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4-06-12 15:03:35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培训管理规章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培训管理规章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培训管理规章制度

培训管理规章制度1

  1、小学聘用的教练员必需符合交通部颁布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历条件》有关教练员的要求。

  2、小学聘用新教员实行社会聘请、民主推举和定向培养等形式,由教务科理论负责人和实操负责人举行理论面试和实操测试。

  3、聘用的教练员必需参与全省统一的教练员考试。

  4、申请人合格后由办公室负责办理聘用劳动合同、平安责任书及填写员工记下表。

  5、聘用合同期限普通为六年。聘用合同期的前三个月为试用期。

  6、在聘用期内对违背有关规定,无法遵守公司规则制度的,按照合同规定,终止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关系。情节严峻、影响恶劣的教练员,予以免职。

  7、在聘用合同期内双方不得无故终止聘用合同,因特种缘由终止聘用合同,教员应以书面形式并提前40天通知对方。教员辞聘应按聘用合同规定担当责任。

  8、必需按训练规程仔细落实教学大纲教学。

  9、考试前向学员说明考试目的、程序、内容、纪律及补考相关事宜。

  10、仔细帮助驾管中心组织的结业或报考驾驶证考试工作。

  11、准时通知和组织学员按时参与各种考试,保证到考率。

  12、考试前检验学员身份证、学员证和学习驾驶证,说明注重事项并提前将学员带到指定的考点列队待考。

  13、敬重考官,听从指挥,不以自我感觉背后谈论,更不得当面顶撞考官。

  14、学员补考由报考员向考试部门约考,约考后并将考试的详细日期准时通知教练员,由教练员通知学员。

  15、停训待班时要对车辆全面检修和停驶维护,保证随时参与训练。

  16、训练期间发觉车辆故障,不准继续使用,能排解的`应排解,不能排解的应立刻送修。

  17、对提出调车、调教练的学员,要乐观帮助小学做好调节或调解工作,不得打击报复。

  18、教练员在工作时光内不得饮酒和做担心全的活动。

  19、路训时驾驶室只准座一名学员和一名教练员,不准乘坐与教练无关的人员,场内教练时必需做到现场指导,不准擅自离开现场。

  20、不准将车钥匙交给学员保管,严禁教练员不在场时让学员动用教练车。

  21、严格要求、为人师表,不许收取学员的钱物或参与学员宴请及消费性的消遣活动。

  22、不许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更不许与学员赌博。

  23、文明教学、敬重学员的人格,讲解、示范和订正学员操作时,态度要温柔,说话要和蔼,不许使用有辱学员尊严和人格的语气和语言。

  24、仔细落实训练方案和各项规定,平等对待每个学员,确保每一个学员都有平等学习、训练的时光。

  25、爱惜车辆和随车工具及物品,勤检查、保养,确保车况良好、整洁、干净,杜绝责任机械事故。

培训管理规章制度2

  第1章总则

  1.1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系统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员工主动参与教育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的长效机制,构建和完善可持续发展的员工培养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1.2本规定适用于本集团公司参加内训所有员工;

  1.3公司培训部负责员工培训奖惩的具体实施工作,其他部门给予协助和支持。

  1.4员工教育培训年度积分(以下简称积分)是对员工参与教育培训活动的量化管理,坚持统一标准、分级考核、效果量化、挂钩联动的原则。

  第2章员工培训培训纪律

  2.1参训员工自收到培训通知当日起,应合理安排工作以确保准时参加培训。

  2.2培训开始前员工必须签到,受训者必须服从管理,严格遵守培训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旷课,如有特殊情况须经行政人事部批准。

  2.3培训过程中不得大声喧哗、交头接耳和无故离场,如是工作原因,请事先向培训组织人员申请。

  2.4培训过程中,所有人员关掉手机或者将其调为振动。

  2.5培训过程中一律不准吸烟、不准吃零食,不准喝各种有色饮料,请注意保持环境卫生;

  2.6、请爱护培训设施,爱护公司财物,不要在课桌上乱写乱画; 2.7、培训期间学员应主动配合讲师,积极参与讲师所安排的互动活动;

  2.8、为保证各位学员的`学习效果,请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便于顺利通过培训考核。

  第3章员工培训奖励

  3.1学员积分

  3.1.1学员出勤在职培训、短训、讲座和专题加2分;

  3.1.2每次培训后提交优秀论文或心得体会者,公司视情况加1-2分;

