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规章制度常用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务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财务规章制度1
第一章总则
1.为了规范学校工会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工会经费的合理、有效的使用,使工会在学校改革、稳定、和谐、发展的大局中,更好地担负起自身的各项基本职能。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工会法》和县教育工会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学校工会财务管理工作是在校工会主席直接领导下,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依法理财、规范操作,确保工会经费运作合理、合法、安全有效,保障校工会的各项活动正常开展。
3.工会财务管理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工会事业资金、合理编制工会预算,对预算执行过程中进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资源,保证工会在事业活动经费的合理,合法和有效性。
4.学校工会财务管理原则:坚持依法理财原则,坚持民主管理原则,坚持工会主席负责制原则,坚持手续完备原则,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坚持预算管理原则,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5.工会财务实行“统一领导,集体管理”体制,财务经常性收支实行由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制,超出500元权限及其他工会重大决策,重大投资事项需工会委员会讨论,同意后报请主管校领导和上级工会批准后,方能执行。
6.学校工会必需设置独立会计帐户,担任财务工作人员,原则上应持证上岗,会计、出纳、经审不能由同一人担任,认真履行工会财务管理职责。
第三章工会预算管理
7.工会根据本年度的工作规划,任务及重大活动、项目,在分析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合理、全面的编制工会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8.工会应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预算编制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9.工会年度预算应由学校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后共同审定。
10.工会财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如要调整预算或遇特殊情况需追加预算时,须经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报学校分管领导,同时上报县教育工会审核批准后方可追加。
第四章工会收入管理
11.会费收入,工会会员每年按本人工资额(包括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的0.5%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员费,学校工会每年初按行政转来的会费数额入帐,工会用来开展各项工会会员活动项目,不得用于其他。
12.上级补助收入,是上级工会拔入的指定项目收入,如建设“教工之家”购买文体设备等项目内容。
13.行政补助收入,是学校行政给予工会的补助款,包括基建、维修、帮困、教师暑期休养活动等项目,做到专款专用。
14.其他收入,是上述规定以外的各项收入。如: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等等,其他各项收入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各项收费标准,范围并使用规定的合法票据。
第五章工会支出管理
15.会员活动费,是工会开展群众性的活动和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费用,要做到面向广大会员,不能用于职工福利补贴,会费原则上应合理安排,当年无赤字,无结余。
16.职工活动费是工会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费用,对发放的有关纪念品应予以登记造册和签收。
17.工会业务费,用于工会职能,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等方面的费用,主要由工会干部培训费、工代会、经审会等各项会议费,工会干部探望病人,帮困补助以及其他专项费用构成。工会应对困难教职工的关心、照顾落实到位,掌握好帮困政策和补助标准。
18.其他支出,是指工会其他活动的支出。
第六章现金与支票的管理
19.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条例》,控制好库存现金,帐面余额每季度与银行帐户对帐单进行核对,使帐面余额与银行对帐单的余额按规定调节后相符合。
20.超出1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使用支票。在支付现金时,必须由收款人本人签字。
21.工会在组织会员外出活动时,如确需要备用现金时,必须经工会主席批准后办理借款手续,在活动结束一周内办完结算手续。
22.在领用支票时,须经工会主席同意后方可将支票交给经办人员,财务人员应将支付的支票日期、收款单位、金额填写齐全。有效收据盖有关单位财务章必须与支票填写的收款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第七章财务稽核管理
23.学校工会财务应设立会计、出纳岗位,并明确岗位职责:
出纳员职责:
1)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审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凭证,经工会主席审批后,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对于重大开支项目,必须经学校工会委员会集体审核签章。
2)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充库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
3)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须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账支票,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用途、签发日期、规定期限和报销期限,并由领用支票人签章。逾期末用的空白转帐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其它单位或个人签发,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4)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交他人。
5)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出纳人员所管的印章必须妥善保管,政治权利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但签发支票使用的各种印章,不得全部交出纳一人保管。
6)对于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必须政治权利管理,专设登记薄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7)出纳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根据记账凭证分别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并结出余额。现金的账面余额要同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对于末到账款,要及时查询。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白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8)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薄的登记工作以及稽核工作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会计职责:
1)制定本单位的.各项会计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组织制定基层学校工会财务收、支计划、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
2)定期分析工会经费预算完成情况,收、管、用好工会经费,做到手续完全,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照报账。
3)会计人员对出纳员交来的记账凭证上的业务摘要、金额、张数、日期等内容进行审核,上述内容若有一项差错,退回出纳人员重新填制。
4)会计人员根据正确的记账凭证登记“基层工会经费收支日记总账”(账表联用报告表),同时与出纳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也应核对相符。
5)会计人员应当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实地盘点库存现金时,出观众人员必须在场,盘点结果应与库存日记账相符。
6)会计人员应当对每月对银行存款余额进行账单核对。如余额不符,必须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核对相符。如余额调节后仍不相符,应进一步查明原因,确定有无违反银行结算管理制度的问题。
7)审查或参与拟订各项经费预、决算计划。负责向上级工会、学校领导和职代会报告工会财务状况、提供相关会计资料。
24.经审员每季对会计报表进行审查。
25.会计、出纳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工会主席财务印章专人保管。
26.工会主席应对报送的财务报表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章财务档案管理
27.加强会计档案的科学管理工作,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薄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因此反映和记录学校工会经济活动,经过会计核算的各种凭证账薄和报表均属会计档案范围。
28.会计人员应对本单位的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财务计划,单价预算和主要经济合同等、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成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并送校档案室保管、保管年限为15年,到期按档案销毁要求操作处理。
29.调阅本单位工会会计档案要经学校工会主席和会计主管人员同意一般不得将档案携带外出,如需要复印,要经学校领导同意。
第九章财务监督
30.工会财务管理应严格执行学校工会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自觉接受学校工会经审员的定期审查,自觉维护财经纪律,保障工会经费正常使用。
31.工会可以按照规定程序提请学校行政领导和上级工会对本级财务的审计监督。
32.健全工会主席离任审计制度。
第十章附则
33.本制度适用于赵川中学工会。
34.如有不明确之处,以上级教育工会财务管理制度为准。
35.本制度由学校工会负责解释。
财务规章制度2
一、财务部部门职能:
1、负责公司财税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2、负责租金、税金、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的足额收缴工作;
3、编制公司各种财务报表及帐务处理;
4、负责员工薪酬发放、出差报销及日常帐务处理等财务管理工作;
5、负责公司外部财务环境协调处理工作。
6、商户日常费用的收取。
7、公司库房等购买用品的建档记录。
二、财务部部门职责:
1、制订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和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体系;
2、负责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执行和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3、负责公司会计核算,编报公司财务预算和决算;
4、分析公司的财务经营情况;
5、负责公司资金调度和管理,办理各类结算业务,办理银行帐户、证券帐户的开销户,办理公司纳税申报和内部费用报销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定期对公司资产进行盘点;
7、负责接受审计、稽核、税务和有关上级领导部门工作检查;
8、对公司经济业务的决策提出财务或税收筹划建议;
9、负责公司所需物品的采购及管理工作;
10、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财务部各管理规章制度:
