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

时间:2022-08-18 18:30:56 合同 我要投稿

委托合同范本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委托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委托合同范本

委托合同范本1

  委托方(甲方): 加工方(乙方):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和加工方(以下简称乙方)合称为“双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

  一、委托加工项目

  、委托加工产品:_______________

  2、加工产品数量:_______________

  3、产品交货期限:按乙方接单起_____个工作日内交货。

  二、委托加工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选用原材料。

  2、乙方对原材料的质量保修期为一年。

  三、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质量要求进行加工。

  2、技术标准参照国家标准执行。

  四、包装要求及交货地点

  、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包装;对于甲方无特殊要求之零件由乙方自行选择包装方式。

  2、甲方指定地点交货,地点限_____之内。

  五、费用结算

  、此次加工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小写)_____元整,此价不含税。具体明细见附件二。

  2、甲方首先支付乙方30%总额货款作为押金。乙方交货经甲方验收确定后,由乙方开具发票交与甲方,开票交税额由甲方返回乙方。甲方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50%总额货款,交货当日起xx20xx年xx月xx日

  加工方(乙方):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20xx年xx月xx日

  附:乙方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账号及行号如下: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 号: 行 号:

委托合同范本2

  委托方(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受托方(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第一条 总则

  1、鉴于甲方与 (国家/地区)的雇主(以下简称“境外雇主”)签订了《劳务合作合同》/《关于研修事业协议书》,乙方所在地相关劳务资源丰富,且拥有便利的招募渠道、管理资源等优势,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向境外雇主派遣劳务人员(包括研修生,下同)自愿签订本合同。

  2、甲方具有国家商务部批准的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编号: ),对境外雇主的合法性、招聘外籍劳务人员的资格、劳务合作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核实,本合同项下的劳务项目真实可靠,符合中国政府和 (国

  3、乙方为法人单位,具有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组织招收劳务人员的资格。

  第二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与境外雇主的一切联络和协调事宜。

  2、根据国家商务部的有关规定办理项目审查手续,并到乙方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外派劳务招收备案手续。对未办理项目正规手续而产生的后果,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3、向乙方提供委托招收赴境外劳务人员委托书。

  4、向乙方介绍对外签约有关情况,提供招收赴境外劳务人员简章。简章应包括境外雇主的情况、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工作内容、工资福利、保险、劳动保护、合同期限,以及收取服务费标准和交费方式等有关内容。

  5、负责劳务人员的最终考核和录用。

  6、负责劳务人员出境前的适应性培训。甲方可派代表到乙方授课,或委托乙方或第三方进行培训。

  7、负责办理劳务人员的工作准证、签证等出入境手续。

  8、负责安排劳务人员出入境并顺利平安到达境外履约地点。

  9、负责建立已派出的劳务人员的有关档案。

  10、负责劳务人员在境外的跟踪管理与服务,维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劳务人员在履约过程中遇到劳务纠纷、境外雇主倒闭或破产关厂、人员伤亡等突发事件时,甲方应负责协调各方做好有关善后事宜。

  11、在劳务人员发生违约行为时,负责按照相关合同依法追究劳务人员的违约责任。

  第三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根据甲方的委托和招工简章,组织招收身体健康、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人选,并适时安排甲方对劳务人员进行面试和考试。

  2、负责劳务人员的技能和语言培训。根据与甲方的约定,组织安排劳务人员参加适应性培训和外派劳务人员考试。

  3、保证劳务人员在思想品德、业务技术和身体状况等方面符合出国工作条件、符合甲方和外方雇主的具体要求。

  4、在规定期限内,负责协助和指导劳务人员办理护照、公证、体检、检疫等证件和手续。

  5、负责收取并及时向甲方提交办理出境手续所需要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护照等有关证件和资料,保证有关证件和材料真实有效。因乙方提供的证件虚假和材料不真实导

  6、根据甲方要求组织安排劳务人员及时到达甲方指定的出境口岸。

  7、建立已派出的劳务人员的有关档案。

  8、协助甲方做好劳务人员在境外的服务和管理,维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劳务人员在履约过程中遇到劳务纠纷、境外雇主倒闭或破产关厂、人员伤亡等突发事件时,积极协助甲方妥善处理,做好劳务人员及其家属的工作。

  9、在劳务人员发生如脱岗、滞留不归等违约行为时,应配合甲方按照合同依法追究劳务人员的违约责任,确保落实仲裁机关或诉讼机关的裁决或判决。

  10、未经甲方委托,不得以甲方的名义招聘任何劳务人员,不从事有损甲方名誉和利益的活动。如有违反此项,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11、遵守商业道德和商业秘密,不与本合同中的境外雇主进行任何形式的直接联系,不绕开甲方直接与境外雇主开展劳务项目合作。如有违反此项,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 出国费用和服务费

  1、劳务人员的出国费用和服务费由甲方负责收取,乙方予以

  2、劳务人员的出国费用,包括护照费、签证费、体检费、培训费、考试费、公证费、国内差旅费等,由劳务人员按实际发生额自行承担。甲方可授权乙方预先收取,按实际发生额与劳务人员结算。

  3、因境外雇主所在国家(地区)政策变化、签证拒签等不可抗力造成劳务人员未能派出的,扣除应由劳务人员自行承担费用中已实际支出的部分,其它所交纳费用应全部退还给劳务人员。

  4、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承包商会制定的行业指导性收费标准向劳务人员收取服务费,服务费总额最高不得超过劳务人员与境外雇主签订的《雇佣合同》工资总额的12.5%。《雇佣合同》期限按 个月计算,本合同项下劳务人员应缴纳的服务费总额为 元人民币/人,其中 元人民币/人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作为乙方的服务费用。

  5、如劳务人员在《雇佣合同》期满后续约,应向甲方交纳延期服务费每年 元人民币,其中 人民币/人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作为乙方的服务费用。

  6、因劳务人员自身原因(不可抗力除外)导致《雇佣合同》未能履行或未能全部履行的,上述服务费用和出国费用不予退还。

  7、因劳务人员自身以外原因导致《雇佣合同》未能履行或未能全部履行的,甲方应按比例退还劳务人员缴纳的服务费用,同时乙方也应按比例向甲方退还收取的服务费用。

  8、在乙方向甲方缴纳其代收的出国费和服务费前,甲方应出具书面通知,写明甲方户名、开户行、账号、汇款金额等事项。

  9、甲、乙双方不得向劳务人员收取履约保证金,或变向收取类似费用,应要求劳务人员投保履约保证保险。

  10、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向劳务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条 境外服务与管理

  1、甲、乙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建立健全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劳务人员在境外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维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务人员顺利履约。

  2、甲方负责劳务人员在境外的服务和管理工作,乙方对甲方的工作予以协助、支持和配合。

  3、乙方应充分发挥自身和本地优势,在劳务人员履约期间重点做好国内沟通和协调工作,为劳务人员安心履约创造条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切实履行本合同,如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由签约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仍不能解决,提交 仲裁,或向 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费用或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2、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做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在本合同项下派出的全部劳务人员《雇佣合同》期满后终止。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范本3