  3.1.3每次培训考核成绩排名前30%者加2分,其余合格加1分,不合格者不加分;

  3.1.4课堂积极回答问题者视情况加1分(此项加分人数不能超过当期培训人数50%);

  3.1.5年度综合培训考核成绩排名前10者,授予年度培训先进奖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

  3.1.6其他具体细节后续继续完善;

  3.2讲师积分(待定,已有内部讲师管理制度) 第4章其他奖惩规定

  4.1年终奖金发放规定

  4.1.1培训部需将员工培训考核成绩作为个人奖金发放的参考依据之一,具体发放标准如下所示:

  4.1.2年度培训积分排名前5%者,年度个人奖金按标准的105%发放。

  4.1.3年度培训积分排名倒数10%者,个人奖金按标准的90%发放。

  4.2晋升规定

  4.2.1培训部和各部门应将员工培训考核成绩作为晋升的主要参考标准之一。没有达到晋级规定的考核成绩者不予晋升,超过规定考核成绩者晋升时给予优先考虑。

  4.2.2主任级别个人累计培训积分超过500分

  经理级别个人累计培训积分超过1000分

  总监级别个人累计培训积分超过20xx分

  第5章附则

  5.1培训部应及时将员工培训的奖惩情况列入员工档案中,作为综合考核员工的依据之一。

  5.2本规定由本公司培训部制定。

  5.3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并于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培训管理规章制度3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每一名学生和家长,树立良好的培训班形象,全力造就一支素质精良,结构合理的教育教学团队,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教师需按时上班,自觉负责教室卫生、学生考勤工作;认真履行并服从学校的各项教学安排(包括课时的调整与教案的修改等)。

  二、教师进班上课前要准备好教材、教案、教具和课堂必需品,于课堂前10分钟进教室,维持好本班秩序。

  三、所有教师必须认真负责,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自己作为一名教师的职业负责。课前认真备课,让自己的每一堂课内容充实、生动有趣、秩序井然。课后认真做好学生的辅导工作,做学生的朋友!

  四、上课时教师手机必须处于关机或静音状态,禁止上课接听电话或发送信息。

  五、教师不得打骂学生,要尊重学生,爱护学生,为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尽心尽责。如发现有教师无视学生的权益并对学生造成伤害的,我们将做出解聘处理,并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六、教师需严格按学校的规定授课,不得任意调课、停课、延课和私自换课,如有特殊情况请假或调课需提前三天告知教学主管,并做好相应的工作安排。

  七、课间休息时,教师禁止远离教学区,禁止长时间电话闲聊。

  八、教师应及时给缺课的学生补课,以免影响后期学习;为了保证学生安全,有请假或迟到的学生,应及时通知前台,与家长交流核实。

  九,教师必须专研教材,根据教学要求,结合学生原有基础,制定出切合实际的学科教学计划。

  十、严禁教师不备课上课,每周四上午下班之前把本周的教案教到教学主管审阅(青年教师要写出详案,老教师要写出有特色的教案);每期末结束后把教案本上交备查。每周四下午进行全体教师过课和教案互阅;其他教研活动听从安排。

  十一、作业按时完成,及时批改,无缺漏。做到全批全改,精批细改。一个月抽查一次作业。(主要检查批改情况)

  十二、提倡面批作业,增加同学生的`接触机会。每个教室的桌凳、玻璃、投影设备、喇叭、开关、黑板、插座等设施,学期内班主任老师负责管理。

  十三、教科书、教师用书、参考资料、工具书等,实行学期或学年内借用制度,按时归还。若有丢失或损坏照原价赔偿。

  十四、不失时机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不得有大小事故发生,经常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杜绝违纪和违法行为发生。

  十五、教师应每月给家长回访至少一次,并把每次和家长沟通的内容记录下来,交到主管处。(回访内容:与家长联络感情;在校学习情况;家庭学习辅导情况;学校活动安排,升班续费及下学期续班事宜。)

  十六、认真实施阶段测试,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考试的一切有关工作。

  十七、教师每个月必须进行学情分析,针对不同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对差生、进步不大或存在问题的学生进行个别指导,给予补课(要和家长沟通,不要让孩子认为自己是学习差才补的);学情分析表上交教学主管审阅;期末上交备查。