1、财务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日常现金流量的管理、收费管理、仓库管理;
A、财务部负责公司的认证审核,总帐的设置和登记及会计报表的编制、上报,并实施成本控制;
B、学习国家财政、税收方面的方针政策,维护公司利益不受侵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C、加强经济核算,管好用好资金,严格执行各项开支标准;
D、对财务的各个环节手续清楚,能正确处理各环节帐目。协调和督促财务部门的各项工作,认真审核各种现金发生事项的收付凭证,严格按审批权限审查各种单据,监督控制开支范围,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报销;
E、负责设置总帐帐户,审核原始凭证,并汇总登记总帐;
F、指导财务工作的开展,编制和汇总财务计划,监督和检查各财务工作和制度的执行情况;
G、认真执行税法,做好合理避税工作,按规定正确及时提取各项税金和各项款项,并按时足额上缴;
H、按照编制和汇总会计报表,做到报表及时,数字真实,内容完整,说明清楚,为领导提供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月、季、年写出财务分析,进一步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从经济效益角度,进行可行性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当好领导的参谋; I、加强财产管理,及时核对帐目,达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J、按规定妥善保管好各项凭证、帐簿、报表及核算资料,定期装订整理立卷归档;
K、财务处理方法应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随意变动。如有变动,应当将变动情况和原因,变动后对公司财务各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作出书面说明,报董事会和总经理;
L、协助和配合各部门的工作,并与财政、税务、银行等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沟通信息,发挥作用;
M、严格按照公司各类合同条款规定要求,对收费实行严格管理,正确使用发票小票和各类促销凭证、管理发票、小票和各种有价证券,避免各种问题的发生;
N、完成领导布置的各项临时工作。
四、暂借款及预付款审批制度:
1、暂借款是因业务需要的“临时借款,包括差旅费及各种临时性借款。借款时须按“借款单”要求填列各项栏目,并按规定审批权限审批后,由财务部付款;
2、预付款是指因公司业务的需要,需预先支付的各项,需由经办人按要求填写“付款申请书”,向财务部出具采购申请单等材料,完备各项审批手续后,方可付款;
3、以上经济业务发生时,需领用空白支票的,由财务人员在支票上写明日期、用途及限额,由领取人在支票存根上签收。支出时必须填写大小写金额,并及时告知出纳付款金额。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作废支票须交回财务部留存。遗失支票,领取人必须及时报告财务部并登报声明作废,若支票已被支付,领取人要按被支付金额赔偿;
4、所有借款及预付款,必须在前账结清之后方可再借付。确因业务需要而来不及结清前账,必须向财务总监讲明原因,经同意后方可再借付;
5、经办人必须在一个月内凭有效原始票据报销各项暂借及预付款项。超出三个月不结帐者,财务部有权扣发经办人工资抵偿。
五、费用报销制度:
1、费用报销发票的内容包括日期、商品名称、单价、数量、金额并盖有开具发票单位的发票或财务专用章。经办人必须要求开票单位如实填写发票所有内容,发票涂改、大小写不符、假的发票以及未盖有财政监制章的收据一律不予报销;
2、报销费用时必须填写“费用报销单”,所有单据要按性质(如差旅费、招待费、办公费用)分类、分次、分页粘贴填制;差旅费必须分次、按出差地点分开填列,并计算好出差天数,住宿、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在限额内填报。所有报销单据的张数和合计金额必须准确无误填写,粘贴要求整齐、美观;
3、报销程序:经办人→财务部审核→主管部长→总经理审批→财务部结算;
4、公司除正常费用开支外,其余各项支出必须事先提出计划,按支出审批权限批准后,在计划范围内列支;
5、办公用品的购置:由各部门根据需要,编制计划报财务部审核汇总,按审批权限批准后,由采购人员按计划统一购买,并建立实物帐,详细登记办公用品的进、出情况。领用时,须填制出库单,经分管领导批准;
6、各部门在开支业务招待费之前,需事先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否则,财务部不予报销。
7、公司员工外出办事,原则上不能乘坐出租车。如需要乘坐出租车,要事先请示公司分管领导,并在报销单上注明原因;
8、所有需报销的各种原始单据,必须在单据所填日期的一个月内报销,超过一个月一律不予报销。
六、处罚办法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1、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2、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3、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4、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5、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6、保留帐外款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7、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七、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1、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2、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3、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4、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5、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6、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7、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八、附则
一、本规定由总办负责解释。
二、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财务规章制度3
一、部门职能
1、在财务总监的直接领导下,组织编制公司年度财务预算、监督检查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提出改进意见。
2、编制资金计划、合理调度和安排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加强财务管理,控制成本费用,进行税收谋划,增加企业效益。
4、加强资产管理、确保公司资金及财产的安全、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
5、加强财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记账、算账、报账。
6、正确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7、 提供可靠的财务信息和经济信息,当好领导参谋。
二、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
1、受财务总监直接领导,负责集团财务部日常管理工作,定期、不定期的进行财务状况分析工作。
2、严格执行公司制订的预算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
3、负责研究、设计与改进预算制度财务管理与会计制度。
4、负责拟订、检讨及修订财务计划,报主管领导审批。
5、负责日常财务处理工作,负责资金进出的安全。
6、负责审核采购部门的《采购成本利润申请表》,负责油品价格信息的收集工作。
7、负责向决策层提供准确、可靠的财务信息。
8、负责主持报表年审、税务检查、协助工商年检等工作。
9、负责组织安排资产的清查及盘点等工作。
10、负责年度预算的`汇编、控制以及草拟预算执行结果分析报告,负责财务决策工作。
11、指导和检查集团及下属公司的财务情况,综合分析集团财务情况及经营成果,编写财务状况说明书,进行财务预测。
12、负责与银行、税务关系的协调。
13、负责对业务合作伙伴、客户的资信调查。
14、负责对有关经营合同的财务审查工作。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理助理
1、在部门经理的领导下,对部门经理负责。
2、具体负责跟进、指导、协调并监督部门日常业务的开展与执行,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化、规范化。
3、协助部门经理编制本部门工作计划、资金使用计划表。
4、按时审核费用审批单、记账凭证。
5、审核每日上报的《资金余额表》并汇总、统计上报。
6、定期对财务软件进行维护管理,确保财务软件稳定运行。
7、定期对财务数据进行备份、保证财务数据安全。
8、协调内部工作,对特殊情况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9、部门经理不在时,根据领导的授权,执行部门经理的职责。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业务核算会计
1、对财务经理负责,负责日常财务核算工作。
2、认真执行财务管理、预算控制及会计核算制度。
3、负责收集、归纳、审核请款单、报销单据等各种原始凭证,负责记账凭证的录入、汇总等日常账务处理工作;负责有关报表的编制及说明。
4、负责经济活动指标分析及为经营管理者提供财务信息。
6、负责核对会计账目,及时清理各项往来账。
7、负责按期填制《纳税申报表》,并向办税员提供其他税务资料。
8、负责定期与不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和有关票据。
9、负责参与财产的清查及盘点。
10、具体负责报表年审、税务检查、协助工商年检等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工程核算会计
1、对财务经理负责,具体对工程财务进行核算。
2、负责收集、归纳、审核请款单、报销单据等各种原始凭证,负责记账凭证的录入、汇总等日常账务处理工作;负责有关报表的编制及说明。
3、负责审核对各施工单位付款情况,及发票的收回情况并审核发票的真伪。
4、负责对工程物料的日常收发及其成本核算,并负责指导仓库管理员对物料的日常管理工作。
5、对有关工程资料进行归档。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稽核会计
1、在财务经理直接领导下,对财务经理负责。
2、严格执行公司制订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预算制度。
3、负责及时准确编制各类财务快报
4、负责公司各部门月份资金计划的汇总、制表、及上报工作。
5、负责工业园收款的核对与监控,并负责定期和不定期盘点油库出纳的库存现金和有关票据,及时核对账务。负责审核出纳员编制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6、负责报销单据的复核工作。
7、负责财务及其他相关部门的统计资料档案的建立和保管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办税员
1、对财务经理负责,具体负责集团及控股公司税务衔接工作。
2、负责及时向各主管会计通报税务信息。
3、负责按时向各主管会计索取纳税申报表。
4、负责增值税发票和其他发票的开具、保管,并负责客户领取增值税发票的登记工作。
5、负责及时到税务部门办理报税。
6、负责一般纳税人申报、认定及年审。
7、负责办理退税。
8、负责及时领用发票和按时缴销发票。
9、协助财务总监、财务经理与税务、财政等部门的协调。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出纳员
1、对财务经理负责,具体负责出纳工作。
2、认真执行银行结算制度和现金管理制度。
3、认真审核付款凭证,严把发票关。
4、负责办理开证、押汇等国际业务及负责外汇核销工作。
5、及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
6、定期编制《银行存款和现金日、周、月报表》。
7、定期与会计核对账目,并盘点现金库存。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财务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上述规定,若有违反,视其情节轻重,分别处以批评、罚款、降级、直至辞退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必须赔偿。
第十二条请款及报销必须同时报送的其他资料:
1、借款(转账)申请有关规定
(1)申请工程款项时,必须同时呈报以下资料报批:
A.《工程分期付款跟踪表》原件。
B.《工程合同》,第一次付款时,必须呈报。
C.《转账支票领用审批表》。
D.《资金内部调拨通知书》,须要划转款项时由财务部立即填报。
F.发票。
(2)申请物料消耗品和办公用品款项时,必须同时呈报以下资料报批:
A.《分期付款跟踪表》原件,每次付款时,必须呈报合同,零星采购不必呈报。
B.《采购合同》,零星采购不必呈报。
C.《物料用品申购单》或《文件呈批表》,限用于零星采购必须填报。
D.《转账支票领用审批表》。
E.《资金内部调拨通知书》,须要划转款项时由财务部立即填报。
F.发票。
(3)申请固定资产采购款项时,必须同时呈报以下资料报批:
A.《分期付款跟踪表》,每次付款时,必须呈报合同。
B.《购销合同》(特殊情况除外)。
C.《预算外固定资产申请表》,限用于预算外必填报。