  委托人:

  受托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指派律师:

  律师 联系方式:

  律师(实习律师)联系方式:

  委托人现就 因 一案,现委托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我所现指派上述律师担任 的 人。

  代理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订之日起至 止,

  代理权限:

  委托人(签字/签章):

  年 月 日

委托合同范本4

  委托人: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购有商品房一套,所购商品房信息及其《商品房买卖合同》信息如下: 房屋出卖人:________房地产有限公司

  房屋买受人:________

  房屋坐落位置:___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号____小区____幢____室

  《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________

  委托人因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办理上述房屋的交接事宜及其产权登记相关手续,现授权受托人,全权办理与此相关的各项事宜。受托人的权限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验收房屋、领取房屋钥匙、缴费、及领取交房资料和所发物品等其他所有交房相关事宜。

  2、办理房屋所有权证;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房屋手续抵押;代表委托人结算该房屋面积差异款项;签署办理产权登记所需相关文件;缴纳契税、公共维修基金等相关税费;领取该房屋面积测绘结果及相关办证图纸、文件、购房发票等。

  受托人代表委托人做出的行为以及签署的法律文书,委托人均予以认可,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委托关系,自本委托书经公证后生效;受托人完成委托人授权办理的各项事宜后,双方的委托关系自动解除。

  本委托书壹式伍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________

  (右手食指指印)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合同范本5

  甲方:

  乙方:

  甲方经过_________县建设局同意批准,在____________巷约_________亩土地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本项目涉及约_________户居民被拆迁户的房屋须拆迁,甲方决定将此拆迁范围的房屋的拆迁工作委托乙方进行,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 甲方负责准备拆迁补偿资金、签订拆迁补偿安臵合同,按照与被拆迁户签订的约定支付拆迁补偿金;乙方负责与被拆迁户进行谈判、顺服搬迁以及房屋的拆除工作;

  2、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上报____________建设局《拆迁补偿方案》标准进行拆迁谈判,不能超出甲方以备案的《拆迁补偿方案》标准;

  3、 该项目总的拆迁期限为:共分3~4期拆迁,其中一期为____________范围内,拆迁期限约定为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期限45天,其余的拆迁范围以甲方下发的通知为准;

  4、 甲方派专人随处乙方工作,以保证随时掌握情况,联系沟通,便于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5、 乙方的拆迁服务费为每户3500元,其中商铺面积在100㎡以内的,按累计100㎡计算一户,超出100㎡的,按实计算;总计服务费为3500元_________户=_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只要将被拆迁户顺服签订拆迁补偿合同、搬走将房屋腾空并将房屋拆除完毕,算乙方的拆迁工作完成,甲方按照乙方每成功一户并按前述标准支付乙方拆迁服务费;

  6、 为保证甲方的开发建设进度,乙方须按照总计服务费的30%缴纳履约保证金即____________元,乙方可以分期支付,其中拆迁一期不得低于____________元;乙方在一期拆迁工作顺利按甲方约定时间完成后,甲方按每户奖励乙方300元拆迁服务费;进行二期拆迁时,乙方缴纳的一期拆迁保证金自动转为二期;

  7、 乙方不能因为有拆迁谈判难度而延期甲方的拆迁期限;否则,每延期一天,甲方有权按照乙方的拆迁进度比例扣除乙方的'保证金,乙方每延期7天甲方按双倍扣除,可累计计算,甲方扣除保证金后,不足部分的保证金由乙方进行补交,如乙方在15日内拒绝补交保证金,甲方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不足部分甲方可通过诉讼方式向乙方追讨;

  8、 如有意对抗拆迁者,由拆迁主管部门进行司法程序调解或不可抗力致使拆迁延期,不属乙方违约;

  9、 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应缴纳的各种税金和费用;

  10、 乙方必须取得拆迁资格,具有拆迁资格证书或经____________建设局核实备案批准资格文件,进行合法拆迁;否则,由乙方自行承担所造成的后果以及给甲方造成的经济和名义损失;

  11、 若发生违约行为,有违约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1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3、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范本6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委托事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受托方授权受托方办理有关购买________的各项事宜。

  二、委托授权范围(委托权限)

  1。购买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的购入价应掌握在人民币________万元________之间。

  3。所购须为________________,不得为________________。

  4。其他

  三、委托报酬

  受托方如按合同约定圆满完成委托事宜,委托方给付报酬人民币_____万元;如果在委托期限内未能完成全部委托事宜,则按每购入_____计算作为报酬;如果在委托期限内未能购买到任何_____,则仅给付劳务费_____人民币。

  四、完成委托事项所需费用

  根据实际必需之要求,受托方完成委托事项所必需的费用凭有效支出凭证由委托方予以报销,但是最高数额限定在人民币__________之内,超过的费用部分由受托方自己负担。

  五、各项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委托酬金在受托方完成委托事宜后_____日内一次支付。

  其他完成委托之必要费用先由受托方垫付,每星期五结算一次所有费用往来均通过银行结算。

  六、委托授权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七、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委托方在合同生效之后,对受托方在授权范围内的活动可以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但不得任意干涉,双方遇有问题可以随时研究协商。

  2。受托方应认真负责行使委托方授予的权利,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与第三方恶意通谋,欺骗委托方。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主营业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签字)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合同范本7

  甲方(委托旅行社):

  (经营范围:国内旅游、入境旅游许可证号:)

  乙方(受委托旅行社):

  (经营范围:国内旅游、入境旅游许可证号:)

  甲方委托乙方承办在一地的旅游团队接待(即地接接待)为保证团队接待质量,共同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和旅行社的信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就接待旅游团中的有关事项及权利、义务关系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协议目的

  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保证甲方团队在委托乙方接待范围内的旅行安全、顺利,甲方委托乙方安排交通、住宿、游览、餐饮、购物、娱乐等旅行服务项目,乙方根据甲方委托的内容迅速、准确地实施安排。双方特此以甲乙双方间的业务委托合同的方式,正式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合作主体的认定

  甲乙双方应为在各自属地旅游主管部门注册并获得经营许可的合法经营旅行社,其中一方以任何方式欺诈或隐瞒对方自己的真实资质的则视为其违约,对方有权视合同无效,停业、歇业、被旅游主管部门取消经营资格的旅行社将视为无旅行社业务经营资质。负责具体操作的人员必须是各自公司的正式员工并有公司负责人的授权证明。

  第三条:适用范围

  (1)本协议适用于甲、乙双方签订的业务委托合同。但在本协议若另有补充协议时,则以补充协议为准。

  (2)对本协议中未作规定,并且在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中亦无特别规定的事项,则遵循行业惯例。

  (3)本合同适用于合作期间内的多批次散客及团队。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为各批次散客及团队的委托接待合同。

  第四条:委托的内容

  甲方委托给乙方的业务,以委托行程内的安全、顺利运行为目的,其内容如下(但甲方可以根据个别要求限制或扩大下述安排业务范围)

