上接受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的指导。乡镇农民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能是在行政审批、证照证明、信息咨询、解决诉求等方面为农(居)民提供服务。乡镇民政所、农医所、财政所、城建所、国土所、计生办、综治办等必须在农民服务中心设立办事窗口,为农(居)民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一站式”服务。

  2、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是乡镇人民政府服务“三农”的主要工作部门。乡镇农技、林业、农机、水利、水保、果业、农经、畜牧兽医、乡镇企业等岗位工作人员必须入驻农业服务中心办公,并设立办事窗口,为农(居)民提供政策咨询、信息、物技结合、预约上门等“一揽子”服务。

  3、乡镇农民标准化培训服务中心是组织开展本乡镇农民培训工作的服务平台,与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同时提供劳动就业服务,并办理社会保险事务。乡镇司法所入驻该中心合署办公。中心设立农民培训、就业信息服务、劳动保障和法律援助等办事窗口,为农(居)民提供培训、就业、维权“一条龙”服务。

  4、各行政村设立农民服务站,以为农民或直接办理一些日常性事项为主要职能。按照方便简洁、综合归类的原则,村级农民服务站统一设置“五室一学校”,即党员服务室、综治室(含维稳工作室、矛盾纠纷调解室)、计生服务室、文体活动室(含农家书屋)、创建文明活动室(含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室)和农民培训学校(含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人口学校)。有条件的村可试行建立集中、敞开式的办事场所。

  5、村小组或新农村建设点设立农民之家,具体帮助群众代办力所能及的申请事项。

  五、服务内容

  1、乡镇农民服务中心的服务内容主要是涉及审批的有关服务事项,包括乡镇可以直接办理和需到县级部门办理的各类事项。对权限在上级的行政许可类事项,农民服务中心开展初审、呈报、服务。具体的服务内容尽可能和县行政服务中心对接,对审批服务事项业务少、频率低的.项目,可整合办理,实行一人多岗、一专多能。

  2、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的服务内容主要是负责本乡镇区域内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和推广、农业品种改良、动植物疫病的防控、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和村级财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3、乡镇农民标准化培训服务中心的服务内容主要是建立培训台账和劳动力需求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并组织农民参加培训,用工信息和拓宽就业渠道;同时,为农(居)民提供劳动保障、农民培训以及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维权等服务。

  4、村级农民服务站的服务内容主要是为农民提供在涉及农村社会公共事务、就业保障、农业发展、党员服务、纠纷调处、政策宣传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5、村小组农民之家的服务内容主要以搜集农村社情民意、相关政策宣传为主。

  六、运行方式

  1、乡镇“三个中心”采取圩日集中办公、闲日轮流值班的方式运行,并实行以下两种办法开展工作:

  ⑴实行“六公开”服务。各窗口对审批服务事项通过制作便民卡、工作流程、公示栏等形式公开项目名称、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政策依据。

  ⑵实行“六制”办理。工作人员根据服务对象申报的事项,按以下规定办理:

  ①直接办理制:凡程序简便,可以当场审批的项目,即收即办,当场办理。

  ②承诺办理制:对不能当场办理,需要审核、论证等方面的申请项目,由工作人员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③联合办理制:对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审批的项目,由主办窗口牵头协调,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

  ④上报办理制:需报上级审批的申请事项,由工作人员负责材料的审查,明确告知所需的材料、费用及办结时限,在规定时限内由主办部门负责上报,积极联系办理,全程帮助办结。

  ⑤明确答复制: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事项,受理窗口应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批准的理由,明确给予答复。

  ⑥协助办理制:群众申办有关事项确有困难的,工作人员应予以指导和帮助起草、填写有关较为专业或复杂的申报资料。

  2、村级农民服务站以为农民代办、协办为主,除村级能够办理、调解的事项外,主要实行便民服务制,其原则、内容、程序、形式、制度、工作要求等按《关于印发〈大余县创新管理模式推行便民服务制的工作意见〉的通知》(余办发[2009]22号)规定要求执行。

  七、服务程序

  1、受理。乡镇“三个中心”服务窗口对群众提出的办事申请,属于受理范围且申请材料齐全的事项应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全的要出具一次性告知书,待申请人补齐材料后再行受理。

  2、办理。窗口受理办件后,能直接办理的,即时办理;不能直接办理的,由承办人在承诺办理时限负责协调办理;对审批权限在上级部门的,窗口受理后,将申报材料移交主办部门的相关业务人员上报县有关业务部门办理。

  3、回复。承办事项办结后,由承办人及时告知申办人或人,并做好办结材料移接交手续。

  八、建设模式及标准

  1、按照因地制宜、分类建设的原则,乡镇“三个中心”应相对集中并分别统一设立办事大厅,乡镇有关涉农部门及基层站所在大厅设立办事窗口并达到以下建设标准:

  ⑴硬件建设标准:

  ①有固定的办公用房;

  ②有统一的红底镶钛金字的中心标牌;

  ③有群众熟知的热线电话;

  ④有档案柜;

  ⑤有方便群众办事的坐椅、饮水机等;

  ⑥各窗口有明显的标识牌;

  ⑦室内有公示告知版面;各窗口配备办公电脑,有条件的可配备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

  ⑵软件建设标准:

  ①人员配备到位。有中心负责人和固定的窗口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

  ②办事流程明示。规范办理项目,对进驻办理的审批、服务和收费项目及办事环节进行梳理,制作办事流程图、《办事指南》和便民服务卡。

  ③有关制度齐全。建立“六制”办理制度、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预约服务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各种制度上墙公开,并设有群众意见簿。

  ④岗位职责明确。根据工作性质和特点,制定中心负责人和各办事窗口的工作职责,并制定考核办法。

  2、各行政村农民服务站的建设要达到“七个一”标准:即有一个固定场所、有一部便民热线电话、有一台便民办事的上网电脑、有一套规范的制度、有一张工作流程图、有一份服务承诺卡、有一本专门的服务记录本。

  3、村小组或新农村建设点农民之家的建设要有“三室”,即有阅览室、电教室、室,并配备相应的电教设备、图书阅览资料和等娱乐设备,主要是为村民提供一个集学习交流、政策宣传、科技培训、文化娱乐、健身休闲于一体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心。

  九、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进农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乡镇“三个中心”是各级党委、政府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第一“窗口”,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新形势下提高执政能力建设的有效载体。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要从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设农村便民服务体系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取得实效。各乡镇要把加强农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明确一名副职领导具体抓落实,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在抓好乡镇“三个中心”建设的同时,积极开展村农民服务站和村小组(新农村建设点)农民之家的建设,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办事。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乡镇“三个中心”建设的协调和指导,对服务项目进行认真梳理,提高即时办结率。

  2、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各乡镇要本着“规范、便民、实用、节俭”的原则,充分利用乡镇、村、组现有的办事场所、硬件设施,给予相应必要的投入,使农村便民服务网络能充分发挥作用。县行政服务中心要开展网上行政审批办公系统延伸到乡镇的试点工作。同时,要根据当地群众、企业的需要,根据乡镇经济发展的实际,开展有特色的便民服务,使农村便民服务网络的建设贴近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以取得社会各界的认可和支持。

  3、加大宣传,扩大影响。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栏、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村便民服务网络的职能和作用,及时总结和推广农村便民服务网络运行工作中的典型经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农村便民服务网络的效能得到充分发挥。

特色小镇申报材料2

  一、申报名称

  华东风情温泉小镇

  二、申报理由

  遂昌,地处钱塘江、瓯江源头,旅游资源富集,拥有全国唯一的“金木水火土”五行旅游。

  湖山乡位于丽水市遂昌西北部,乌溪江上游。距离遂昌县城35公里,拥有温泉、湖泊、森林、生态农业等丰富的旅游资源,特别是“湖泊+温泉”的资源组合在长三角地区具有唯一性的优势。

  湖山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山水资源优势:境内水域面积广阔,有17平方公里的湖面;绿色植被丰富,森林覆盖率达84%。沿湖地带既有“小桂林”之称的低丘缓坡,也有“小三峡”之誉的峭壁峡谷,自然风光优美,生态环境良好,是休闲、度假、疗养、观光、娱乐的天然佳所。

  湖山是浙江省四大温泉集聚区之一,湖山温泉素以“点位多、储量大、水温适中”而著称,现已探明水温41.5℃,日出水量1500吨,在省内四处温泉中单井出水量排名第一,含氡、锶、氟等元素,被称为“温泉中的极品”。目前境内红星坪温泉度假村已于2009年对外营业,湖山欧陆风情温泉小

  镇项目正在建设当中。

  三、功能定位

  湖山风情温泉小镇,是以旅游产业发展为导向,以湖光山色为资源基础,中高端养生度假为核心,将湖山镇打造成集观光、游乐、运动、养生、度假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旅游综合服务小镇。

  湖山风情温泉小镇空间发展方向是,积极拓展老集镇周边用地空间,向北发展温泉度假用地,向南发展山水观光与生态度假用地。

  镇区职能是:养生度假、生态人居、综合服务。形象定位:湖山世外风情温泉养生小镇。

  湖山风情温泉小镇总体布局可以概括为“两轴三心五片区”。其中两轴:城镇发展轴、旅游发展轴;三心:综合服务中心、旅游集散中心、行政商业中心;五片区:温泉养生区、老镇片区、新镇片区、生态工业园区、滨水休闲区。

  四、产业发展现状

  特色农业发展迅速。湖山温暖、湿润的库区气候环境,湖山人坚守着古老的生活、生产方式,形成了丰富的原生态农产品系列。近年来,湖山充分发挥优良的生态环境优势,突出湖山农产品“生态、绿色、有机”的品牌打造。积极推广绿色农产品生产技术,加大绿色农产品基地建设。以基地带动产业发展,抓好建洋原生态水稻种植,丰富湖山五谷杂粮

  基地的产品,山稻谷、马铃薯、花生、黑豆、高山西瓜等农作物种植超1800亩;突出国家级有机板栗品牌“湖山牌”建设,目前全乡种植板栗25000余亩,100多亩红提和600多亩香榧、油茶。通过技术示范标准化,网箱养殖溪流性鱼类和网箱养殖青虾5000余平方,全力打响湖山有机鱼品牌。

  旅游发展不断加快。近年来,湖山依托风景秀丽的乌溪江水库和健康养生的湖泊温泉,成功引进湖山欧陆风情温泉小镇项目;顺利签约湖山半岛温泉养生园、大溪边养生养老项目等。目前已建成国家3A级旅游景区、浙江省五星级农家乐红星坪温泉度假村和一个亦耕亦读亦游的休闲旅游项目躬耕书院等景区、景点。

  同时,大力发展沿湖特色农家乐,形成了一批“沐温泉浴、品农家菜、钓生态鱼、游小三峡、住农家屋”的特色农家乐村。

  五、今后3—5年产业发展目标

  未来3—5年,湖山将顺应生态文明兴起的历史机遇,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生态之路,以旅游产业发展为导向,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打造成以温泉养生为核心度假功能,并集旅游服务、综合配套、商业地产等多功能为一体的旅游综合服务小镇,并努力成为华东最佳养生度假小镇、长三角地区山水温泉典范、全国乡镇旅游示范精品。