D.《转账支票领用审批表》。
E.《资金内部调拨通知书》,须要划转时由财务部立即填报。
F.发票。
(4)申请其他款项时,同时呈报以下资料报批:
A.总裁(或授权人)批复的文件。
B.《转账支票领用审批表》。
C.《资金内部调拨通知书》,须要划转时由财务部立即填报。
(5)申请现金借款时,同时呈报以下资料报批:
A.总裁(或授权人)批复的文件。
B.《物料用品申购单》,限用于零星的、金额较小的采购必填报。
C.《现金借款单》。
(6)销借款(支票)或现金报销时,同时附送以下资料报批:
A.《销借款(或支票)审批表》。
B.《出差申请表》此表原则上应是先报批,属于附送资料。
C.《特殊交通工具申请表》此表原则上应是先报批,属于附送资料。
D.《招待费用申请表》此表原则上应是先报批,属于附送资料。
E.《现金借款单》或《转账支票领用审批表》复印件。
财务规章制度4
一、规章制度的总体要求
本制度是为了规范财务室的管理和工作,保证财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公开化,提高工作效率、效益和质量而制定的。
二、财务室管理体制
1、财务室通常隶属于组织的行政管理部门,其职能涉及部门的预算、会计、财务审核和统计工作等。
2、财务室设有主管财务工作的职务,即财务主管,由领导根据工作需要任命。
3、财务室必须根据业务需要配备充足的工作人员,尤其是具有一定的财务经验和技能的工作人员。
4、财务室必须严格遵守组织的有关纪律和制度。
三、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制度
1、财务管理的目标和原则
(1)财务工作的目标是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收支平衡,保障组织的财务安全,保证企业的健康发展。
(2)财务管理的原则是以保证财务安全为根本,增加效益为主要目标,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制度,维护良好的财务纪律,保持财务公开和透明。
2、预算管理
(1)预算制度是确定组织收入、支出和其它经济事项的重要管理制度,必须认真执行。
(2)财务室要负责编制、审核和执行组织的年度预算和其它经济计划。
(3)预算和计划的编制、审核和执行必须准确、合理、科学、公正。
(4)要对预算和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的分析、比较和调整,确保组织财务工作的平衡和稳定。
3、会计核算和账务管理
(1)会计核算是财务管理的核心,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进行。
(2)财务室要负责编制会计账目,维护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接受审核机构的监督。
(3)财务室应严格遵守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保证账务的科学性、规范性和真实性。
(4)账务管理要做到“三审三查两挂一存”,即要进行初审、复审和终审,要进行数学审查、逻辑审查和制度审查,再加挂“账目表、报表”两大特殊肢体,并保证账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4、财务资金管理
(1)财务室要负责管理组织的资金,包括收入、支出、存款、贷款等。
(2)财务室必须根据组织的资金运转情况,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保证资金的充足性和安全性。
(3)要制定合理的'资金流动计划,及时了解资金流向的情况,做到实时监控,并适时地提出风险提示。
(4)要严格遵守银行、证券和金融机构的规定和管理要求,妥善处理资金运作中的各种事项和风险。
5、财务管理的公开化和透明化
(1)财务管理的公开化和透明化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基础。
(2)财务室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公开组织的财务预算和决算情况。
(3)财务室必须制定公开财务信息的制度和规定,及时向管理机构和相关业务部门公布财务信息。
(4)要加强对外交流和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组织的社会形象,建立良好的信用记录。
四、财务管理工作中遵守的原则
1、翔实性原则:财务管理的工作必须真实、完整。
2、安全性原则:财务管理的工作必须保证资金、财产和资料的安全。
3、计算推算的真实性原则:财务管理的工作必须根据准确的数据和严密的计算进行,不得随意推算或估算。
4、监督原则:组织必须加强对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确保财务管理的公开、透明和科学。
五、财务室规章制度的执行
1、财务室规章制度是财务室工作的基本规范,要认真执行。
2、财务室主管负责制度的执行,组织相应人员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要依照组织有关的纪律和制度进行处理,严肃问责,做到党纪国法一起惩处。
六、财务室规章制度的修订
1、财务室规章制度要根据业务需要和政策要求不断修订和完善。
2、财务室主管在修订制度时需要征求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共识,协商决定。
3、修订后的制度要向组织领导层、相关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和监督机构进行宣传和解释。
七、 总结
财务室规章制度是重要的管理制度,是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南和基础。本规章制度的制定,标志着我们财务工作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只有按照规程实行,才能确保财务管理的科学稳定与高效运行。
财务规章制度5
为适应公司管理要求,规范财务操作,根据公司财务工作现状,并结合公司今后发展需要和财务管理需要。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公司各项财务收支管理原则
公司员工应本着高效、节约的原则经办各种事项,有计划、有控制地安排各项开支。鉴于公司目前处于初创阶段,各项财务支出,一律实行总经理审批制度。在此基础上,公司的各项开支,采取计划管理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具体管理方式。
1、各项工程款项、材料设备款项、业务款项,必须由各职能部门每月按项目编制详细的资金预算方案,报公司审批,并按照用款情况纳入每月资金用款计划。
2、各项办公费用,由公司办公室、财务部共同核定月度费用额度,报总经理审批。办公室在定额范围内按月编制计划,并落实到各部门。财务部门按照审批后的有关计划安排资金。
3、每月资金计划,由各部门按照以下具体要求编制,财务部门在综合各部门计划的基础上,汇总编制公司总的资金计划:
(1)、工程款项、应按工程项目、合同项目及施工单位列出明细,由工程部门和预算部门编制
(2)、设备和材料款项。应按合同单位、工程项目等列出明细,由采购部门负责编制。
(3)、办公费用。包括办公费、水电费、车辆费用等。
(4)、工资。由人事部门会同财务部门统一编制。
(5)、固定资产购置。列出固定资产清单,并注明使用部门等。
(6)、低值易耗品购置。同固定资产购置要求。
(7)、业务招待费、广告宣传费等其它费用。按专项费用单独填报和列支。
4、预算报告的审批。
(1)、由使用或管理部门提出详细的预算报告,经该部门主管认真核实。
(2)、财务部审核汇总。
(3)、报经总经理审批。
(4)、财务部安排资金和监督执行。
5、公司将另行单独制定预算管理办法。
二、用款制度
1、已列入当月用款计划的款项按正常审批程序办理审核签字手续后交财务办理付款。各项预付款项,在未取得发票等合法报销凭证之前,按照规定一律先记入经办人的个人往来,经办人员应及时向对方索取合法的报销凭证并及时报销冲帐。
2、计划外用款,需另补报告,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按审批意见执行。
3、超过50000元的`大额现金需求,按照银行现金管理要求,需提前一天向财务部门提出申请,以便财务部门准备。
三、借款制度
1、借款要求按照用款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2、借款数额要求严格预算,不准宽打窄用或挪作他用。
3、借款在办理完有关业务后一周内到财务报帐。特殊情况需由借款人出具书面说明,报总经理审批。
4、前款不清,后帐不借。
5、确因工作需要,由本人申请,财务审核,总经理批准,可借给一定额度的备用金。
四、差旅费制度
1、市外差旅费报销实行费用包干、超支不补、节约归己的原则。
(1)、住宿费实行在标准范围内,凭有效发票,实报实销。
(2)、伙食补助、交通补助,按照定额标准据实发放。
实行包干后,审批人员严格按“定任务、定地点、定人数、定时间”的“四定”原则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经原负责人批准方可报销。
(3)、各部门在安排出差任务时,在定任务、定时间、定人员的基础上,核定费用额度和借款金额。
2、凡不宜实行总额包干的出差任务由公司领导审定。
3、有关补助的具体规定:
(1)、自带车出差的不予发放交通补助。
(2)、出差期间,如遇业务宴请,取消当天伙食补助。
4、市内交通费。因公市内办事,交通费用据实报销,并由财务部会同各部门负责人严格审核把关。
5、司机市内出车补助。
6、有关差旅费的具体标准另行制定。
财务规章制度6
一、财务部安全管理规定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务方面的法规、制度和有关规定,结合财务工作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和漏洞及时汇报并妥善处理。
2、营业结帐完毕,财务部及现金收款台财会人员须将现金支票上交财务部专门负责人,锁入专用保险柜,店内务零散点不得存留现金过夜。
3、总出纳室为财务部重要部位,除专人在内工作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4、财务人员去银行取现金、支票等,必须有专车接送,并由保安人员全程护卫,取送款中途不准任何无关人员搭车,未经批准不准在途中办理任何与此项工作无关事宜。
5、计财部严禁存放私人现金及贵重物品。各种钥匙印章指定专人保管,不得将钥匙带出酒店或随意放在不安全的地方。
6、各部位营业收入的外汇,要按财务管理规定上缴入库,严禁私自套汇、转让。
7、出纳员保险柜只提供一把钥匙发给收款员本人使用。总出纳查库时,必须与收款员主管一起进行。保险柜只许用来存放备用金,不许私自放杂物等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保险柜钥匙不许丢失,备用钥匙由总出纳保管,查库时备用。
8、财务部所属出纳人员不得私配保险柜钥匙,不得将保险柜密码外传,过节或放假时,要与保安部配合,对保险柜加封。
二、交际费用管理的有关规定
为了保证企业的经济效益,加强成本费用管理,降低交际费用开支,酒店对交际费用支出做以下规定:
1、全月交际费用总额支出不能超过营业总额的1%,此项由计财部保证。
2、交际费用指标每月由计财部提出、并由总经理审定后下达到各部门。
3、交际费用分配比例:总经理室按下达指标40%执行,营业部按40%执行,其他部门按20%执行。
4、交际单的审批权限,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级负责签批。董事会交际单由董事会成员或计财部经理签批。
5、交际费在使用时必须由本部门填制交际请求单,注明请求交际部门的名称、客人或团体名称、招待日期及招待理由;由本部门经理和经办人签字,呈总经理或授权的总经理助理批示后方可使用。
6、各部门交际费需要在商场部和美容室使用时,必须由总经理签批后方可使用。
7、交际用餐标准可由总经理根据酒店及所在地的实际情况确定,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
8、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交际程序办事,如违反上述程序在餐厅用餐或在商场购物,餐厅、商场人员及财务收银员有权制正用餐及转帐,一经发现在交际费使用上弄虚作假,要严肃处理。
9、执行交际费节约奖励办法:各部门按财务部下达的交际指标所剩节约额,按5%提取奖励金。
三、关于废品处理的规定
为了加强酒店对物资的统一管理,维护酒店的利益,现对各部门废品的处理及报废物品处理做出如下规定:
1、酒店所有的报损设备、家具、软片、各种废品的处理,全部统一由财务部负责。
2、各部门破损的设备、家具、软片等,本着修旧的原则,由各部门统一放在工程部指定的房内,由工程部负责维修。如经过鉴定不能维修的,由财务部统一处理(有关部门配合)。
3、对各种包装物(易拉罐、纸箱、报纸、画报)等废品,各部门选派一名员工专门负责,要处理的废品必须有部门盖章的出门证(由财务部统一印制)财务部选派一名员工专门负责处理废品的工作,并加盖财务章方可出门,否则,保安部不允许任何物品或废品出门。
4、处理废品的时间为每周三、五下午2点~4点。
5、处理废品,财务部和各部选派的员工一起处理,所得款项,其中50%留有关部门使用,50%留财务部。
6、保安部必须严格把关,决不允许没有任何正当手续的人自行出门处理废品,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处理废品,否则,按违纪处理。
7、上述由财务部经理负责统筹、协商、监督执行。
四、收据管理制度
(一)收据的领用
将每本收据的号码分别记录在登记簿上,登记内容包括:收据号码、购入日期、发放日期、领取人姓名及签章发放人、旧收据退回日期。
1、新收据购入后,保管员需将每本收据的号码一一记录。
2、只有下列人员才有资格领取收据:
总出纳、前厅收银员、交款员、商务中心、保健中心、商场部收银。其它人员一律不允许领取收据。
3、基本领取数是两本,或根据各自的工作情况增加领取数量。
4、收据保管员在未收回以前发给相应员工的旧收据时,不得发出新收据。
5、相应地,保管员应记录还回旧收据的日期,并应跟踪监督那些已发出相当一段时间但仍未退回换新的收据。
(二)收据的开出
在开收据时应遵守以下规则:
1、前厅收银员只能对仍在前厅客户分类帐上的帐目收款开出收据。
2、在办公时间,已被转入后台的帐目收款及其他杂项收款应由总出纳开出收据。在非办公时间,前台收银可对这类事项开出收据。
3、收款细则应确切陈述在收据上,如果是外客帐收款,帐目陈述及相关号码应同相应的数额写在一起。
