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操作规章制度

时间:2024-06-27 10:14:19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操作规章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操作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操作规章制度

安全操作规章制度1

  为了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规范施工、安装作业、防火重点岗位及消防设施安装程序,落实岗位责任,消除和控制施工作业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预防火灾事故,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健康, 本公司特制定本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各工种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制度规定。

  2、各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掌握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各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本工种操作规程、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措施交底和各自的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不在施工现场吸烟,不违章作业,并应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

  4、各工种作业人员禁止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及宿舍内随意动火。如有特殊情况或生产需要动火的,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批。

  5、各工种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爱护现场设置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及各类消防标志,不得随意挪动、损坏或使其失效。

  6、电气焊、割等使用明火作业的人员,在作业前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之后彻底清理现场内的易燃物品和封堵孔洞,并设专人看火,配备灭火器和水桶。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隐患后方可离开。

  7、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材料(如:稀料、汽油等)须经有关部门批准,使用人员应随用随领,限当天用量使用,不准在工程内存放,废弃料应及时清除。严禁将易燃物品带到宿舍或其他地方。

  8、各工种作业人员严禁在宿舍内私接乱拉电线、使用“热得快”、电饭锅、电褥子等用电器具;严禁使用塑料制品、纸类物品等易燃材料支搭(吊顶)和围挡铺垫床铺;不得卧床吸烟。

  9、电工、电气焊、割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京外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必须换成北京市临时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10、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人员,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11、发生火灾要立即报告,并迅速扑救,保护好现场。在火势较大危及生命的情况下,要按疏散通道的指示标志迅速撤离火灾现场。撤离火场时,如遇浓烟应用湿毛巾或衣物捂住口、鼻,尽量低下身体行进。

  二、开具动火证人员

  1、施工现场(单位)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施工生产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看火人员),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2、动火证应由安全消防保卫人员开具,由其他人员代理的应有书面委托。

  3、安全消防保卫人员应按时参加生产调度会,全面掌握生产进度、各工种作业情况、各种材料购进存放情况。

  4、用火操作前应对电气焊工等作业人员以班组或分包为单位,进行用火操作交底,填写《用火申请审批表》,项目主管负责人签字(有效期10天),开具当天用火证,方允许用火操作。

  5、动火前,安全消防保卫人员应对工程内操作部位上下和周围环境及现场堆放材料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没有易燃、可燃材料、防水施工和其他交叉作业危险后方允许开动火证。

  6、动火证必须由现场总包负责管理,安全消防保卫人员具体开具填写,开动火证时应对焊工操作有效性进行审查,防止非焊工和持有过期操作证电气焊工进行用火操作。

  7、动火证上应写有针对性的用火措施,禁止将措施打印或提前填写。动火证当日有效。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动火证应写明限定的时间、地点、范围,作业结束,动火证应收回。

  8、在高层、外檐及孔洞周围作业时,必须要求焊工配备接挡工具(如接火盘、石棉布等),并在动火证上注明具体要求。

  三、电气焊工

  1、电气焊工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掌握消防安全知识,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电气焊作业操作前,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和消防保卫部门审批,办理动火证。电气焊工应本人到用火审批部门办理用火审批手续,不得由他人代理。焊工在操作中应随身携带操作证及其复印件。作业人员必须按动火证限定的时间、地点、范围进行电气焊割作业,作业结束,交回动火证。

  3、电气焊割作业前,必须仔细检查作业地点的安全状况,必须清除周围一切可燃物,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或灭火用水,并设专人现场监护。点火前要检查焊割器具软管、接口螺丝是否处于安全状态。

  4、焊、割存放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或设备,在处于危险状态时,不得进行焊割。必须采取安全清洗措施后,方准进行焊割。

  5、焊割作业不准与防水施工、油漆、喷漆、木工、聚苯保温材料、塑料模板等易燃易爆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冷却塔、贵重设备安装(如冷水机组)和安装后也应避免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特殊情况需对该设备上下周围进行电气焊操作,应有专项措施方案,确保安全后方准许操作。

  6、高层、外檐及孔洞周围作业必须有接挡、封堵措施。严禁在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进行焊割作业。

  7、电焊机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准将地线搭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或各种管道、金属架上。

  8、氧气瓶导管、软管、瓶阀等不得与油脂、沾油物品接触。氧气瓶和乙炔瓶应分开放置,两瓶之间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并不得倾倒和受热。

  9、在遇有五级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时,应停止高空、露天焊割作业。

  10、作业完毕或焊工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气源、电源,检查现场,确无火险,方可离去。

  四、看火人员

  1、看火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教育,掌握一定的防火知识和灭火技能,方能从事看火工作。

  2、看火作业须熟知现场作业环境,了解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熟知防火措施。

  3、施焊作业中看火人员要自始至终在施焊作业周围监护,以便及时处置发生的各种情况,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发现焊点周边有易燃危险操作和材料堆放,应及时通知焊工停止作业,待消除隐患后方准许操作。

  4、高层或外檐作业应协助焊工铺设接火盘或石棉布,焊割点周围有孔洞时应及时封堵严密后,方准许作业。

  5、看火时应按用火证要求配带灭火工具(如干粉灭火器和水桶),并保证灵敏有效。

  6、操作完毕,协助焊工检查清理现场,确保安全无误、无遗留火种后方准离开现场。

  五、防水作业

  1、防水作业施工前,作业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签定防火安全责任书,认真执行消防安全要求。

  2、防水材料应设专用库房,并设专人负责。库房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3、装卸溶剂(苯、汽油)的容器,必须配软垫,不准猛推猛撞。使用容器后,其容器盖必须及时盖严,容器远离火点。

  4、配料人员在配料前,必须检查搅拌器和电器设施,以防损坏漏电。

  5、防水作业施工期间现场应有专人巡视检查,并设置严禁烟火标志,周围30米内严禁动用明火及使用电动工具,工程内施工的,操作范围楼层上方孔洞应堵严。

  6、作业现场和配料场地应通风良好,施工中通风条件差的应有防爆通风设备。不得使用明露高热强光源灯具。灯具应安装保护罩(网),以防灯具破碎打火。

  7、作业现场严禁吸烟和使用其他明火。

  8、电气设备开关应设在场外,并减少铁制工具的使用,防止金属工具碰撞产生火花和电器打火遇挥发气体发生爆燃。

  9、施工中应做好人员疏散和灭火准备,在狭窄基坑内施工应有疏散逃生措施,并备有耐火爬梯,以便突发火情时,人员能及时撤离到安全地点。遇有火灾发生时,在保证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应及时有效的进行扑救,并立即报告,抢救伤员,保护现场。

  10、防水作业完毕后,必须确保易燃气体挥发干净,无火灾危险方可明火作业。

  11、防水卷材采用热溶结,使用明火(如喷灯)操作时,应办理动火证,设专人看护,配备灭火器材。

  12、刷底油和粘接卷材不能同步进行,待底油气体挥发干净后,方可进行粘接卷材作业。

  13、防水卷材采用热容粘接使用汽油喷灯前,应检查开关及零部件是否完好,喷嘴要畅通。

  14、喷灯点火时,火嘴不准对着人。汽油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能过足。

  15、下班清洗工具,未用完的溶剂,必须装入容器,及时盖严。

  六、使用聚苯保温材料

  1、保温材料的使用要做到随进随用,不在现场存放,临时周转要封闭管理,远离火远电源。

  2、使用前应制定可靠的防火措施,对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和消防安全交底,经现场消防保卫部门审批,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准安装使用。

  3、安装部位严禁明火作业,外墙严禁拉接线路。 4、安装后保温材料外露未封堵的应采取技术措施及时作界面处理(如甩胶灰等),以达到防火效果。

  5、明确落实现场主管领导责任和存放、使用安装和安装后有关部门和人员责任。做到追踪管理,措施到位。

  七、现场存放、安装贵重设备

  1、贵重设备指工程内安装的机电设备如:冷冻机组、电梯、等贵重机器设备。

  2、贵重设备存放、安装应认真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的专项防火方案和工艺流程,并按规定区域和工序安排进场存放。

  3、各种设备进场存放时应明确负责单位或部门并责成专人负责。

  4、各种设备进场,应放置在不妨碍施工的安全地点,避开用火区域及电源和电闸箱处,防止火源及电火花引燃包装箱。严禁在地下室存放。

  5、管理单位应将贵重设备临时存放的地点列入重点防火部位,明确防火责任,昼夜24小时有人照管,同时现场成品保护人员或护场警卫人员要进行巡视检查,以确保防火安全。

  6、安装作业在工艺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不用电气焊,如特殊情况,须进行电气焊作业时需开用火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由有经验的焊工进行作业。设备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包装的,应将包装箱拆除,用石棉布将设备遮挡严密后再施焊。