  六、近期实施的重点项目

  (一)遂昌湖山欧陆风情温泉小镇。该项目以温泉、湖

  泊、森林、人文为依托,打造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社区。项目总投资约10亿元人民币,规划面积约400亩,在五年时间内分四期实施:一期建设温泉广场及欧式建筑,二期建设温泉城堡酒店和简欧低层住宅群,三期建设温泉特色街,四期建设湖山旅游集散中心及欧陆风情地产开发。

  (二)遂昌湖山半岛温泉养生园。项目依托周围的山、水、湖环境,打造一个集温泉体验、休闲、养生、度假为一体的健康特区,主要建设接待中心、度假酒店、梯田温泉、会所、码头、滨湖街区、养生楼等。项目总投资3亿元人民币,项目规划面积约230亩,建设期限为5年。

  (三)遂昌湖山大溪边养生养老基地。该项目规划建设集健康养老、休闲养生、度假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符合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国家标准、养老服务设施齐全的养老基地。项目总投资为5亿元人民币,项目规划面积约220亩,建设期限为5年。

  (四)红星坪温泉度假村二期。该项目将建设温泉体验区、餐饮住宿区、运动休闲区、温泉别墅区、森林养吧区等,通过分期建设以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标准把红星坪温泉度假村建设成为集观光、休闲、度假、养生、康疗、娱乐于一体的中高端复合型“特色温泉旅游区”。项目总投资为2亿元人民币,项目规划面积约200亩,建设期限为5年。

  【特色小镇成功创建指南】

  1、服务政府

  特色小镇是一个社会共生有机体,离不开开明、服务型政府的支持,政府引导不越位,这是成功的母体。

  特色小镇是探索供给侧改革的重要举措。什么是供给侧改革?就是着力加强结构性改革,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包括制度供给、要素供给、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

  特色小镇,在小空间里融合产业功能、旅游功能、文化功能、社区功能,构筑集产业链、投资链、创新链、人才链、服务链于一体的产业创业创新生态圈,能集聚各类高端要素,诞生各种创新因子,孵化出新产业业态,将是新常态下创造有效供给、提高供给质量、提升供给效率、创新制度供给的全新空间。

  2、投资主体

  特色小镇需要一个核心投资主体,可以是村镇股份制企业、可以是当地龙头企业、可以是外来投资企业。

  特色小镇建设得如何,不在于政府给帽子、给政策,关键在于企业是否有动力、市场是否有热情。如果只是靠政策、靠资源,缺乏市场基础,肯定干不久,不可持续。

  因此,特色小镇建设不能由政府大包大揽,而必须在政府的引导下,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坚持市场化运作。

  3、核心特色

  特色小镇产业定位要“一镇一业”、“一镇一特”。突出“特而强”。产业是特色小镇建设的核心内容。要做到不重复、不雷同,具有鲜明的独特性和旺盛的生命力。

  “特”,是指每个特色小镇都要锁定信息经济、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等七大新产业,以及历史经典产业中一个产业,主攻最有基础、最有优势的特色产业来建设,而不是“百镇一面”、同质竞争。即便是主攻同一产业,也要差异定位、细分领域、错位发展,不能丧失独特性。

  “强”,是指要每个小镇要紧扣产业升级趋势,瞄准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3年投入30亿元到50亿元,引进行业领军型团队、成长型企业,以及高校毕业生等90后、大企业高管、科技人员、留学归国人员创业者为主的“新四军”到小镇来创业创新,培育行业“单打冠军”,构筑产业创新高地,成为新经济的增长点。

  坚持特色为王,突出特色亮点、强化高端引领,这个“特”体现在产业特色、生态特色、人文特色、功能特色等多个方面。

  要彰显产业特色。

  产业特色是小镇特色亮点的重中之重。小镇建设不能“百镇一面”。即便主攻同一产业,也要差异定位、细分领域、错位发展,不能丧失独特性。

  小镇只有1平方公里的建设用地,产业过于分散,肯定形成不了特色。在打造产业特色过程中,要着眼长远,聚焦前沿技术、新兴业态、高端装备和先进制造,突出科技含量、高新技术的比重、高端制造业的高端水平上。

  如高端装备制造业小镇,要把新材料、新能源、机器人、智能装备、航空航天等作为重点;健康小镇,要把生物医药、大型建设医疗设备领域等作为重点;环保小镇,要把能源环保作为重点。只有这样,才能在引领转型升级上作出示范。

  要彰显生态特色。

  特色小镇建设必须坚持生态优先,坚守生态良好底线,根据地形地貌和生态条件做好整体规划、形象设计,硬件设施和软件建设都应当“一镇一风格”,充分体现“小镇味道”。

  特别要重视生产和生态融合发展,做到特色小镇生态特色与产业特色、当地自然风貌相协调,打造的生态特色与小镇周边有显著区别。切不能发展了小镇经济,破坏了小镇环境。

  可实行“嵌入式开发”,借鉴乌镇等模式,保留原汁原味的.自然风貌,建设有地方特色和优良生态的风情小镇。

  要彰显人文特色。

  文化特色是软实力,也是产业发展最终的生命力。每个特色小镇都要汇聚人文资源,形**文标识。特别是要把文化基因植入产业发展、生态建设全过程,结合自身实际着力培育创新文化、延续历史文化根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打造独特的山水文化,形成“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区域特色文化。

  4、产业驱动

  特色小镇功能集成要“紧贴产业”,力求“聚而合”。产业、文化、旅游和社区四大功能融合,是特色小镇区别于工业园区和景区的显著特征。

  聚,就是所有特色小镇都要聚集产业、文化、旅游和社区功能;合,就是四大功能都要紧贴产业定位融合发展。

  尤其是旅游、文化和社区功能,要从产业发展中衍生、从产业内涵中挖掘,也就是要从产业转型升级中延伸出旅游和文化功能,完善好功能,而不能是简单相加、牵强附会、生搬硬拼。

  特色小镇形态打造要“突出精致”,展现“小而美”。特色小镇的建设形态很重要。尤其是现代社会,美好的事物、美丽的环境都能转化为很强的生产力。

  首先,骨架小。特色小镇的物理空间要集中连片,有清晰的界定规划范围和建设用地范围。规划面积要控制在3平方公里左右,建设面积控制在1平方公里左右,建设面积原则上不能超出规划面积的50%。

  其次,颜值高。所有特色小镇要建成3A级景区,其中旅游产业特色小镇要按5A级景区标准建设。再次,气质特。特色小镇要根据地形地貌,结合产业发展特点,做好整体规划和形象设计,保护好自然生态环境,确定好小镇风格,展现出小镇的独特味道,原则上不新建高楼大厦。

  5、创新机制

  特色小镇运作机制要“破旧去僵”,做到“活而新”。

  市场化机制是特色小镇的活力因子。“活”,就是建设机制活。用创建制代替审批制,实施动态调整制,彻底改变“争个帽子睡大觉”的旧风气;建设上采用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机制,摒弃政府大包大揽,体制机制非常活。

  “新”,就是制度供给新。扶持政策有奖有罚,运用期权激励制和追惩制双管齐下的办法,对如期完成年度规划目标任务的特色小镇,省里给予建设用地和财政收入奖励,对3年内未达到规划目标任务的,加倍倒扣用地奖励指标;对于国家的改革试点、省里先行先试的改革试点、符合法律要求的改革试点,允许特色小镇优先上报、优先实施、先行突破。

  坚持创新为魂,建设创意小镇、打造人才小镇。要强化产业创新发展。

  一是要强化技术创新,做强特色产业。特色小镇应该是先进技术的发明和应用小镇。

  二是要加强创意发展,加快培育新业态。

  三是要加强合作创新,加速集聚高端要素。

  7大新兴产业的特色小镇,要紧紧围绕各自的产业定位,运用互联网+、信息智能等现代技术,借助科研机构共同开发应用先进技术,结成创新伙伴,缩短创新成果转化过程,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引领产业发展;历史经典产业,要深挖传统工艺,运用现代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培育新粉丝,力争做成代表中国文化的符号。

  特色小镇要建成创意小镇。每个特色小镇要根据产业特点和自然禀赋,建设一个创客中心,以好创意来丰富特色小镇的业态,创造性地培育出一批一二三产联动、历史现代未来同现、生产生态生活共融、宜居宜业宜游的新产业,实现产品创新与业态创新联动,以新产业新业态培育新的消费群体,激发新的消费需求。

  特色小镇是有物理空间边界,但没有产业合作边界,是各种高端要素集聚流动的开放小镇。

  所有小镇要瞄准与产业定位相关的高端人才、高端资源和高端产品,运用现代信息手段,搭建创新交流平台、技术合作平台、品牌发布平台等,集成利用好各种高端要素,打通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促进各种技术、资金、人才自由流动、高效利用。

  6、和谐社区

  特色小镇是一个新型城乡经济和消费发展的纽带,在这里要大力发展社区组织力量,形成一个可以聚人气、通人文的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和谐社区,让城市人找得到“乡愁”,吃得到健康农产品,享受旅居度假生活。

  7、客户市场

  特色小镇不能面面俱到,满足所有消费者的需求。一定要结合自身竞争优势,抓住核心客户群体,充分挖掘核心客户的需求,满足客户消费利益,客户才能忠诚相随,客户市场才能坚固不破。

  8、利益分配

  特色小镇是一个政府、村民、企业、消费者等多方利益交集的共生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要用市场化、股权化的利益分配机制,只有共同做大蛋糕,才能分享经济成果,才能造福一方百姓。

  9、公益力量

  公益力量是无穷的。特色小镇要引导和自发成立大批社会公益组织机构,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在特色小镇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爱国、爱社、爱民的优良传统,要崇尚公德心、孝心、博爱、宗教等精神信仰,要为特色小镇注入精神力量,为民众凝聚价值依归。

特色小镇申报材料3

  一、评选意义

  历史文化名镇(村)的评选工作是落实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我市的知名度,推动我市申报部级历史文化名城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对历史文化名镇(村)的申报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克服一切困难,高速度高质量地完成任务。

  二、评选条件

  主要包括价值特色、原貌保存、整体规模和保护措施等方面。

  (一)价值特色

  历史文化名镇(村)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在一定历史时期内对推动我省乃至社会经济发展起过重要作用,具有全省或全国范围的影响或系当地水陆交通中心,成为闻名遐迩的客流、货流、物流集散地;在一定历史时期内建设过重大工程,并对保障当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有过显著效益且延续至今;在革命历史上发生过重大事件,或曾为革命政权机关驻地而闻名;历史上发生过抗击外来侵略或经历过改变战局的重大战役、以及曾为著名战役军事指挥机关驻地;能体现地方传统的选址和规划布局经典理论,或反映经典营造法式和精湛的建造技艺;或能集中反映地方特色和风情,民族特色传统建造技术。

  建筑遗产、文物古迹和传统文化比较集中,能较完整地反映某一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地方特色和民族风情,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现存有清代以前建造或在近代革命历史中有重大影响的成片历史传统建筑群、纪念物、遗址等,基本风貌保持完好。

