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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社区申报材料
绿色社区申报材料1
按照x、泰安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环境保护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创建“绿色社区”活动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社区居民的环境意识,树立良好的环境道德和行为规范,倡导绿色文明,提倡绿色消费,大力推进环境宣传教育的社会化,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创建“绿色社区”是新形势下加强基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创建生态城市和文明城市,实现城市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的基础,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两个文明的结合。通过开展创建“绿色社区”活动,提升市民的环境意识,培养公众良好的环境伦理道德规范,促进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将保护环境、合理利用与节约资源的意识和行动渗透到公众日常生活之中,以达到全面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促进环保工作的深化和发展的目的。
二、“绿色社区”的基本条件:
1、社区居民委员会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将环境保护工作列为社区重要议事内容,由社区居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分管;有健全的“绿色社区”创建领导小组,有比较完整的绿色社区发展计划和工作思路,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环保公益活动,坚持与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结合起来,人人动手,美化家园。
2、逐步形成“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公众参与机制。根据环境教育计划和活动主题,并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等重要环保纪念日,定期组织社区居民参与各类环境保护活动,力求做到每月有活动,人人都参与,全年参加活动的人次应占社区居民总人数的30%以上。
3、社区居民应具有较高的环境意识,树立良好的环境道德和行为规范,逐步将保护环境、合理利用与节约资源的意识和行动渗透到日常生活之中。如试行垃圾分类,自觉回收废电池、废灯管等,拒绝“白色污染”,不吃野生动物。
4、倡导符合绿色文明的生活习惯、消费观念和环境价值观念。社区居民初步养成可持续消费的观念,尽量少用一次性制品,提高物品的`重复利用率,积极鼓励居民购买和使用“绿色产品”,倡导绿色消费。
5、整个社区环境整洁、优美、清静,可绿化面积都得到有效利用,没有违章建筑,有固定的环境宣传教育标志牌和环保公益宣传广告,设有环保宣传专栏,并经常性地更新。
6、社区内各污染源都已治理,并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小区污水纳管、雨污分流工作,杜绝焚烧垃圾、树叶、随意倾倒废物等污染环境的现象发生。
三、“绿色社区”创建与考评
根据泰环发[20x]77号《关于开展创建“绿色社区”活动的通知》精神,整个创建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七月份)
1、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实施意见,与市文明办、市环保局、新城办事处、市建设局联合下发文件。
2、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及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使公众了解“绿色社区”的标准要求,动员公众积极参与到创建工作中去。
3、在城区8个居民委员会广泛发动的基础上,确定河西小区、龙山小区两个社区委员会为创建工作试点单位。
4、召开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和小区居民委员会联席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讨论创建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二、具体创建阶段(八月份)
1、组织各社区对照省里制定的“绿色社区”建设指导意见和考评标准,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2、组织社区负责人到创建活动开展较早的地区参观学习。
3、开展各项社区创建活动。开展“四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由社区居委会和居民参加的座谈会;为小区居民发放一本环保小册子;设置一块环保宣传版面;放一场环保内容的电影。同时,组建社区老年人“夕阳红环保志愿小组”、青少年“环保小卫士”小组和妇女“巾帼环保家庭创建小组”,协助社区开展创建工作。