4、如果是预收定金或预收款,总出纳或前台收银员应立即通知所有的相关部门(销售部、前厅部或宴会部)。
5、收据附联的传送:
第一联:财务
第二联:客户
第三联:存根
在总出纳写好前一天的总出纳报告后(不迟于下午2点),应将报告和全部第——联收据送交收入夜审,收入夜审在对收据的总数及帐目分类检查之后,将其送交应收帐款主管,应收帐款主管记录并在外客帐附属机构上打印收款数,将收据交给收据管理员存档并打印在总分类帐上。
收入夜审应对每日使用的收据的号码进行检查并核查被取消及未报告的收据。
五、物资库房安全管理规定
1、专人专库,各库房钥匙专人收存。
2、坚持值班登记制度,严格交接班手续,保管员公休、倒休、出差时的物资发放由领班和替班共同负责;保管员休假前和上岗后应交接清楚,责任落实。
3、库房勤清扫、勤通风、勤整理。物品摆放要复合消防要求,物品保管不霉不烂,无丢失,无损坏。
4、安全消防按岗负责。保管员必须熟知消防常识及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掌握已配备的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5、对来历不清、性质不明及私人物品不得入库存放。
6、易燃易爆、剧毒物品专库专放,专人保管,严格领用手续。
7、库房严禁吸烟,不准会客,不准留宿。
8、库房不准动用明火,不准使用电热设备,不准乱拉照明线路。
9、来库领用物品要在库外等候,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库房。
10、出现问题要及时与采购部、财务部或保安部联系。
六、物资库房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1、严格遵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库内严禁吸烟,不得动用明火,要保持通道畅通。
2、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分库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单独设库存放,不得和其他库房混用。
3、库内物品码垛要整齐,不得过高、过宽,物资须距电线、灯泡50厘米以上,灯泡不得超过60瓦。
4、易燃易爆物品库,应安装防爆灯,严禁库内乱拉照明线。
5、保管员应经常检查灯具和电线,发现破损、老化要及时请工程部更换。
6、离开库房时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无问题,切断电源后锁好门方可离开。
7、各岗位要熟悉各种消防器材性能、使用方法及器材摆放位置。发现火情立即扑救,及时报有关领导及保安部,并保护好现场,协助查清起火原因。
8、爱护消防器材,保持灭火器清洁,禁止随意挪动、遮挡消防器材。
9、凡违反本规定者,按酒店消防管理规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章采购部
第一节部门概述及组织结构
一、概述
采购部是负责酒店采购工作的职能部门。采购部在酒店统—管理下,根据实际工作要求,适时、适量、适价、经济合理地采购各部门所需要的物品,确保酒店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采购部的采购工作,必须严格执行酒店的采购制度,严格按照采购程序办理,确保所采购物品的数量、质量、价格和交货期符合要求,并严格控制采购成本。采购部员工必须树立“—心为酒店“的采购供应意识。
二、组织结构(略)
第二节岗位职责及素质要求
一、经理
直接上级:财务总监
直接下属:采购主管
岗位职责
1、直接对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负责。主持采购部的全面工作。审批所有的采购单和订购单,确保各项采购任务顺利完成。
2、参与大宗商品及国外进口货物订货的业务洽谈并检查合同执行情况。
3、指导下属开展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技能。
4、熟悉和掌握酒店所需各类物资的名称、型号、规格、价格、用途和产地。检查购进物资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对酒店的物资采购负有领导责任。
5、要按计划完成酒店各类物资的采购任务,并在预算内做到开源节流。
6、负责本部门员工的业务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抓好员工的思想工咋。
7、有计划地组织部门员工参加学习。
8、主持采购部的日常工作,协调采购部与酒店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9、完成总经理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10、接受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及成本控制部经理的监督。
素质要求
基本素质: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不假公济私,不以权谋私泄露业务机密;有较强的领导和协调能力;能独立指导部门运作;遵纪守法。
自然条件:年龄30岁以上;品貌端正,气质高雅,待人和蔼。身高:男1、74~1、78米,女1、65~1、68米。
文化程度:大专以上。
外语水平:具有旅游酒店英语中级水平。
工作经验:具备3年以上酒店采购工作经验,2年主管以上管理工作经验。
特殊要求:熟悉采购程序和采购内容;了解海关对进口业务颁布的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政策;掌握市场行情和酒店的供货渠道。
二、采购主管
直接上级:采购经理
直接下属:采购员
岗位职责
1、编制每旬市场价格表,掌握新的产品供应来源和季节性产品资料,及时提供给上司参考。
2、负责与仓管部的联系,及时处理产品质量问题和督促供应商及时送货。
3、按上司指派,进行外出采购。
4、协助上司比较供应商的报价和整理供应商资料。
5、协助上司审核供应商的发票、送货单、报价或订购单等。
6、搜集采购样本或安排供应商示范。
7、向上司报告有关货物运输途中的失误和损坏情况,并负责向有关方面申报赔偿或报关损耗。
8、负责进口物品的报关工作,并安排提货事宜。
9、配合仓库对物品进行验收,确保物品符合申购要求。
10、负责属下员工培训,检查员工纪律,完成上级分配的其他工作。
素质要求
基本素质:遵纪守法;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具备较高的工作责任感,不以权谋私,保守业务机密。
自然条件:年龄在25岁以上;品貌端正,身体健康。身高:男1、74~1、78米,女1、65~1、68米。
文化程度:大专以上学历。
外语水平:具备中级英语水平。
工作经验:具备5年以上酒店工作经验及两年以上采购工作经验。
特殊要求:熟悉采购程序和采购内容。
三、采购员
直接上级:采购主管
直接下属:无
岗位职责
1、根据采购申请单或仓库补货单采购各部门所需的物品和食品。
2、力争使酒店所购的产品价平物美。
3、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负责办理退货补货或调换。
4、与有关供应商保持良好关系。
5、负责到机场或火车站装运进口或外埠的来货。
6、协助仓库搞好物品入库的验收工作。
7、及时向上司报告有关产品和价格的最新行情。
8、做好每天现金或支票采购的报销工作和结算工作。
9、积极参加培训,遵守酒店纪律,保持与酒店有关部门的良好关系,完成上级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
素质要求
基本素质:遵纪守法;有自我约束力,不以权谋私,不假公济私,不吃回扣。
自然条件:男,女均可,年龄在25岁以上;品貌端正,身体健康。身高:男1、74~1、79米,女1、65~1、69米。
文化程度:高中以上学历。
外语水平:具有初级英语水平。
工作经验:3年以上酒店采购工作经验。
特殊要求:对工作认真负责,勇于克服困难。
四、采购部文员
直接上级:采购部经理
直接下属:无
岗位职责
1、根据部门经理要求,草拟各类报告并打萤⒎⒎拧
2、做好酒店内部各类文件和有关采购申请、合同等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3、做好有关会议记录。
4、负责申领部门内文具和员工餐券的发放工作。
5、协助上司做好与各部门的联系工作。
6、负责部门员工的考勤工作。
7、整理每天的采购单和收据等,并编制每周进货汇总表。
8、协助经理落实有关进口货物的书面申报工作。
9、积极参加培训,遵守酒店纪律,完成上级分配的其他工作。
素质要求
基本素质:遵纪守法;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具有一定的公关能力。
自然条件:女性;年龄在20岁以上;品貌端正,身体健康。
身高:女1、65~1、69米。
文化程度:大专以上学历。
外语水平:具有中级英语水平。
工作经验:1年以上酒店工作经验。
特殊要求:熟悉采购程序和各个采购环节;有很好的文字表达能力;会使用电脑。
财务规章制度7
财务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达到对经济活动及收支全过程实行有效监控,同时提高财务运作效率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其他相关法规,结合公司的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财务部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工作,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
1.2财务部职能
1.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
1.2.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
1.2.3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1.2.4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1.2.5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1.2.6积极主动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有效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
1.2.7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1.3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和审计人员组成.
1.4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2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2.1财务经理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2. 1.1在总经理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3. 1.2编制各项目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融资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4. 1.3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5. 1.4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6. 1.5参加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会议,参与经营决策,审查或参与拟定经济合同或其它经济文件;
7. 1.6协调财务部与各部门的关系,正确处理银行、税务部门关系;
8. 1.7及时与财务部人员沟通,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及公司的财务管理水平,督促检查财务部人员业务工作和公司财务核算,严格考核,并做好检查记录,提出整改意见。
9. 1.8组织领导财务部门的工作,分配和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奖惩指标;
10. 1.9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及税务报告,审核材料、设备、费用、借款等资金的收支,确认后进行收支;协调与其他单位的资金往来与结算。
11. 1.10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财务核算体系,生产管理控制流程,成本归集分配制度;
12. 1.11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13. 1.12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4. 1.13对违反国家政策、财经制度、财经纪律的收、支款项有权劝阻、制止。
15. 1.14对公司集中审编的有关财经方面的规定和管理制度有权提出修改意见.
16. 1.15有权组织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并向各部门索取有关资料和报表。
17. 1.16有权要求有关部门提供编制年、季、月度财务成本计划所需的各种有关资料。
18. 1.17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令政策、制度不严或处理财会业务不当,造成违章、罚款、浪费等现象负责。
19. 1.18对不及时清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往来账款、在途资金等账户造成损失负责。
20. 1.19对国家规定的财务档案资料整理归档不及时,管理不严、出现损坏、遗失等现象负责。
21. 1.20对经济活动分析不及时,影响公司经济效益指标完成负责。
22. 1.21根据公司方针目标展开要求,未能及时对本部门方针目标展开、检查、诊断、落实负责.