  (二)原貌保存

  镇(村)内历史传统建筑群、建筑物及其建筑细部乃至周边环境基本上原貌保存完好;或因年代久远,原建筑群、建筑物及其周边环境虽曾倒塌破坏,但已按原貌整修恢复;或原建筑群及其周边环境虽部分倒塌破坏,但“骨架”尚存,部分建筑细部亦保存完好,依据保存实物的结构、构造和样式可以整体修复原貌。

  (三)整体规模

  凡符合上述(一)、(二)项条件,镇的总现存历史传统建筑的建筑面积须在5000平方米以上,村的现存历史传统建筑的'建筑面积须在2500平方米以上。

  (四)保护措施

  已编制了科学合理的村镇总体规划和保护规划;设置了有效的管理机构,配备了专业人员,有专门的保护资金。

  三、申报评选程序

  (一)县级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准备历史文化名镇(村)申报材料,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设区市建设(规划)、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二)先期开展第一批**市第一批历史文化名镇(村)申报评选工作,经市建设局、规划局、文化局、名城办审查后,由市政府公布第一批市级历史文化名镇(村)。

  (三)市建设局、规划局、文化局、名城办将市政府公布的第一批市级历史文化名镇(村)报省建设厅和省文物局,参加**省历史文化名镇(村)的申报评选。

  (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文物行政部门组成专家委员会进行审查,从中评选出符合条件的镇(村),通过实地考察后,对初步审定的镇(村)提出评议意见,报请省政府审定公布。

  (五)省建设厅、省文物局将省政府公布的第一批省级历史文化名镇(村)报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参加第三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的申报评选。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省历史文化名镇(村)申报表(附后)。

  (二)申请报告。报告除概述申报镇(村)的地理位置、环境条件、村镇规模、水陆交通以及社会经济和建设等状况外,应着重说明其历史传统建筑群及其环境的历史年代、原貌保存情况、现状规模、空间分布以及价值特色等情况。

  (三)保护规划。包括规划文本及位置图、现状图、规划图(比例尺1/500至1/20xx,视保护区面积大小及保护规划深度的具体需要确定),批准文件。

  (四)《历史文化村镇评价指标体系》和《历史文化村镇基础数据表》。按照建设部、国家文物局下发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基础数据表》(建村[**]228号)以及《评价指标体系》、《基础数据表》填表说明进行填报。

  (五)保护措施。包括对原貌保存、古建筑的修缮、环境整治等方面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具体办法。

  (六)能反映该镇(村)传统建筑群风貌的,并与《评价指标体系》有对应关系的照片集、视频文件、电子幻灯片等。

  电子幻灯片包括以下内容:

  1.概况及历史沿革。

  2.历史文化特色。

  3.能反映该镇(村)传统建筑群风貌的,并与《评价指标体系》有对应关系的照片(要注明照片的名称)。

  4.保护规划简介。

  5.保护措施简介。

  (七)上述申报材料的电子光盘。文本文件使用word格式,图纸和照片使用jpg格式,电子幻灯片使用Powerpoint格式,视频文件采用jpeg格式。

  (八)所有材料一式3套,并统一装入A4档案盒报送。

特色小镇申报材料4

  一、梦栖小镇相关情况介绍

  (一)小镇规划

  1、战略目标:以多元、包容、开放、跨界为引领,通过创意、创新、创造,大力发展设计产业,将其打造成国际级“设计奥斯卡”小镇,成为设计创新的先导区、设计创客的朝圣地、设计经济的新蓝海。

  1.列入浙江省第二批特色小镇名单,打造继梦想小镇之后余杭区又一特色小镇,争做余杭第二,设计界第一;

  2.三年内集聚大学生创业人员、各类设计人才5000名,

  引进设计产业项目500家,引进社会投资50亿;

  3.通过设计小镇的建设引爆“良渚文化城”。

  2、产业定位:各类设计产业。包括文化创意、工业设计、研发(软件)设计、工艺美术设计、时尚设计(服装、珠宝等)、建筑设计(室内外、园林、景观)、多媒体艺术设计、展览展示设计等各类设计产业。

  3、空间布局:梦栖小镇总体空间结构为“一环两区”,其中“一环”是指串联两区主要节点的主题化路径、慢生活环,“两区”是指“创新设计区”和“田园村舍区”。

  设计小镇坚持“有核无边”的空间布局,核心区规划东至杜文路,南至古墩路,西至文化村风情大道,北至良博路,面积约3.2平方公里。在外围依托良渚北片的生态环境优势和中亚园艺等特色资源的人文艺术优势,着重对边界、节点、路径进行主题化改造,通过政府返租当地农民住房打造众创空间。在核心区依托毛家漾、邱家坞、玉鸟流苏等人文自然景观,打造“一河一山一街”的设计产业布局,力求实现“三生融合”:沿毛家漾打造创客街区、众创空间等设计企业集聚功能区块;环邱家坞打造文化建筑博览中心、设计培训中心、创客村落等展示交流功能区块;在玉鸟流苏打造创投街区、艺术中心等服务配套区块。基本形成产业功能集聚,推动资源有效整合。

  4、建设时序:按照“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思路,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的发展模式,通过整合现有资源、提升改造、新增空间三个层面分三期打造设计小镇,最终形成约

  80万方体量的众创空间。

  1.小镇一期:占地263亩,建筑体量9.2万方,主要包括玉鸟流苏创投街区(现有资源,建筑面积5.7万方),重点引进设计知识产权等中介服务机构,基金风投等金融服务机构;文化艺术中心(现有资源,建筑面积1万方),重点招引设计中介、文化创意、展览展示设计等项目入驻;玉文化产业园(现有资源,建筑面积1.5万方),腾笼换鸟,引进中国美院、浙江工艺美术协会等团队,重点发展工艺美术设计;创意良渚综合体(现有资源,建筑面积1万方),重点引进城乡规划设计、景观风貌设计和建筑装饰设计等企业。

  2.小镇二期:占地360亩,建筑体量约20万方,环邱家坞打造设计培训中心、创新设计研究院、创客村落、设计公园等,通过盘活闲置资源,新建、改建或主题化改造,争取20xx年前完成设计小镇“一山”建设。区块主要有粮库区块(占地36亩)、崇福社区邱家坞区块(占地140亩,涉及农户47户)、荀山村社区区块(占地75亩,涉及农户59户)、汽车试驾体验中心区块(占地34亩)、梧桐庙保留区块(占地16.5亩)及原浙江建基区块(占地52.8亩)。

  3.小镇三期:沿毛家漾新增建设用地800亩,建筑体量约50万方。启动区块由良渚新城管委会下属国有公司作为投资主体,根据招商引资情况和建设进度,适时启动毛家漾众创空间和创客街区功能区块建设,重点发展工业设计,鼓励发展专业化设计公司、高等级研发实验室和以院所为依托的`工业设计

  室,重点引进研发(软件)设计总部,以推进创意设计服务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推动“传统制造”向“智能制造”高端方向发展。到20xx年底之前完成设计小镇“一河”建设。

  二、近期工作安排

  (一)加快设计策划

  在前期接洽多家设计规划单位的基础上,确定中国美院为合作方,并就城市设计、空间利用和环境营造等进行了商议,就下一步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作了具体明确。

  6月15日前出概念方案和部分效果图;

  7月25日前出开园主题化改造项目的施工图。

  (二)闲置资源整合

  按照“逐步整合、逐步投用”的思路,前期已与区旅游集团进行了对接,拟对玉文化产业园在保留杭州市十大文创园区牌子的前提下,通过整体租用的方式去劣存优,创意良渚综合体拟部分租用,促进空间整合和产业集聚,并为近期招商入驻腾出物理空间。

  6月10日前与美丽洲公司就玉文化产业园和综合体承租和清场内容签约;

  7月底前清空除玉石大师、公共空间外的所有空间; 8月15日前启动主题化改造和小镇东入口、北出口节点改造。

  (三)项目主题化改造

  着重对红星粮库、崇福一组47户村落和浙江建机等进行

  收储,同步推进主题化改造,尽快提升区域形象。

  7月底前完成红星粮库理赔、腾空和违章拆除;

  7月底前完成崇福社区一组47户签约;

  8月底前粮库施工进场;

  8月底前完成浙江建机签约和腾空;

  9月1日前邱家邬入口和浙江建机前丁字口改造进场。

  (四)重点单位招商入驻

  依托现有资源,与深圳创新设计研究院、CIID(中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等各类顶尖设计研发机构以及高等院校设计专业建立深度合作,定向开展招商。加紧例如瑞德设计等领军企业的引进力度,吸引中小微设计企业,形成设计产业集聚。

  7月底前确定开园参观的两个落户项目;

  8月15日前启动内部装修改造。

  (五)开园活动安排

  以万科文化艺术中心为载体,举办梦栖小镇开园发布会。

  1.开园发布会。地点:文化艺术中心。主选内容:浙大应放天教授高峰设计论坛,金圆规奖、中国工业设计原创奖奖项颁布。备选内容:与万科合作开发邱家坞区块签约、中国美院时装设计秀、浙大校友会、与中科院合作签约。

  2.企业参观。地点:玉文化产业园。内容:两家左右招商入驻的设计创新企业参观。

  3.现场观摩。地点:设计创新区核心点(邱家坞区块红星粮库);内容:项目现场参观、核心区块介绍

特色小镇申报材料5

  目前,我国正处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的新时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效显著,在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下,村级集体经济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日益显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不仅是推进农村小康建设的重要经济任务,也是提高农村基层组织执政能力、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实现基层社会持续稳定的重大政治问题,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樟村坪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宜昌市夷陵区樟村坪镇地处宜昌市夷陵区北部山区,矿产资源丰富,被称为“中国磷矿之乡”。近年来,该镇充分利用其矿产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积极研究探索多种渠道、多种途径,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增强村级组织的经济实力,取得了显著成效。随着形势的不断变化,该镇矿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些村级集体经济原有的收入渠道趋于萎缩,缺乏新的稳定的收入来源;一些村集体经济收入增长缓慢,而支出刚性很难抑制。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收入差距拉大;一些村集体经营管理不善,债务沉重的问题比较突出;对发展村集体经济思想认识、政策措施还不到位等等。以上问题的存在,导致樟村坪镇的部分村党群、干群关系紧张,影响了村级基层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因此,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如何创新思路发展矿区村级集体经济,已经成为樟村坪镇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

  二、樟村坪镇集体经济的发展离不开财政资金的扶持

  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需要以充足的人力资金为支撑,离不开政府财政资金的大力扶持,政府在其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没有政府财政资金的大力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将举步维艰。为此,樟村坪应该深入分析财政资金重点扶持的方面,立足地方特色实行生态农业项目化,充分争取扶持资金财政性,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快速发展。