  十八、全体教师例会、各项活动等,教师需按时参加。

  十九、教师在任何时候都要把学生的安全和自身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对学生负责的同时也要对自己的安全高度警惕。在整个辅导班期间任何教师在课间不得让学生搞危险性较大的活动。

  二十、所有教师要在工作和生活中相互帮助,相互体谅,为共建和谐高效的教师团队而努力。对道德行为不良的教师我们将立刻做出解聘处理。

  二十一、任何教师对辅导班的管理、教学或自己的工资待遇等问题持有不同意见者,可以直接向主管人员反映,我们将通过讨论后作出适当的调整,全面维护每一位教师的切身利益。但如果有教师对学校的管理等持有不同意见时,不是主动地和我们取得沟通来解决问题,而是试图借此煽动其他教师闹事或者对学生的辅导敷衍,打乱正常的教学秩序,损害教师和学生的利益,我们将立刻做出解聘处理,工资一分钱不发,必要的时候我们会采取必要的措施追究相关责任。

培训管理规章制度4

  1.0目的为保证培训效果、提高员工技能、拓展培训方式,行政员工可参加外派培训,为保证行政员工外派培训的有效实施,特制定此制度。

  2.0范围参加公司外派培训的人员

  3.0具体职责

  3.1各行政部门职责

  3.1.1通过“行政员工外派培训申请流程”负责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外派培训申请,外派培训申请原则上应在每年1-2月份各部门作培训需求分析时提出,临时性外派培训申请,除特殊情形外,应至少提前二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否则不予批准;

  3.1.2除各部门提交的培训申请外,人力资源部还将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个别员工的外派培训;

  3.1.3培训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需履行培训服务协议签订手续,培训协议签订后方可向财务部申请借款并参加培训;

  3.1.4经公司批准进行外派培训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训课程。

  3.2人力资源部职责

  3.2.1人力资源部在接到外派培训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外派培训人员的资历审核(外派培训人员以能“将课程引进转化”的人员优先)、外派培训机构的甄选、审核及课程时间的确定;

  3.2.2人力资源部审核完成后,于培训课程开始前提交行政部予以核价,将核价后的培训申请,报总经理审批;

  3.2.3依总经理审批后的外派培训申请签订培训协议,并呈交公司认可。

  3.3外派培训协议拟订时应符合以下原则:

  3.3.1外派培训费用由公司全额或部分承担;

  3.3.2员工外派培训地点在外地的,视同出差,因路途遥远或受训时间较长,需在当地留宿而培训单位未提供食宿者依员工出差相关规定申请食宿费、交通费等;

  3.3.3公司照常支付员工在外培训期间的薪资,下班时间或其他休假时间参加外派培训,不再作为加班;

  3.3.4凡个人外派培训单次培训课程费用达RMB1000元及以上者,当年外派培训课程费用累计达RMB3000元及以上者,应在培训开展前签订外派培训协议。

  3.3.5当申请人员参加的培训课程为公司项目型采购合同中包含的附属培训课程时,申请人员仍然需承担采购合同款中包含的培训课程费用。

  4.0培训协议

  4.1根据不同的培训费用,确定外派培训人员的服务期限如下:培训课程费用(RMB)约定服务年限1000-3000元(含)1年3000元-8000元(含)2年8000-20xx0元(含)3年20xx0-40000元(含)4年40000元以上5年以上(含5年)

  4.2培训协议说明:

  4.2.1外派培训费用包括:培训课程费、交通费、食宿费、培训期间的出差津贴等由公司承担的所有费用;

  4.2.2培训金额在RMB40000元以上的`外派培训,由总经理核定其约定服务年限;

  4.2.3若员工在半年内再次发生外派培训的,则培训协议签订以累计培训金额计算,培训协议签订日期以最后一次培训日期为准;

  4.3违约金赔偿办法:违约金额=培训总费用×12X-Y12X(X=约定服务年限)(Y=员工自培训结束开始至最后一个工作日的累计服务月数)备注:若员工自培训结束开始至最后一个工作日的累计服务天数不满整数月时,则进位整数月份计算。

  5.0培训评估

  5.1参加培训人员应在培训结束后两周内完成外派培训心得报告,并制定相应的培训行动计划一并提交公司认可,培训行动计划应符合以下原则:

  (1)行动计划制定须详细、明确

  (2)行动计划须可实施、可衡量

  5.2培训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外派培训人员应将培训资料交于公司归档;