2.2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23. 2.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24. 2.2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当好公司参谋。
25. 2.3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26. 2.4完成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2.3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27. 3.1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28. 3.2处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货款要及时存缴银行,不准挪用现金和“白单抵库"“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29. 3.3一切结算业务(包括银行存款、现金)都必需按照财务规定以及开支范围、内容、标准办理,不得弄虚作假,打埋伏,做到日清月结、帐目清楚,并逐日、逐笔地登记现金银行存款计算机日记帐;
30. 3.4管理好盖有公司财务章的所有凭据及有价证券;
31. 3.5协助有关部门积极追收货款及欠款,加快资金回笼和周转使用;
32. 3.6坚持结算原则,必需做好下列三条:
①钱货两讫;
②维护购销双方正当权益;
③银行不予垫款;
33. 3.7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34. 3.8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过程;
35. 3.9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财务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36. 3.10完成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2.4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37. 4.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38. 4.2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39. 4.3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40. 4.4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41. 4.5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42. 4.6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43. 4.7完成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2.5处罚办法
44. 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1)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2)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3)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4)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5)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6)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7)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45. 5.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1)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2)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3)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4)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5)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6)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7)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46.财务核算制度
为了加强会计核算,提高财会人员业务水平,根据公司财会工作现状,特对会计核算中的若干问题,作出规定:
3.1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和一般原则
3.1.1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
(1)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2)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3)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4)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3.1.2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1)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3)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4)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5)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6)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7)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8)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9)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与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10)企业的各项财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值,应当按照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11)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
(12)企业在进行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但不得设置秘密准备。
(13)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的要求,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
3.1.3一笔经济业务都必须取得原始凭证(包括发票收据、合同、协议、文件或其他资料),每一笔经济业务发生取得货币和非货币交换时,必须有经办人、业务主管、公司领导或领导委托人、会计主管、出纳人员盖章。
3.1.4一笔经济业务发生要根据正确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金额绝对一致,分录编制准确,并按序时登记账薄,凭证按册装订。
3.1.5用电子计算机记账,每季度打印一次有币账簿,按规范装订,对磁性或其他介质存储的多种数据和资料应有备份,保证保密、安全。
3.2主要会计政策
3.2.1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3.2.2记账方法:为借贷复式记帐法.
3.2.3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记账文字为中文。
3.2.4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记账用借、贷法复式记账,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同时登记外币账户,汇率换算以每个会计年度1月1日国家颁布的外汇牌价(中间价)为记账汇率,每季度用加权平均法调整一次。
3.2.5外币折算:发生非本位币业务(含银行存款和现金),除按原币记账外,须同时折合为记账本位币(人民币)的金额入账。公司财务部每年度公布统一的记账汇率,发生外币收入或支出业务时,按记账汇率记账,记账汇率与账面汇率的差异,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各调整一次。调整汇率的科目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投资、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科目。
3.3会计凭证、账薄、报表相关规定
3.3.1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3.3.2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3.3.3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3.3.4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及相关附表每季度由会计编制,财务经理负责审核,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经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名或盖章。
3.3.5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的各项经济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3.3.6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3.3.7会计报表编制要求
(1)公司各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本制度的规定编报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不得为了赶编报表提前结账,不得任意估计数字。
(2)公司要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有关规定,认真审核会计报表。会计报表的审核,要贯彻归口管理的原则,会计报表应编定页数、加封面、装订成册、盖公章。所有报表须电脑打印.
3.3.8会计凭证、账薄、报表的打印、装订、上报时间、期限、会计期间规定
(1)账证打印时间规定:各种明细账,总账每季度打印装订成册;各种凭证报表每月打印装订成册.
(2)报表上报时间规定:各种会计报表月报为次月10日前上报:季报(季度终时)次月15日内上报:年报(年度终时)次年45日内上报.
3.3.9会计科目、会计账簿的设置与使用,会计报表及其勾稽关系:
(1)会计账薄使用三栏式总账和明细账,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有关经济业务属外币或外文的,在登记折算人民币或中文时,同时登记外币和外文;不允许只登记外币或外文,而不登记人民币和中文
(2)会计科目的使用。一级科目即总账科目的使用,严格按照国家《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执行,二级科目设置在国家允许规定范围内设置。新增减会计科目须经公司财务部批准,方可执行。
(3)总账、明细账与报表、合并会计报表的勾稽关系。总账及其科目发生额及其余额应等于所属相关明细账之和;资产负债表年初数、本期数应与所属相关总账数额相符合,其中相关数额应与利润表中相关数额相符合;会计报表应与相关会计报表数额相符合;其中能够抵减、计算填列的均应抵减计算填列。会计报表与相关经济技术指标反映数额应保持计算口径一致,使会计报表真实全面反映一定期间的经济活动及其结果。务必做到账账、账表、账实、账卡、账单相符。
3.4往来账项核查规定
3.4.1财务部对所有往来账项均应按月核查对账,按月定期打印往来账项明细表,对未达账项及时进行调节,并编制《往来账项余额调节表》。
财务规章制度8
1.遵守国家有关财务政策、法令、法规。
2.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不得顶撞上级。
4.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有病要提前一天请假,如遇到特殊情况要在当日10:00前电话请假。
5.着装整齐,不披头散发,着淡装,上岗时要配带胸卡,精神饱满地投入工作。
6.加强团结,具有协作精神,共同搞好本部门工作。
7.工作时间不得串岗,不得聊天,在办公场所不得大声喧哗,离开岗位要跟部门负责人打招呼。
8.树立'为客户服务第一'的思想,强化服务意识。
9.接待客户语言要文明,态度和蔼,提高办事效率,缩短客户等待时间。
10.耐心回答客户的'咨询,接电话时要使用礼貌用语。
11.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技能。
12.工作安排合理,有计划性,按时完成本职任务。
13.当好领导的参谋,对往来款项要做到心中有数,同时保守公司财务秘密。
14.保护好部门公共财务,搞好公共卫生,保证有良好的工作环境,每日上班前十分钟打扫环境卫生。
15.遵守防火制度,下班前检查门窗,关灯关电源。
16.上班时间无故不得打私人电话。
财务规章制度9
第一章 总则
为维护本俱乐部的合法权益,加强俱乐部财务管理,确保本俱乐部的正常活动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俱乐部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1条 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一)正确、合理地筹集、管理、使用资金,努力降低费用,节约开支,增强经济自立能力;
(二)开展财务分析,参与制定社团经济决策,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认真执行会计核算制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帐簿,有条件的可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帐、结帐、报帐,编制财务预决算;
(四)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会计监督,对违法行为应予以制止和纠正,对严重违法、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的收支应及时向社团业务主管单位、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检举;
(五)防止财产物资流失,确保财产物资完整和安全。
第2条 本俱乐部实行财务自收自支、独立核算的原则。根据财务业务的需要配齐专、兼职财会人员,财会人员需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岗。
第3条 会计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预算外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认真执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定期向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送社团年度预算、决算,自觉接受审计、财政、税务机关的监督。
第4条 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俱乐部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对本俱乐部的全部财务活动负责。
第二章 财务收入管理
第5条 财务收入包括:
(一)会费收入:包括个人会员会费和团体会员会费。
(二)国内外有关团体、单位、个人的捐赠和资助,包括现金、实物及其他有价证券等;
(三)有偿服务收入:包括承办会议活动等收入;
(四)政府部门或其他部门对本俱乐部的经费资助及委托某项事务所拨付的活动经费收入;
(五)利息、汇兑收入、社团下属机构上交的管理费收入、其他合法收入等。
第6条 财务收入的原则:
(一)各项财务收入,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收费政策的规定;
(二)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和资助,必须建立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摊派,也不能以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作为交换条件。对于国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包括实物),社团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有关捐赠文件的副本和清单;
第7条 各项收入,即在业务活动中与其它单位或个人发生的一切款项,必须使用南通市财政部门或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收取款项、登记入账,不得截留、隐瞒、挪用。 第三章 财务支出管理
第8条 俱乐部的财务支出包括:
(一)业务活动费开支:开展与其宗旨、任务相关的各项业务活动所需经费。如召开年会、理事会、学术报告会、研讨会、表彰奖励会等各种工作会议费;咨询活动费、培训活动费、科技活动费、编辑出版费、接待费、资料费、业务税等;