  (1)提供有益于甲方业务开展的有关交通、住宿、旅游设施、名胜古迹等的信息和实施方案。

  (2)为甲方所组织的团队,同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交通部门签订客运合同并落实各项交通的安排、承运。

  (3)为甲方所组织的团队,同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并符合甲方团队所需标准的饭店签订住宿合同并落实住宿安排。

  (4)为甲方所组织的团队安排用餐、旅游及观看文艺节目、购物等。

  (5)为甲方所组织的团队配备导游、翻译等。

  (6)对计划外发生的事情采取应急措施并向甲方报告。

  (7)其它为保证甲方团队旅游活动安全运行所采取的必要措施。

  第五条:相关证明文件

  甲乙双方签定本合同时,各自向对方提供一份旅行社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旅行社责任保险协议及发票、开户银行、帐号、通讯地址、组织机构和部门负责人名单(含联系电话、传真一览表)等相关资料。

  第二章:委托接待合同的签订

  第六条:委托接待合同的签订办法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办旅游服务时,应将行程接待计划(以下所指行程接待计划包括散客和团队)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以下将这些通讯方式的通知统称为“送达”)乙方,行程接待计划内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旅游线路名称;

  (2)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

  (3)旅游行程中交通工具(包含航班及车次、旅游汽车标准)安排及其标准和报价;

  (4)旅游行程中住宿酒店的星级、房型、间数、陪同房类型等及其报价;

  (5)旅游行程中餐饮服务安排及其标准和报价;

  (6)旅游行程中12岁以下儿童的接待标准及报价;

  (7)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

  (8)旅游者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

  (9)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

  (10)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

  (11)当团操作人员的联系电话、旅游服务监督、投诉电话;

  (12)双方确认的参团成员人数及名单(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证件号码等)

  (13)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

  二、乙方在接到前项团队接待计划书后,应迅速(最晚在6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是否受理该申请。

  第七条:委托接待合同的生效

  (1)根据前条第二项,甲方在接到乙方行程接待计划确认书时,则甲乙间业务委托合同成立。

  (2)乙方若对甲方前条第一项计划中的一部分不能受理,须立即通知甲方,甲方若同意删除不能受理部分后仍委托乙方安排时,则应再次履行第六条第一项所定程序对甲乙双方的委托接待协议进行重新约定;如果甲方不同意删除则视为协议解除;

  (3)行程接待合同一经生效,甲乙双方不得以非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合同,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则被视为违约,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对其进行赔偿,可投诉到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部门。

  第八条:委托报价

  甲方接到客户请求之后,整理出初步方案,向乙方进行询价,乙方有义务给予及时回复,甲乙双方均应按照以下条款进行操作。

  一、对甲方的操作规定

  (1)甲方操作人员必须以书面(包括传真、qq、msn、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乙方提出询价要求,条件不允许或者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用电话口头的方式。

  (2)尽可能详细地表述客户的具体要求:时间、地点、人数、等级、是否安排购物店等其它具体要求。

  (3)特殊情况应注明最晚答复时间。

  二、对乙方的操作规定

  (1)乙方必须以书面方式回复(包括传真、qq、msn、电子邮件等)

  (2)甲方需要分项报价时,乙方的报价必须与甲方的询价要求逐条对应。乙方报价应注明所含与不含内容,特别应注明:航班信息;酒店星级、位置、房型、是否含早餐;早餐及正餐标准、种类、地点、餐顿、酒水;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导游、司机的小费、超时费,是否安排购物店,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旅游者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旅游行程中12岁以下儿童的接待标准等。

  (3)乙方的报价必须准确,不允许提供模糊的数字或概念,并明确告知甲方报价的币种,甲方收到的乙方报价单,即刻构成甲乙双方合同的一部分。因为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价格上涨的或甲方已经与客户签订协议的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按原先的报价执行,遇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解决,

  (4)一般团队的报价,应在12小时内回复;特殊要求较多的团队,可在24小时内回复;甲方规定最晚答复时间的,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回复。

  (5)对于行程中不合理之处或由于交通等问题需更改之处,乙方在报价时,应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提供替代方案。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初或在每年度之初,为甲方提供尽可能完整的当地旅游资讯,其中的价格仅供甲方临时参考,不作为结算依据。旅游资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乙方人员名单、岗位及联络方式,包括常用的导游、司机等。

  (2)乙方建议在当地使用的酒店名录及价格。

  (3)常用的接待价格:每人天综合服务费、门票费、餐费、车费(超公里费)导游服务费等。

  第三章:委托接待合同的效力

  第九条:委托业务的开始甲乙双方的委托业务合同一旦成立,乙方应立即着手安排业务。

  第十条:报告经过的义务

  (1)乙方应适时或经甲方要求向甲方以口头或书面形势报告委托业务的进展状态。

  (2)对甲方的委托内容,乙方在安排完毕或判定不能达到安排目的,应及时用书面形式逐次向甲方报告。

  (3)甲方在接到乙方根据前项所做的部分委托项目不能安排的报告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变更该部分内容、或解除全部委托业务合同。

  第十一条:委托业务确认期限

  (1)乙方原则上在甲方团队旅行开始一周前,履行前条各项所定手续,完成全部被委托的旅游业务。

  (2)除前项正文中所规定的事项,如甲、乙间另有补充协议时,按补充协议办理。

  第十二条:费用的结算

  (1)由于甲乙双方团队合作频繁,双方协商一致,团队出发前甲方支付乙方不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费用,余款月结,具体每团付款金额于协议附件的委托接待合同双方约定为准。

  (2)团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将团队结算单加盖公章(或合同章)连同甲方游客反馈表传真至甲方计调部门,并核对清楚结算金额。

  (3)每月的1日—10日乙方将上月1日至31日之间接待的甲方的团队或散客的结算清单以传真形式通知甲方结算专管员,乙方根据双方确认的结算单金额开具发票给甲方,甲方财务收到发票审核无误后当月将结算款汇入乙方银行账户。

  (4)如果因为行程变更而造成甲方预付费用超过实际产生的费用时,乙方应在团队结束三个工作日内与甲方计调部门核对清楚结算金额,差额应于次日退还至甲方所指定的帐号上。

  (5)对于前几项的规定,若甲、乙双方以补充协议制定特别条款时,则以后者为准。

  第四章:委托接待合同的变更

  第十三条:甲方变更

  一、因为不可抗力原因(包括战争、疫病、自然灾害、政治因素等)或无法协调的第三方原因造成甲方团队未能按照团队行程计划到达旅游目的地的,甲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双方按照以下流程协调妥善处理相关接待工作:

  (1)造成航班、车次、船班等交通方式提前抵达旅游目的地的,乙方应立即通知相关接待单位安排提前接站的事宜,包括安排好提前抵达期间的住宿、用餐、住宿、导游陪同、交通承运、景点游览等,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有权利向游客或者造成变更的第三方索要相应的费用;