  7、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必要时应接好水龙带,以便应急使用。

  八、冷却塔安装

  1、安装冷却塔必须有工长交底,并亲自组织班组长落实,选择有经验的人操作,明确防火责任人,工长经常检查交底落实情况。

  2、禁止冷却塔焊接和屋面防水施工同时进行。冷却塔的就位、安装与防水施工要服从整个工程的整体计划安排,严格按工艺规程进行。冷却塔上的易燃材料、可燃材料应尽可能在电气焊后再行安装。冷却塔上动力线路必须严格检查,防止线路打火等故障。

  3、冷却塔进行电气配管安装时,在工艺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不使用电气焊进行施工,采取其它方法代替,可以在冷却塔下组装施焊的不得在冷却塔上施焊。

  4、特殊情况需要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对冷却塔周围的易燃物进行彻底清理。施工焊接时必须用石棉布围挡,接好水龙带,将冷却塔易燃材料浇湿,防止电气焊的火花熔渣落在易燃材料上。五级风以上必须停止电气焊作业。

  5、焊接时必须配有看火人员,坚守岗位,配备足够的干粉等灭火器材。

  6、进行冷却塔安装施工时,必须考虑有人员能及时撤离的疏散通道。

  九、液化石油气的使用

  1、液化石油气使用人员必须接受消防安全教育,掌握必要的燃气用火常识和扑救燃气火灾的技能。

  2、施工现场凡使用液化石油气前必须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建工集团燃气用火消防审批表》,经项目安全消防部门(人员)检查,确认符合使用标准,发给使用合格证后,方准使用。

  3、液化石油气灶设置及瓶的存放处均应按防火重点部位管理,有专人负责液化气的开启使用前、使用中、关闭后的检查工作。

  4、使用液化气应有专用房间或厨房,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瓶应与用气灶间分开单独放置,并保持通风,严禁在地下、半地下及工程内使用燃气。

  5、钢瓶必须直立放置,严禁卧放、倒放,钢瓶上不准放置杂物,并远离热源,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5C,禁止用火烤、开ο水烫或在阳光下暴晒。

  6、检查液化石油气设备是否漏气,应使用肥皂水,禁止使用明火测试,发现钢瓶角阀、减压阀漏气,应送供应站更换,不得自行拆修。减压阀密封圈变形或胶管老化漏气,应在指定或正规站点更换购件,灶具转芯门漏气,应请专业人员及时修复。

  7、使用中如有液化气气味,应立即关闭阀门,打开门窗通风,在泄漏气体未驱散掉和漏气现象未排除前,严禁在此范围内使用手机、座机和动用明火及开启电气设备。

  8、使用燃气时应有专人看管,防止汤水沸溢或吹风使火焰熄灭。使用完毕应首先关闭角阀,再关灶具开关。严禁私自倾倒钢瓶残液,禁止使用超量充装的钢瓶。

  9、更换液化石油气钢瓶要到市煤气公司供应站,严禁私换乱换,以保证燃气和钢瓶的质量。搬运钢瓶时要轻拿轻放,不得摔、磕、碰撞。

  10、做好灭火准备工作,液化石油气设备周围应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发现火情应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扑救。

  十、木 工

  1、应了解本工种在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重要性,掌握一定的防火知识和灭火技能。

  2、严禁在现场和木工棚操作间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3、支搭和拆除模板时严禁与电气焊用火和其他明火操作上下立体交叉作业。

  4、对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消防措施。如:使用塑料模板,周围应禁止电气焊操作。

  5、冬施使用聚苯板对大模板保温时,保温材料应达到阻燃要求。

  6、木工操作间内存放的木料不得超过一日的使用量,成品应运往使用地点,不得在操作间内存放。

  7、木工操作间内的剩余碎木料、刨花、锯末应当日清除,倒在指定地点。

  十一、油漆工

  1、油漆工应了解本工种的火灾危险性,掌握必要的防火知识和灭火技能。

  2、库房和调料间照明灯具及排风装置应使用防爆型器具,开关应设在房间外面。

  3、作业场所和临时存放的库房严禁动用明火。

  4、室内作业时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

  5、不准在工程内存放油漆、稀料等易燃可燃材料,不准做油漆调料间使用。

  6、调制油漆应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进行,不得在工程内和库房内调制。调制油漆后,容器盖要盖严。

  7、工作完毕,冲洗工具、物品的溶剂应注意回收,不得随意泼撒。沾过油漆、稀料的棉纱或棉布等物应妥善处理,严禁将易燃物品带到宿舍或其他场所。

  十二、电 工

  1、电工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取得电工证后方能从事电气工作,严禁无证电工从事电气工作。

  2、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维修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变(配)电室,必须保持清洁、干燥、通风。室内不准存放无关物品。电工值班住人部分,应与变电室隔离。变电室5米内,不准存放易燃材料。

  4、使用固定式或移动式电器设备要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

  5、各种电闸箱内不准存放杂物,并做好接地或安装自动断电设备。

  6、经常检查电气绝缘程度,防止漏电短路。电气设备不准带病运行,以防连电。电热器具和发热部件必须安装在不燃的基座上,并远离可燃物,做到专人负责看管,用毕或中途停电时,务必拉闸断电。

  7、有火灾爆炸危险的部位,必须采用有专门防护装置的电器设备(如:油漆库房、调料间照明,防水施工场所的排风设备等),以防止电火花、电弧和高温引起场所中的可燃物或有爆炸危险的混合物发生燃烧或爆炸。

  8、临时用电线路,应根据使用环境,如潮湿、高温等选择不同类型的导线,必要时要穿套管,导线之间、导线与墙壁、金属物之间应保持适当的距离或架套管保护。根据电气设备的容量,正确使用相应的截面导线,并安装符合容量的保险丝,以防超符荷,严禁使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工程内用聚苯保温材料做外墙保温时,严禁在有保温材料一侧架线、穿线。

  9、各种电气设备不应超过安全负荷,并且要接头牢靠绝缘良好和装有合格的保险设备。

  10、电气设备应经常检查,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和绝缘损坏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更换。

  11、安装消防水泵房用电时,应设专用配电线路,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以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

  12、各种电器设备要有防雨、防雷措施。

  十三、仓库保管人员

  1、仓库保管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公安部《仓库防火管理规则》,工作中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2、严格遵守仓库的入库、保管、出库交接班等各项制度。 3、库房内不准吸烟和使用明火,对领料人员严格监管,防止将火种和易燃物品带入库内。

  4、保管人员应熟悉和掌握所存物品的性质,并根据要求进行储存和操作。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要按类、项标准和特性分类存放,贵重物品要与其他材料隔离存放,进入易燃易爆库房的人员不得穿带钉的`鞋和化纤衣服,搬动物品要防止摩擦和碰撞,不得使用能产生火星的工具。

  6、库房内不准超量储存,应留有主要通道和检查堆垛的通道,垛与垛和垛与墙、柱、屋架之间应有规定的防火间距。

  7、经常检查物品堆垛、包装,发现洒漏、包装损坏等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并按时打开门窗或通风设备进行通风。

  8、遇水或受潮能发生化学反应的物品,不得露天存放或存放在低洼潮湿的地方;遇热易分解自燃的物品,应储存在阴凉通风的库房内。

  9、从进货渠道上保证暂设和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材料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对负责进货现场使用的保温材料(如聚苯板、保温草帘)应进行检测,确保阻燃性能,保温草帘氧指数应达到50以上,点火测试时不起火、不微燃、不炭化;外墙保温使用的聚苯板氧指数应达到30以上,燃烧分级达到B1级以上,点火测试时难起火、难微燃、难炭化,当火源移走后燃烧或微燃立即停止。

  10、库房内严禁住人和做操作间使用。

  11、下班前应仔细检查库房内外,拉闸断电,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12、保管员应熟悉、会用库内的灭火器材、设施,并加强维护保养,使其完整好用。

  13、为施工现场电气焊用火配齐接火和隔挡工具,如石棉布、接火盘等。

  十四、消防巡查

  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消防巡查一般由经警、保安、成品保护人员担任。消防巡查人员要经过培训上岗,掌握必要的防火知识、灭火技能和消防安全业务。消防巡查的主要业务内容是:

  1)电气焊操作周围是否有易燃物;有无防止焊渣溅落的接当措施;孔洞是否堵严。

  2)工程内和库房是否有住人现象。

  3)宿舍有无私接乱拉电线,违章使用电器(“热得快”“电炉子”、电褥子、电饭锅)现象。

  4)聚苯保温材料存放、使用有无防火措施。

  5)安全疏散出口是否畅通、安全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6)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在岗情况。

  8)施工现场有无吸烟现象。

  9)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2、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3、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字。

  4、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情况确定巡查的内容、部位、和频次。

  十五、消火栓的安装

  1、工程开工前消火栓安装部门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平面布置的位置和数量及时安装消火栓。施工现场面积在5000平米以下的设一座消火栓,5000平米以上至10000平米以下的设两座消火栓,超过10000平米的要递增两座,消火栓的间距不得大于120米,暂设消火栓应在开工前安装完毕。