4、各项创建工作8月20日前完成,由市创建“绿色社区”领导小组组织自查,8月底将创建活动的申报材料(申报表一式五份、自查报告一份、汇报材料一份)报泰安市文明办、环保局,参加市级“绿色社区”评选。
三、考评命名阶段(9月份)
1、泰安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创建社区进行实地考察验收。
2、对拟命名的市级“绿色社区”在《泰安日报》进行公示。
3、召开命名表彰大会。
4、按四比一的比例推荐参加省级“绿色社区”评选。泰安市级“绿色社区”每两年评选一次。市级“绿色社区”不搞终身制,每四年复查一次,凡达不到标准的,将予以摘牌。
四、几点要求
1、各居民委员会要把“绿色社区”的创建活动逐步纳入文明社区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和规划之中,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素质,为创建文明城市奠定良好基础。
2、创建“绿色社区”是一项新工作,要通过新闻媒体及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使公众了解“绿色社区”的标准和要求,动员公众积极参与到创建工作中去,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保护环境。
3、各部门分工协作共同抓好创建工作。市文明办负责督促社区创建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创建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市环保局负责社区分管干部的环保教育培训,联系并协助社区制定发展规划和创建计划,组织开展各项环保主题活动,社区内污染源治理;新城办事处负责督促指导试点社区从软硬件两方面实施创建活动,推广使用布袋子、菜篮子等可重复利用器具,减少白色污染。推广使用环保冰箱、空调,禁用含磷洗衣粉。组织社区青少年、妇女和离退休老同志,组成各种社区创建和管理小组,参与“绿色社区”创建与管理;市建设局充分发挥物业管理在“绿色社区”创建中的作用,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和管理。制止垃圾焚烧、露天烧烤、违法搭建、乱贴乱画、乱停车辆、乱设摊点等行为,做好废旧电池、灯管的集中收集管理和社区环境卫生、绿化工作。组织开展评比“环保家庭”活动。
4、市创建“绿色社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强化认识,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位置,要有一名分管领导靠上抓,将各自承担的创建指标任务,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实施。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努力把创建活动落到实处。各居民委员会要严格按省市文件要求和时限,对照《x“绿色社区”考评标准》,逐项落实,争取全面达到考核标准要求。
5、为确保“绿色社区”创建活动的顺利进行,市文明办、市环保局、新城办事处、市建设局联合成
立肥城市创建“绿色社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督查调度。具体工作由办公室承办。
组长:x(市环保局局长)
成员:梁已常(市文明办副主任)张连萍(市环保局副局长)李思金(市建设局副局长、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尚林生(新城办事处党委副书记)x(市环保局法制宣传科科长)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
主任:x(市环保局法制宣传科科长)
绿色社区申报材料2
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的环保意识,营造浓厚的环境文化氛围,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为的“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促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双创”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创绿”工作,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引导,不断提升市民的环境意识,将保护环境、合理利用与节约资源的意识和行动渗透到公众日常生活之中,进一步培养公众良好的生产、生活、消费习惯,促进社会良好风尚的形成。通过此项活动的开展,达到促进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优化发展环境、推动城市科学发展的目的。
二、创建范围
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绿色村庄、绿色学校(中小学、大学)、绿色幼儿园、绿色饭店(宾馆)、绿色医院、绿色家庭、绿色机关等。
三、创建目标
今年计划在每个行业创建区级绿色单位6-8个、市级绿色单位3-5个、省级绿色单位1-2个。按计划完成上级分配的目标任务。