(二)人员经费及公用开支:包括俱乐部工作人员的工资性开支、津补贴、福利费、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招待费、会议费、维修费、购置费等;
(三)有偿服务成本费开支;
(四)其他合理开支。
第9条 财务支出的原则:
(一)本俱乐部本着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编制预算。其中业务活动费(包括有偿服务成本支出)不得低于总支出的三分之二;人员经费及管理费开支应限于三分之一以内; (二)经费开支审批
坚持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制度,所有经费开支必须由本俱乐部领导班子审核、审批、签字后方可列支。经费报支及工资的发放,实行俱乐部法人代表“一支笔”财务审批原则,俱乐部法人代表对中心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 经费开支报销规定
财务报支要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财政部门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本俱乐部经费报批流程执行,所涉及的费用应当及时报销,特殊情况须经俱乐部主任同意后适当延期。
发票(原始凭证)应具备以下内容:①单位名称;②填制日期;③款项内容(用途)、金额;④填制单位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凡从外单位取得的发票(原始凭证),一般应为正式财税监制发票或票据,并盖有填制单位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票据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挖补,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严禁白条报支有关费用。
1、公用经费
(1)办公费:核报各种办公用品时,必须附按发票规定的品名、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内容开具的发票。若一次性购买办公用品较多,无法在发票中写明,可附上购物清单并加盖销售单位的发票印章。办公用品一律由采购人员统一购置,属政府采购项目一律实行政府采购。按需办理物品领(借)用手续。
(2)邮电费:俱乐部公用电话原则上用于公务活动,严禁拨打语音、小额支付等特殊服务电话。
(3)差旅费:差旅费报销标准严格按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外出学习、培训等所需经费报销必须附主办单位通知文件,并经领导审批。报销内容主要由交通费(车、船、飞机等)和住宿费(培训费、会议费、餐费等作单独列支)组成。外出进行考察活动经费支出须经局分管领导批准,并事先编制经费预算方案。
(4)招待费:公务接待由专人负责,按照厉行节约原则,根据《南通市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填写申报表,列清事由、接待人数、接待规格以及经费预算,经俱乐部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中心主任审批。严格执行“三公经费”使用的相关规定,严控就餐标准:午餐禁酒,每客不超过60元,晚餐每客控制在80-100元,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接待费用支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接待结束后,发票(后附领导审批过的申报表)经俱乐部主任签字后方可报销。
(5)会议费:其开支范围和标准,参照南通市财政局现行会议费用开支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2、人员经费
(1)工作人员工资性支出
1、俱乐部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以及离退休后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国家现行统一的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系列标准和有关规定并根据本俱乐部的经济情况办理。即根据人员薪酬、考核、奖惩制度实施状况,发放职工相关福利待遇。
2、本俱乐部应为专职工作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包括医疗、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3、加班费:按照《劳动法》,加班工资以月均劳务支出为基数,按每月的法定工作日(21.75天)计算加班工资。
4、慰问费:干部职工因病住院、职工子女大学升学、年轻职工结婚等,依据《中心工会慰问制度》中相关标准组织慰问。 (2)其他人员支出
在本俱乐部中兼职的国家工作人员不得在本俱乐部中领取工资和享受劳保福利;
第10条 往来款项管理
(一)职工因公需要借款时,由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经法定代表人审批后,方可办理借款手续。
(二)预支的差旅费,在出差人员返回7日内应结清;零星购物借款,应在收到发票30天内办理报销手续。借款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5天。前次借款未还的,不得办理新的借款。财务人员要加强对借款情况的清查,及时催还到期借款。 (三)公款一律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章 票据、印章管理
第11条 收款票据、印章应分别指定专人管理,即管章的不管票据、管票据的不管章。票据领用时要进行登记。财务人员在收到款项时,必须按款项的内容开具票据(除上级财政正常经费拨款无需开票外),严格按规定的要求填写完整、清楚、不得涂改。 第五章 货币资金管理
第12条 必须在银行开立帐户,货币资金往来,除要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办理现金收支结算业务外,其余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不属于本俱乐部的经济往来,不得在本俱乐部的银行帐户中办理结算。
第13条 现金收付应当严格手续,加强管理,指定专职或兼职出纳员办理。建立现金日记帐,逐步登记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第14条 现金,除按现金管理规定库存少量现金备用外,都必须存入银行帐户。本俱乐部的现金收付,主要用于发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劳酬费、差旅费以及支票起点以下的零星现金支付等。
第六章 资产管理
第15条 本俱乐部的财产物资是资金实物形态,是本俱乐部开展各项活动所必需的物质条件,因而应加强对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配备专职和兼职管理人员。
第16条 本俱乐部的财产物资包括固定资产、材料和低值易耗品:
(一)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以及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1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可视为固定资产登记造册。低于固定资产标准的资产应作为低值易耗品进行管理。 (二) 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管理固定资产。中心明确一名领导主管资产管理工作,财务人员做好资产的核算管理工作,资产管理人员做好资产的实物管理工作,资产使用人员资产的使用管理工作。
(三)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固定资产基础台账工作,分类设置资产卡片,确保占有使用的每项资产及时入账,及时做好每一项实物资产卡片,做到有物必有账,有账必有卡,有卡必有物。
(四)严格按照申请、审批、采购、验收、付款等程序办理固定资产的购置工作。资产到达后,资产管理人员、应根据合同、供应商发货单等对所购固定资产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办理入库、编号、建卡、分配等手续,登记固定资产基础台账, 严禁未经资产管理人员验收登记直接将资产送达使用人员。 (五)对租赁、借用、代管的固定资产,应设立登记簿记录备查,避免与俱乐部固定资产混淆,并应及时归还。
(六)固定资产的领用应经过俱乐部主任批准。资产出库,保管人员应及时做好固定资产基础台账登记工作,确保账实相符。办公用固定资产应落实到人,使用的人员离职,所用固定资产应当按规定交回并办理相关手续。
固定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固定资产保管、使用相关人员进行考核和监督。对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善而造成非正常损失的有关责任者,应进行责任认定,责任认定决定作为固定资产核销的主要依据。
(七)固定资产对外出租、出借,应由中心主任决定,及时更新维护固定资产基础台账记录。
(八)每年应不少于一次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所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情况,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清查盘点中发现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或损失,单位应当认真分析,查明原因,按照通财资[20xx]1号文件中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报批处理,并及时调整固定资产基础台账和财务账簿记录。
第17条 本俱乐部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要建立收付明细帐,要建立健全验收、领发、保管和清查制度。
第18条 本俱乐部的财产物资属于俱乐部的共有财产,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侵占和挪用。
第七章 会计档案管理
第19条 财务会计负责会计档案的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妥善保管等具体工作,同时对会计档案的全面性和真实性负责。
第20条 会计凭证每月按规定整理、装订、立卷、归档。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每年一次按规定整理装订、立卷、归档。
第21条 加强会计档案科管理。会计档案应当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泄密。同时要努力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防烂。
第八章 财务监督管理
第22条 本俱乐部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对于不执行或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按《会计法》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第23条 本俱乐部的财务人员,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所有经济活动实施财务监督。社团各项重大活动计划的研究制定,如涉及数额较大的经费收支,都应有财务人员参加,对于不符合财务规定的支出,财会人员有权拒付。
第24条 本俱乐部可根据宗旨、任务和捐赠人的意愿设立专项基金,实行专款专用。
第25条 本俱乐部的财务工作接受监事会的监督,实行财务公开。本俱乐部应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报告财务工作,社团的年度预算须经常务理事会审定后实行。
第26条 本俱乐部应定期向为该团体提供捐赠、资助资金的国内外组织、单位和个人汇报资金使用情况,并接受其监督和检查。
第27条 本俱乐部变更银行帐号和刻制财务专用章等事宜,按民政部门有关规定办理。本俱乐部的银行帐号不得出租、外借和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第28条 本俱乐部财务人员的调动和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29条 本俱乐部自行终止和被登记管理机关撤销登记的,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清理资产和债权、债务。
第六章 附则
第30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财务规章制度10
第一条 总则
1、为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特规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必需仔细执行本管理制度。
其次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管理
1、公司设立安排财务部作为会计机构。安排财务部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详细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财务人员的管理,指导检查各独立核算工作,帮助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安排运用资金,做好与仓库部的对账工作。指导仓库保管建帐、对账。制定成本管理制度,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为公司领导决策供应各种信息资料,当好领导的参谋。
2、各岗位人员必需具备相应任职条件,持证上岗。
3、原材料库、产成品库的核算工作,由工作负责人负责业务管理仓库保管员、统计员的调换工作,由安排财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4、财务会计人员、仓库保管员;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制度。
第三条 流淌资产的管理
流淌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账款及预付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一)现金管理
1、现金出纳要仔细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管理规定》要严格限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总经理外出或因工作经营急需等特别状况,经总经理授权的人也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回来后补办有关手续。
2、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收入、费用的账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3、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必需完整、合法;报销的凭证必需是国家印制的发票及单据,不得运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用凭证经审核后方可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
4、日记账要逐日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月末与总账相核对。出现长短款且无法查明缘由的长款归公,短款由责任人赔偿。
5、有关人员因公外出差时要做好出差登记,方可到安排财务部预借差旅费。出差回来后的三天内刚好到安排财务部结算,做到一次一清不允许跨月结算和几个地方混合结算,对于前帐未清或跨月拖欠占用公款者,可按月息10%计收利息并扣发工资。
6、企业可依据业务量大小核定合理的库存现金额20xx元(一天零用量),当日收取的现金要刚好送存银行,不得留存超限额的过夜现金,以确保财产平安。
7、企业职工报销费用时,出纳人员要刚好扣除各种借款,不允许职工长期占用企业资金。要做到上一张借条不清下一张借条不借,各种借款条月底必需入账,以便刚好处理账务。
(二) 银行存款管理
1、会计人员要仔细执行《银行结算方法的暂行规定》,银行支票等结算凭证和印鉴由两人分开保管。
2、财务人员要严格银行存款支出限制,银行付款必需经总经理批准,手续齐备。不准携带空白支票外出,确保携带空白支票外出者,经领导批准。办理领用登记手续,要建立支票领用登记薄。空白支票必需填写日期并在预料金额位画人民币符号,因运用支票不当造成公司损失时,应由当事人担当赔偿责任。携带空白支票办理结算后,要在当天将存根和有关凭证带回,并到安排财务部刚好结算,不准将空白支票留存其他单位,凡前帐未清者不准再领用支票。
3、银行存款日记账逐笔逐日登记,每日结出余额,定期与银行对账单相核对,并编制银行余额调整表,调整未达账项。出现长期未达账项时要查明缘由,上报领导。
(三) 应收账款及预付款的管理
1、企业要依据经济业务的内容和户别设置应收账款明细分类。即按债务人的详细名称设置登记明细分类帐,不准一笼统的地名来代替、应收账款的'发生和确认必需有索取价款凭据(包括合同、收到条、欠款条以及经办人员的保证书等)。
2、安排财务部门要会同供应商、销售部门建立健全的销售商、供应商的户口档案。
3、各项债权、债务要定期进行清理核对,每年最少一次发函或派人核对,每季度末要编制账龄分析表,并上报总经理。对发生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应收款项,根据谁经办谁回收的原则,损失者或已实行各种必要措施确定无法收回的坏账损失,由当事人按责任赔偿相应损失后刚好处理账务。
4、收回的货款要刚好上交财务,如发生货款已被私自挪用不交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5、企业要严格限制内部职工的业务借款和生活借款,健全借款的审批制度,职工调离时安排财务部应当与其他部门搞好各种债权债务的清算工作。
6、支付预付账款必需有合同,协议书等书面文件,依据合同需预付账款时必需经办人签字,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付款(若总经理出差可电话告知,得到允许后方可办理预付款手续,等总经理回来后补齐手续),并同时向安排财务部供应有关合同协议书等有关材料。
(四)存货管理