  2、消火栓应安装在地下。消火栓有普通消火栓和异型消火栓两种,可任选一种(见集团公司《消防法规汇文件编》第498-499页示意图)。

  3、消火栓地下干管不得小于100毫米,其出水量要达到每秒5公升以上,重点工程、厂、库要安装两路供水的循环管路。深度为1500毫米,出水口距地面300毫米,设65毫米出水口两个。

  4、临时或固定性厂、库、料场、生活区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口径与工地相同。

  5、消火栓压力不足,或没有条件安装消火栓的应建造容量不小于40吨的蓄水池,附设高压泵或手抬机动消防泵。

  十六、消防泵房、竖管的安装

  1、高度超过24米的建筑应安装临时消防竖管;竖管和泵房安装应在工程部位达到五层前安装完毕。

  2、竖管管径不得小于75毫米,每层设接口,接口方向应利于水龙带使用灭火为宜,一般接口出水口方向应朝向工程一侧,以利于灭火需要。

  3、消防泵房应使用非燃材料,禁止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进行围挡或搭建。设置消防泵房应位置合理,便于操作。设在楼内或地下室的消防泵房应设有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以便于紧急情况下操作人员能坚持工作并便于安全疏散。

  4、消防泵房的专用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要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

  5、为保证不间断供水,消防水泵应设有备用泵。备用泵的流量和扬程应不小于主泵的流量和扬程。

  6、高压水泵进出水口不得小于75毫米,并且进水口不得小于出水口。

  7、消防水泵应经常(或定期)进行试运转,使机件润滑,启动迅速。

  8、消防水泵房应设有昼夜值班人员,且经常维护和管理,以便于发生火情时能及时供水并保持与现场联系。

  9、消防水泵房应设有与本现场有关人员直接联系的通讯设备或电话。

安全操作规章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

  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企业行政第一把手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贯彻管生产必须

  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都必须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

  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工业总公司下属各单位。

  第二章 岗位制度

  第五条 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公司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解决安全措施费用;

  (5)、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6)、按规定和事故处理的“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7)、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

  第六条 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

  (2)组织落实总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总公司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在组织新项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时,做到“三同时”(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5)审查总公司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6)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7)负责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七条 部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总公司规章制度在本部门贯彻执行,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对本部门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支持上级领导关于安全工作的奖惩;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3)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时,要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

  (4)支持群众性的劳动保护监督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5)深人生产一线,掌握了解安全生产状态,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

  (6)参加公司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定;

  (7)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

  (8)参加安全检查和对新建、改扩建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第八条 机关员工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禁令和规定,履行安全职责;

  (2)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严肃认真地做好各项工作,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3)认真学习并执行安全用火、防静电、防腐蚀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

  (4)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

  (5)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保持工作环境整洁,文明办公;

  (6)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第九条 分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总公司规章制度在本单位贯彻执行,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本单位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订并实施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临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项目部的安全活动,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4)组织分公司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及时报告本单位发生的事故,注意保护现场;

  (6)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分公司和项目部安全人员的作用。

  第十条 项目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总公司和分公司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负责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

  (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总公司、分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临时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负责项目部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保持完好状态;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第十一条 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在项目部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项目部负责人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

  (2)参与制订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项目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负责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4)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

  (5)负责分公司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尘毒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6)及时深入检查,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第十二条 班组长(代班长)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分公司和项目部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

  (2)学习并贯彻执行总公司、分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临时人员)迸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

安全操作规章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厂的安全生产管理,保护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促进工厂的发展和壮大,共同构建和谐社会,特制定《XXXX有限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工厂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进行编制,凡在工厂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第三条工厂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总经理任主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任副主任,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所属项目经理任成员;各部室、分工厂、项目经理部等负责人为本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部,各分工厂、项目经理部应根据项目规模的大小成立安全领导小组或安全领导管理机构。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原则、目标

  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原则:

  (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2).“四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动态管理和安全一票否决制原则;

  (3).“四不放过”(对发生事故的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广大职工群众没受过教育不放过,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得到处理不放过)原则。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杜绝因工死亡和重伤事故,轻伤率≤2‰。

  第四章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七条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作为工厂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2、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工厂安全生产动态,每年组织一次董事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决策并制定工厂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在研究制定工厂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同时,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建立健全工厂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领导工厂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八条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本工厂安全生产实行动态管理,贯彻执行工厂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领导本工厂安全生产工作,对工厂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本工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考核指标,组织本工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并将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与经济承包指标挂钩,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3、建立健全工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监督管理力量,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手段,并将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与监督的经费列入工厂财务预算。

  4、健全和完善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保证工厂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检查、有考核、有奖罚。

  5、工厂发生伤亡事故后,应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6、领导制定并实施工厂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工厂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第九条工厂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实施工厂安全生产动态控制,协助董事长、总经理落实本工厂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本工厂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落实工厂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厂的安全生产工作。

  3、审核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制定工厂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计划。

  4、组织本工厂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5、领导本工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开展工作,研究工厂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织本工厂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工作,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问题。

  6、本工厂发生伤亡事故后,要亲临事故现场,领导组织因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过程中的具体工作。

  第十条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协助本工厂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对本工厂安全生产工作负技术责任。

  2、在组织编制或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以及重点工程、特殊复杂工程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

  3、领导本工厂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工厂职业安全卫生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4、对本工厂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

  5、参与本工厂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安全操作规章制度4

  一、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并结合实际制定以下操作规程。要求全体员工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种设施、设备的使用范围和方法严格执行。为加强叉车操作的安全,特制定本安全规程。

  二、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1、人员管理

  1.1、驾驶叉车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操作证,并经公司同意后方能驾驶,严禁无证操作。

  1.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打手机和讲对讲机。

  2、车辆检查

  2.1、叉车作业前后,应检查外观,加注燃料、润滑油和冷却水。

  2. 2、检查起动、运转及制动性能。

  2.3、检查灯光、音响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2.4、叉车运转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2.5、叉车运行后还应检查外泄漏情况并及时更换密封件。

  3、启动管理

  3.1、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防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3.2、气压式制动的车辆,制动气压表读数必须达到规定值方可起步。

  3.3、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

  3.4、起步必须缓慢平稳起步。

  4、行驶管理

  4.1、行驶时,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0~400mm, 门架须后倾。

  4.2、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得太高。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阻物刮碰。载物行驶时,如货叉升得太高,还会增加叉车总体重心高度,影响叉车的稳定性。

  4.3、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4.4、转弯时,如附近有行人或车辆,应先出信号,并禁止高速急转弯。高速急转弯会导致车辆失去横向稳定而倾翻。

  4.5、内燃叉车在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

  4.6、非特殊情况禁止载物行驶中急刹车。

  4.7、载物行驶在超过7°和用高于一档的速度上下坡时,非特殊情况不得使用制动器。

  4.8、叉车在运行时要遵守厂内交通规则,必须与前面的车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4.9、叉车运行时,载荷必须处于不防碍行驶的最低位置,门架要适当后倾。除堆垛或装车时,不得升高载荷。在搬运庞大物件时,物件挡住驾驶员的视线,此时应倒开叉车。

  4.10、叉车由后轮控制转向,所以必须时刻注意车后的摆幅,避免初学者驾驶时经常出现的转弯过急现象。

  4.11、禁止在坡道上转弯,也不应横跨坡道行驶。

  5、装卸管理

  5.1、叉载物品时,应按需调整两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物架,叉载的重量应符合载荷中心曲线标志牌的`规定。

  5.2、载物高度不得遮挡架驶员的视线。

  5.3、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5.4、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垫木,以免碾压物绷起伤人。

  5.5、用货叉叉货时,货叉应尽可能深地叉入载荷下面,还要注意货叉尖不能碰到其它货物或物件。应采用最小的门架后倾来稳定载荷,以免载荷后向后滑动。放下载荷时可使门架少量前倾,以便于安放载荷和抽出货叉。

  5.6、禁止高速叉取货物和用叉头向坚硬物体碰撞。

  5.7、叉车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叉车上。

  5.8、叉车叉物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5.9、禁止用货叉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以免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5.10、不准用制动惯性溜放物品。

  5.11、禁止使用单叉作业。

  5.12、禁止超载作业。

  6、作业管理

  6.1、严禁超载、偏载行驶。

  6.2、装卸货物时,即货叉承重开始至承重平稳以及相反的过程期间,必须启动刹车。

  6.3、作业速度要缓慢,严禁冲击性的装载货物。

  6.4、遵守“七不准”

  6.4.1 不准将货物升高做长距离行驶(高度大于500毫米)。

  6.4.2 不准用货叉挑翻货盘和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

  6.4.3 不准直接铲运危险品。

  6.4.4 不准用单货叉作业。

  6.4.5 不准利用惯性装卸货物。

  6.4.6 不准用货叉带人作业,货叉举起后货叉下严禁站人和进行维修工作。

  6.4.7 不准用叉车去拖其他车,如确实需要叉车牵引,则需经过行政组主任同意。

  6.5、停车后禁止将货物悬于空中,卸货后应先降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6.6、叉载物品时,货物重量应平均分担在两货叉上,货物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货架。小件货物应放入集物箱(板)内,防止掉落。叉车所载物品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如出现遮挡驾驶员视线时应倒车缓慢行驶,如遇上坡则不应倒车行驶,应有一人在旁指挥货叉朝上前进。