四、创建任务分工
区双创办负责全区绿色系列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环保分局协助区双创办负责对各单位创建工作的检查、审评和验收,区直各部门负责本系统创绿工作的组织、督促、检查。其中绿色企业由经济发展局负责组织实施,绿色社区由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绿色村庄由各镇办负责组织实施,绿色学校由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绿色家庭由妇联组织实施,绿色医院由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绿色饭店由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
五、实施标准
对照《省创建绿色文明示范工程行动计划指南》和评审细则,依据市双创办文件精神,制定我区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绿色村庄、绿色学校、绿色幼儿园、绿色家庭、绿色医院、绿色饭店等绿色文明示范工程评审细则。其它行业标准参照执行。
六、审报条件
1、单位做出关于实施绿色文明示范工程行动计划的决定,并形成正式文件。
2、设立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的绿色文明示范工程行动计划领导小组。
3、制定具体行动计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自查自评并自评打分。
4、运用多种方式和途径,向社会公众传播绿色文明环境教育、清洁生产、环境标志认证和绿色消费等内容,为环境保护工作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5、单位内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环境文化氛围,单位水、气、声、渣等废物治理彻底,稳定达标。有良好的工作、生活和学习环境。
6、县区绿色单位命名一年以上可申报市级命名,达到市级绿色单位命名一年以上可申报省级命名。
七、创建步骤
1、各主管部门制定、下发相应创建工作的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创建工作。
2、创建“区级绿色单位”的,由其向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向区环保局审报,创建“市级绿色单位”的'单位向各自主管部门提交创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环保局进行审查,区环保局审查合格后向市环保局“创绿”组委会申报。
3、环保局创建标准对创建区级绿色文明示范单位进行验收,并配合市“创绿”组委会对申报市级绿色文明单位进行验收。
4、验收工作结束后,将负责对达到标准的单位命名为绿色文明单位。
八、申报与审查
1、单位申报:
(1)申报区级绿色单位,创建单位到环保局领取并填写“绿色单位申报表”,连同申报相关材料报区相关主管部门审核。
(2)申报市级绿色单位。各创建单位将申报各项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环保局,经区环保局审查后上报市“创绿”组委会。
2、审查:
(1)申报区级绿色单位。由各主管部门将申报材料报送区环保局,并对由其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做出书面审查意见。
(2)申报市级绿色单位。由区级主管部门报送材料至区环保局,区环保局审查后报市“创绿”组委会办公室,并由其对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做出书面审查意见。
3、现场评估:
(1)申报区级绿色单位。书面审查达到要求的,区环保局将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进行现场评估,提出评估验收意见。评估、验收工作结束后,提出拟表彰命名或向上级推荐命名的单位名单,报区政府审定。(2)申报市级绿色单位。由区环保局配合市“创绿”组委会进行评估和验收。评估、验收工作结束后,拟定表彰名单以及拟向上级推荐表彰命名的单位名单,报市“双创”办审定。
九、表彰命名
区级绿色单位经审定后,由区政府表彰命名,并向获得“绿色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授牌。有效期为5年。市级绿色单位由市组委会负责。
原则上只有获得下级政府命名且达到一年以上的单位才有资格申请上一级命名,但条件成熟的单位经“创绿”组委会同意也可以越一级申请命名。
原则上每年命名一次本级绿色单位。
各级绿色单位在获得命名后,应不断巩固、深化和提高创建成果,凡在5年内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和其它重大有损绿色单位称号的,或在5年后没有通过复查验收的单位,取消其命名称号。
十、要求
1、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开展环保科普知识及创建绿色单位相关知识宣传,营造浓厚的氛围。积极倡导节水、节电、节能,绿色消费等绿色文明的行为,使广大公众和单位职工积极参与绿色单位的创建活动。
绿色社区申报材料3
一、指导思想