  (一)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争取政府政策支持

  樟村坪自然条件优越,农业发展基础较好,具备发展生态农业的优势条件。在发展生态农业过程中,应该结合樟村坪农业发展实际,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确定生产经营项目,依靠特色农业和优势产品占领市场。政府应该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多方面的政策服务,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政策支持力度。除此外,还应该积极引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有效利用集体土地资源,并在法律、政策许可的条件下最大限度的放宽村集体土地资源开发经营的限制;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盘活集体资产,提高利用现有集体资产开发经营的创收能力,政府要在项目审批、项目融资、税收等方面给予切实的扶持和支持。

  (二)积极申报农业项目,争取政府财政扶持

  为进一步发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激励保护积极性,推动保护工作的科学发展,国家质检总局于2010年开展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的试点工作。2013年12月31日,平度市获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筹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同时获批的还有福建省的清流县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横县,平度市成为全省唯一获批的县市。

  近年来,平度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专门成立了平度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作为推动平度经济大发展的重要手段,以促进发展高端特色农业为目的,抓住机遇、科学规划、发挥优势、重点培育,全面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目前,我市已拥有马家沟芹菜、大泽山葡萄、蟠桃大姜、平度大花生、平度牛肉5个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域达到150多万亩,占全市耕地面积的60%,占全市农业总产值的50%,是全国拥有地理标志产品最多、最集中的县级市之一。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国品牌农业建设,提升现代农业向更高水平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市质监局自2013年6月起积极开展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的申报工作。在申报工作中,得到了山东省、青岛市两级质监局的鼎力支持,市政府分管领导也两次带队赴质检总局汇报、沟通、对接创建申报工作。通过积极的努力,申报工作获得国家质检总局领导的肯定。

  2013年 8月27日,平度市质监局牵头起草的《平度市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工作方案》由市政府印发,方案中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申报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领导多次召开会议,调度工作进度,协调有关事项。专家组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克服种种困难,认真细致的组织申报材料。在准备申报材料的同时,市质监局和相关镇处、部门人员深入有关单位,了解地标产品保护情况,开展使用专用标志的推动工作。申报材料经不断的修改完善后,10月31日平度市政府向省质监局上报了开展地理标志示范区创建工作的请示,省质监局也迅速行文报国家质检总局。2013年12月31日国家质检总局批复了平度市的申请。

  国家质检总局要求2014年9月底前完成示范区工作创建。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质监局将与各部门通力协作,认真完善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质量保证和检测体系,在宣传、培训上加大投入,做好专用标志的使用管理,确保9月份前示范区顺利通过国家质检总局的验收。通过打造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工作,做大做强高端特色名牌农业,以特产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保护为手段,健全体系、规范程序、强化监管,积极引导符合地理标志保护的特色产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信誉,形成地标区域品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农业产业化科技行动是"十五"星火计划科技燎原行动之一,是推动我国农业产业化进程、实现农产品转化增值、提高农业整体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方式和途径。"十五"期间,将以农产品加工和特色产业开发为突破口,进一步提高农业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并积极配合"星火龙头企业创新行动",推广"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组织+农户"等多种产业化经营模式,依靠科技进步,加快产业的技术进步和升级,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提高农业的整体效益,带动农民致富,使农产品深加工业和特色产业的发展成为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并由此推动我国农业产业化的跨越式发展。

  二、必要性

  当前,我国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农业结构调整、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已成为农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实施农业产业化科技行动,通过"公司+农户"、"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农户"、"订单农业"等多种产业化经营模式的发展,将有助于解决农户小规模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有助于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有助于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有助于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通过农业产业化行动的实施,扶持一批星火科技型企业,促进农业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农产品生产的标准化,对加速农业的产业升级和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等均具有较大意义。

  三、现有工作基础

  星火计划在农业产业化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尝试。特别是"九五"期间,科技部星火办专门颁布了《"九五"全国星火技术密集区和区域性支柱产业建设总体方案》和《**年国家星火龙头企业建设总体方案》,把星火技术密集区建设、星火龙头企业建设作为星火计划实施的战略重点。目前共批准建设145个部级星火技术密集区、227个区域性支柱产业和7家部级星火龙头企业,为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带动农民脱贫致富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科技部、国务院有关科技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在农业产业化的形式、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等方面也进行了积极探索,为实施本行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目标和任务

  目标

  "十五"农业产业化科技行动的目标是:通过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农业产业化项目,全面提升星火企业的技术层次和规模,提高星火龙头企业特别是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通过"公司+农户"、"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农户"或"订单农业"等多种产业化经营模式的发展,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提高农业整体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并使农产品加工业和特色产业成为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

  主要任务

  1、实施300项重大农业产业化项目。通过项目的实施,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提高农业的整体效益。

  2、通过"公司+农户"、"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农户"或"订单农业"等多种产业化经营模式,实现企业与农户间的紧密联结,促进农业的产业化经营。

  3、重点扶持培育一批区域特色资源高效开发利用、大宗农产品技术开发、支农产品开发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团,加快我国农产品生产的集团化、国际化进程。

  4、根据我国不同区域的资源特点,培育和命名一批具有中国特色的星火名牌产品,促进农产品生产的标准化,增强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区域布局和重点产业领域

  1.区域布局

  东部地区重点发展具有高科技含量农产品加工项目,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积极发展高效农业和创汇农业。

  中西部地区要围绕西部大开发战略的中心任务,着重于利用科技改造传统农产品加工产业,积极发展特色产业。

  2.重点产业领域

  --粮油作物。包括玉米、大豆、水稻、小麦、油菜、马铃薯等大宗粮油作物的加工与综合利用;小米、燕麦、荞麦、青稞、食用豆等特色粮油作物的加工与综合利用。--果品蔬菜。包括苹果、柑橘、葡萄、枣、杏等水果的加工与综合开发利用;专用果品的引进、培育与产业化;特色果品贮藏保鲜;净菜加工及包装技术开发。

  --畜禽及水产品。包括畜、禽、水产优良品种的繁育与优质高效规模化养殖;肉制品、乳制品的加工与综合利用;水产品保鲜保活、安全贮运及加工利用。

  --林产品。包括林木种苗繁育、经济林果、竹类等林产品资源的加工与综合开发利用。

  --特色资源。包括中药材、蜂产品、食用菌、花卉、茶叶等特色资源的加工与综合开发利用。--支农产业。农业机械开发,高效设施农业技术与设备,新型饲料、肥料、农药、生长调节剂的开发,秸秆等农村资源综合开发与利用。

  五、实施与管理

  1.指南

  根据农业产业化发展需要,科技部星火计划办公室(以下简称科技部星火办)将确定每年的工作重点,制定和农业产业化科技行动指南。

  2.申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厅(科委)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司(局)(以下简称省及部委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具体申报工作。各省、市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每次限报1-2个项目。

  凡申报农业产业化项目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星火计划管理办法》的要求,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经营业绩,资产负债合理,具有创新开发能力等,鼓励企业联合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共同申报。

  项目申报单位须向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报送《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和《星火计划农业产业化科技行动重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省及部委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一式十份统一报送科技部星火办。

  3.评审

  科技部星火办组织有关专家,公平、公正、公开地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承担单位须通过省及部委科技主管部门签订《星火计划项目合同书》,一式六份报送科技部星火办。

  4.管理

  合同签订后,由承担单位按合同要求组织项目实施,项目按《星火计划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科技部将根据合同拨付项目经费,要求申报单位所在省及部委科技主管部门和承担单位分别按1:1和1:2的比例配套安排资金。

  项目执行中,要求承担单位在第二年3月底前向所在省及部委科技主管部门报送本年度项目执行情况。

  科技部星火办组织专家或委托省及部委科技主管部门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跟踪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是否继续支持的依据。5.验收

  项目完成后,由科技部星火办组织或委托省及部委科技主管部门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1个月内将有关材料一式二份经省和部委科技主管部门报送科技部星火办。

  六、保障措施

  1、科技部每年选取50-60个重点产业化项目,并给予一定科技经费支持。科技创新型星火龙头企业申报的农业产业化项目将优先给予支持。

  2、农业产业化科技行动要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基金、科技攻关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有机衔接。同时,要逐步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和机制,以加强对农业产业化科技行动的经费支持强度。

  3、地方政府和部门对农业产业化项目应予以必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特色小镇申报材料6

  一、目标任务

  全镇实施绿色养老工程的总体目标是,帮助全镇农村二女户家庭栽种一定数量的速生林或经济林,并形成经济效益,增强其养老保障能力。

  二、实施步骤

  1、确认对象。双方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业户口,生育了两个女儿(含合法收养的),夫妇双方其中一方落实了绝育措施的家庭。

  2、申请申报。符合条件的对象每年6月底前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绿色养老工程申请书》,村委会审核其资格,再上报乡(镇)计划生育部门;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完成审核并报乡(镇)政府确认,填写《计划生育绿色养老登记表》(一式两份),同时报县(市、区)人口计生委。

  3、张榜公示。对符合条件的对象由所在村委会审核其资格并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同时,在本地电视台进行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三、保障措施

  1、落实土地。各地要为绿色养老工程对象无偿提供宜林土地。属“四旁”、滩涂等空闲地的,每户落实不少于栽种200株果木的土地;属坡耕地、旱地或其它宜林地的,为每户落实不少于栽种100株果木的土地。

  2、落实资金。绿色养老工程所需资金由各级共同分担。今年省财政对每户补助500元,县、乡财政对每户分别补助100元和50元。扶贫部门每年从下拨贫困村的扶贫资金中,拿出10%,用于发展农业,并优先安排二女户家庭种植林果。农办每年从农业产业化油茶专项资金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即每亩补助90元用于此项扶助。林业部门从实施“一大四小”工程的资金中,新农村建设部门从新农村建设资金中分别挤出一定的资金用于绿色养老工程。妇联帮助二女户家庭实施小额贷款。

  3、落实产权。采取以下五种形式对绿色养老基地产权进行明晰。一是允许并动员二女户家庭自主开发属于集体所有的荒山荒坡,谁开谁有,谁种谁有,明晰产权,合同管理。二是对现有的'股份制管理的果林进行改制,允许二女户家庭参股,参股股金从各个方面扶助二女户家庭实施绿色养老工程的资金中列出;也可以采取送股份的方式吸纳二女户家庭入股。三是鼓励和支持二女户家庭养老基地改造,有条件的允许扩大面积并重新进行产权明晰。四是鼓励二女户家庭在自家房前屋后种植果木,谁种谁有。五是大力扶持二女户家庭在自己的自留山上栽种果木。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实施绿色养老工程,成立镇实施绿色养老工程领导小组,对绿色养老工程的实施进行指导。各地要相应成立绿色养老工程实施领导小组,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并根据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全镇实施绿色养老工程要做到“四纳入”,即:纳入政府的全局工作统筹考虑,纳入政府公共财政体系统一规划,纳入政府的“民生工程”统一实施,纳入政府的综合目标统一考评。

  2、加强指导明确责任。各村委要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村里要安排领导分工负责,确保试点任务落到实处。做到签订一份合同:即村委会与试点家庭签订一份“绿色养老”试点合同。落实“两个责任”:乡镇与村委会负责人签订一份责任状;村干部与试点家庭“绿色养老”责任联系人。实行“五个统一”:统一规划无偿提供宜林土地;统一无偿提供苗木;统一技术质量标准;统一组织人员栽种交试点家庭管理;统一向县林业部门申办林权证。树立一块计划生育“绿色养老”标示牌。