  6.7、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垫木(货盘)和叉头,不要刮碰物品扶持人员。

  6.8、叉车在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任何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车叉物升降时,货叉范围半径1米内禁止有人。

  6.9、搬运影响视线的货物或易滑的货物时,应倒车低速行驶。

  6.10、运货上货柜车前,应先观察货柜车与发货台是否靠紧,货车车轮是否按规定将三角木垫好,车厢里是否有人,估计货车的承重能力和货车与踏板的倾斜度,确认安全后再进行装卸。

  6.11、发现或损坏货物、设施要如实上报。

  6.12、为了保护驾驶人员,叉车装备有头顶保护装置。驾驶人员的身体包括手和脚都应该在保护范围之内

  7、停车管理

  7.1、尽量避免停在斜坡上,如不可避免,则应取其他可靠物件塞住车轮拉紧手刹并熄火。停放时应将货叉降到最底位置,拉紧后刹车,切断电路,并不能停放在纵坡大于5%的路段上

  7.2、不能将叉车停在紧急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旁。

  7.3、叉车暂时不使用时应关掉电源,拉刹车。

  8、充电管理

  8.1、使用充电器时,要选用与叉车配套的充电器,要轻拿轻放。

  8.2、充完电后,应先关掉电源,再拉出充电器插头,并将充电器挂好,严禁随意放在地上。

  9、维修保养

  9.1、发现叉车有不正常现象,应当立即停车检查。不能自己进行修理。

  9.2、严禁在叉车启动的情况下进行维修、装拆零部件。当有机械问题的时候,不能自行维修叉车和装拆零部件,应关掉叉车并告知机械修理人员。

  9.3、严格按照公司的叉车保养、维修规程进行维保。

  三、叉车安全操作规程技术:

  1、叉装物件时,被装物件重量应在该机允许载荷范围内。当物件重量不明时,应将该物件叉起离地100mm后检查机械的稳定性,确认无超载现象后,方可运送。

  2、叉装时,物件应靠近起落架,其重心应在起落架中间,确认无误,方可提升。

  3、物件提升离地后,应将起落架后仰,方可行驶。

  4、起步应平稳,变换前后方向时,应待机械停稳后方可进行。

  5、叉车在转弯、后退、狭窄通道、不平路面等情况下行驶时,或在交叉路口和接近货物时,都应减速慢行。除紧急情况外,不宜使用紧急制动。

  6、两辆叉车同时装卸一辆货车时,应有专人指挥联系,保证安全作业。

  7、不得单叉作业和使用货叉顶货或拉货。

  8、叉车在叉取易碎品、贵重品或装载不稳的货物时,应采用安全绳加固,必要时,应有专人引导,方可行驶。

  9、以内燃机为动力的叉车,进入仓库作业时,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严禁在易燃、易爆的仓库内作业。

  10、严禁货叉上载人。驾驶室除规定的操作人员外,严禁其他任何人进入或在室外搭乘。

  11、作业后,应将叉车停放在平坦、坚实的地方,使货叉落至地面并将车轮制动住。

  12、在车底下进行保养、检修时,应将内燃机熄火、拉紧手制动器并将车轮揳牢。

  13、车辆经修理后需要试车时,应由合格人员驾驶,车上不得载人、载物,当需在道路上试车时,应挂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试车牌照。

  14、在坡道上停放时,下坡停放应挂上倒档,上坡停放挂上一档,并应使用三角木楔等塞紧轮胎。

  四、电动堆高车、叉车装卸堆垛时的注意事项

  1、操作人员必须熟悉电动叉车的使用说明,穿戴适当的工作服、安全鞋等防护用品;

  2、起重前了解货物的重量,货重不得超过电动叉车的额定起重量;

  3、负责叉车的驾驶员不得允许未经认可的人驾驶叉车或站到货叉及站台上,除操作面外,其它三面严禁站人,以防货物掉下来,造成伤害;

  4、起重包装货物时应注意将货物包扎牢固;

  5、根据货物尺寸大小,调整货叉间距,使货物均匀分布在两叉之间,避免偏载;

  6、货物插入货堆门架时应前倾,货物装入货叉后,门架应后倾,使货物紧靠叉壁,并尽可能将货物降低,然后才能行驶;

  7、升降货物时一般是在垂直位置进行;

  8、在进行人工装卸时,为了保证货叉稳定必须使用手制动;

  9、驾驶员驾驶时应尽量避免突然停车及快速换速行驶。

  10、当电动叉车货叉处于上部位置时,禁止移动叉车,只有在拾起或放下载荷时,才允许这样操作。载货行驶时货叉离地的最大高度不得超过300mm。 即行走与提升不允许同时操作。

安全操作规章制度5

  1、角磨机必须有牢固的防护罩,在潮湿地方工作时,必须站在绝缘垫或干燥的木板上进行。发生故障,应找专业电工检修,不得自行拆卸、装配。

  2、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各部位螺钉有无松动,砂轮片是否有碎片和裂纹;靠背垫是否有裂缝、撕裂或过度磨损;金属外壳和电源线是否有漏电之处、插头插座是否破损。如有上述弊病,必须修好后方可使用。

  3、使用时,首先要进行空转实验,无问题时方可进行操作。

  4、工作中,操作人员要带上防尘口罩。不准正对砂轮,必须站在侧面。角磨机要拿稳并要缓慢接触工件,不准撞击或猛压。

  5、正在转动的角磨机不准随意放在地上,等砂轮停稳后,放在指定的`地方。停止使用时必须切断电源。

  6、发现电源线缠卷打结时,应切断电源后再耐心解开,不得手提电线或角磨机强行拉动。

  7、更换砂轮片时,根据工件材料性质选择适当粒度、硬度和规格的砂轮,认真检查砂轮片有无裂纹或缺损,配合要适当。更换后,让自我和旁观者的位置远离旋转附件的平面,并以电动工具最大空载速度运行1分钟。

  8、角磨机要存放在干燥处,严禁在有水或潮湿处存放。

  9、每使用期达三个月,应送交电工检查绝缘、线路、开关情景。未经电气人员检查、登记的不允许使用。

安全操作规章制度6

  一、塔式起重机的司机经常处于高空作业位置,必须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正常的视力,经过检查合格后,才能上机操作。

  二、塔吊司机进入施工现场后,应主动熟悉工程概况,工地环境及施工条件,服从指挥,遵守现场有关安全技术的各项规定,不准擅离职守,不准接待非机组人员登机。

  三、塔吊司机应以充沛的精力进入岗位。严禁酒后操作,不得在操作时与其它人们闲谈或做与工作无关的动作和事情。

  四、操作中要精神集中,根据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开始操作前应鸣号(铃)示意,以引起有关人员的注意。

  五、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对于重量不明的重物,不得盲目起吊。

  六、操作应力求平稳。开始起动时,应低速运行,然后逐步加快而达到全速运行。停止前,应逐步减速而停车,不得猛然由全速转入停车或突然制动,以防增大惯性而破坏塔机的稳定性。

  七、起重机工作时,风速应低于20m/s,如遇大雨或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工作。

  八、起吊重物必须在垂直情况下进行,严禁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绕接在地面的物品。

  九、严禁关掉起重量限制器,起重力矩限制器和行走限位器等安全保护装置,并应经常检查其工作是否可靠。

  十、下班后应切断电源,锁好配电箱。

安全操作规章制度7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3、安全检查制度

  4、采购、销售管理制度

  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6、防火、防爆、防中毒安全管理制度

  7、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8、职业卫生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9、危险化学品储藏养护制度

  10、废弃物处理管理制度

  二、安全操作规程

  1、业务员安全操作规程

  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

  企业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

  2、单位经理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4、健全安全管理组织,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5、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措费用;

  6、按规定和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7、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

  8、负责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与考核工作;

  9、协调企业内、外部关系,负责单位人事任免;

  10、保证企业安全生产所必须的安全资金投入。

  兼职安全管理员安全职责

  1、单位安全员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协助经理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下达的指示和规定,检查督促执行。

  2、负责或参与制订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本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负责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4、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培训与考核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安全教育与考核;

  5、加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不按安全规程要求作业的行为,安全远有权制止和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处罚。

  6、负责企业年度安全总结、评比和材料的.上报工作。并对单位全员全年度安全工作执行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经理。作为单位评先的依据。

  7、应带头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并能把相关知识和经验应用到实际工作当中。

  业务员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积极参加本单位举行的各项安全活动,必须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

  3、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4、如实向单位领导汇报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并提出安全建议;

  5、购买危险化学品时,从具有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购进。严格实行“一书一签”制,即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并随货提供给客户。

  6、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并负责签订安全运输协议。

  7、及时、如实的向运输单位介绍所运物品的数量、危险特性和注意事项及其它要求;

  8、协调发货方、承运方和客户之间的关系,合法、文明经营。

  9、禁止购买、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超出单位经营资质范围以外的危险化学品,否则,本人将承担相应的后果。