1、存货是指企业所拥有或限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为企业工作经营服务的流淌资产。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原材料主要包括:主要原材料如:板材、钢材、钢管风机等;协助材料如:螺栓、螺帽等;备品、备件、等等;福利劳保类如:扫帚、手套、毛巾、肥皂、洗衣粉等;其他类。
2、存货的计价,按实际成本计价;
3、原材料的购入价格包括:买价、装卸费、包装费、运输途中的损耗、入库前的选择费,市外运输费、保险费及缴纳的税费等。
4、原材料的出库以加权平均法计算出库材料的成本。
财务规章制度11
一、总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9、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小公司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8
全体财务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会计制度,敬业爱岗,不做有损于公司的事。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待工作认真踏实,树立为客户服务意识。
一、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资金回流,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
5、进行成本、费用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
7、及时核算和上缴各种税金。
8、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9、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10、加强本部门人员的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
二、日常费用报销:
1、公司员工在日常费用支出时,需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2、日常支出时应尽量取得原始发票,对于不能取得原始发票的情况,需由对方出具收款证明。
3、报销时须由经手人在发票上面签字并简述事由,并经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4、所有日常购用物品均须到库房办理入库手续,报销时发票后面附有经库房管理员签字的入库单,并经各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人员报销;
岗位职责
1、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我国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管好货币资金,不坐支现金,不以白条抵库;
2、顺序、及时地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证数字清楚、内容准确,做到日清月结,要及时核对库存现金,每周一填写货币资金周报表;
3、保管好库存现金,确保其安全无缺,如有短缺要赔偿损失;
4、保管好印章,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印章;
5、严格管理空白收据和空白发票,认真办理领用手续,按规定签发支票;
6、负责登记各项经管的明细帐、分类帐、总帐;
7、全面了解、掌握国家有关财务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并正确执行;
8、负责总帐、明细帐、分类帐的核对工作,银行存款的调节工作,汇总会计凭证,登记总帐;
9、对其他应收、应收帐款及时催收清理;按公司规定安排固定资产及库存材料等资产的盘点;
10、每月编制会计报表,确保报表数字真实,计算正确,钩稽关系清楚;
11、负责装订、管理会计档案;
12、每月末及时督促各项目报帐;
13、及时、准确核算各种原始票据,并制单入帐;
14、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
15、进行成本费用控制、核算、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16、认真贯彻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执行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方法,监督执行会议;
17、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财务基础工作规范是财务工作最基础的部分,它对财务部门日常具体工作进行指导和解释。
一、票据
1、票据的种类:
(1)外部取得的原始发票;
(2)公司自制的支出证明单。
2、票据的报销要求:
(1)外部取得的原始发票:要求填写齐全、字迹清晰,包括客户名称(填写郑州鑫泉货运服务有限公司)、服务项目、金额(大小写应一致)、收款单位盖章、日期。
(2)公司自制的支出证明单:此支出证明单有两种用途,一种为对于确实无法取得原始票据的情况,填写此单据,经相关领导签字后,可以报销;另一种为对于一次报销,票据非常多的情况,使用支出证明单进行票据汇总。此票面不允许有任何涂改。
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财务规章制度12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三条 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四条 公司及公司下属项目部的财务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财务部,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专职财务人员:会计员、出纳员。
第六条 财务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第七条 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八条 财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没有主管领导审批签字的一律拒绝付款。
第九条 财务人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的.,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
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1、 根据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和行业会计规定,结合公司特点,负责拟订公司会计核算的有关工作细则和具体规定,报经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2、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准确、及时地做好帐务和结算工作,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登记明细帐和总帐。
3、 正确计算收入、费用、成本,正确计算和处理财务成果,具体负责编制公司月度、年度会计报表和利润分配核算工作。
4、根据规定的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实性,审核费用发生的审批手续是否符合公司规定。
5、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财务管理,按月正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清产核资工作。
6、负责公司确税金的计算、申报和解缴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财务审计和年检。
7、及时做好会计凭证、帐册、报表等财会资料的收集、汇编、归档等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8、主动进行财会资讯分析和评价,向领导提供及时、可靠的财务信息和有关工作建议。
9、协助做好部门内务工作,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出纳员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总经理和会计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工作,并加盖“收、付讫”戳记。
2、及时、准确、逐笔登记现金帐及银行存款账,按时结出余额,并做到账实相符。
3、妥善保管支票、收据、发票及印章。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并专设登记簿,依序登记备查。
4、经常核对银行、帐面发生额及余额。每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清理未达帐项,发生差错及时核对,查明原因,做到月末后发生额和帐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相符。
5、熟练掌握银行结算规定和各种收付款方式,认真填制各种银行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银行记帐凭证,及时登记银行日记帐。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规章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货币资金管理,实行全面预算体制,依据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结算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各所属企业。
第二条本规定是在全面预算体制下,月份资金计划基础上,对本公司经济业务的所有货币资金的收支进行管理、控制和监督。货币资金包括银行存款、现金以及其它货币资金(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等)。
第三条财务本部和各所属企业财务部负责本规定的具体贯彻实施,并设专职稽核员负责经济业务的收支计划和审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总公司资金计划控制
第四条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对总公司资金运作进行“全面计划、整体协调、统筹安排、宏观控制”。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必须于每年12月底前将各自下年度用款计划上报总公司财务本部,财务本部于每年底根据总公司下年发展计划及资金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并制订总体资金年度安排计划及季度、月份资金计划,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下达。
第六条各所属企业财务部门负责各自单位的年、季、月资金计划安排和落实,并在实际工作中控制、监督资金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总公司各部门、各所属企业借领计划内大额款项,采取“提前通知,积极筹措”的办法。
(一)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必须提前5天通知财务部。
(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必须提前10天通知财务部。
(三)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开信用证须提前3天,改证须提前之大通知财务部,信用证原则上允许改两次。
(四)办理汇票须提前两天通知财务部。
第八条计划外借领大额款项,业务部门或专业公司须办理调整计划手续,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资金情况进行安排、筹集,提前通知期暂定10天。
第九条各部门不按规定的提前期通知财务部,而影响用款,申办部门自负其责,
第三章、现金管理
第十条现金的收入、支出范围:
(一)现金收入包括:公司经济业务范围内的一切现金收入以及支用款项的退回现金等。
(二)支出范围:
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劳务费,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发给职工的各种奖金。
5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收款对方元银行帐号不能办理转帐结算或对方当地有特殊情况等,必须使用现金结算的。
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需要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
第十一条以各部编报的、经财务部平衡、公司总经理批准的月度货币收支计划为依据,由财务部进行日常经济业务的现金收支管理,对超计划支出,又元批准计划调整追补支出的,财务部拒绝支付。
第十二条现金收支业务的管理
(一)现金收入的管理
无论是否签合同、协议,公司的所有现金收入,经办部门必须连同收款说明书、发票或收据副本等,于收进日(最晚于次日)如数交付财务部,收款部门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准留存于经办部门内。
2业务人员办理业务预借的现金,其未支用部分应连同有关业务凭证(发票或收据支出凭单)送交财务部冲销预借款,不得余款不报,留作他用。
(二)现金支出的管理
预算内零星采购,由经办部门开具经费支出报审表(代借款单),写明用途、金额,总公司部门总经理或各专业公司总经理签字后交财务本部总经理或专业公司财务经理签批后办理,稽核员按预算审核。
预算内经常性费用支出(办公费、小额招待费、市内交通费等),无预借款直接报帐的,由指定经办部门开具费用支出凭单,写明用途,经总公司部门总经理和专业公司总经理签字,连同发票或收据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后,交财务部经理签字办理。
预算外或超预算支出,由经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业务部门借领现金(不包括差旅费借款),必须在15天内报帐,对逾期末报的通知该部门报帐或追回现金,必要时停办该部门现金借领业务。试工人员不许借款,由该部门经理代借。
5业务人员出差借款5000元以上的差旅费时,不得付给现金,可开出支票转入其个人信用卡中(不能使用信用卡的城市例外)。
第四章、银行收支结算管理
第十三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本公司目前采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汇兑、支票、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业务和对外经济合作业务中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第十四条银行结算资金管理
(一)银行结算收入的管理。
1通过银行转来的'非支票结算方式的营业收入凭证,财务部转交业务经办部门,由经办部门填写收款说明书,并附有关凭证,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后,由主管会计办理有关手续,并进行会计处理。
由银行转来的与其他单位及本公司所属企业的往来款的单据,收到后交经办部门,经办部门填写收款说明书,附带结算凭证,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交主管会计处理。
业务部门收到外单位开具的支票,连同有关凭证、收款说明书,送交财务部,由稽核员审核,交银行出纳员于当日送交银行并作会计处理。
信用证结算按我公司(迸出口业务财务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银行结算支出的管理
根据合同、协议的规定,由业务部门申办的对外投资、对内贸易等需要银行办理汇票、电汇、银行本票等方式支出时,由经办业务部门填写经费支出报审表,交财务部稽核员按计划项目审核用途后,交财务部经理签字。需签报本公司领导的,由财务部签署意见后签报。
2日常采购物资或支出费用领用支票按预算报财务部审批。
3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用途、签发日期和规定限额,在银行规定开空白支票范围内才可以开出。
专设领用空白支票登记簿,由领用人签字。逾期一周未用的空白转帐支票要及时交回财务部。财务部根据空白支票登记簿,对逾期末交的空白支票进行查询。
一个部门已领用三张支票,不按规定时间报帐,财务部书面通知该部门启行查询,一周内仍无反馈,财务部门停止对该部门签发新的支票。
第五章、报帐销帐
第十五条各部门预借的支票,结算款项业务处理完毕,应及时执有关凭证(发票或收据、支出凭单等)在一周内到财务部报帐销帐。
第十六条为贯彻经济责任制,报帐采取上级审签办法,即:总公司业务人员报帐,属预算内支出,由部门总经理审签,报财务本部按权限审批;属预算外支出,均须报总公司主管财务的领导审批。部门总经理报帐由总公司分管领导审签,总公司副总经理报帐由总公司总经理审签。
第十七条应付现金的金额在元以上的报帐,原则上以支票转入报帐人信用卡内。
财务规章制度14
1、参与制订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根据总体发展战略制订财务战略;
2、利用财务核算与会计管理原理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依据,协助总经理制定公司战略,并主持公司财务战略规划的制定;主持对重大投资项目和经营活动的.风险评估、指导、跟踪和财务风险控制;
3、财务报表的审查;全面负责公司财务工作;
4、负责公司与金融机构、投资机构联系,寻找融资资本,全面规划融资项目;
5、辅助总经理制定投、融资发展战略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并向总经理提供相关的解决方案;
6、协助总经理进行投资业务管理,优化项目结构,提高投资回报率,保障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达成;
7、负责组织完成引进战略投资者、资产重组、并购、信托等投资事宜;
8、负责进行项目的投资谈判、签约等工作;
9、负责投资方案和投资报告的审核;