  3、加强协调与服务。人口计生部分负责好绿色养老工程的协调工作,及时解决或向相关部门反映绿色养老工程扶助对象的困难与问题。林业部门提供相关种植技术服务,如病虫害预测与防治等,加强林政管理,确保谁造谁有,自主采伐,自由流通,凭证运输。

特色小镇申报材料7

  为广泛宣传中药材产业、扩大中药材知名度,树立县中药材独特品牌,不断增强县中药材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变中药材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使中药材产业真正成为富民强县的特色支柱产业,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中药材“药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办中药材“药王”评选活动的意义

  县中药材种植历史悠久,可上溯至古国时代。多年以来,在历届政府的重视支持和农业科技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通过不断引进、培育和示范推广,中药材种植已由传统单一种植模式,逐渐形成了以当归、大黄、党参、红芪、黄芪、柴胡、板蓝根、黄芩、羌活、半夏、天麻、甘草、生地、独活、草红花等品种比较全面、种植面比较广的多元化种植结构。根据省药检所检测,我县所产当归、大黄、红芪、黄芪、党参、柴胡、羌活、甘草、草红花、板蓝根药材均符合20xx年版药典标准,称得上同类药材品种的上品。而中药材种植面积也以平均每年10.8%的增长率逐年增加,根据统计,年县中药材产值达到了21570万元,占全县农业总产值的48.2%,农民人均药材纯收入为767元。年药材面积已发展到34.65万亩。同时境内所产中药材也以药效独特、品质优良,深得市场青睐,所产当归、大黄、红芪、党参在八十年代还荣获国家外贸部“出口荣誉证书”。但是在产业开发中,我们注重了种植面积的扩大和经济效益最大化的追求,缺少对药农的激励机制,在生产上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和不稳定性,在市场上很难形成自己的品牌。通过中药材“药王”评选活动,就是要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的投入到中药材产业的开发中,按照国家中药材质量安全标准,不断提高生产水平,完善生产技术,使我县中药材以质量和品质在市场上树立自己的品牌,产生自己拳头产品,不断提高市场影响力,增强市场竞争力,真正使中药材产业真正成为富民强县的特色支柱产业。

  二、评选范围、条件及评选办法、程序

  (一)评选范围:在境内种植生长的当归、大黄、党参、红芪、黄芪、柴胡、板蓝根、黄芩、羌活、半夏、天麻、甘草、生地、独活、草红花等各类中药材。

  (二)评选条件

  1、参选的中药材产品应符合产地生产原则。

  2、参选的中药材产品为大田生产。

  3、参选的'中药材产品在生长过程中没有使用禁用农药和化肥,属无公害产品。

  4、参选的中药材产品要求整洁、色泽鲜亮、无虫害、无病害、没霉斑、品质优良、性状稳定。

  5、参选的中药材产品要为初加工规范的干燥品。

  6、参选的中药材产品要个体特征明显、体积超群、单株产量或百粒重相对高、个体称“王”的产品。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1、宣传摸底。各乡镇要利用各种方式广泛宣传开展评选活动的意义,鼓励有关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踊跃报名。要配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内从事中药材生产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详细摸底。

  2、报名审核。由从事中药材生产的组织和个人自愿申请,填写申请表。各乡镇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采取实地调查的方式进行。在调查的基础上,各乡镇要对符合评选条件的中药材产品形成图文并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审核材料。初步审核结束后,由专人将材料报县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3、组织布展。县上统一布置展馆、展台。参展产品和材料筹备完成后,由各乡镇具体负责,对辖区内所有参展产品统一收集、编号。按照县上的统一安排,在指定区域布展接受评比。

  4、初步评选。县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参选中药材产品进行综合评价,提出初评意见。并对入选产品编号汇总,出具书面材料,报县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5、终评。县评审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领导和专家深入实地察看,全面掌握和了解生产情况,审查各类资料。在此基础上,召开评审会,确定中药材“药王”产品。

  6、命名奖励。县评审领导小组对入选“药王”产品进行命名。对评定的中药材“药王”产品,按照《县农业特色产业扶持奖励办法》,给予“药王”产品的生产组织或农户一次性奖励1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组织措施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中药材“药王”产品评审工作,成立了以县上主管领导为组长、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评选领导小组。各乡镇也要高度重视,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宣传和组织领导,保证评审活动顺利开展。

特色小镇申报材料8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科技对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支撑引领作用,促进农业高新技术成果的转化和规模化应用,加快我市现代农业科技园建设,根据《省现代农业科技园管理办法(试行)》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现代农业科技园是指在一定区域内,以市场为导向,以突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和成果转化为主要目标,以高效现代农业为核心,以科技创新和产学研合作为支撑,以土地合作和专业合作为保障,对培育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带动农民增收具有较强带动作用的区域。

  第三条现代农业科技园建设坚持公平公正原则,鼓励技术创新,实行动态管理。

  第四条各镇(乡)、园区根据当地农业发展的需要,建设符合条件的市级现代农业科技园。

  第二章申报范围与条件

  第五条现代农业科技园申报范围。

  全市范围内管理机制新、技术力量强、产业特色明显、高新技术产业规模较大、经济效益较好、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各类农业园区。

  第六条现代农业科技园申报条件。

  1.区域相对集中。园区区域要求相对集中成片,具有明确的界限,并有较大发展空间。一般高效农业园区总面积在3000亩以上,其中设施农业(包括设施蔬菜、设施种苗、设施园艺、设施畜禽、设施渔业、四青作物等)面积1000亩以上;以种植粮棉油等农作物为主的园区面积须在5000亩以上。土地须纳入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园区总体规划布局科学合理。

  2.基础设施完善。园区要求具有完善的道路交、农田水利和农业废弃物集中处理等基础设施。生态环境较好,具有良好的土壤和水质,具备生产无公害农产品以上的生态条件。

  3.产业特色明显。园区须具有高效的特色主导产业和产品,体现区域农业发展方向。区内农业结构合理,符合生态循环要求。

  4.科技水平较高。园区科技水平要明显高于当地平均水平,成果转化能力强,具有一定的研发能力和多家产学研合作的技术依托单位。有较完善的人才培养、技术培训、技术服务体系。拥有2家以上具有一定产业规模的农业科技企业。

  5.运行机制较新。园区要求政府主导、企业运作,建立以园区领导小组为主的组织协调和管理体制,以及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土地流转机制和良好的与周边乡镇的协调机制。

  6.发展潜力较大。过3~5年努力,园区可达到5000亩以上规模、种养加和产供销相配套、农产品精深加工、保鲜、贮运与物流设施相对齐全,成为我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平台、种子种苗的'生产基地、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的载体和农产品精深加工的场所。

  第三章申报与审核程序

  第七条现代农业科技园申报程序。

  凡符合现代农业科技园条件的,由所在地镇(乡)和园区管委会提出申请,填报相关材料,统一上报市科技局。

  第八条现代农业科技园申报材料。

  1.市现代农业科技园申请表

  2.镇(乡)、园区管委会批准的现代农业科技园总体规划

  3.重点农业科技企业、农民合作组织情况简介

  4.其它证明材料

  第九条现代农业科技园评审程序。

  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提出市级现代农业科技园建议名单,报市政府研究确定市级现代农业科技园名单,并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政府颁发证书及铜牌。

  第四章实施管理

  第十条市科技局是现代农业科技园建设的主管部门,负责现代农业科技园的评审和业务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制定现代农业科技园申报标准。

  2.负责园区有关材料的审核、组织专家评审,提出建议名单报市委、市政府。

  3.负责组织指导科技对接工作,组织和引导有关农业科教单位进入现代农业科技园,进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的研发与转化。

  4.组织制定农业生产标准化技术规程。

  5.集成各类科技计划支持现代农业科技园建设。组织园区之间进行交流。

  6.组织专家对现代农业科技园建设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

  第十一条各镇(乡)、园区管委会是科技园区建设的主要承担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制定园区总体规划。

  2.负责协调园区土地流转有关事宜。

  3.负责协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事宜。

  4.组织引导园区与省内外科教单位对接。

  5.落实有关支农政策,协调财政、金融、保险等部门,加大对园区的投入和政策扶持。

特色小镇申报材料9

  一、做好广泛宣传工作

  乡镇要搞好组织宣传工作,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次年年满58周岁的女性、60周岁的男性进行重点宣传。对省户籍人口计划生育家庭中女性次年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家庭进行重点宣传。村级要入户向重点宣传人群发放《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个人申报宣传告知单》。

  二、做好窗口申报录入

  凡次年符合奖、特扶条件者应持相关证件资料到乡(镇)人民政府政务中心人口计生窗口进行申报。申报模式为:常年申报受理(1月1日至12月31日)和集中申报受理相结合(分片集中或分时段集中),由各乡镇自定,每年的12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当年奖扶、特扶对象申报截止时间。申报人必须本人见面申报。

  (一)奖励扶助申报人提供如下资料: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配偶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配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子女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6.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婚姻证明材料;

  7.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法院离婚民事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8.实行计划生育的相关材料;

  9.批准再生育的需提供批准生育相关证明材料;

  10.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二)特别扶助申报人提供如下资料: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配偶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配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子女身份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6.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婚姻证明材料;

  7.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法院离婚民事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8.实行计划生育的相关材料;

  9.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10.子女死亡或宣告死亡的证明材料;

  11.子女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对材料不齐全的,发放《计划生育奖扶、特扶个人申报补充材料告知书》。

  (三)认真询问

  1.申报人基础信息;

  2.婚姻史、生育史、收养史、节育史,并将“四史”情况详细填写到《申报表》备注栏内;

  3.其他相关信息。

  对询问不符合奖扶、特扶条件的,材料不齐全且又不按规定要求补充的,本人及配偶不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的,年8月31日以后双女户和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子女又无县级批文以及不符合规定的,发放《计划生育奖扶、特扶个人申报不受理(不符合)告知书》。

  (四)信息采集

  1.乡镇(街道)操作人员,使用KEY盘进行身份确认后,进入SCPIP系统,选择“奖扶、特扶信息管理系统”界面进行相关业务处理;

  2.系统通过第二代身份证读卡器读取身份证信息,比对相关信息,确保申报人基本信息是完全准确;

  3.在系统新增对象中录入《申报表》需要录入的其他相关信息,确认保存;

  4.通过系统打印《申报表》两份;

  5.申报人核对《申报表》内容,无误后签字、盖指模;

  6.口头告知申报人申报受理完毕。

  (五)年审工作

  乡镇每年要搞好已享受对象的年审工作,核实婚育、户籍等是否变化的相关情况,得出年审结论、填写年审表,已享受对象签名确认。

  三、做好入户调查评议

  乡镇要认真组织好奖扶、特扶调查工作,调查人员应为2人以上,在《知情群众调查表》相应栏上注明调查人员身份和本人签字,要求至少有一名是公务员。调查人员对每一个新增对象调查走访知情群众不少于3人,重点调查申报人的婚姻史、生育史、节育史、收养史、户口性质等情况,如实填写《知情群众调查表》。调查员要组织村组干部、村民代表认真开展好村级评议,对被评议对象的基本情况(年龄和四史)、是否符合条件逐一发言评议,并做出评议结论,参评人员须签名(注明身份或职务、年龄、盖章、指模)。村评议完毕后由村主任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对通过评议的,村要将每个奖扶、特扶对象的个人信息情况及时填写到《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登记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登记册》上。