  (2)造成航班、车次、航班等交通方式延迟抵达旅游目的地的,乙方及其所委派的导游人员应及时联系甲方或承运的交通工具公司,尽快落实准确的抵达时间,与甲方协商对于可能错过的餐饮、住宿、景点游览等应提前做好与接待单位的取消工作,但不可视为全计划取消,乙方所委派的导游员及旅游客运车辆应在交通工具抵达的接站地点等候旅游团队,团队抵达后应一如既往的做好接待工作,因延迟抵达而减少的费用乙方应如实退还给甲方,并努力争取降低各项因延迟抵达而造成的损失费用;

  (3)造成航班、车次、航班等交通方式取消而未能抵达旅游目的地的,乙方应立即联系行程计划的相关接待单位,告知其实际情况,取消相关的接待工作,因交通方式取消而减少的费用乙方应如实退还给甲方,并努力争取降低各项因计划取消而造成的损失。

  二、因为甲方自身原因造成甲方团队未能按照行程计划到达旅游目的地的,甲方也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乙方按照以下流程妥善处理相关接待工作:

  (1)造成团队提前抵达旅游目的地的,乙方应立即通知相关接待单位安排提前接站的事宜,包括安排好提前抵达期间的住宿、用餐、住宿、导游陪同、交通承运、景点游览等,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造成团队延迟抵达旅游目的地的,乙方应及时根据新的甲方所提供的行程计划,与甲方协商对于可能错过的餐饮、住宿、景点游览等应提前做好与接待单位的取消工作,但不可视为全计划取消,乙方所委派的导游员及旅游客运车辆应在交通工具抵达的接站地点等候旅游团队,团队抵达后应一如既往的做好接待工作,因延迟抵达而减少的费用乙方应如实退还给甲方,并努力争取降低各项因延迟抵达而造成的损失费用;因团队延迟抵达而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造成团队取消的,在接到甲方的文字取消件或总经理口头确认后乙方立即联系行程计划的相关接待单位,取消相关的接待工作,并努力正确降低各项因团队取消而造成的损失费用;因团队取消而减少的费用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乙方变更

  一、因为不可抗力原因(包括战争、疫病、自然灾害、政治因素等)造成乙方需要对生效的旅游接待合同进行变更的,乙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双方按照以下流程协调妥善处理相关接待工作:

  (1)因为不可抗力原因(包括战争、疫病、自然灾害、政治因素等)造成乙方所安排的交通、住宿、景点游览、用餐等需要做变更时,乙方可以提出变更甲方所委托的业务内容;

  (2)乙方在根据前项向甲方提出变更时,应迅速以书面形式将变更的内容、理由及变更后的安排方案送达甲方。

  (3)甲方在接到前项变更申请后,应立即书面答复或同意乙方变更后方案或委托新的业务内容,委托新的业务内容,将作为新的委托接待合同另行处理。

  (4)对于更改后的新的团队行程计划,乙方要尽力和相关接待单位做好协调、沟通工作,尽量安抚客人,并努力做好相关的接待工作,并将团队的具体安排及时告知甲方;

  (5)甲方或乙方在紧急情况下,对第2项的申请及第3项的回答可以口头形式通知,但事后必须以书面形式将申请及回答送达对方。

  (6)视变更程度,当该团队提出解除合同时,甲方可以全部解除与该旅行相关的委托业务合同。此时,甲方必须迅速将此内容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退还已收的此团团款;

  二、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委托接待协议生效后产生变更的乙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双方按照以下流程协调妥善处理相关接待工作:

  (1)乙方自什么原因造成所安排的交通、住宿景点游览、用餐等需要做变更时,乙方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提出新的接待方案,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时候可以做相应的变更;

  (2)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已生效的委托接待合同进行任何更改,甲方如果不同意乙方的更改方案,乙方又确定无法按照原合同执行的时候,视乙方单方面违约,甲方有权取消此团队操作,并按照损失的程度向乙方索赔;

  (3)甲方在征得游客同意后如果同意乙方所做的更改方案,甲乙双方另立委托接待协议进行操作,因此造成的费用减少,乙方应无条件退还给甲方,增加的支出由乙方自行承担;

  (4)另立委托接待协议时,乙方不得以其他借口推托、刁难甲方,应一如既往的做好相关接待工作;

  (5)在甲方与客人签定协议后,乙方提出变更的,所有因协议产生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五章:旅程管理

  第十五条:宗旨

  (1)甲方的团队在旅行中,如认为可能得不到应提供的服务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采取必要措施提供委托业务合同规定的服务。

  (2)在采取以上措施后,仍不得不变更委托业务合同中的内容时,如变更旅行日程,要尽量使变更后日程符合当初日程的宗旨。如变更旅行服务内容,要尽量使变更后的旅行内容与当初的一致,使委托业务合同的内容变更降低到最小限度。

  第十六条:接待质量标准

  因甲方团队多为同行客户所委托团队,团队类型分为:散拼团、独立团;团队等级分别为:普通团,特别关注团,vip团。乙方在接待过程中应针对团队类型及团队等级的不同特点,在确保接待质量的前提下提供符合团队要求并符合以下甲方质量标准的服务,乙方应按照本协议和委托接待合同所确认的日程、标准、报价内容提供服务。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50号令《旅行社条例》的要求,选择具有安全保障和质量保证的单位安排用餐、住宿、用车、购物等,为确保甲方团队能安全、顺利地旅行,乙方应按下列原则实施:并按以下各项的要求严格执行:

  一、酒店客房

  (1)乙方不得使用模糊概念,将酒店以次充好,欺瞒甲方工作人员,乙方所提供的酒店必须符合甲方团队所要求的.标准,一经确认之后的准确酒店乙方不得随意更改,除非经得甲方的同意,具体酒店标准以甲方操作人员要求为准。

  (2)酒店硬件设施应符合相应的国际等级星级标准,所有设施应保持干净整洁、保养良好、运转正常,并配有足够的安全设施及足够的提醒标志;

  (3)酒店位置应符合交通便利、治安良好的原则,使客人的商务活动和自由活动既方便又安全。

  (4)酒店的服务应热情周到,随时为客人的特殊要求提供有效的帮助。如:甲方要求乙方为vip团、特别关注团在客房放置欢迎卡、鲜花或果篮时,酒店能积极配合。

  (5)酒店前台人员不得向除乙方工作人员之外的人员透露协议价格,因酒店人员向游客或组团社领队人员透露协议价格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可向酒店追偿;

  (6)如酒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星级的客房时(或分为主楼、附楼),乙方应在报价时特别说明。

  (7)乙方安排的酒店不得对中国团队有歧视性行为,如单独安排早餐或与其它客人隔开用早餐,服务态度差等歧视性行为。

  (8)乙方因自身或所预定酒店原因需要更改酒店的,所提供的酒店标准不得低于已确认酒店的标准,中间的费用差额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可抗力及其他特殊原因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二、餐饮

  (1)就餐环境清洁干净,具有国家允许经营餐厅的各项证照要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拥有足够的营业场所(大厅、包厢、停车场等)其所配备卫生间不准有污渍、异味。

  (2)用餐需使用到的餐桌、桌布、餐具干净、清洁、无毒;经营场所要有必要的防滑措施和警示标志;