  5.3培训结束后4个月内,外派培训人员在人力资源部的协助下,应编写适合公司自身条件的《学员培训手册》、《讲师授课手册》,实现外部课程内部转化,并在人力资源部组织安排下授课并评估打分;

  5.4外派培训人员的外派培训心得报告及培训行动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人力资源部及相关职责部门负责追踪其行动计划实施情况;

  5.5人力资源部将视具体情况,将外派培训员工的培训效果考核列入其绩效目标。

  6.0费用报销

  6.1外派培训的人员所提交的外派培训心得报告及行动计划经公司认可后,方可办理外派培训费用报销等手续。

  6.2外派培训人员办理外派培训费用报销前,需如实填写外派培训实际产生的费用,提交人力资源部审核,待人力资源部审核完毕后,方可至财务部办理报销;

  7.0责任承担若外派培训人员的行动计划在培训结束后1年内仍无法完成,外派培训人员需自行承担50%培训总费用。

培训管理规章制度5

一、为增强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所有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

  三、公司劳资教育部门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四、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每年参加建设部或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

  2、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工人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训练学习时间每人不少于20学时。

  5、上述人员的学习成绩记录在安全教育培训卡上,成绩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即公司一级、工程项目二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1、公司一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

  2、工程项目进行第二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工地制度、现场环境、工程特点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等。学习时间不少于15学时。

  3、班组进行第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本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事故教训、本班制度等,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以上教育培训考核成绩作为录用先决条件。

  六、变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主要内容是拟到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环境、劳动纪律、技能训练,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变换。

  七、特种工程:

  (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操工、起重工、打桩和机动车司机、塔吊司机及指挥、人货两用电梯和起重司机,司炉工、爆破工及其他从事特殊作业的工人)取得特种作业证的.,仍然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一次,时间不少于15学时。

  八、根据本制度,每年由劳资(教育)部门列出培训计划,进行培训教材和师资准备,并监督实施。

  九、凡是经教育培训的人员考试不合格者应参加第二次学习(学习时间误工费和学费自理),如果二次不合格。

培训管理规章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公司规范化建设,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员工的纪律观念,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出勤检查与个人晋升考评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必要的、严格的、实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员工素质的必要条件。

  第四条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全体员工的共同职责,要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以保证本规定的实施。

  第二章

  第一条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校区主管同意,并报请考勤人员。

  第二条上班时间

  教学部:

  周一、周二轮休

  周三至周五13:00 ~ 21:00

  周六、周日08:00 ~ 17:00

  咨询部:

  周一、周二轮休

  周三至周五13:00 ~ 21:00

  周六、周日09:00 ~ 18:00

  第三条休息时间

  周一、周二轮休

  (注:所有人员用餐时间为12:00~13:00、17:00 ~ 18:00,周三下午13:00为校区例会时间,因季节变化调整工作时间时,另行通知)

  第四条迟到、早退

  1、 于规定上班时间未到岗者视为迟到,迟到一次上交团队建设基金10元,并于当日当时上交考勤人员;

  2、 于规定下班时间前离去者视为早退,并应于次日上班时上交团队建设基金10元;

  3、 月迟到/早退每累计三次按旷工1日计。

  4、 员工因突发事件导致无法准时到岗,可呈请部门主任核准后,办理请假手续,不列入缺勤记录。

  第五条事假

  1、 员工因私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时,可以申请事假;

  2、 事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 事假一年内累计达15天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六条病假

  1、 员工因疾病、非公负伤必须休养时,可以申请病假;

  2、 病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 申请病假需出示医院诊断证明及病假条,否则按事假处理。

  第七条旷工

  1、未经准假或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未到职者,以旷工论处;

  2、迟到、早退超过三十分钟者按旷工半日计;

  3、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六日者,视为自动离职。

  第三章

  第一条国家法定假日

  1、 元旦:1天;春节:3天;劳动节:1天;国庆节:3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清明节:1天。

  注:因工作需要法定假日正常上班的员工,将以同等时间给予补休(未经批准私自调休者视为旷工)。

  第二条休息

  1、 由于工作需要,由公司统一安排每周休息日(特殊岗位情况因工作原因未能正常休息的酌情给予补休);

  2、 所有员工学习培训、开例会时,原则上不准调休、请假。

  第三条婚假

  1、 员工晚婚休婚假:5个工作日,非晚婚休婚假:3个工作日;

  2、 申请婚假需附结婚证;