  10、积极、妥善处理单位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若发生重大事故,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本单位坚持对在职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管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2、本单位内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质证书后方可任职。

  3、本单位内全体管理人员,每月要进行一次集中学习安全生产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意识和观念,要充分认识到,安全是效益的前提,培训学习成绩年终要纳入全面考核,合格者进行奖励,屡次考试不合格者,辞退不录用。

  4、全体职工,每季一次集中学习。主要内容为加强劳动纪律,安全生产应知应会,认真贯彻国家各项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程,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切实达到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之效果,学习成绩纳入个人考核。

  5、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真正落实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充分认识自己在安全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克服安全与己无关的思想,确保安全经营。

  6、职工教育:新招员工首先进行集中培训、学习,学习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标准,介绍本单位的安全经营概况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其次是学习相关化工安全知识;再次是本单位经营过程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和应急处理措施。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安全操作规章制度8

  一、学校购置和使用的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道的.设计、敷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定。

  二、学校建立安全用电制度,在现有额定的电容量范围内计划用电,严禁超负荷用电。

  三、变电房、配电房、配电箱和各类机房要关闭上锁,要防水,防潮,防小动物侵入,周边要干燥通风。

  四、电气设备应当由持有上岗证的专业人员定期维护保养,防止因电路短路、电路超负荷运行、线路接触不良、电线老化、电气故障等原因引发火灾。

  五、对于超出使用年限,丧失安全性能的电器产品和燃气用具,应当予以报废,或者经维修和部分更新,确保其安全性能后方能使用。长期不使用的电器、燃具,应确认其安全性能有效后方可使用。

  六、日夜不间断连续运行的电器设备,应当有专人管理,并定期维修保养。空调机、脱排油烟机等设备和各类机房设施应当定期清洁、保养。

  七、不得任意拉接临时电源线。拉接临时电源线须经学校有关部门审批,由专业人员负责拉接。临时线要使用合格的电线与器材,定时检查,期满后立即拆除。

  八、使用液化气钢瓶,总量超过六十公斤的,应当办理消防审批手续。

  九、职工下班后,应当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

安全操作规章制度9

  1、目的

  规范公司临时用电的管理流程,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临时用电安全使用。

  2、适应范围

  适应于公司临时用电的管理

  3、细则

  3.1凡属短期使用,不宜正规安装的低压电源线路,包括临时动力、照明、试验线路(指电压为380伏及以下者)均按本规程执行。

  3.2车间内部需要架设临时接线时,由需要部门事先通知设备动力科检查,认为有架设必要且符合安全规程时,填写“临时接线装置申请单”,经设备动力科审查,安全保卫科批准后,由车间电工或设备动力科派电工进行架设。

  3.3临时线最长使用期限七天,期满后需继续使用者,必须在期满前一天,续办延长使用手续,但最多不得超过一个月,否则必须拆除。

  3.4临时接线装置如发生危险,并证明系因装置不良,应由承装人负责。

  3.5电气工作人员校验电气设备,使用临时线不超过一个工作日时,可不填写临时线装置申请单,校验完毕后本人负责拆除。

  3.6未经申请批准的.临时线和安装不合格或已到期的临时线,设备动力科、安全保卫科有权令其停止使用。使用部门应在4小时内按要求处理完毕。如逾期未进行处理,设备动力科在通知使用部门领导后,有权责令电工拆除。

  3.7装置临时线的一般安全技术要求:

  3.7.1装置临时线时,须用绝缘良好的导线。要采取悬空架设和沿墙敷设。架设时户内离地高度不得低于2.5米,户外不得低于4.5米,与道路交叉处不低于6米。架设时需设专用电杆和专用瓷瓶固定。

  3.7.2全部临时线装置必须有单独能带负荷拉闸的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须装熔断器。

  3.7.3所有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有良好接地线或接零线。

  3.7.4分路线不得在灯头内并头,须用丁字接法并用绝缘带包好。

  3.7.5临时线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加以可靠的保护。如用胶皮线橡套电缆,则应在过路处设有硬质的套管保护。管上要装护圈,以防割破电线。

  3.7.6安装完毕的临时线,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更动。

  3.7.7易燃易爆场所禁止装置临时线。

  3.7.8临时线与设备、水管、热水器、门窗等距离应在30厘米以外,禁止直接在门、窗、木板壁房上直接装线。

  3.8易燃易爆场所严禁架设临时线。

  3.9凡达不到上述管理和技术要求的临时线及不符合正规安装的电源线,均应拆除,禁止安装使用。

安全操作规章制度10

  1、冲床工必须经过学习,掌握冲床的结构、性能,熟悉操作规程并取得操作许可方可独立操作。冲床应专人使用严禁其他人员操作。

  2、车间上班时应正确穿戴劳保用品。

  2、正确使用冲床上安全保护和控制装置,不得任意拆动。

  3、工作前清除工作场地防碍操作的物件。,检查冲床各传动、连接、润滑等部位及防护保险装置是否正常,装模具螺钉必须牢固,不得移动。检查冲床运动部分(如导轨、轴承等)是否加注了润滑油。冲床在工作前应作空运转1-3分钟,飞轮运转是否平稳,检查离合器、制动器等控制装置的`灵活性,确认正常后方可使用,不得带病运转。

  4、设备在运转时,严禁将手伸入滑块区内,调整或修理机床时,必须关掉电源,挂“禁止操作”警示牌,需要点动或开动时,要通知每一个工作者,否则,不允许开动。

  4、必须核定冲裁力,严禁超负荷运作。

  5、先关闭电源,等冲床运动部分停止运转后,方可开始安装并调整模具。若刀口磨损到毛刺超标前,应及时修磨刀口。

  6、模具时要紧牢固,上、下模对正,保证位置正确,安装调整完毕后,用手搬转冲床试冲(空车),确保在模具处于良好情况下工作。

  7、模具安装必须牢固可靠。调整用合高度时采用手动或动的方法,逐步进行,在确认调好之前,禁止连车。

  8、开动冲床前,其他人离开冲床工作区,拿走工作台上的杂物,方可启动电源。

  9、冲床开动后,由一人进行送料及冲冲操作,其他人不得按动电键或脚踩脚踏开关板,并不能将手放入冲床工作区或用手触动冲床的运动部分。单次冲压时,脚不准经常放在脚踏板上,每冲一次踏一次后,立即离开脚踏板,严防事故。

  10、一般禁止二人以上同时操作冲床。若需要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并负责脚踏装置的操作。两人以上共同操作时,负责搬(踏)闸者,必须注意送料人的动作,严禁一面取件,一面搬(踏)闸。

  11、冲床取动时或运转冲制中,操作者站立要恰当,手和头部应与冲床保持一定的距离,并时刻注意冲头动作,操作时要思想集中,严禁边谈边做,要互相配合,确保安全操作。

  12、冲制短小工件时,应用专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送料或取件。冲制或长体零件时,应设制安全托料架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以免掘伤。

  13、工作中身体任何部分严禁进行模具范围进料卸料应有专门工具。

  14、禁止夹层进料冲压,必须清除前冲次冲件或余料后才可进行第二次进料。

  15、必须定时检查模具安装情况,如有松动或滑移应及时调整。

  16、发现冲床有异常声音和机构失灵,应立即关闭电源开关进行检查。

  17、拆卸模具时,必须在合模状态下进行。

  18、爱护冲压设备、冲模、工具、量具和仪器。工作完毕及时停车,切断电源后,应将模具和冲床擦试干净,整理就绪。

  19、工作结束时,擦拭机。根据生产批量采取合理的套裁方法,先下大料,后下小料,尽量提高材料的利用率。

安全操作规章制度11

  一、验收项目

  (一)施工机械设备、机具

  1.安装位置是否符合施工平面布置图要求。

  2.安装地基是否坚固,机械是否稳固,工作棚搭设是否符合要求。

  3.传动部分是否灵活可靠,离合器是否灵活,制动器是否可靠,限位保险装置是否有效,机械的润滑情况是否良好。

  4.电气设备是否安全可靠,电阻摇测记录应符合要求,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接地接零保护正确。

  5.安全防护装置完好,安全、防火距离符合要求。

  6.机械工作机构无损坏;运转正常,紧固件牢固。

  7.各类架体搭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8.开机手是否持证上岗

  (二)架体

  1.架体及扣件材质是否符合标准。

  2.搭设时立杆基础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3.架体与建筑物的拉接是否符合要求。

  4.立杆间距与剪力撑是否符合要求。

  5.杆件搭接是否符合要求。

  6.架体防护是否符合要求。

  7.架体构造是否符合施工组织方案要求

  二、作业人员的要求

  (一)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按规定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二)操作人员和配合工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处作业必须挂好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或拖鞋,严禁从高处投掷物件。

  (三)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当使用施工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四)严禁拆除设备的自动控制机件、各种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三、机械设备、机具的维修与保养