  (3)按餐费标准订餐,严禁克扣餐费,酒水及菜单按单团合同标准执行

  (4)满足客人特殊要求,如:素食、穆斯林餐等。

  (5)餐食要卫生、可口、足够足量,如遇菜量不足或口味严重不符,乙方陪同人员应立即现场调整、解决,并避免以后再次发生。

  (6)每桌原则上最多安排10人,超过10人,必须分桌。(人数在12人以下不够分桌时必须增加菜品,菜量)

  三、城市间交通

  (1)按照甲乙双方确认好的行程、日期、等级、班次安排城市间的交通,包括:机票、火车票、船票等。

  (2)由于不可抗力(如更改、延误、取消等)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但需乙方提供相关证明。

  (3)由于人为失误造成的损失,如漏订、错订等,由责任方赔偿。

  (4)乙方有责任协助确认全程机票(包括内陆段)

  (5)遇航班变更,乙方负责及时通知下一站接待社或导游。

  四、车辆

  (1)必须使用在交通部门注册的合法运营旅游车,一定要为乘客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并在每团确认单上说明具体保额。

  (2)严禁使用非运营车辆(黑车)以及超龄服役的车辆;

  (3)车内外保持干净整洁,车内设施能正常使用,如麦克风、空调、阅读灯、窗帘、座椅调节、卫生间设施等。

  (4)车况良好,保证机械设施运转正常、有效。如出现意外,导致抛锚或其它影响行程的事故,应迅速采取补救措施,更换正常车辆,不得出现反复修车耽误行程的现象。因此造成的投诉、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5)不得超载,至少要预留出1—2个以上空位,司机不得同意团队及导游以外的人员搭车或路上收客;

  (6)司机应证照齐全、经验丰富、安全驾驶记录良好、服务热情,熟悉行程内路线、路况,如遇未知地点、路线,乙方应提前查询,确保将客人及时、准确无误地送达目的地。

  (7)旅游车辆要确保有足够的空间供客人放置行李,能够正常使用,并保证客人物品的安全。

  (8)司机在车上不得抽烟、喝酒、赌博、兜售物品等违规、违法行为,并严格按照《中国道路交通法》《营运车辆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有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

  五、导游服务

  (1)拥有导游执业资格的中文普通话或甲方指定的特殊语种导游。

  (2)经验丰富,熟悉目的地的情况,特别是熟悉与旅游相关的情况,如交通、景点、酒店、餐厅、机场、车站、码头等;

  (3)导游接机(站)时,应在机(车)抵达前到达机场(车站),按甲方要求举牌接机(站)

  (4)导游为客人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做到热情周到、主动到位,对经常发生或可能预见的情况要提前提醒或告知客人,确保客人安全,坚决杜绝一切安全事故隐患,避免客人投诉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某地多扒手,被盗案件时有发生,应如何预防;某地严禁吸烟;在某景点易掉队;如何保证不掉队;万一掉队如何返回等。

  (5)导游接送团和随团出席重要活动时。必须注意仪表,着正装。平时着装要求整齐、简洁、大方、得体,化妆要适度。

  (6)遇客人参加自行安排的商务活动及用餐时,导游应积极配合、为客人提供必要的帮助。

  (7)导游应向客人讲解旅游地的人文和自然情况,介绍风土人情和当地习俗;但不得迎合个别客人的低级趣味,在讲解中搀杂庸俗下流的内容。

  (8)在带团过程中,导游应严格执行接待计划,严禁导游擅自增加购物店、行程外客人需另行付费的项目;或压缩计划内项目游览的时间。

  (9)特殊情况下如需变更行程,应以保障客人利益为原则,经甲方同意并在甲方或由甲方授权者与游客签订行程变更同意书之后方可根据新的行程安排进行接待工作;

  (10)严禁向客人索要小费;

  (11)其他未提及的事项,导游的行为必须符合《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及《旅行社法规》的相关要求,如果因为导游违反相应要求而造成的投诉,甲方有权根据旅客的要求或者法规的许可向乙方索赔;

  六、购物

  (1)以客人自愿为原则,严禁强买强卖,严格执行甲方计划内的购物安排,严禁增加购物次数及购物时间;

  (2)每次购物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导游应告知客人,严禁擅自延长购物时间;

  (3)如客人提出退货,乙方应无条件协助客人在离境前解决,不准将问题带入下一站或造成投诉;

  (4)甲方要求无购物的团队,乙方不得安排客人进旅游购物店;

  (5)乙方导游人员应告知客人购物退税有关规定,并在团队离境前协助客人办理退税手续。

  七、娱乐活动

  (1)严格执行接待计划内娱乐活动。

  (2)严禁随意增加自费项目或高价销售自费项目,如因增加自费项目造成客人投诉,乙方应双倍返还客人所支出的费用。

  (3)严禁乙方导游人员诱导或组织客人涉足黄、赌、毒场所。

  第十七条:领队或全陪

  甲方或委托业务给甲方的组团社派领队或全陪陪同旅行时,领队有权代表甲方与乙方协调旅程有关事项。乙方及乙方选派的导游在旅行实施过程中,应听从领队的合理要求。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除了以上约定的权利义务,乙方为甲方旅游团队所提供的接待服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50号令《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要求,乙方出现以下任何情况之一并造成游客投诉、索赔的,甲方有权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向乙方索赔:

  (1)将旅游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

  (2)未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

  (3)未经甲方的同意,将旅游者转交给其他旅行社组织、接待的。

  (4)拒不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5)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的;

  (6)为接待旅游者选择的交通、住宿、餐饮、景区等企业,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或者接待服务能力的;

  (7)要求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或者对同一旅游团队的旅游者提出与其他旅游者不同合同事项的;

  (8)未经旅游者同意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

  (9)地接旅行社及其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提供服务,或者以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提供服务相威胁的;

  (10)为旅游者安排或者介绍的旅游活动含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的;

  (11)委派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未持有国家规定的导游证或者领队证的;

  (12)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不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的;

  (13)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未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的;

  (14)旅行社接待入境旅游的旅游者非法滞留境内,旅行社未及时报告并协助提供非法滞留者信息的。

  第十九条:接待部门的责任

  乙方在履行委托业务合同时,由于乙方或乙方从业人员以及乙方委托的相关旅游服务部门的故意过失,对甲方或甲方旅游团(者)造成损害时,乙方应承担对甲方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七章:事故对策

  第二十条:

  (1)乙双方事故对策责任人,要在履行本协议前,协商事故发生时的联络体制,另行交换事故处理备忘录。

  (2)乙方为在甲方的旅行实施中万一发生事故或其它不可预见事件时能迅速联络,应建好通讯联络组织,在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迅速将通讯组织图交给对方。

  第二十一条:

  (1)甲乙双方无论责任归属,在甲方团队旅行中,万一发生事故或突发事件时,乙方迅速、准确处理,并及时通报给甲方及相关的旅游主管部门,并努力防止进一步扩大损失。

  (2)凡因不可抗拒力(如战争、火灾、地震、铁路中断、机场关闭、因机械故障、气候等航班专列改点)或意外事故(如车祸、食物中毒、疾病)使旅游团滞留在旅游目的地或途经地,乙方应妥善安排旅游者,并采取措施使旅游团(者)尽快离开当地。意外事故所发生费用属于《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险规定》理赔范围的,由甲乙双方向各自投保的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不在理赔范围且属于第三者责任造成的意外事故所发生的费用,在乙方负责追索第三者赔偿的同时,由双方协商处理。

  (3)因不可抗力因素或非旅行社过失的原因造成损失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第八章:特别条款

  第二十二条:

  严禁乙方以回扣的方式贿赂甲方员工,甲方一旦发现立即停止与乙方合作,必要时将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三条:

  遇甲方竞标大客户或大型活动时,乙方应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任何细节。

  第二十四条:

  严禁乙方与甲方客户直接联系业务、向客户透露双方合作中的商业机密。

  第二十五条:

  乙方对外进行文字宣传,如需使用甲方名义或涉及甲方时,应事先争得甲方同意或授权。

  第二十六条:

  其他未提及或未约定的事项,双方可参照XX年版国务院550号令《旅行社条例》及中国旅游局相关的实施细则执行

  第九章:杂则

  第二十七条:(协议期限)

  协议签订后,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前3个月内如双方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自动延长一年,以后类推。

  本协议因期满失效后,仍适用于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签订的个别业务委托合同。

  第二十八条(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地旅游质量监督部门申诉请求调解;也可申请仲裁或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诉讼。

  第二十九条(语言)

  本协议由中文撰成,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签订协议时间: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签订协议时间:年月日

委托合同范本8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终止委托乙方代表甲方持有XX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企业) %的财产份额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为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持有企业 %的财产份额。而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 代持协议》约定甲方将其上述的持有财产份额委托给乙方代为持有,代持财产份额实际由甲方所有并实际出资,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持有并记载于企业章程和工商登记等相关文件中。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再将其持有的 %的财产份额委托乙方代为持有, 乙方亦不再为甲方持有企业任何财产份额。

  二、双方同意,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的 30 个工作日内, 互相配合努力促成本协议的所有生效条件得以全部成就。

  三、本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为乙方代甲方持有的企业 %的财产份额已经过户至甲方名下(以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为准, 下同)。

  上述先决条件得到成就之日起,本协议即行生效。

  四、本协议项下财产份额转让涉及的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五、甲方承诺与保证

  1、甲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不违反对甲方有约束力或有影响的法律或合同的限制。2、甲方承认并遵守企业修改后的合伙协议。

  2、甲方保证, 在为本协议的签署所提供的所有 资料是完整、充分、真实的,且不存在涉及本协议项下交易的未披露法律责任。

  六、乙方承诺与保证

  1、乙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不违反对乙方有约束力或有影响的法律或合同的限制。

  2、乙方保证, 在为本协议的签署所提供的所有资料是完整、充分、真实的,且不存在涉及本协议项下交易的未披露法律责任。

  3、乙方保证该等财产份额未设定任何第三方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或其他第三者权益,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如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由于协议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协议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有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协议双方的过失,则根据各方的违约程度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当向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署后成立并自本协议第三条所述之条件得到成就之日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委托合同范本9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设计______________活动的户内外广告装饰工程及与本广告装饰工程相关的户外广告的手续报批、制作、安装、维护、拆除。具体内容可详见附件。

  二、户外广告的手续报批,包括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划部门、消防部门、气象部门等,一切与本次户外广告宣传有关的各部门申报审批手续均属此列。乙方报批手续完成后,要将手续复印件交与甲方一份。

  三、甲方将在乙方完成户外广告报批手续后按协议工程总金额预付乙方_______%作为订金,其余款项,待乙方完成制作、安装工程后,再支付_______ %,剩余款项待乙方履行维护及拆除所有广告协议内容后,再一次性付清。

  四、户内外广告装饰工程因设计不合理、安装不牢固、维护不到位等原因而引起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甲乙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后,乙方未按协议要求时间完成,造成甲方广告宣传工作延误的,每延误一天,甲方将按本协议总款项的_______% 进行罚款。

  六、甲乙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后,乙方制作、安装内容,未按协议要求达到质量标准,每出现一项内容,甲方将扣减本协议总款项的_______%.

  七、本协议所指广告装饰工程完工后,乙方须承担维护、维修责任。一旦出现问题需要乙方派人到现场进行维修、维护,乙方未及时到达现场维修、维护的,甲方将按每延误_______个小时扣减本协议总款项_______% 的标准进行罚款,若因此出现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因人为破坏、不可抗力等原因出现的一切事故与乙方无关。

  九、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即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十、协议的变迁、终止与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解除、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方可变更、解除和终止。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范本10

  甲方(委托方):

  住所:

  乙方(代理方):

  住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就项目(详见附表)组织招标工作,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元,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甲方的要求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招标。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项目概况

  (一)工程项目名称:

  (二)工程规模:

  (三)投资规模:

  (四)建设地点:

  (五)项目批准文号:

  (六)招标内容:

  (七)招标方式:

  (八)标段:

  (九)质量要求:

  (十)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对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

  (十二)资金来源:

  第二条委托范围(代理内容)

  (一)与甲方共同拟定招标方案;

  (二)编制和发布招标公告;

  (三)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包括投标资格预审文件);

  (四)协助甲方审查投标申请人资格;

  (五)主持并组织答疑会,并印发答疑会议纪要;

  (六)协助甲方组织开标、评标,协助甲方定标;

  (七)编写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第三条履行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甲方与中标人签订承发包合同之日止。

  第四条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及时间

  (一)提供的有关资料;

  1、现有图纸资料各套;

  2、建审批件各份。

  (二)提供资料的时间:

  第五条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参考内容:

  第1种:

  (一)代理招标费:按中标价的%计取。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付人民币万元作为(定金/预付款),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且乙方代理工作全部完成后甲方付清全部代理费用(若约定定金的,定金可充抵)。

  (二)聘请评标专家报酬及费用由方按实际发生额承担和支付;

  (三)其它费用:。

  第2种:

  (一)乙方按经甲方审核确认的标底总价的%收取标底编制费,按经甲方审核确认的标底总价的%收取招标代理费。

  (二)标底编制费及代理费用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天内以(现金、支票、汇票)的形式一次交清。

  (三)聘请评标专家报酬及费用由方按实际发生额承担和支付;

  (四)乙方完成所有工作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第3种:

  (一)本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例如计价格[20xx]1980号)文的有关规定及双方签订的有关代理协议执行。

  (二)场地使用费及公证费由方承担和支付。

  (三)专家咨询费、招标会务费、评标服务费由方承担和支付。

  (四)报名费及出售招标文件的费用由方收取。

  (五)招标人自本合同签订生效后日内预付招标代理费人民币万元,余款待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天内结清。

  其它方式: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依法选定招标方式;

  2、确定工程的承包方式;

  3、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可推荐投标人(其投标资格亦须审查);

  4、依法决定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数并派出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