  3、 婚假不可分次申请,需一次休完;

  第四条产假

  1、 女员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产后休假75天;

  2、 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女职工增加产假15天,男职工给予陪护假期3天;

  3、 妊娠3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15天;妊娠3个月以上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30天;

  4、 申请产假需提供医院证明或预产期证明。

  第四条年休假

  1、 工龄满一年以上员工可享有每年带薪休假3天;

  2、 工龄满两年以上员工可享有每年带薪休假5天;

  3、 工龄满四年以上员工可享有每年带薪休假10天;

  4、 年休假不可分次申请,需在一年内一次休完,不可存假;

  5、 年休假需提前一个月申请,同部门人员申请同月休假者不得超过两位。

  第五条工伤假

  工伤假依据医院诊断书核给,期限按国家和所在城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丧假

  1、 父母(含配偶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3天;

  2、 (外)祖父母、配偶的(外)祖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1天;

  3、 申请丧假须附医院死亡证明或讣告或户籍注销证明;

  4、 需赴外地的员工可增加路程假1天。

  第四章请假、调班、调休、陪读、值班审批权限和程序

  第一条员工请假应先到考勤人员处领取《请假单》,由本人填写,交校区主管审批,校区总监签字,三天以上(包括三天)的假期需提前一周申请;

  第二条员工各项调班、陪读、值班,由校区总监负责审批;

  第三条员工将经过审批的《请假单》交到考勤人员处存档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四条员工因特殊情况当天无法出勤且未事先请假的,须在上班前30分钟内电话报请校区总监和人事部,并在到岗后第一时间到考勤人员处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五条须提供证明的假期,如果事先无法提供,须在上班后第一天到考勤人员处提交证明,方可消假。无法提供证明者,按旷工从严处理;

  第五章考勤管理

  第一条公司考勤

  1、 全体员工上下班实行签到、签退制度,上下班须由本人亲自签到,不得托、替他人签到;

  2、 公司培训、例会考勤制度依照上下班考勤制度执行;

  3、 每月底各校区考勤员根据每月请假、陪读、值班等考勤资料,正确统计考勤表。

  第二条每月底统计当月公司考勤,于每月31日21:00前报校区总监。

  第三条校区总监对本校区考勤,应随时掌握、经常检查员工出勤情况。负责考勤工作的同志要坚持原则,履行职责,切实做好考勤登记和统计工作。

  第六章工资的扣发、处罚及奖励

  工资于每月15日统一发放,当月离职员工工资于次月15日领取。

  第一条旷工者,扣发旷工当日二倍工资;

  第二条事假者,扣发事假期间一倍工资,一个月内事假超过三天者,超出天数以扣除当日双倍工资计算;

  第三条病假者,3天以内扣发病假期间50%工资,超过3天以事假扣发工资;工龄满一年者,一天以内病假不扣发工资,超出天数以扣发50%工资计算;

  第四条每月无迟到、早退、请假、旷工奖励成长基金100元;

  第五条负责考勤者和有关人员有意隐瞒或弄虚作假,发现一次,处以500元罚款;

  第六条考勤延误影响薪资核算对主要负责人处以每次50元罚款。

  注:以上考勤的扣发、处罚及奖励将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员工行为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校区的发展壮大,营造安全文明、高效的办公秩序,提高群体作战能力,特制订本准则。

  第二条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全体员工的共同职责,要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以保证本准则的实施。

  第二章工作要求

  第一条校区员工必须清楚地了解校区的运营范围和管理结构,并能向客户及外界正确地介绍公司情况;

  第二条在接待校区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视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第三条工作时间内不得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第四条遇有客人进入教学区应礼貌劝阻,上班时间(包括用餐时间)办公区应保证有人接待;

  第五条接听电话应及时,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人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做好接听记录;

  第六条员工在接听电话、洽谈业务、发送短信及电子邮件、招待来宾时,必须时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体规定使用公司统一的名片、公司标识及落款;

  第七条加强学习与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积极参加校区组织的各项培训(培训将施行签到制,出席记录和培训考核将作为绩效考核的部分);

  第八条员工在办公区内须保管好个人的文件资料及办公用品,未经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资料和办公用品,在任何时间均不可利用校区办公场所、设备及其他资源从事私人活动。

  第九条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第十条员工要注重个人礼仪仪表,工作时间的着装及修饰大方得体。