实现低碳生活为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倡导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通过创建“绿色社区(小区)活动,加强社区(小区)环境文化建设,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推广全民低碳生活,倡导绿色消费,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推动环保工作深入发展。
二、创建目标
各镇街各创建绿色社区(小区)2个,年。全区共创建1-2个市级绿色社区。
三、组织领导
宣传部、市政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环保分局。各街道指定一名具体工作人员,管委会成立新区绿色社区(小区)创建工作推进小组(以下简称推进小组)由环保分局为组长单位。负责指导社区开展创建活动。
四、创建申报及审批
填写《新区区级绿色社区(小区)申报表》见附件2于年4月30日前报环保分局。一)申报(年4月底前)各创建街镇按照《新区绿色社区(小区)评估验收标准》见附件1筛选符合条件的社区(小区)指导社区(小区)进行自查自评。
深刻理解绿色社区创建内涵,二)创建(年5月-10月)各创建社区(小区)按照《新区绿色社区(小区)评估验收标准》见附件2积极组织参加绿色社区创建培训。结合申报创建方案组织实施创建工作,并建立完善创建档案。
并提供工作情况、评价依据等材料。推进小组根据《新区绿色社区(小区)评估验收标准》见附件2进行评估。三)评估验收(年11月-12月)申报社区(小区)向推进办提出验收申请。
得分在90分以上通过验收的社区(小区)由推进小组审批并命名授牌。四)命名(年12月底)经评估验收小组考评。
于4月30日前将社区(小区)申报表、自查报告和创建规划方案上报区推进办,五)市级绿色社区推荐。已命名1年以上的区级绿色社区(小区)对照《市绿色社区(小区)评审办法(试行)市绿色社区(小区)评估验收标准(试行)附件3自评各项相加之和达到85分的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由推进小组推荐参加市级绿色社区(小区)评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要把绿色社区(小区)建设作为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统筹规划,落实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二)抓好骨干培训.加强队伍建设。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积极组织创建工作相关人员参加系统培训,区推进办要定期举办绿色社区(小区)创建培训班。学习理解创建工作的标准、要求,并参观考察先进地区的创建工作经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设一支素质较高的环保志愿者队伍,不断提高管理者和社区(小区)工作骨干的理论素养,丰富创建经验,更好地管理和指导绿色社区(小区)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区绿色社区(小区)创建的整体水平和质量。
三)开展社区创建活动,围绕环保中心工作。
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社区(小区)活动,重点围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全力提高公众对“创模”知晓度和对环境的满意率。申报创建社区(小区)须开展“创建国模、倡导低碳生活”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倡导绿色生活,传递低碳生活理念。组织策划开展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等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唱读讲传”等方式开展经常性的环境文化活动,为“创模”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营造良好创建氛围,加大环境综合整治。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大社区(小区)污染源、环境卫生、违章搭建、乱停乱放等死角的清理整治力度,围绕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把绿色社区(小区)创建与市容整洁小区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设置创建宣传栏和标语牌,建立健全保洁制度,打造优美洁净环境,改善人居环境质量,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绿色社区申报材料4
文化社区的创绿工作从xx年开始。如今,经过了这三年多的努力,在绥中县、镇两级政府的领导下,社区牵头,社区单位及辖区居民的通力配合积极参与下,整个文化社区的各个小区的面貌发生了巨大的改变,社区环境不断美化、亮化、绿化,人们生活不断和谐。近年来,我社区先后被命名为省级平安社区(村)、市级绿色社区。现将近一年来的主要创绿活动介绍如下:
自我社区被评为市级绿色社区以来,我们一直坚持把环境优先作为我社区三个文明建设的切入点,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旨,从社区的开始改建到消费、管理始终贯彻绿色的理念,让社区达到既保护环境又有益于人们的身心健康,同时又与城市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相统一。