  5、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6、对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的审查把关;

  7、了解招标工作情况并对乙方受委托事项进行监督;

  8、对于由于乙方原因致使招标失败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9、其它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指定(职务:)作为甲方的全权代表,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并派同志协助乙方开展招标工作;

  2、依据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费以及承担并支付相关费用;

  3、负责工程前期报建工作,提供项目批文及规划许可证、报建表。

  4、向乙方提供招标所需的图纸、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

  5、负责审核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经甲方审核后,方可对外发售;

  6、监督招标过程,派员参加开标、评标、定标工作;

  7、与乙方共同确定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

  8、根据乙方提供的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

  9、对评标内容保密,做好评标过程的有关保密工作;

  10、应根据中标优选方案尽快确定中标人,并在招标文件基础上,于定标后30天内和中标人签订承包合同;

  11、为了使招标工作顺利进行,甲方应负责协调招标项目的外部关系,为乙方提供外部条件;

  12、乙方提出的招标工作中需要由甲方决定或提供的事项,甲方应及时给予解决;

  13、对于乙方组织的现场踏勘、招标文件答疑和开标会应予积极配合;

  14、甲方与中标人签订承发包合同的情况应及时向乙方反馈,正式签订的合同副本(或复印件)送一份交乙方存档。

  15、甲方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收回落标人的施工图等资料并退回投标保证金,在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退回中标人的保证金。

  16、其它义务: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在委托代理范围内负责组织招标过程的各项工作;

  2、对选择招标方式和承包方式有建议权;

  3、独立编制工程量清单;

  4、对工程中按市场价格的材料的价格有调查和提议权;

  5、乙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向中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

  6、对于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招标失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7、其它权利: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定(职务:)全权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接受和签收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

  2、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负责编制、印刷、发售、解释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写的内容应便于日后工程管理、规避招标人风险、建设目标可控;

  3、及时向招标人报送相关资料,即在发售招标文件(包括答疑纪要)的同时,按招标人要求的份数提交正式的招标文件给招标人,评标结束后的第二天将拟中标人的投标资料提交给招标人。

  4、刊登招标通告,发投标邀请函;

  5、负责处理投标人有关招投标的问题,并主持召开招标文件答疑会,并在招标中心审查后,形成书面材料分发给投标人;

  6、负责接收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现场踏勘的疑问,并及时将投标疑问书面通知招标人;

  7、负责将招标答疑内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以及招标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在公布,并在该网同时告知投标人索取书面招标答疑纪要、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工程最高控制价等文件的时间、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8、落实开标和评标地点等有关的招标事务;

  9、提供专家库,与甲方共同确定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

  10、依据本合同规定承担并支付相关费用;

  11、审查投标人资格,将审查结果通知各申请投标人;

  12、与甲方协商确定开标程序,组织开标大会;

  13、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负责安排评标活动的有关事宜;

  14、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论,向甲方提交评标报告;

  15、根据甲方的定标意见,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落标人发出《落标通知书》;并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

  16、根据甲方的要求,协助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17、代理招标工作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法律程序和方式组织招投标活动,圆满完成招标工作;

  18、及时向甲方报告招标工作进展情况,积极采纳甲方的正当要求和合理意见,注意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19、乙方应按国家、地方有关造价编制管理规定和当地造价管理部门规定的工程造价定额,并按当期公布的建设工程价格指数及当期建材市场信息综合价编制工程量清单和编制工程标底。

  20、认真编制工程量清单并对其准确性负责,负责向造价管理部门送审所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预算标底事宜;

  21、负责做好标底以及招标过程的有关保密工作;

  22、负责向招投标管理机构及有关职能部门报备招投标文件和资料;

  23、对招投标文件进行归档管理;

  24、如果由于非招标人的原因造成第一轮招标未能确定合格的承包人,招标代理机构应负责再次招标,直至确定合格的承包人为止,由此引起的费用已包含在代理费价款内。

  25、其它义务:

  第八条违约

  (一)任何一方违约均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赔偿额不超过代理费总额的%;

  (二)甲方中途解除委托的,应按代理工作的已完工作量付费,并按照代理费总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或,约定定金的,不得收回定金)。乙方中途辞去委托的,应按照代理费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约定定金的,应双倍退还定金)。

  第九条争议

  双方之间由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本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修改和终止)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或索偿均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地人民法院起诉。

  注:管辖法院地可约定为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房地产项目所在地等,上述地点的选定最好能指向我方所在地。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按照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拘束力。

  注:所选的仲裁委员会应以靠近我方所在地并节省费用为原则。

  第十条其他

  (一)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二)双方同意就本合同之磋商、制订及签订所引起之费用及开支各自承担。

  (三)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修改;若双方对本合同有关条款一致同意进行补充、修改或变更的,双方应当进行书面确认或签订补充协议或其它类似文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不同规定的,按照补充协议执行,补充协议未规定的仍按本合同执行。

  (四)合同的某些条款违法、无效或在法律上不能执行,或被法院、仲裁庭宣布违法或不能执行,并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或强制性。

  (五)如任何一方并无要求另一方履行本合同内任何条款时,并不影响该方要求该条款仍被履行的权利;如本合同内任何条款确有被一方违反,而对方放弃对其追究时,不应被视作同时放弃追究任何对该条款之继续或以后之违反,或放弃在本合同下之任何权利。

  (六)附件应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包括: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均具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方):(盖章)乙方(代理方):(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合同签订地点:

委托合同范本11

  甲方:

  地址:

  电话:x传真:

  法定代表人:x经办人:

  乙方:

  电话:x传真:

  法定代表人:x经办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自愿平等原则,就以下的房地产估价项目达成本委托合同书。

  第一条房地产估价委托内容

  1.委托估价项目:;

  2.估价基准日:年月日;

  3.估价工作开始日期:x年月x日;

  4.估价报告提交日期:x年月日;共提交报告x份;

  5.估价目的:

  第二条估价收费

  1.依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国家物价局价费字625号《资产估价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深圳市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收费标准及项目特点,双方议定本项目总收费人民币x万元;

  2.费用支付办法和时间。①本委托协议书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预付人民币x万元,乙方收到预付款后开始进行估价工作。②余款人民币x万元在甲方取报告时付清。

  第三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为乙方提供被估价资产的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任;

  2.甲方派熟悉情况的专人配合乙方进行估价工作,并为乙方详细介绍相关的情况,安排合适的工作场地;

  3.甲方按第二条协定,及时支付估价费用给乙方;

  4.如本估价项目需要到本市以外地方进行有关估价程序,相关费用亦由甲方负责,费用不包括在第二条总收费之内。

  第四条乙方责任

  1.乙方按国家有关资产估价的法律法规,履行必要估价程序,在独立、客观、公正、科学基础上进行估价;

  2.乙方对估价结果的准确性、公正性、合理性负责任;

  3.乙方应派遣估价专业人员到甲方现场进行资产估价业务,并及时向甲方通报估价情况;

  4.估价结果出来时,报告初稿完成并征求甲方的意见后,乙方出具估价报告,甲方的意见必须客观、真实;