  第三章卫生规范

  第一条每天清洁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确保地面、桌面及设备的整洁(无灰尘);

  第二条自觉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发现不清洁的情况,应及时清理;

  第三条在校区内接待来访客人,事后需立即清理会客区;

  第四条办公区域内严禁吸烟,发现一次上交团队建设基金50元;

  第五条正确使用公司内的电脑、饮水机、空调等设施,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关闭空调、电脑、打印机和一切公司内应该关闭的设施;

  第六条爱护办公区域内的花木。

  第四章保密规定

  第一条员工须严守公司的商业机密,妥善保存重要的客户资料、数据等信息;

  第二条主要管理人员须做好重要文件的备份及存档工作,并妥善记录网络密码口令;

  第三条任何时间,员工均不可擅自邀请亲朋好友在公司聚会,非本公司人员来访,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办公区域;

  第五章人员管理

  第一条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整体管理,公司有权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工作需要和员工的能力、工作表现、个人状况等,调整员工的职务、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员工应当服从公司对于岗位、地点、工作内容的调整,并按时按质地完成公司安排的任务;

  第二条员工须尊重上司,按照上司的指导进行工作并主动向上司汇报工作情况;

  第三条员工有关业务方面的问题须及时向部门主任或校区总监反映,听取意见;

  第四条管理人员应团结互助,努力协调好各部门的关系,鼓励并带领好员工队伍,时刻掌握员工的工作情况,确保公司整体规划顺利进行;

  第五条公司是个大家庭,员工应团结互助,为公司发展作出努力。

  第六章物品管理

  第一条办公用品的日常管理由专门管理人员负责定期购买,由专门负责人将办公用品购回,根据实际情况领取发放;

  第二条新进人员到领取时由负责人员统一配发各种办公用品。

  第七章电脑管理

  第一条使用者应保持电脑设备及其所在环境的清洁,下班时,务必关机并切断电源;

  第二条使用者的业务数据,应严格按照要求妥善存储在相应位置上;

  第三条未经许可,使用者不可增删硬盘上的应用软件和系统软件;

  第四条工作时间内不允许在计算机和网络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行为(如看电影、聊天等),也决不允许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出现在网络上;

  第五条公司网络由专门负责人员统一规划建设与管理维护,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网络结构及网络密码等;

  第六条使用者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各种网络用户名和密码,严防被窃取而导致泄密。

  解释和修订:

  本制度由校区办公室负责解释并根据本校区具体情况进行修订。

  本制度从20xx年11月25日起开始实施,在校所有教职工需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考勤

  度,考勤人员及校区主管根据考勤制度严格执行及监督。

培训管理规章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学习型企业,充分调动员工培训积极性,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实现员工与企业同步发展,特制定此办法。第二条

  此办法是将参加培训学习的数量与质量以统一的折算方法转换为积分形式的制度。积分制可以用准确的数据量化每个人的培训情况。培训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对员工培训出勤情况、培训考试分数、培训课堂纪律表现、提供课件、提供授课、或者好的思路等方式进行积分累积。培训积分是衡量员工个人学习进步的标尺之一,培训积分作为员工绩效、薪酬、晋升等的参考标准之一。

  第三条

  对于违反培训、考试纪律的,将予以扣积分处理,并考核通报。培训积分达不到相应年度必修积分要求,不能参加公司年度评优。

  第四条

  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统筹培训、实施监督、归口管理,根据各部门提供的培训资料,定期更新培训积分。人力资源部负责厂级培训。

  第六条

  各部门根据年度内部培训计划分解制定月度计划并实施。各部门内部培训,由部门组织实施。月末将部门内培训项目的《培训签到表》、《培训效果评价表》,《员工培训积分表》报送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总体统计《员工培训积分表》月度得分情况。见附件1、2、3。

  第三章积分计算

  第九条

  培训积分以年度进行计算,起止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积分相关考核兑现按季度执行。

  第十条

  积分类型:A接受培训积分,B授课积分,C考试积分。

  第十一条

  A接受培训积分:根据培训计划规定每个培训项目的积分系数,培训积分=培训项目积分系数__学时。厂级培训项目积分3分/次,部门培训项目积分2分/次。

  例如,某培训项目积分系数为3.0,培训3个学时,则员工全程培训完毕可得积分2.0__3=9分。

  第十二条

  B授课积分:内部教师按时完成厂级、部门安排的课程,《培训效果评价表》得分均分90分以上。可得该培训项目积分。厂级授课3分/次,部门授课2分/次。

  第十三条

  C考试积分:基本积分5分/次,满分制100分。成绩在及格分60分以上人员方可获得基本积分5分。在及格分60分以下扣除基本积分。成绩超过85分的人员,在基本得分的'基础上每超1分增加1个积分。