  申报人提供资料是复印的必须与原件核对清楚,及时盖上《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印章,签上核对人的.名字以及年月日时间;村委会出具的奖、特扶对象证明材料必须为原件,乡镇要仔细核实,对情况属实的要签署意见、加盖乡镇或派出所的印章。

  四、做好公示审查审批

  乡镇要将新增奖扶、特扶对象和年审退出对象名单在SCPIP系统中导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打印第一次公示榜,在村(居)委会驻地、交通要道、对象所在村(居)民小组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经核实、修改后进行乡镇初审。乡镇要进行集体初审,参加人员为乡镇分管人口计生工作领导、计生、民政等部门和全体调查人员,对享受对象逐一发表意见,并做出初审结论,参审人员要签名,初审完毕后由主要领导在《申报表》和《退出审批表》上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

  通过乡镇初审的新增奖扶、特扶对象和年审退出对象要在村(居)、组进行为期10天的第二榜公示。对公示有异议的对象,重新进村入户调查核实,对不符合条件的发放《不受理(不符合)告知书》;对公示无异议的对象,将《申报表》连同申请人相关证明材料、《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年审表》和《退出审批表》、《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退出情况汇总表》(特扶报送相应表册)等一并报送市人口计生局审批。

  市人口计生局对上报奖扶、特扶对象进行县级复查审批。市人口计生局指派专人接收、审查乡镇上报的材料,对需要补充调查的通知乡镇限时补充调查并上报;市人口计生局召开审核会议,对享受对象进行讨论并集体决定;市人口计生局审批合格后,进行系统确认、上报;市人口计生局要组织人员进行质量抽查,抽查新增对象20%、继续享受对象10%。

  五、做好个人档案管理

  乡镇要遵循文书档案工作规范,在每年国家网站关闭后,认真做好档案收集、组卷、目录整理和保存。同时要将一份《申报表》上交市人口计生局保存。

  (一)个人档案包括

  《申报表》、《知情群众调查表》、夫妻双方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结(离)婚证复印件、照顾再生育审批材料、特扶对象子女伤残(死亡)证明材料、子女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二)工作档案包括

  《申报表》、《村级评议表》、《乡镇初审表》、《乡镇公示表》、《告知书存根》、《退出审批表》,各类奖扶、特扶相关文件及报表等。

  (三)将《申报表》一份交市人口计生局存档

  六、做好录入报表上报

  (一)每年乡镇在奖扶、特扶对象申报时,首先要将申报对象相关信息录入到SCPIP系统核实确认,然后再按照市人口计生局通知要求将个案信息发送到PADIS系统。

  (二)奖扶、特扶工作每年1月上报初次报表、4月上报确认报表。乡镇要按照规定、时间和表格形式要求完成上报。

  (三)纸质报表与网上报表、SCPIP系统数据与PADIS系统数据必须一致。

  (四)做好年审工作,从网上导出享受对象花名制作成《年审表》进行年审,并签名确认。

特色小镇申报材料10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临湖镇规划控制范围以外经认定可实施危旧房翻建区域的危旧房翻建。全镇建设预留区、特色风貌区、规划道路、零星村落等建房控制区范围内的危旧房修缮另行制定实施办法;符合预拆迁安置条件的按预拆迁安置政策执行。

  全镇一律停止审批异地出宅建房。

  二、具体政策

  1.农村宅基地使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村庄布局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宅基地规划管理实行《乡镇建设规划许可证》和《规划核实意见》制度。

  2.翻建住房建筑占地面积原则不超过100平方米,住房层数原则控制二层,平均层高控制应符合当地实际情况。住房立面形式、色彩,采用传统建筑风格,并与当地传统及周边环境相协调。

  3.农村宅基地住房建设必须按批准的建设方案实施,不得影响消防安全、市政公共设施,并妥善处理好住房通风、采光等相邻关系。

  三、申请危旧房翻建的条件与标准

  危旧房翻建许可的对象为本村村民,并严格遵循一户一宅原则。对于参军复员回乡、刑满释放回乡、高校毕业回乡、结婚迁入人员可以享有申请建房资格。其他迁入人员不享申请建房资格。

  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使用一处宅基地,翻建房屋时,建筑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00平方米,每户宅基地占地不得超过135平方米,超过部分宅基地面积在审批建房时相应核改。

  2.出售、出租原住房或作其他用途,又以无房屋为由申请建房或安置的',不予受理。

  3.全家均为非农户口或户口均不在本地户(区)的危旧房翻建,只能按“四原”原则进行修缮。

  4.违章建筑均须限期拆除处理,不得申请翻建。

  四、审批程序:

  1.农村村民翻建房屋的,由户主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如实提供所需书面材料,并由四邻签字同意。

  2.村委会初审同意后,将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从业情况、原宅基地住房情况、建房位置、房屋建筑草图等材料报镇建房管理办公室。

  3.宅基地建房预案经镇国土所、建管所核实确认,镇建房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区建房办、区政府审批。

  4.宅基地建房申请经区政府批准后,由镇国土所、建管所会同所在村委会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的,再报区国土局核发《宅基地使用许可证》,并完成区政府文件所规定的报批程序。

  5.具备所需建房条件并完成审批程序的农户提出开工申请的,必须先拆除主房,再签订建房保证书、退出宅基地承诺,将建房管理保证金交至镇城管队建房保证金专户。按翻建楼房交纳10000元,平房(主房)交纳4000元的标准执行。

  6.镇建房办、村委会对农村建房按批准面积实地放样、钉桩,镇国土所、城管队验样确定,施工过程中城管队、村委会负责全程监控,发现违章行为应立即采取相关措施处理纠正。

特色小镇申报材料11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紧依靠群众,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社会扶助等措施,努力改善我区农村困难群众生产条件和人居环境,全面提高广大农村住房的防灾抗灾能力,为全面启动我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提供示范性经验。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安排。我区农村危房改造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相协调,与推进扶贫开发、改善群众生活相统一,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村镇体系规划、乡村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布局相衔接,与我区正在实施的国有煤矿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和棚户区改造等重大民生项目相结合,注重保护旧有的建筑风格,突出地方和民族特色,统筹搞好规划,科学选址设计,提高防灾避险能力。

  2、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建为主。政府对建房困难户给予适当补助和特定优惠支持政策,积极整合各方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充分调动和发挥农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引导他们自力更生建设美好家园。

  3、坚持经济实用,加强防灾减灾。根据各地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在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的基础上,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科学选址,分类指导、引导帮助群众建造减灾抗灾能力强、造价适中和安全适用的房屋。异地搬迁集中重建要合理配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美化居住环境。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强化社会监督。必须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和民主评议,张榜公布,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二、扩大试点对象及任务

  (一)扩大试点对象

  按照《贵州省农村危房评定暂行标准》,有下列二类情形的(以下简称二类危房)列为扩大试点对象:

  1、中、轻度危房中的五保户;

  2、重度危房的低保户、困难户和一般户;

  (二)扩大试点任务

  全区共安排400户试点任务,其中市下达给我区任务数为375户,为确保此任务的全面完成,区政府在此基础上再预增加25户(全部安排给大河镇实施),分别在大河镇、大湾镇、老鹰山镇、月照乡等4个乡镇实施,各乡镇的具体任务为:

  1、老鹰山镇117户。重度(一级)危房低保户56户,重度(一级)危房困难户61户。

  2、大湾镇111户。中度(二级)危房五保户3户,轻度(三级)危房五保户2户;重度(一级)危房低保户41户,重度(一级)危房困难户65户。

  3、月照乡80户。重度(一级)危房低保户10户,重度(一级)危房困难户20户,重度(一级)危房一般户50户。

  4、大河镇92户。重度(一级)危房低保户13户,重度(一级)危房困难户29户,重度(一级)危房一般户50户。

  三、建房方式、要求和时限

  (一)建房方式

  建房可分为拆除(恢复)集中重建、分散重建和局部修复等方式。地质灾害危房户和自然村寨重度危房超过10户以上的,原则上应统一规划、集中连片建设。建房设计规划应经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全区400户危房改造试点扩面任务,分散建房339户,集中建房56户(老鹰山镇木桥村),维修房屋5户(五保户)。

  (二)建房要求

  1、本着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4个试点镇乡要选择部分交通便利、基础条件好的村作为农村危房改造示范点,各示范点应优先考虑公路(月照乡独山公路、水小路等)、铁路沿线和旅游点、民族村寨的危房改造工作。

  2、各镇乡及相关部门要按下达任务数20%的比例并结合新农村建设要求,积极协调、整合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公路主干线的'农村房屋进行维修改造,逐步改变我区农村面貌。

  3、各镇乡要加强引导,注意把握建房标准,控制建房规模,确保工程质量。建房面积一般不少于人均20平方米(不含附属设施)。

  (三)工作时限

  2008年12月中旬正式启动全区农村危房改造扩大试点工作,2009年4月底全面完成试点任务。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1、建设准备阶段(1月10日—1月14日)

  (1)1月10日—14日:各镇乡确定试点村、按程序确定建房对象、安排建房方式、拟定扩大试点方案。

  (2)1月10日—14日:建设部门负责编制规划方案及相关资料,并报省、市备案。

  (3)1月10日—14日:财政部门负责安排整合建房资金,并及时下拨。

  2、工程主体施工阶段(1月14日—4月20日)

  (1)1月14日—2月20日:层层签订责任书和协议书,组织群众或施工队伍拆除危房,进行“三通一平”和备料,集中重建点动工。

  (2)2月21日—4月5日:实施主体工程建设。

  (3)4月6日—20日:开展沼气、水、电、圈舍、道路等配套公共设施建设。

  镇乡按进度发放建房补助款。

  3、总结验收阶段(4月21日-4月30日)

  (1)4月21日—25日,区级按扩大试点实施方案、规划方案、村庄整治规划等组织全面验收和总结。

  (2)4月26日—30日,接受市级评估验收,工程全面完工。

  四、补助标准与资金筹集

  (一)资金筹集

  1、省、市根据我区试点任务数375户和人均财力状况共安排扩大试点资金442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302.4万元,市级补助67万元,区财政按照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的要求,安排补助资金72.6万元。另外,区政府在上级安排建房任务数的基础上预安排的25户重度危房困难户建房资金由区财政先行承担,资金数额为30万元,并安排8万元工作经费,区财政共配套资金110.6万元。

  2、在上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有条件的乡镇应发动社会捐助、部门帮扶等措施,多方筹集资金,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各试点乡镇应根据工作情况安排相应的工作经费。