一、加强组织建设,细化创绿工作责任。
为了不断深化社区的绿色创建工作,我们加强了对创绿组织的建设。首先,我们深化了创绿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将成员构成细化。以社区书记一把手亲自抓、社区委员尽职尽责,认真负责实施创绿的`具体工作。其次,我们还补充和更换创绿志愿者队伍,使创绿队伍更加富有活力。尤其是对红领巾绿色志愿者小分队的管理。
结合绿色奥运文化宣传活动,我们制定了2011年的创绿工作计划,环境管理制度和环保准则,并通过各种方式带动居民群众共同参与绿色社区创建工作。
二、定期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参加环保培训。
我们坚持每月第一个星期五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及社区党团员、居民群众学习,并把环保知识作为学心内容之一。同时开展座谈,集思广议,制定创绿工作计划、方案,总结实践经验,促进提高创绿工作水平。
三、坚决执行环保制度和环境质量标准,改善环境质量。
在辖区的城区的改建过程中,我们都给予了很高的关注。2011年,安居家苑等高层小区的建设中,我们不定期的走访,及时了解施工进度和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督促建设单位把污染降为零。目前,新建小区已经投入使用,没有任何人对此进行投诉。
2011年,不光是奥运年,也是我国第一次全国性污染源普查年。我们积极宣传、走访,配合县环保局完成污染源的普查工作。我们加大日常的信访工作力度,及时了解社区居民反映的环境问题,及时走访了解,并形成材料上报有关部门。在走访过程中,也发现有些居民对污染的理解认识不到位,我们及时进行帮教,提高居民认识,把矛盾解决在基层。目前,社区辖区内无露天烧烤,晚间扰民声越来越少。
加强小区的环境治理,尤其是对春秋两季的小街小巷卫生清理。平时对小广告、小张贴也加强了管理,及时进行清理、粉刷。使社区居民生活在一个美化、亮化、绿化和谐的社区环境里。
四、开拓创新,切实做好"六个结合"。
近一年来,我们坚持开拓创新,加强日常的环境宣传工作。1、结合社区精神文明建设2、结合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的建设;3、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等重大节日的纪念宣传活动;4、结合社区党团组织、工会、计生协会等组织建设;5、结合《公民道德实施纲要》进社区;6、结合文明楼道建设,开展绿色楼道建设。为做好"六个结合",我们充分利用了文化广场、宣传板、宣传画和宣传条幅等宣传形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创绿工作的意义,号召和动员广大社区居民积极地参与到创绿活动中来。
1、为加强对未成年思想道德的建设,创绿工作从孩子抓起。我们邀请了县环保局王宏利、许国辉同志就如何在生活中进行节能减排这一问题,做专题知识讲座。会上,红领巾绿色志愿者小分队成员代表还宣读《绿色环保倡议书》。
2、4月份,我们针对越冬垃圾、花坛和绿地的建设等问题,组织居民开展了垃圾清查、清运,绿地认领等活动,对辖区内的主要小巷进行整治、清扫,共栽花种草300余株,清理小广70多张。
3、以"六五"世界环境日为契机,开展环保宣传活动。我们在小区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组织共建单位、社区居民参加县环保局的世界环境日广场宣传活动,向广大过往行人发放宣传单和购物袋。社区还通过公开信的形式,向社区居民发出环保倡议。
4、为加强清华小区三个文明建设,规范小区的77个楼道的居民生活,在社区和华信物业共同努力下选出了77个"楼长",共同参与小区文明建设。同时结合《公民道德实施纲要》进社区,还为每个楼道制作了《居民自律公约》,规范小区居民的日常行为。
5、临近奥运开幕,我们组织绿色红领巾志愿者开展了"绿色奥运,从我做起"等活动。联合华信物业,制作大中型宣传板,书写板报,组织居民共同收看奥运开幕式,宣传奥运文化,宣传环境保护。
6、9月初,我们组织开展"文化进楼道共建文明小区"活动。组织社区志愿者,走进社区楼道,把三个文明建设带到居民身边。活动中,共张贴楼道文明宣传画130多张,其中包括环保、计生、和谐社区建设、交通安全及"xxxx"等诸多方面的内容。
我们还结合每个月的社区党团组织、工会、计生协会学习日,加强对环境保护的宣传,规范居民的环境行为,倡导绿色消费、节能减排。2011年未,我们进行了"讲文明促和谐文明家庭表彰会",通过"评先选优"活动,树立更多的典型,把我们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把社区的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目前,不仅我们社区被命名为市级绿色社区,社区辖区内还有国家级绿色校园--绥中县第一高级中学和省级绿色校园--绥中县利伟高级中学,以及高标准小区清华园和新建设高层小区安居家苑等。社区环境达到了环境优美,布局合理,道路畅通,路面平整。居民生活便利,无放养家禽,无卫生死角。社区绿化面积达到社区总面积的30%以上。社区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强烈,能自觉约束自己的环境行为。一个绿树成荫、鸟语花香、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文化社区正在昂首阔步迎接绿色的明天!