  (一)机械设备、机具的保养、维修是杜绝机械事故的关键,必须依据规范标准和有关规程办理。

  (二)各种作业施工机械必须由专人负责保养、维修,并落实责任制,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维修。

  (三)严禁机具带病运作,杜绝不安全因素。

  (四)不懂机械性能者不准从事维修、保养的工作。

  (五)电器设备,特别是塔吊、卷扬机、拌和机等下班前应拉下闸刀,关闭好电箱,上班前(持证上岗)必须检查试车正常后方可运转作业。

  (六)施工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施工机械设备不得使用。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控制设备。

  (七)架体、设备、机具安装后必须按规定及各项指标进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

  四、相关文件及记录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安全防护用具进场查验登记表本

  3.机械设备进场查验登记表 )

  4.施工机具及配件进场查验登记表

  5.起重吊装安装验收表

  6.脚手架基础验收表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验收表

安全操作规章制度12

  喷漆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喷漆车间是公司的重点防火单位。响应公司领导提出的“抓安全不能手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确保公司大局稳定”,并不断发展壮大,实现“中国驰名,世界著名”的宏伟目标,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职工的安全意识教育:

  健全安全生产领导组织,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安全常识教育,要求员工懂得灭火常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特别对新招学员要先培训后上岗。严禁将火种带入车间,更不准在车间或更衣室内吸烟,发现一次罚款500元,交公司处理。

  二,安全生产制度:

  1,进入喷漆车间的转件车辆,必须带防火帽。

  2,转运油漆,稀料要由专人负责,严禁野蛮装卸造成滴漏及撤溢,或磕碰激起火星。

  3,车间要每天打开窗户进行通风,引风机,排气扇要正常运转,保持室内空气清新,低空气中易燃气体的.浓度。

  4,外来人员进入喷漆车间必须持有处室部门签发的通行证。

  5,严禁在喷漆室,油罐漆,配电室或调漆间使用手机。

  6,严禁向喷室,下水道或漆泥池内丢棉纱,纱布等杂物。

  7,车间下水道,漆泥池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清理,换水,保证下水道畅通,漆泥池水质清亮。此工作应有记录备查,车间设备管理员,车间主任,动力设备处责任管理员亲自验收,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不得用印章代替)。

  8,车间引风设施,引风筒,引风机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清理,引风筒每6个月清理一次,水帘喷气室引风机每周清理一次,水旋喷漆室引风机每月清理一次,每次要有清理记录,由清理人填写清理记录,车间设备管理员,车间主任,动力设备处责任管理员亲自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

  9,喷漆车间每月对烘干室进行清理保养并有专人负责,清理完毕,有清理人填写清理记录,车间设备管理员,车间主任,动力设备处责任管理员亲自验

  收,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不得用印章代替)。车间每天应安排人员对烘干室进行保养,并做好记录备查。

  10,浸漆车间每2周清理一次烘干室并检查辐射块及其供电导线是否损坏,由专人负责清理完毕填写记录,车间设备管理员,车间主任,动力设备处责任管理员亲自验收,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不得用印章代替)。

  11,电泳线应安排人员每周对喷嘴进行清理,每周对流水线弯轨,直轨,行走轮,驱动,涨紧等部位进行检查,每周对滚子列进行加油,以上工作均应有记录备查,车间设备管理员,车间主任,动力设备处责任管理员亲自验收,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不得用印章代替)。

  12,引风机严禁带病作业,发现异常响声须及时停机修理,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每年夏季车间应安排人员每天下午2点左右对引风机进行测温,并留存记录备查。

  13,喷漆室(水帘喷室,水旋喷室)要每天进行日保,清理积漆及喷淋,循环水系统。严禁棉纱及稀料,纸板进入喷漆室。水漩喷室底每周应进行一次清理,并做好记录备查,车间设备管理员,车间主任,动力设备处责任管理员亲自验收,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不得用印章代替)。

  14,从事高空作业维修设备人员,必须办理登高作业证,配备安全带或其它防护措施。

  三,用电用火制度:

  1,车间专职电工要经常检查线路,对不规范或裸漏老化线路要及时整改,更换避免打火引发火险。

  2,车间内配电盘,配电柜,配电箱内要清扫,要在断电后,在电工的指导下进行。

  3,车间所有线槽和插座等电气设备旁不准有积水,电缆沟上不准存放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具有腐蚀性的物品。

  4,喷漆车间内所有电机必须用防爆型,并安装接地线,搅漆罐必须有接地线并经常检查是否松动。

  5,喷漆车间五十米内严禁私自动用明火,如确实需要,先经保卫处和车间批准,做好预防工作方可施工。

  四,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1,消防栓要定期试压,发现异常及时向保卫处汇报,消防水带不准私自乱动,消防栓一米内不准堆放任何物资并要求道路畅通。

  2,灭火器,消防沙要有专人管理,定期保养,检查。严禁私自挪用消防器材或消防工具,如有损坏要照价赔偿。

  3,灭火器,消防栓扳手,消防水带要定置存放,确保安全有效。

  4,车间消防增压泵要定期检查不准有待修现象,确保正常使用。

  五,油漆稀料管理制度:

  1,对易燃的油漆,稀料要派专人保管,严格安计划领用并定置存放。

  2,正在使用的油漆,稀料要用塑料容器,并加盖保护,避免发生意外或挥发到空气中造成污染或浪费。

  3,废油漆,稀料要集中存放并远离电源,由企管处统一处理严禁向下水道或喷漆室内倒。

  六,劳保用品使用制度:

  1,喷漆工,兑漆人员上岗时必须戴防毒口罩,耐稀料橡胶手套。

  2,前处理人员上岗时要戴防毒口罩,刷稀料者还要戴橡胶手套。

  3,电泳线夹子人员要戴绝缘手套,防护眼镜。

  4,使用电动工具,平衡吊操作工必须穿绝缘鞋。

  七,经济责任制:

  1,以上规定如有不足之处,请车间提出协商解决,否则按规定执行,如果不按规定执行造成责任事故,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动力设备检查时,如有不实现象,罚处室责任管理员50一100元。如发现车间相关记录不实或不全,每项次扣车间管理工时1 o个,扣设备管理工时5个。

安全操作规章制度13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气焊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维修。

  编制依据/引用文件

  术语

  电气焊安全操作制度

  1、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各种工作所需要的防护用品,围上挡板使人体及眼睛免受强光影响,并打开通风设备,保证良好通风,在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

  2、工作前必须检查清理焊接点周围的杂物和易燃物,保持工作面整洁,工作现场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并配备专人看火。

  3、工作前必须检查焊接设备的各部位是否漏电,漏气、阀门压力表等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4、乙炔、氧气等设备必须检查各部位安全装置,使用时不得碰击、振动和强光下暴晒。使用后各种气瓶必须保持留有1-2个大气压。

  5、在煤气、乙炔、氧气管和贮存过易燃物品的`金属容器焊接时,必须清洗(用肥皂水或水清洗),并用蒸气和压缩空气吹净,容器所有通气口打开与大气相通,否则严禁焊接。

  6、工作前应检查电焊机和金属台有无牢固的接地装置,电焊机外壳必须有单独合乎规格的接地线,接地线不得接在建筑物和各种金属管上。

  7、清除周围易燃物品。

  8、电极夹钳的手柄外绝缘必须良好,否则应立即修理,如确实不能使用,应立即更换。

  9、电焊导线不能从乙炔氧气管道附近通过或放在同一沟内。

  10、焊接大件及加温厚重零件时,须配备搬运人员,焊接时应摆放稳固,以防倒塌或坠落伤人。

  11、在金属容器内进行焊接时,至少应该在容器外面设一人监护。

  12、工作完毕后,检查焊接地点有无火星遗留,并清理电焊机卫生,要安全文明生产,做到工完料净现场清。

  13、焊接中发生回火时,应立即关闭乙炔和氧气阀门,应先关乙炔后关氧气,并立即检查,查找回火原因。

  14、氧气瓶、氧气管道、减压器及一切氧气附件严禁有油脂沾污,严禁使用带有油污的工具开启或调整氧气瓶阀门。

  15、在氧气瓶上减压时,人应站在侧面,装好后检查减压器上的调节螺栓是否松开,在打开氧气瓶阀门时应慢慢进行,然后慢慢拧紧减压器调节螺栓,达到焊接时所需要的压力为止。

