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个人申报材料
为提高我市园林施工企业园林施工质量和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全市园林事业的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现开展年度“市城市园林优秀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要求,在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正常参加资质管理工作,无不良记录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个人)均可参加评选。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优秀施工企业”的条件:
1、在市内注册,具有园林绿化施工资质的企业。
2、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遵纪守法,服从行业管理,无恶意拖欠民工工资行为。
3、企业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具有完善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
4、企业本年度内无发生过安全施工事故,并且所承建的工程质量优良,业绩突出。
5、科技投入,人员培训,推行新技术,新工艺等有具体实施措施和成就。
(二)申报“优秀项目经理”的条件。
1、具有省建设厅、市园林局颁发的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2、在工程项目管理中“重合同、守信用”,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条款,未发生违约和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的行为。
3、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在工程管理中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4、施工现场管理严格规范,质量保证体系健全。所承建的工程项目中,至少有一项是造价在200万元以上的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且工程质量优良。
5、近三年内无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做到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6、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工程项目成本核算控制合理,经济效益显著,在分配上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关系,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优秀施工企业”必须提供下列材料:
1、填写“优秀施工企业”申报表一式三份;
2、证明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各项相关证书,如质量认证、安全认证、文明单位、诚信证明,各类表彰等;
3、企业本年度内的工程业绩,获奖证明及工程合同(内有甲方联系人、电话)、平面图、竣工图等;
4、其它有关材料。
(二)申报“优秀项目经理”必须提供下列材料:
1、填报“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一式三份;
2、申报人员身份证,专业职称证,项目经理证,获奖工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项目经理工程项目管理经验总结与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成果情况介绍。
四、评选程序
奖项由全市各园林施工企业自愿申报。“优秀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由企业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按名额推荐上报;
“优秀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的评选由市园林局统一组织,局城市绿化办公室具体实施。评审小组根据被推荐的申报材料和复查小组的书面报告,通过勘察现场、审查、质询、讨论、评议,最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获奖名单。
五、时间安排
xx年7月30日前,报至市园林局城市绿化办公室。
xx年9月1日前由市园林局组织的评审组进行考核。
六、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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