  (二)补助标准

  按照群众自建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政府对各类对象的补助标准为:低保户重度危房为1.6万元;五保户中、轻度危房分别0.6万元、0.35万元;困难户重度危房1.2万元;一般户重度危房0.675万元。试点乡镇可根据建房户贫困程度、住房状况、筹资能力等因素适当调剂到户补助标准。具体补助标准由各试点乡镇根据经济状况和人均财力等因素确定。

  五、项目申报与审批

  (一)集中连片建房的项目申报与审批

  1、程序

  集中连片建房按照建房对象申请,村组民主评议,乡(镇)、区逐级审核申报,市级危改办审批,省级备案的程序进行。

  2、乡(镇)报区危改办申报材料

  (1)建房对象申请;

  (2)试点村组建房方案;

  (3)区危改办所需其他资料。

  3、区危改办报市危改办申报材料

  (1)《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

  (2)《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集中建房项目审批表》;

  (3)《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户审批表》;

  (4)房屋平面图、立面图。

  (二)分散建房的申报与审批

  1、程序

  分散建房按照建房对象申请,村组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区审批,市级备案的程序进行。

  2、乡(镇)报区危改办申报材料

  (1)建房对象申请;

  (2)试点建房方案;

  (3)区危改办所需其他资料。

  3、区危改办报市危改办备案材料

  (1)《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

  (2)《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户审批表》。

  六、职责分工

  (一)部门责任

  1、区危改办负责危房改造资金的调度、拨付及监管,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落实职责,负责整个工程的实施、监管和牵头组织验收。

  2、区建设局负责规划设计、工程质量监督,集中建房和分散建房的规划、设计。规划设计要根据试点村组的民族特点,体现民族特色;免费制作工作所需图纸、资料;加强对试点村组消防建设的指导;制定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房屋的平面图、立面图;制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负责对工程质量督促检查,减免有关费用。

  3、由区民政局牵头,区扶贫办、区农办配合。负责危房改造户基本情况的核查,帮助困难建房户解决生活问题。

  4、由区农办牵头,涉农部门配合。负责新农村建设资金整合,配套串户路硬化和民居改造、沼气池、圈舍建设资金补助,帮助建房户发展生产;组织实施人畜饮水配套工程;减免育林费,对用于危房改造的自有木材免费办理相关手续。

  5、由区交通局牵头,卫生、供电等相关单位配合。负责试点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保障试点村组有良好的交通条件;负责农村危房改造试点村组电网改造,对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电表安装费给予减免;负责试点村组的卫生防疫及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6、由区国土分局牵头,区建设局配合。负责在宅基地审批上,把落实旧宅基地恢复农田与新址占地相结合,对宅基地的审批给予特殊照顾,简化手续,方便搬迁,并减免土地占用费;负责集中连片建房的选址,组织具有资质的专业部门进行地质评估。

  7、由区发改局牵头,民政、国土、农办、水利、农业、林业、交通、财政、残联、扶贫等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对项目资金的整合,把与农村危房改造有关的资金调整到试点村并组织实施。

  8、由区财政局牵头,监察、民政、审计等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工程进度及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严肃纪律,确保资金高效使用;按照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和匹配资金、工作经费等所需资金;帮助解决试点村组群众建房小额信贷。

  9、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文广局和新闻媒体配合。大力宣传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及试点工作做法、成效、总结试点经验,做好典型宣传报道;积极配合扩大农村广播电视覆盖面;收集相关资料,制作汇报光碟。

  10、由区农信社牵头,帮助解决群众建房小额贷款。

  11、由区乡企局牵头,区经贸局、区建设局等部门配合,积极协调各驻区各建材企业对农民建房所需的砖瓦、木材、水泥等原材料给予帮助支持,尽量按优惠价供给。

  以上各组要根据本组工作职责制定相关工作实施细则;除做好本组工作以外,要积极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区领导包保分工

  1、月照乡实施组

  区包保领导:(区政府区长)

  牵头单位及责任人:(区危改办)

  实施小组组长:(月照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月照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成员:区建设局(1人)、财政局(1人)、民政局(1人)、国土分局(1人)、扶贫办(1人)、残联(1人)、农办(1人)、农业局(1人)、水利局(1人)、发改局(1人)、文广局(1人)、交通局(1人)、团区委(1人)和月照乡政府抽人组成。

  2、大湾镇实施组

  区包保领导:(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责任人及牵头单位:(区危改办)

  实施小组组长:(大湾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大湾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员:区建设局(1人)、财政局(1人)、民政局(1人)、国土分局(1人)、扶贫办(1人)、残联(1人)、农办(1人)、农业局(1人)、水利局(1人)、发改局(1人)、文广局(1人)、交通局(1人)、团区委(1人)和大湾镇政府抽人组成。

  3、老鹰山镇实施组

  区包保领导:(区政府副区长)

  责任人及牵头单位:(区危改办)

  实施小组组长:(老鹰山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老鹰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员:区建设局(1人)、财政局(1人)、民政局(1人)、国土分局(1人)、扶贫办(1人)、残联(1人)、农办(1人)、农业局(1人)、水利局(1人)、发改局(1人)、文广局(1人)、交通局(1人)、团区委(1人)和老鹰山镇政府抽人组成。

  4、大河镇实施组

  区包保领导:(区政府副区长)

  牵头单位及责任人:(区危改办)

  实施小组组长:(大河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大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员:区建设局(1人)、财政局(1人)、民政局(1人)、国土分局(1人)、扶贫办(1人)、残联(1人)、农办(1人)、农业局(1人)、水利局(1人)、发改局(1人)、文广局(1人)、交通局(1人)、团区委(1人)和大河镇政府抽人组成。

  各包保实施组工作职责:整合资金投入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按要求完成项目实施镇乡的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任务;按新农村建设要求完善串户路硬化、民居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按项目申报与审批程序,做好资料收集,搞好档案管理,按时报送相关资料;完成区包保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农村危房改造扩大试点工作是全区全面推进危房改造的重要工作环节,各镇乡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农村危房改造扩大试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实抓好,为省、市、区全面推开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提供示范性经验。

  (二)健全机构。在区政府和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领导下,区危改办要充实力量,抽调成员单位人员集中办公,并解决相应工作经费和车辆;乡镇政府要设立危改办公室,抽调相关人员,统筹抓好危改工作。

  (三)落实资金。要将民政、财政、发改、建设、民宗、国土、农业、水利、扶贫、农办、林业、文广、残联、电力等部门资源和资金进行整合,本着“渠道不乱、投向不变、统筹安排、各记其功”的原则,健全和完善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形成整体合力。

  (四)社会动员。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发动亲帮亲、邻帮邻,调动村组积极性,开展社会互助,动员机关单位、工商企业、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帮助农村困难农户开展危房改造。

  (五)监督检查。区监察、审计、督查、财政、民政、建设、危改办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使用管理的督促检查,严肃纪律,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试点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加强舆论监督。

  调整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郭驰任组长,城建分管领导杨辉任副组长,规划、国土、林业、电力、财政、民政、纪检监察等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规划建设环保站,由欧建任办公室主任,邓彪为镇危房改造专干。

  __年全镇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24户。其中一般援建13户,重点援建11户。改造工程要求在__年11月份全部竣工。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或无房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因灾倒房户和其他贫困户。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合理确定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政府补助标准为:一般援建户每户补助2万元;重点援建户每户补助4万元。

  政府补助资金将根据项目进程分二次拨付。补助资金归口市住建局管理。补助资金原则上按工程进度直接通过银行一卡通发放给农户。

  农村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对象为农村特困户中的危房户,且必须以现居住的合法建筑为前提。违章建筑或不达危房标准的不予补助;已纳入拆迁范围的危房不予重建补助;凡是近年来已享受过政府建房补助、新建砖瓦房让给子女居住而自己现仍住危房的,不能列入危房改造范围。

  农村危房改造援建对象包括一般援建户和重点援建户两种类型。符合条件且有建房要求的对象,自愿提出申请,按以下程序确定援建对象。

  1、申报。一般援建户由本人向村(社区)提出申请,并填报申请表。重点援建对象由村(社区)提出筛选名单,并代为填写《农村危房改造重点援建对象登记表》。村(社区)组织村(居)民代表召开民主评议会对所有申请人进行评议(须有超过全村50%的村民代表参加评议会),评议认定的援建对象要有超过50%的参评人员同意并签字。评议结果在村级公告栏及其他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填写村级评议意见,并附申报人员相关资料后上报镇政府。

  2、初审。由镇政府联村领导及干部对村(社区)评议确定的援建对象逐户上门核实,并召开评议会进行初审评议,并张榜公示评议结果。

  3、审核。结果公示无异议的,由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出具审核意见,并附申报人员相关资料上报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抽查、公示和审核、审定。

  申报过程中各项流程须有经手人签字,各级民主评议会均须有会议记录并存档。各级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不同类别的援建对象在公示时要单列或清晰注明。

  1、建筑面积: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严格控制确需拆旧建新的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建房标准,只允许建一层,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包括厨房、卫生间在内,建筑面积1人户不得超过35平方米、2人户不得超过45平方米、3人户不得超过60平方米,超过3人户的人均不得超过20平方米。拆旧建新的农业生产用房不计入控制面积。签订危改协议时,危改对象应当明确承诺建房标准、入住2年之内不得扩面加层、新房建成后3个月内拆除旧房的内容,未履行承诺的应当追回补助。要特别防止贫困农户因超标准超规模进行危旧房改造加固和新建住房而严重负债。农房设计要符合农民生产

  生活习惯,体现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注重保持田园风光与传统风貌。2、规划选址:农村危房改造确需新建的原则上采取原址重建,需异地迁建的选址要避开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雷击等气象、地质灾害多发的地点及采矿塌陷区。

  3、房屋结构:新建房屋主体为砖混结构,应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并设置构造柱、圈梁等抗震构造设施。提倡就地取材、节约实用,房屋顶棚至少要用竹(木)板封闭,宜采用斜坡屋顶,外墙立面不提倡使用瓷砖,室内地面硬化、平整、防滑,墙面粉饰。

  4、配套设施:有厨房、卫生间,有进出道路,照明用电入户,饮用水方便,家具及其他生活设施基本齐全,能满足居住对象基本生活需要。有条件的提倡使用绿色低碳、清洁能源。

特色小镇申报材料12

  位于大泽山镇。大泽山因其“雄、险、奇、幽、秀”而闻名,拥有瑞云峰、飞来峰、天柱山、御驾山、芝莱山等大小山峰2000余座,另有智藏寺、日照庵、邀月台、九连洞、书法胡同、耳枝书屋等著名景点,千百年来,名人雅士纷至沓来,留下了无数动人的传说、不朽的诗篇和隽永的石刻,大泽山镇也因此成为全国拥有3处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天柱山魏碑、岳石文化遗址、大泽山石刻及智藏寺墓塔林】的乡镇。大泽山森林公园森林覆盖率达到97%,总面积数万亩,是天然的“森林氧吧”。大泽山葡萄,种植区域集中于大泽山西麓,该地区与法国的地中海气候相似,被誉为“中国的波尔多”,特殊的气候环境与土壤条件造就了大泽山葡萄优良的质地,留下了“西有吐鲁番,东有大泽山”的美誉。雄壮巍峨的大泽山脉、源远流长的岳石文化、闻名中外的`天柱山魏碑、一望无际的葡萄庄园、充满乡愁的山村民居,是大泽山永不褪色的靓丽名片,让人流连忘返。