  5.对甲方提出的在估价工作或估价报告中存在的疏忽、遗漏、错误和估价结果提出的意见进行补充、修改、调整;

  6.乙方在估价工作中,自觉维护被估价资产相关各方的正当权益;

  7.乙方对本次估价工作中甲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及估价结果,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

  第五条违约责任及处理办法

  1.本协议书在执行过程中如出现对协议条款的异议,双方协商一致另补充说明有关条款;

  2.本协议书执行过程中如一方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停止违约行为,如对方仍不停止违约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同具法律效力;

  2.本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即成立。乙方收到预付款时,合同生效;

  3.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补充。

  甲方(公章):_________x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x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x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范本12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委托人、拍卖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折卖标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

  3.委托人提出的保留价。

  4.拍卖的时间和地点。

  5.拍卖标的交付或者转移的时间、方式。

  6.佣金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7.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

  8.违约责任。

  9.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格式:

  委托拍卖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 电话:

  住所: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拍卖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就下述物品委托乙方依法公开拍卖:

  1.拍卖物名称:

  2.品种规格:

  3.数量:

  4.质量:

  5.包装:

  6.存放地点:

  第二条 拍卖物的交付方式:

  第三条 拍卖物的估价和底价:

  第四条 拍卖方式:

  第五条 拍卖期限:

  第六条 拍卖地点:

  第七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保证对拍卖物拥有无争议的处分权,并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证明文件和拍卖物的详尽资料。必要时,乙方可随时向甲方要求提供咨询,甲方不得拒绝。

  二、甲方可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确定拍卖物的底价;乙方不得以低于该底价的价格进行拍卖,但因此而造成不能成交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三、甲方在交付拍卖物时,应当向乙方指出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拍卖物瑕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四、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受理费 元,用于对拍卖物进行估价、仓储保管、运输、保险和公告、广告等项费用开支,由乙方按实际开支多退少补。

  五、拍卖成交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拍卖成交价5%的佣金,该款可由乙方从拍卖所得中直接扣除;拍卖未成交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拍卖费用 元。

  六、乙方应对拍卖物的底价保密,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参加竞价,亦不得委托他人进行拍卖。

  七、乙方对其占管的拍卖物负妥当保管责任,并应将拍卖物的变动情况及时通知甲方;确因乙方的过错造成拍卖物损失的,由乙方负赔偿责任。

  八、拍卖过程结束,乙方在收齐全部应收款项后,应通过其银行帐户,将拍卖所得价金一次全部付给甲方,不得延误。

  九、对需要征税的拍卖物,由甲方交付税金,经税务机关同意,税金可以从拍卖所得价款中扣缴。

  十、拍卖成交后,由乙方按成交价金开给竞买人发票或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收据。

  第八条 有关拍卖程序的中止和终止问题,根据《拍卖法》之规定予以处理。

  第九条 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违约。否则,由违约方向他方按拍卖物底价的 %支付违约金。因合同履行产生纠纷时,双方同意由x x仲裁委员令仲裁。

  第十条 其它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白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附件:有关拍卖物的证明文件及资料影印件共 件。

  1.

  2.

  3.

  4.

  委托人:(盖章) 拍卖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帐号:

委托合同范本13

  甲方:

  乙方:xx咨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办理项目。

  二、甲方应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委托乙方的事项如下:

  四、甲方委托乙方完成工作的期限:。

  五、甲方就委托项目向乙方支付的咨询费为。

  六、乙方应先向甲方收取预付款。合同期满后,项目成功的,从咨询费中扣除;项目不成功的,扣除相关费用后退款。

  七、甲方中途放弃委托事项的,不退还订金,乙方无故中途不提供咨询服务的,全额退还订金。

  八、委托项目完成后十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全部咨询费,否则延期一天,然后收取应付金额1%的滞纳金。

  九、本协议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失败,他们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在乙方收到所有咨询费用后自动终止。

  十一、本书一式四份,各持两份。

  十二、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合同范本14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资产评估,经双方协商,就委托事项达成以下约定:

  一、委托内容:

  1委托评估目的:

  2被评估资产范围:

  3评估基准日: 年 月 日

  4评估预定完成时间:自乙方收到甲方提供评估所需全部资料之日起个有效工作日止完成评估工作。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需延长或提前完成评估工作,甲、乙双方需另行协商。

  二、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工作给予充分合作。在乙方评估开始前,甲方应对被评估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实,填列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并输入计算机,做到账表金额相符、表实数量相符。向乙方全面完整地介绍资产状况和提供评估所需全部文件、资料,并对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2.应派出熟悉情况的专业技术人员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为乙方工作人员免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如办公地点、办公用品、交通工具等),使评估工作顺利进行。

  3.甲方应为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协调企业内部及与评估有关的外部管理部门的关系创造良好条件。

  4.应支付乙方咨询服务费人民币 元(大写: 元)。 在本协议签订时预付元,取得评估报告时结清全部费用。乙方工作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费用另由甲方据实负担。

  若因甲方原因中途停顿或委托撤销时,除已收取的评估费不在退回外,乙方可就已完成工作量和支出向甲方收取费用。

  5.按委托目的和约定用途及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乙方无关。

  三、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规、政策、准则的要求,针对甲方提供的财务、会计、资产等有关资料,实施必要的评估程序,按约定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完成标志为评估报告书标定时间。

  2.乙方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有关甲方的商业秘密,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泄漏给第三方。

  3.在评估过程中,若因甲方原因提出重大更改,造成乙方返工,双方应另行协商加收评估费用和延长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时间。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范围:

  1.资产评估报告仅由委托方为实现评估目的在报告确定范围内使用。

  2.若资产评估报告可由规定的审查机关在进行合规性审查确认时使用。在此情况下,资产评估报告须经审查确认后方产生法律效力。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未如约完成评估报告,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因甲方原因(如未及时全部提供评估所需资料、未提供必要工作生活条件、未派专业人员配合工作或配合不力、未及时足额结清评估费用等)致使乙方未能如约完成评估报告,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如因甲方提供资料不真实、不齐全导致评估结果不真实、不准确而产生的任何后果,乙方均不承担责任。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乙方收到甲方预付评估费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二份。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DDFG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委托合同范本15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代表人:

  联系电话:

  住址:

  乙方:

  根据甲方业务需要申请,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办理信用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委托乙方向银行代办信用卡。具体贷款卡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核发放为准。

  二、甲方应按乙方及银行的要求,提供办理信用卡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

  三、贷款卡代办服务费的支付:

  甲方须向乙方预先支付_________元保证金,同时甲方按照银行发放信用总授信额度的____%(百分之 )支付乙方服务费。

  四、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均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相关商业机密和银行信息。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全面、按时履行,否则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包括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交通费等在内的一切损失。

  2.经银行审核甲方情况,若最终银行不办理信用卡给甲方,甲、乙双方均不构成违约,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若任何一方出现违约现象,则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甲方获得通过乙方办理的信用卡并付清乙方办理期间的服务报酬,立即撤销此合同。

  六、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双方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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