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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老爱亲道德模范事迹申报材料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事迹材料的经历,对事迹材料都不陌生吧,借助事迹材料可以很好地体现先进对象的先进思想、精神,以及特定的时代特征。什么样的事迹材料才是规范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敬老爱亲道德模范事迹申报材料,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敬老爱亲,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们做人的本分。塘镇村李某就是这样一位值得我们学习的榜样。
李某,男,现年51岁,系塘镇高槐村村民。上有年近八旬的母亲,在兄弟姊妹五人中排行第二。多年以来,夫妻二人在孝敬父母,兄妹和睦,邻里团结等方面的实际行动,受到了三里五乡的赞扬。
一、以孝为先,赡养母亲尽孝道
1980年,19岁的李某在塘区中学完成高中学业,成为村里少有的高中生。因为父亲身体长期不好,毕业后的李某成了家里的主要劳动力之一。1983年,父亲因病去世,家中的母亲独自生活不便,李某便建议母亲同儿女一起生活,但担心给儿女添麻烦的李母却坚持一个人生活。
如今,李母年事已高,虽然身板还算硬朗,但常年的风湿折磨让老人痛苦不堪。尤其是冬天来临,老人就很少出门,李某疼爱自己的母亲,因为自己时间充裕,他和妻子经常在寒冷的晚上陪母亲聊天,给母亲暖被窝。他常常叮嘱兄弟妻儿,老人家上了岁数,话多唠叨是正常的,虽然有些话不中听,但是绝对没有恶意,要多包容不要产生误会。所以这么多年来,一大家子没和老人红过脸、吵过架。婆媳关系融洽,在当地被传为佳话。
二、家庭和睦,兄弟齐心力“聚”金
24岁那一年,经人介绍与善良淳朴的农村姑娘陈田秀喜结良缘,按照农村的习俗“分家”生活,当时条件虽然艰苦,但是夫妻二人相濡以沫,生活也是其乐融融。1987年,两口子有孩子,生活也越来越好。1996年,李某通过村干部选举被村民推选为高槐村的会计,16年来,不论是村集体“大家”,还是自己的“小家”,李某都处理得井井有条。
虽然兄弟姊妹5个人都已分家过日子,但分家不分心。1998年,在李某的倡议下,兄弟四人合资创办了高槐砖厂。因为兄弟妯娌要生活在一起,李某也在一次家庭会议上定下了规矩:兄弟之间、妯娌之间要真诚。十几年来,不论砖厂的效益如何,兄弟妯娌之间从没有发生破坏和睦的不愉快。如今砖厂在兄弟几个苦心经营下,每年有一笔可靠的收入。他们的幸福生活让四邻羡慕,并且的到大家的交口称赞。
三、关心集体,邻里团结奔小康
作为一名村干部,工作中干一行爱一行,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对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感,两次被塘镇人民政府评选为“优秀共产党员”。在工作中遇到问题,一心为村民利益着想,开动脑筋,尽力解决。
自1998年开办砖厂以来,随着规模的扩大,有越来越多的村民来砖厂做事,他们也因此有了一份稳定的收入。高槐村被确定为“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李某团结村民,带领村民积极创业致富。
孝敬父母,与妻子相濡以沫,与兄弟相互扶持,用真诚的心去关怀身边的人,他用实际行动感动了许多人,他也成了三里五乡孝老爱亲的典范和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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