  16、氧气瓶离开焊接地点距离不得少于5米,氧气瓶必须竖置存放牢固,以免碰倒爆炸伤人。

  17、氧气瓶严禁在强日光下暴晒,震动和其它热源附近贮存,氧气瓶存放室温不得超过39度。

  18、乙炔、氧气管道每年应清洗试压一次,压力表每6个月核对一次。

  19、动火前必须开动火证,焊工做到执证上岗。

安全操作规章制度14

  一、拉布工

  1、拉布工需按生产任务单拉布,检查所拉坯布与任务单是否相符。

  2、根据生产需求拉布,不准多拉或少拉布。

  3、保证机台正常用布,不得停机等布。

  二、接布工

  1、检查拉布工所拉坯布是否与任务单相符。

  2、根据生产需求正确书写匹头标识。

  3、确保所接布头两边对齐、平整,以免坯布出现褶皱造成折痕降等。

  4、根据任务单需要上布,不得多接或少接布。

  5、做好相应的接布记录,确保字迹整齐,不得乱写、错写、涂改等现象且注明相应的班次、生产时间以及记录人等。

  三、上胶工

  1、根据生产需求合理调整上胶刀胶层,不得上厚或过薄上胶,防止印花脱版或反面拔毛。

  2、根据所用坯布幅宽合理上胶宽度,防止坯布脱版或上胶过宽造成粘贴网版。

  3、根据底版需要合理调整坯布正中进布,不得跑偏。

  4、坯布上台板时要平整,不得起皱,不得叠边。

  5、上胶挡胶物体必须用肥皂软物体,不得使用金属类等硬物挡胶,以免划伤导带。

  6、生产结束后,抬起刮胶刀并及时清洁刀口,以及台板上多余的胶水。

  四、备版工

  1、根据生产任务单需求拉版,确保不拉错版。

  2、检查所拉版是否与任务单相符,确保单双版不混用。

  3、检查网版套色是否与所用花型相符,确保不多版不少版。

  4、提前检查网框质量和清洁状况。

  五、看版工

  1、确保所看网版上浆量控制在10CM左右。做到勤加料少加料。

  2、检查所加色浆与所看网版是否相符,不错浆。

  3、对相应网框印花后的质量进行检查和控制,能够及时处理或停车通知机长、线长处理疵点保证质量。

  4、随时检查用浆量,提前20分钟以上通知调浆补色,降低停车率、减少停车造成的损失。

  5、中途停车处理疵点时,看版工要来回巡视防止色浆流动造成降等,色浆过稀时要拿好磁棒将色浆挡好,磁棒两头用毛毯布夹好。

  6、上下版时控制好上浆量,配合机长和线长上下版。

  7、上版对花时需使用踏步平台,不得踩踏网框、托架,确保对花准确无误。

  8、更换颜色时清刷干净网版,保证所上的颜色不混色,不色变。

  9、所有上浆管、泵、磁棒、加浆槽等清洁干净,防止色变降等。

  10、生产时不用的挡浆板、磁棒、上浆管、加浆槽等摆放到定置位置,不允许乱扔乱放,保证工作现场清洁,且所有的工具要轻拿轻放。不得野蛮操作造成损坏。

  11、操作中溅到网版外的色浆要及时处理,保证机台地面清洁。

  12、上下网版及处理疵点时,严禁踩踏导带,防止损伤导带。

  六、线长

  1、交接班时检查各部位文明生产是否到位。

  2、检查机械各部分是否完好无损。

  3、确定电器各部位无异样后方可送电。

  4、检查印花机前后主传动电机运转是否正常。

  5、检查导带是否完好无损,导带水洗装置是否运转正常,保证导带清洁防止搭色降等。

  6、检查导带烘干装置运转是否正常,散热装置控制阀是否开启,确保导带烘干效果,防止脱版降等。

  7、检查所备网版与生产任务单是否相符,确保不错版上机。

  8、做好开机前的检查工作,严禁无水、无气、导带有异物生产。

  9、根据生产任务单合理调整工序行程后上版对版,确保工艺参数准确无误。

  10、用滑石粉擦拭对版所用各部位,确保对花准确无误。

  11、检查各网框与对应的色浆是否相符,避免错色上机。

  12、检查接布工、上胶工所用坯布和所上胶比是否符合工艺要求,防止错布及脱版或拔毛降等。

  13、确定一切准备就绪后方可开机,生产中巡回检查毯面质量,杜绝和减少疵点发生。

  七、渗透工

  1、接班检查渗透机压辊是否清洁,完好无损。

  2、检查压辊两头调整位置是否实异,两侧压力是否均匀。

  3、检查上下辊刮刀是否完好,毛刷是否清洁。

  4、送电后检查电器及各部转动部位是否原装正常,确定无异后调试升降是否灵活,压力调试部分是否灵敏后方可通知开机印花。

  5、随时检查观看渗透坯布毛面质量,随时发现各种搭色降等及毛毯疵点及时反馈,防止批量性降等。

  6、随时观察坯布进入机器状态,保证无褶皱,小心拉平进入渗透机,手距压辊20CM以外,防止压辊伤手。

  八、烘干工

  1、检查各部位文明生产情况,防止各过滤网漏气现象防止溅油降等。

  2、检查各加热部位是否有漏油漏气现象,防止漏油漏气造成降等。

  3、检查网带是否完好清洁。

  4、检查各加热风扇机及排气风机是否运转正常。

  5、检查网带纠偏装置是否灵活,各报警系统是否灵敏。

  6、根据工艺要求合理调整温控参数,检查比例阀是否正常工作,确定无误后方可开机。

  7、生产过程中随时检查烘干效果和毯面是否有疵点,杜绝批量性降等。

  8、挂布工挂布时保证两侧拉布协调,保证平整防止挂布搭色,环长适合工艺要求,防止坯布未挂开或拖地降等。

  九、高温高压罐

  1、打开空气压缩机总阀检查阀门和管路是否有漏气现象。

  2、打开电源箱上的总开关,打开各操作面板上的所有电源。

  3、检查蒸汽罐密封圈充气阀放气和锁圈位置是否正确。

  4、调整面板控制达到工艺要求参数。

  5、打开蒸罐门装入坯布后关上门,锁上锁圈,拉下安全控制压力开关开始工作,控制面板调到生产状态。

  6、工作中检查油路管道温度及蒸汽管道压力是否达到工艺要求,如有异常马上与锅炉联系,中途至少排湿一次,防止毛毯蒸降等。

  7、待控制柜上时间提示铃声响起警灯红时,证明罐内毛毯固色达到工艺要求后,关闭面板控制连续工作程序开始排气减压降温,待高压提示灯灭时打开安全控制阀门,观察是否进入常压状态后方可打开锁圈开门出布。

  8、开门时要远离门口或在侧面站立,防止被门撞伤或高温气浪烫伤,待确定没有热气喷出后方可出布,出布拉架时需缓慢,以免将人烫伤或撞伤。

  十、水洗工

  1、缝头工要根据坯布的品种和颜色进行分类缝头上机,控制上布的走向和防止压布,缝头要平整牢固,以免运行中出现断布、缠布等情况。

  2、操作工开机时要正确操作电控箱,随时检查机器设备有无异常现象,转鼓运转是否正常,发现异常和故障需及时停机。

  3、严格按水洗工艺进行操作,根据坯布的品种、规格、颜色按工艺要求添加洗涤剂、助剂,以保证洗涤质量和效果。

  4、助剂槽的.水位要控制在规定范围内,不能过多或过少以免影响毛毯效果。

  5、随时观察坯布的运行情况,发现有越位或余布要及时停机调整。

  6、深颜色转换浅颜色时,换水要干净,第一匹布要穿引布接入,以免造成水洗沾污。

  7、洗涤剂、助剂容器要按规定位置摆放,不准出现溅出或撒地情况。

  8、随时打扫清理设备周围卫生,保证下水道畅通。

  9、做好交接班工作,以保证生产正常有序的运转。

  十一、脱水工

  1、随时检查水洗机洗出的布面效果,脱水机运行过程中必须与水洗机同步进行,不准出现积压或脱节情况。

  2、水洗坯布深浅颜色转换到脱水时,不准在同一缸内进行脱水,以免造成色污。

  3、坯布进入脱水机时要把布均匀地摆在甩缸内,布摆满后用布头盖好塞牢,然后将甩缸盖盖好,方可启动脱水机。

  4、启动后随时观察脱水机运行状态,如出现以下情况要及时停机,机停稳后进行检查处理:

  (1)启动后有异常声响。

  (2)电机运转而脱水桶静止。

  (3)由于装布过多往脱水罩外甩水。

  (4)由于装布不匀衡而出现撞击声。

  (5)布头未塞牢造成与脱水罩摩擦。

  5、脱水出布时把布平整摆到周转车上,检查坯布出缸后的潮湿度及毛向顺逆情况,要按照正确方法及规定长度给花布定型留合适的布头。

  6、摆好后检查水洗坯布是否有拖地现象,然后按先后顺序摆放整齐,并保持通道畅通,然后按先后顺序分品种规格把布车推到指定区域存放,并保持通道畅通。

  7、随时打扫清理设备周围卫生,保持下水道畅通。

  8、做好交接班工作,以保证生产正常有序的运转。

  十二、开单组长

  1、根据生产调度通知,计算下达调浆生产工艺单。

  2、当班生产过程中成套花型色浆与补浆小样的抽样核对工作。

  3、水洗机、高压罐的工艺计算、传达。

  4、调浆人员的规范操作、培训,现场文明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

  十三、称料工

  1、成套花型的染料称量、改浆称料。

  2、称料室现场卫生、称料用具的清洁,染料的备料。补充工作。

  3、调浆室本班产生的辅料、色浆返库。

  十四、调浆工

  1、每条印花线,正常生产用浆的调制。

  2、调浆过程中,浆桶冲洗,原糊调制,聚乙烯醇的调制。

  3、调浆室现场卫生,辅料色浆返库工作。

安全操作规章制度15

  一、矿井每年年初根据矿井年度生产作业计划,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各安全生产专业科室(区队)技术主管制定矿井本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本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必须报区煤炭局批复后,下发到各有关单位落实。