10、负责拓展并维护公司与资本市场的关系。
财务规章制度15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会计和出纳组成。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五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财务工作管理
第八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九条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六条 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七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支票管理
第十八条 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十九条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条 财务人员月底清账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一条 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条规定处理。
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二条 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账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三条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现金管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五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xx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六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七条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二十八条 符合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二十九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十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门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二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三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四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三十五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三十六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处罚办法
第三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账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三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财务管理规章制度8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促进母公司加强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规范外经贸企业的财务行为,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和有关的行业企业财务制度,结合外经贸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外经贸部所属的中央外经贸专业总公司及其在境内的各级公司,同时也适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主管部门所属的地方外经贸专业公司及其在境内的各级公司;上述各类公司在境内投资控股的合资、合营企业及其在境内的公司,也按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原则是: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维护投资者的权益。
第四条 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管理职责是: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财经法规和财会制度,认真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预测、核算、控制、分析和考核工作,有效地利用企业的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
第五条 本规定所称的母公司,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并且拥有一个或若干个子公司的企业。
第六条 本规定所称的子公司,是指由母公司投资设立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二、明确财务关系
第七条 母公司所设立的子公司是母公司的所属公司,其所有者是母公司,母公司依照有关规定享有其所有权。
第八条 母公司按国家财务制度规定,依法决定子公司的收益分配和劳动工资的分配。母公司有权决定子公司的重要财务事项,并根据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财务管理办法。
第九条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实行监督和控制,即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活动进行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管理、监督和控制,对子公司的财务指标进行核定和考核。
第十条 母公司按国家财务制度规定,向子公司收取(七分摊)必要的管理费。
第十一条 母公司有权任命子公司财会负责人员,并为子公司配备合理必要的.财会人员。
第十二条 子公司依照有关规定享有企业自主经营的权利,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和上级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办法,做好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依法向国家缴纳税收,维护投资者的权益。
第十三条 子公司在财务管理上接受母公司的领导、管理和监督,并按财会制度规定及时、准确地向母公司报送会计报表和有关会计资料。
三、加强资产管理
第十四条 母公司依照有关规定享有对子公司财产的所有权,并行使其所有者权利。母公司是子公司财产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有对子公司资产管理的责任。子公司享有财产的支配权和经营自主权,并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十五条 母公司要加强对子公司的国有资产管理,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及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切实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与安全,促进子公司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十六条 母公司要加强对子公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的检查、监督并加以考核,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考核,要作为评价子公司领导人经营业绩的一项主要内容。
第十七条 母公司要加强对子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与监督。母公司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及子公司的具体情况,规定子公司购置、处理固定资产的数额权限,实行固定资产购置和处理的审批或报上级公司备案的制度。严禁用公款以私人名义购置固定资产,企业所购置的固定资产都必须纳入帐内管理和核算,确保固定资产完整与安全。
第十八条 母公司要切实加强对子公司的流动资产的管理,督促子公司合理、有效地使用各项流动资产,做到节约使用,提高资金综合使用效果,杜绝资产闲置和浪费。
第十九条 母公司要大力加强对子公司各项收入的管理与监督。子公司的所有收入,包括业务收入、联合经营收入、佣金、回扣以及各种手续费收入等,都必须全部、及时地纳入帐内核算,不得将收入转出私设小金库。有违反规定的,要追究企业领导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二十条 母公司要加强对子公司的存货管理,帮助子公司建立健全存货管理制度。严格商品物资出入库制度和盘点制度,做到商品物资入库有验收,出库有手续,定期有检查盘存。严防因管理不善而造成存货损失和浪费。
第二十一条 母公司要加强对子公司现金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现金,要严禁以任何名义和借口将公款私存,严禁企业出租或出借银行帐户。母公司要经常对子公司的现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关联法规:国务院部委规章(1)条
第二十二条 母公司要加强对子公司各种往来帐款的管理,尤其要加强对子公司应收帐款的管理和监督,要督促子公司及时清理和收回各项应收帐款,加速资金周转,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各项呆帐、坏帐的报损,要严格按照规定,实行层层报批制度,不得越级批准。
母公司要加强对子公司的出口收汇管理,严格按国家的规定,加强外汇管理,严禁以各种名义套汇、逃汇或在境外结汇,要建立一套严密的结汇稽核和监督制度。
第二十三条 母公司要大力加强对子公司的出口退税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出口退税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按规定的出口退税政策和程序办理出口退税,要加强对出口货物进货、报关及其他重要出口环节的管理、审核,严防上当受骗,严禁骗退税行为。有骗取出口退税的,要追究企业领导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四、加强对外投资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 母公司要切实加强对外投资的管理,建立健全对外投资的立项、审批、控制、检查和监督制度,规范投资行为。
第二十五条 母公司要统一控制子公司的对外投资方向和投资规模,以利于与母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相一致。为保证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子公司对外投资时,必须提出可行性报告进行立项,并报母公司审批。母公司要严格规定子公司的投资权限,并实行投资项目的审批或备案制度。
第二十六条 母公司要加强对已立项投资项目的管理。对投入资金或占控股地位的投资项目,母公司必须派一些懂业务、懂管理、懂财会的人员参与项目管理,并建立健全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制度,严防只投资不管理的现象发生。
第二十七条 母公司要加强对投资项目的事后管理,所有的投资项目的收益或损失都必须纳入当期的投资损益,即对盈利的项目,要及时地收回投资权益;对亏损的项目,要进行整顿;对那些产品不对路,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项目,按国家法律规定和企业章程规定予以解散、破产。对确定为解散或破产的投资项目,要按国家规定进行清算,清算期间发生的财产处理收益、亏损,要全部计入清算损益,纳入帐内核算,不得以任何名义将清算损益转作他用,清算亏损应按财务制度规定作财产损失处理。
第二十八条 母公司要规定所有对外投资项目都要纳入帐内核算,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搞帐外投资。严禁以对外投资的名义搞集体“小金库”。违反规定的,要追究领导人和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五、规范分配行为
第二十九条 母公司要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子公司的各种分配的管理,严格规范子公司的分配行为。
第三十条 母公司要督促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有关税法,准确计算应税所得额和应纳各种税款,并及时纳税。
第三十一条 母公司要加强对子公司工资、奖金分配的管理,根据工效挂钩的原则,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工效挂钩办法,对子公司的工资、奖金的分配实行总量控制,规范子公司工资、奖金的分配行为。子公司要严格按照母公司所规定的工效挂钩具体办法,计提工资总额,在核定计提的工资总额范围内自主分配。母公司要建立健全对下级公司工资、资金分配的考核、检查制度。
第三十二条 母公司是子公司的投资者。按照“谁投资、谁拥有所有权”的原则,母公司拥有子公司的财产所有权,并享有对子公司税后利润分配的决定权。
母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有权决定子公司有关分配事项:
1、子公司任意公积金和公益金的提取;
2、子公司盈余公积金补亏;
3、子公司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
4、子公司上交母公司利润。
六、加强对财会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第三十三条 母公司要大力加强对子公司财会工作的检查和监督,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帮助子公司建立健全各项财务规章制度,用规章制度来规范子公司的财务行为。同时,母公司要帮助子公司建立一套科学的、合理的财务指标考核体系,并对子公司的经营成果进行有效的考核,以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第三十四条 母公司要帮助、督促子公司的财务部门,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会计人员工作守则、岗位责任制和内部稽核制度,明确财会人员的职责,加强企业的内部管理。同时,母公司要加强对子公司财会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
第三十五条 母公司要大力加强对子公司的财会基础工作的管理。严格要求财会人员按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规范地进行记帐、算帐和报帐,以保证会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母公司要经常组织财会人员对子公司的财会基础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评比,对财会基础工作好的子公司要予以表扬、奖励,并加以推广;对财会基础工作差的,要对其进行整顿、限期改正;对因财会基础工作差或弄虚作假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财会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并予通报。
第三十六条 为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母公司要帮助子公司开发、推广会计电算化。按外经贸部规定,外经贸部直属企业在1997年以前、地方外经贸企业在2000年以前,全部实行会计电算化。母公司要按规定对子公司的会计电算化推广和运用作出安排。
第三十七条 为确保企业的资金安全,母公司要加强对子公司银行开户和财务印章的管理。子公司在银行开户必须报经母公司审核批准。所开银行帐户必须由财会部门统一管理,其他业务部门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开设银行帐户。
第三十八条 母公司要对子公司建立健全各项经济指标的考核和检查制度,作到事前有计划、事中有控制、事后有考核,要组织力量,经常深入子公司,对其财务工作和各项经济指标和财务管理基础工作进行考核、检查,以提高子公司的财务管理水平。
第三十九条 母公司要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充实和配备必要的审计人员,根据本企业和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每年审计计划,尤其要加强对子公司的财务收支、财会管理、缴纳税款、出口退税等进行全面审计,把问题解决在内部审计之中。
七、附则
第四十条 各级外经贸企业要认真做好本规定的落实工作,将财务管理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第四十一条 外经贸部所属各外经贸专业总公司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主管部门要根据本规定,结合本企业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外经贸部备案。
第四十二条 本规定从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实行。
第四十三条 本规定由外经贸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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