绿色社区申报材料5
一、指导思想
创建“绿色街道”是新形势下加强基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创建生态城市和文明城市,实现城市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的基础,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两个文明的结合。通过开展创建“绿色街道”活动,提升市民的环境意识,培养公众良好的环境伦理道德规范,促进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将保护环境、合理利用与节约资源的意识和行动渗透到公众日常生活之中,以达到全面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促进环保工作的深化和发展的目的。
二、“绿色街道”的基本条件
1、街道居民委员会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将环境保护工作列为街道重要议事内容,由街道居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分管;有健全的“绿色街道”创建领导小组,有比较完整的绿色街道发展计划和工作思路,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环保公益活动,坚持与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结合起来,人人动手,美化家园。
2、逐步形成“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公众参与机制。根据环境教育计划和活动主题,并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等重要环保纪念日,定期组织街道居民参与各类环境保护活动,力求做到每月有活动,人人都参与,全年参加活动的人次应占街道居民总人数的30%以上。
3、街道居民应具有较高的环境意识,树立良好的环境道德和行为规范,逐步将保护环境、合理利用与节约资源的意识和行动渗透到日常生活之中。如试行垃圾分类,自觉回收废电池、废灯管等,拒绝“白色污染”,不吃野生动物。
4、倡导符合绿色文明的生活习惯、消费观念和环境价值观念。街道居民初步养成可持续消费的观念,尽量少用一次性制品,提高物品的重复利用率,积极鼓励居民购买和使用“绿色产品”,倡导绿色消费。
5、整个街道环境整洁、优美、清静,可绿化面积都得到有效利用,没有违章建筑,有固定的环境宣传教育标志牌和环保公益宣传广告,设有环保宣传专栏,并经常性地更新。
6、街道内各污染源都已治理,并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小区污水纳管、雨污分流工作,杜绝焚烧垃圾、树叶、随意倾倒废物等污染环境的现象发生。
三、“绿色街道”创建与考评
根据泰环发《关于开展创建“绿色街道”活动的通知》精神,整个创建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七月份)
1、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实施意见,与市文明办、市环保局、新城办事处、市建设局联合下发文件。
2、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及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使公众了解“绿色街道”的标准要求,动员公众积极参与到创建工作中去。
3、在城区8个居民委员会广泛发动的基础上,确定河西小区、龙山小区两个街道委员会为创建工作试点单位。
4、召开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和小区居民委员会联席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讨论创建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二、具体创建阶段(八月份)
1、组织各街道对照省里制定的`“绿色街道”建设指导意见和考评标准,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2、组织街道负责人到创建活动开展较早的地区参观学习。
3、开展各项街道创建活动。开展“四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由街道居委会和居民参加的座谈会;为小区居民发放一本环保小册子;设置一块环保宣传版面;放一场环保内容的电影。同时,组建街道老年人“夕阳红环保志愿小组”、青少年“环保小卫士”小组和妇女“巾帼环保家庭创建小组”,协助街道开展创建工作。
4、各项创建工作8月20日前完成,由市创建“绿色街道”领导小组组织自查,8月底将创建活动的申报材料(申报表一式五份、自查报告一份、汇报材料一份)报泰安市文明办、环保局,参加市级“绿色街道”评选。
三、考评命名阶段(9月份)
1、泰安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创建街道进行实地考察验收。
2、对拟命名的市级“绿色街道”在《泰安日报》进行公示。
3、召开命名表彰大会。
4、按四比一的比例推荐参加省级“绿色街道”评选。泰安市级“绿色街道”每两年评选一次。市级“绿色街道”不搞终身制,每四年复查一次,凡达不到标准的,将予以摘牌。
四、几点要求
1、各居民委员会要把“绿色街道”的创建活动逐步纳入文明街道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和规划之中,不断提高街道居民素质,为创建文明城市奠定良好基础。
2、创建“绿色街道”是一项新工作,要通过新闻媒体及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使公众了解“绿色街道”的标准和要求,动员公众积极参与到创建工作中去,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保护环境。
3、各部门分工协作共同抓好创建工作。市文明办负责督促街道创建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创建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市环保局负责街道分管干部的环保教育培训,联系并协助街道制定发展规划和创建计划,组织开展各项环保主题活动,街道内污染源治理;新城办事处负责督促指导试点街道从软硬件两方面实施创建活动,推广使用布袋子、菜篮子等可重复利用器具,减少白色污染。推广使用环保冰箱、空调,禁用含磷洗衣粉。组织街道青少年、妇女和离退休老同志,组成各种街道创建和管理小组,参与“绿色街道”创建与管理;市建设局充分发挥物业管理在“绿色街道”创建中的作用,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和管理。制止垃圾焚烧、露天烧烤、违法搭建、乱贴乱画、乱停车辆、乱设摊点等行为,做好废旧电池、灯管的集中收集管理和街道环境卫生、绿化工作。组织开展评比“环保家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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