  二、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职工认真学习矿井本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并结合现场实际辨识工作场所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根据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要求,制定出预防措施和处理措施。

  三、矿井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职工学习矿井灾害及处理计划,以及本单位的工作场所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预防措施和处理措施,矿井对学习效果进行统一考核,凡考试成绩不合格,没有参加考试者,不得下井作业。矿将组织安检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查,督促各单位对本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的落实。

  四、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应明确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通风、防尘、防瓦斯、防水灾、顶板、提升运输、职业危害等主要危害有害因素,并分别制定管理制度、预防措施、处理计划,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五、每季末根据矿井季度作业计划,及时对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进行修编,并下发到有关单位贯彻执行。

  六、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在学习贯彻落实等不认真、组织不力或在灾害处理过程中延误战机的单位及个人,根据责任大小,分别给予一定的处罚。

  七、建立健全预防职业病危害制度,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做好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八、为强化管理,加强监控,确保对矿井各主要危险防患于未然,有针对性地分别制定专门制度。

  (一)瓦斯管理制度

  1、矿井通风科根据矿井月度生产作业计划结合现场实际按《规程》要求,确定瓦斯检查点,并由技术员根据现场变化负责及时增、撤瓦检点,每次设置、增、撤瓦检点都必须书面报总工程师审批。

  2、瓦斯检查员按照总工程批准的瓦斯检查地点按规定进行检查。对瓦斯涌出较大,瓦斯涌出量变化鉴定工作,报省煤炭管理部门审批,并报省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22、通风科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井调度汇报。通风瓦斯日报必须及时送矿长、总工程师审阅。对重大问题要及时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23、瓦斯站内要安装瓦斯、风速传感器,主要进风巷要安装风速传感器,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安2台甲烷传感器,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安装1台一氧化碳感器,主要风门安装开关传感器。

  33、风速传感器要安装在能正确反应巷道平均风速的位置。

  (二)防尘管理制度

  1、认真落实综合防尘齐抓共管责任制,坚持煤尘超限就是事故的原则,杜绝任何地点的煤尘积聚和飞扬。

  2、井下巷道冲尘必须悬挂冲尘牌板,严格按冲尘周期执行。

  3、井下所有防尘设施按划分的管理区域,挂牌管理,由各单位负责现场管理和使用。

  4、各类防尘设施由通风科按标准安装后,移交给现场施工单位,并在设施交接单上双方签字、存档,真正做到谁使用、谁负责。

  5、每旬必须对井下所有防尘设施及冲尘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

  6、对损坏和不正常使用防尘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一律按规定进行处罚。

  (三)矿井防火管理制度

  1、自然发火

  (1)、采区和新工作面的设计,必须编制设计防治自然发火系统措施。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编制有明确防治自然发火的措施规定。

  (2)、合理选择采煤工艺,努力做到不丢煤、少丢煤,当煤层厚度超过采高时,必须沿顶留底开采。在因受地质条件影响时,留顶煤开采的工作面,必须编制专门的防治自然发火措施。

  (3)、采煤工作生产过程中,采空区必须回撤干净,不得随意丢弃物料和支护用品,两巷端头的浮煤必须清理干净。

  (4)、沿空送巷的掘进工作面,要加强巷道的支护,必须采取防止通过巷帮裂隙向采空区漏风的喷浆封阻措施。

  (5)、加强采空区管理,采煤工作面结束后,必须在1.5个月内建立不少于两道的永久密闭进行密闭。

  (6)、建立封闭采空区的管理制度和密闭管理台帐,每月必须对采空区进行一次人工取样气体分析,建立分析台帐,并编制分析报告报公司有关领导。

  (7)、合理优化通风系统调整,积极采取综合预报预防措施,切实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理,一旦发现自然领导小组,并配备专职防治水技术人员。矿长对所在矿井防治水工作负领导责任,实行全面领导,定期分析研究防治水工作中的问题,检查各项防治水工程进展情况,在人力、物力、资金等方面给予保证;总工程师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技术责任,直接领导矿井防治水工作,为防治水患提供技术保证;地测部门是矿井防治水业务保安部门,必须按照五项业务保安责任制度,按有关规定有计划地开展水文地质工作,为矿井防治水预防重大水患事故提供详实可靠的基础成果资料,并提出预测预报,地测部门对预防重大水患事故负业务保安责任;设计部门要将防治水工作列入设计内容;各采掘区(队)长对本区的防治水安全措施的落实负第一责任,班组长对本班组的防治水安全措施的落实负直接责任;安全部门对防治水的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进行监督检查。

  3、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是防治水工作的基础。为此,必须依据《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的要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矿区(井)水文地质调查、勘探和观测工作,查明矿井的各种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地下水的规律,为防治水工作提供技术依据,根据生产计划安排的需要,不断地提供水情资料和年、季、月水情水害预报,井巷接近危险地段或水情发生变化要根据有关的规定提供临时水害通知单。各种水情资料、水患预报要详实、具体,要有超前性,措施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要强,经矿井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发至设计、施工、安全科等单位和有关领导。

  4、设计部门必须认真分析研究水患预测预报资料和有关的水文资料,在编制裁决工程设计时充分考虑水害因素,从工程设计开始,为防止重大水患和探放水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并将探放水工程纳入采掘工程设计和工作面衔接计划时间表内。

  5、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采”的探放水原则。在受水害威胁地区进行采掘施工时,必须首先查清水文地质条件,地测部门写出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意见,并提出防范措施。防范措施经矿总工程批准后实施,采掘工程待确认水患排除后方可施工。

  6、探查水压大于2Mpa的探放水工程设计,经总工程师审查后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探放水设计经批准后,属于钻探施工部分,由钻探部门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属于井巷工程施工部分由施工单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措施由总工程师审批,并取得开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7、在存在老空区积水威胁的地区施工探放水工程前,都必须确定探水线,并准确的将积水区范围、积水标高、积水深度、积水动水量及探水线填绘在专业矿图上。

  8、各类井巷工程贯通前,被贯通巷道有积水淤泥或水文情况不清时,必须在距贯通点30米(煤巷)或20米(岩巷)前,发放水害通知单,查清条件,待排除积水或淤泥后方可贯通。

  9、由于受岩溶陷落柱影响,所造成的高水位领导和有关技术人员立即赶到现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对井上下钻孔水位及涌水量、水质进行监测,对收集到的数据及时进行分析、整理,拿出结论性意见。

  13、坚持质量标准化与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杜绝防治水工作中的随意性和侥幸思想,规范矿井防治水安全技术工作,以高质量的矿井防治水工作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

  14、为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预防重大水患事故的发生,严格执行防治水管理十不准:

  (1)各类防隔水煤柱内不准随意布置巷道。

  (2)当采掘工程施工中出现突水征兆时,不准施工。

  (3)探放水钻孔正式探水钻进时,未安好孔口装置时,不准继续钻进。

  (4)被贯通巷道有积水、淤泥或水文地质情况不明时,不准贯通。

  (5)所有下山掘进巷道无特殊原因未到位不准停止掘进。

  (6)上方或上覆巷道、老塘有积水威胁或情况不明时不准施工。

  (7)在高水位工作计划。

  (2)是否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并作为考核有关领导政绩的重要内容。

  (3)是否定期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形势,并检查、指导、督促监管范围内的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4)是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并参与重要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5)是否建立和落实分管职责范围内事故报告、查处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三、组织实施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采取自评考核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由市政府统一部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自评考核。原则上每年1次,由安全生产责任人认真总结本地区(或分管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照考核内容及各自相关职责进行自评考核,并撰写述职报告,其中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的自评情况需经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审核。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述职报告和自评考核表须于每年12月15日前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三)组织考核。在自评考核的基础上,原则上每年年底进行1次,也可视情况不定期考核。

  1、由考核组织实施单位提出年度考核计划及考核方案,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同意后实施。考核组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市总工会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等组成。

  2、考核组织实施单位应当提前1个月通知被考核单位及其安全生产责任人。

  3、考核组应当认真听取被考核人的述职,现场了解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召集有关人员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4、考核组应当与被考核人当面交流考核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报考核组织实施单位。

  5、考核不合格或辖区(分管职责范围)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被考核人,要在1个月内制订并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报送考核组织实施单位。

  6、考核组织实施单位要在考核结束后1个月内向市政府报告考核情况。考核报告经市政府批准后,由考核组织实施单位书面通知被考核单位和责任人,并抄送被考核人的同级党委和人大常委会。

  7、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结果连续两年为优良的,市政府予以表彰;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

  8、考核评分细则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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