  ●胶东王都人文小镇

  位于古岘镇。这里是胶东历史之根,是田单大摆火牛阵的发生地,拥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即墨故城和六曲山古墓群。这里古迹遍布,典故颇多。当前古岘正以该区域丰富的文物古迹和众多的历史典故为依托,重点构筑“胶东王都”、“胶东王苑”两大旅游板块,全面展现胶东民俗风情、历史文化传承和四季花海养生,全力打造集民俗乡愁、文化体验和休闲大健康旅游为一体的胶东文化第一镇。

  ●农谷小镇

  位于店子镇。当前正依托该区域独特的农业资源优势,着力打造占地30平方公里、总投资50亿元、国家农业公园。在农业部具体指导下,打造将田园生活体验融入农耕文化、科研文化、乡土文化的全新旅游模式,建成后将成为国家农业公园的评选和审批参照标准旨在建设一个世界级的集休闲农业、生态农业、文化农业、科技农业于一体的乡村旅游胜地,并借此打造集研发、体验、展览、民俗于一体的农谷小镇。

  ●甜美小镇

  位于平度的西大门、胶莱河畔的明村镇。依托大黄埠西瓜、樱桃西红柿国家级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及蓝莓山东省精品采摘园建设,结合三合山旅游文化,打造“悠然三合山、徜徉百果园”的甜美小镇。

  ●七色山矿坑花园小镇

  位于东阁街道。该小镇以历史形成的矿坑及周边5000亩山坡为开发用地,引入加拿大“宝翠花园”建设理念,以矿坑旅游为核心,集主题娱乐、度假养生、商务会议、运动休闲、科普教育等元素为一体,旨在打造中国的“宝翠花园”,打造中国矿坑遗址生态修复示范园、世界七彩旅游小镇“世博园”。

  ●数梦小镇

  位于凤台和同和两个街道。目前该区域范围内拥有投资3亿美元万汇创新创业产业园、投资5亿元的海尔多媒体交互中心等新兴产业项目,与知名企业合作建设云数据应用平台和区域性大数据中心,打造大数据综合实验区;搭建健康大数据平台,打造智能化的健康城市生态圈,后续还将有一系列信息产业类项目落户。

  ●南村·家电小镇

  位于南村镇。以海信工业产业园为基础,突出白色家电产业元素,改造老旧街区,完成风貌塑造,打造集家电生产、制作体验、产业文化于一体的江北知名的家电小镇。

  ●编艺小镇

  位于新河镇。平度草制工艺产业已有400余年历史,产品系列多、品种全,远销海外。有“工艺品之乡”美誉的新河镇,目前拥有草编加工企业80余家,从业人员超1万人,是江北地区最大的草编工艺加工出口基地。当前,正加快建设总投资28亿元的国际工艺品城,整合原有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加快产业集聚,打造集编织研发、生产、销售、展览、旅游为一体的编艺小镇。

  ●种业小镇

  位于蓼兰镇。该镇耕地面积24万亩,良种产业发达,年产小麦良种3万吨,是全国有名的“小麦良种之乡”,今年成功引进小麦专家赵振东并设立院士工作站。当前,蓼兰镇正依托良种优势,加快良种研发中心、加工中心、展示中心、服务中心和10万亩小麦良种基地建设,同步建设田园小品,增加民宿景致,着力打造集农业体验、万亩麦田于一体的种业小镇。

  ●360体验小镇

  位于云山镇。依托全国青少年体验中心,强化周边环境打造、功能配套,突出品牌宣传,形成全国知名的“360行”行行有体验的特色小镇。

特色小镇申报材料13

  大泽山镇紧密结合特色小镇建设,构建全域、全时、全民旅游大框架和一心、一环、五区空间格局,力争用3-5年时间,计划投入48.5亿元,立足于3.5万亩优质葡萄产业优势,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的价值,塑造“山水大泽、平度原乡”品牌,打造“大泽葡萄旅游古镇”和国际旅游度假休闲小镇及国家全域旅游特色镇。

  中国葡萄之乡屡获殊荣

  据了解,大泽山又名“九青山”,主峰海拔737米,属齐鲁名山。据史书记载:“群山环而出泉,汇为大泽,以此名也;风光秀丽的大泽山,名胜荟萃,古迹棋布。早在新石器时代,曾使“黄帝所常游,与神会”。大泽山自然风光秀丽、人文积淀丰厚,拥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三处:天柱山摩崖刻石、岳石文化遗址、大泽山石刻及智藏寺墓塔林;山东省、青岛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多处,包括石雷战遗址、高家民兵联防遗址等。

  大泽山镇位于大泽山脚下,面积150.6平方公里,辖80个行政村,人口6.2万,优质葡萄种植面积约3.5万亩,先后荣获“中国葡萄之乡”、“国家级葡萄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中国鲜食葡萄第一镇”、“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等殊荣。大泽山葡萄荣获“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全国果品区域公用品牌50强”。

  8个项目突出特色产业

  “大泽葡萄旅游古镇项目建设融资渠道以PPP模式、社会投资为主,集中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风貌整治、特色产业等18个项目,总投资规模48.5亿元。 ”大泽山镇政府工作人员介绍说,该镇委托浙江大学规划设计院、中国美院、北京大地旅游规划设计院等全国知名设计单位,对大泽山综合资源及发展条件进行分析,高起点策划,科学编制特色小镇规划,精准确定了大泽山总体定位、产业发展路径、游线组织、设施设置、空间布局、用地控制等。

  特色小镇的产业定位为“乡村休闲旅游”,以葡萄产业为基础、历史人文为要素、旅游特色为主题,按照产业、文化、旅游和社区四位一体的发展模式,以乡村旅游为核心,立足于3.5万亩优质葡萄产业优势,深入挖掘岳石文化等特色文化内涵,构建全域、全时旅游框架,打造“大泽葡萄旅游古镇”,将分别在风貌整治类项目、山体恢复及矿坑治理项目、公共服务设施类和特色产业项目等投入资金48.5亿元,其中特色产业项目计划投资24.8亿元,规划建设大泽山风景名胜区建设、泽山葡萄酒庄项目、农民绿色创业园项目、大泽山旅游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所里头民俗村项目、响山潘家民宿村项目、天柱山景区改造项目和季家疃壁画村8个项目。

  年接待游客500万人次

  据介绍,大泽山镇依托资源禀异的生态环境、底蕴深厚的'人文历史,立足中国葡萄之乡、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的品牌优势,激活岳石文化遗址、天柱山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区、大泽山省级风景名胜区、省级森林公园等现有资源,提升现代精致农业竞争力,实施“旅游兴镇、葡萄富民、宜居宜业、绿色崛起”战略,构建“山水田园城”为一体的胶东半岛独具魅力的全时全域旅游小镇。预计建成后年接待游客500万人次以上,年旅游总收入可达8亿元,年税收收入达到1亿元。

特色小镇申报材料14

  一、四营乡基本情况

  四营乡位于泊头市西部,东临交河,西接富镇,南与阜城蒋坊乡眦邻,北与献县河城街乡接壤。全乡总面积7500公顷,耕地81250亩,粮食作物占56000亩,经济作物25250亩,其中果林占据3000亩。辖53个行政村,总人口3.2万人。全乡共有小学5所,幼儿园多与小学合建,有卫生院一所,有村级卫生室42个,境内拥有军张、四营、田庙(田三)、范留慈、穆村、冯三番、黄屯等6个集贸市场。乡驻地现位于四营村,由四营村即镇直单位组成,是全乡的整治、经济、文化中心,农业产业主要为粮食种植,组织化程度日益提高。

  二、特色小镇产业定位

  打造环保产业独特的专业水准,提升企业的专业化水平,集中精力搞好核心业务,同时发展采摘观光旅游业,集产业、旅游为一体“园区镇”。

  三、发展特色

  四营乡是我国北方环保设备生产的发源地,近年来发展迅速,并注重产业集聚,力争打造长江以北最大的除尘产业基地。目前我乡已拥有环保企业60余家,占全乡民营企业总数的60%,生产整机的有15家,生产配件的31家,产品已形成高压静电大布袋、单机、旋风、噪声控制、管道支吊架等6大系列150个品种。固定资产总值达5亿元,从业人口5500人,全国百强、省十强环保企业5家,年产除尘器及配件40万吨,年产值达15亿元,产品远销全国,并出口到东南亚地区和俄罗斯等国家,产品广泛适用于钢铁建材、化工、能源及十几个工业领域。特别是河北高科集团不断创新,不断提高自身竞争力,在自身的不断努力和泊头市政府的.牵头带动下,2015年6月份与河北工业大学开展合作,河北工业大学研究基地最终在高科落户,这一举措将进一步带动我乡环保产业的整体发展。

  近几年四营乡工业发展迅速,并已形成以除尘设备制造业为主,铸造、阀门、药用包材、汽车配件等多业并举的工业格局。阀门制造是我乡的又一支柱产业,生产楼宇暖通及给排水设备,拥有12项国家专利,已成为许多国内大型重点项目的阀门供应基地。同力阀门全焊接节能球阀生产线项目,获得省著名商标,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标志性建筑鸟巢选用了该公司的产品,2015年该公司的阻力平衡阀专利获得国家创新基金。药用包材是四营乡新兴产业,主要生产药瓶、托盘、pvc片材等系列产品,目前正开发制片设备,我乡药用包材企业现有15家,产品占全国市场32%。

  特色小镇集产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在积极发展产业的同时,依托采摘大棚,积极开发集采摘、观光、住宿于一体的旅游业。围绕灌河村民心湖,在村南建设采摘园和农家乐体验园,建设一座占地100亩的仿古式农家饭店,同时可容纳1000人就餐,100人住宿,餐桌所用食材全部由生态园自产供应,吃、住、行、游、购、娱面面俱到,让顾客亲身体验天然乐趣,陶冶心灵。

  四、建设规划

  四营乡工业园区是泊头市西部最具发展潜力的强势经济板块,下一步,四营乡将按照“工业强乡、项目立乡、开放兴乡、商贸活乡”的工作思路,加大对外开放的力度。即以园区建设带动民营经济和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提高园区的项目承载能力,计划在原有沿路经济的基础上将园区向三条乡级公路延展,即以正港路为中轴线,以1号公路(正港路至四营)、2号公路(正港路至冯三番)、3号公路(正港路至黄屯)为两翼,形成一横三纵的脊骨型工业园区格局,总占地面积可达5000亩,建设面积1500亩,包括除尘环保、药用包材、阀门制造三个专业小区,预计将投入资金4亿元,建设道路15公里,硬化线路20公里,增设变压器15台,注重发展环保除尘、药用包材和阀门制造三大产业。

  总之,为进一步提升工业园的品位,在繁荣市场经济的同时,将观光旅游融入到特色城镇建设之中,按照“兴工、强旅”的发展思路,发展现代农业,力促四营乡发展成为以环保设备产业和采摘观光为主的特色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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