  第四章积分扣除

  第十四条

  部门未按计划完成月度培训项目,单次考核200元。

  第十五条

  未参加培训(除厂内安排工作的)除不得该项目培训得分外扣除2分;迟到、早退扣1分;中途擅自离开课堂10分钟以上的,扣2分/课次。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者,当次培训不予积分:

  1.员工参加培训出勤率少于70%;

  2.培训不足半小时不予积分;

  3.培训课时达到或超过半小时且不足一小时,按半小时进行积分。

  第五章奖惩规定

  第十六条

  季度积分累计完成计划培训项目积分(包括A、B、C三类积分)的90%以上,每增加1分奖励50元;完成70%以下,每少1分罚款50元,并通报批评。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本制度修改、解释权归人力资源。

培训管理规章制度8

  __培训学校依据公平,公正原则,尽最大努力体现多劳多得,能者多得,调动教师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更好的促进学校,教师员工共同发展,特制定以下工资制度标准。教师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课时工资,奖金四部分组成。

  一、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的核定以学历,教龄和现实的教学能力为依据由校长考核确定

  1、实习或试用期的基本工资__元

  2、大专及以上学历__元—__元

  3、基本工资按__%逐年递增(做满一年以上开始计发) 4、每月固定__元的住房伙食补贴,(已经提供食宿的不在此列)。

  二、岗位工资

  1、招生负责人岗位工资__—__元/月,每学期招生计划完成任务可享受全额,如未完成预定任务按一定比例发放岗位工资。

  2、教学负责人岗位工资__—__元/月,每学期教学计划完成各项任务可享受全额,如未完成预定任务按一定比例发放一学期岗位工资,教学出现失误或其他严重问题,扣发岗位工资。

  3、任教师岗位工资200元/月。如日常考核无迟到早退,缺旷课等情形,可拿全额岗位工资,如出现违反教师管理制度,根据相关制度扣罚岗位工资。

  三、课时工资

  小班课时费:3人以上为小班,每课时按__元计算,每超一个学生按__元课时计算。小升初课时费:3人以上为小班,每课时按__元计算,每超一个学生按__元课时计算。一对一课时费:小学__元每课时,小升初__元每课时,初中__元每课时,初三__元每课时。如果出现学生中途无故流失现象按每生__课时扣发课时费,小升初按__元课时扣发课时费。(一对一收费标准小学__,小升初__,初中__,初三__)晚辅:按实收每月总金额的__%发放给科任老师。

  四、奖金,提成

  1、招生奖励:按学生缴费总数金额的__%提取作为老师的奖金。奖金计发时间跟每月工资一起发放。奖金发放标准见附件一。

  2、续班奖励:下期每续班一人按实收金额__%奖励。续班人数超过__%的.按实收金额__%奖励。附件一:__招生奖金发放及分配标准为激励老师招生热情,本着多劳多得,公平有序的原则,学校决定对招生老师实行奖金制度。因工作中存在交叉点较多,为了避免因奖金分配问题产生纠纷,特别制定此标准。奖金严格按标准公开发放。

  五、分配标准:

  1、本班学生续学,本班学生家长介绍,本班学生介绍的学生奖金归任课老师。

  2、经电话或其他方式联系上门并未经试听即交费的学生归招生老师。

  3、自动上门未经试听即缴费的归接待老师。

  4、经__招生电话或其他方式联系的学生经试听后缴费的学生奖金归任课老师。

  5、因试听不满意或不通过无法讲试听课而由其他老师带课的学生奖金归代课老师。

  6、由学校组织活动现场报名的学生奖金参加工作的老师平均分配。

  7、经老师个人沟通上门试听其他老师课的学生奖金归两人共同平均享有。

培训管理规章制度9

  为了增强员工的主人翁意识,提倡节约风尚,杜绝不必要的浪费,确保在顺利完成工作的情况下最大限度的降低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的消耗,现制定对办公设备及用品的管理办法如下:

  一、办公设备

  1、学校现有的设备有各分校指定专人负责对办公设备进行管理、使用、清洁及维护并做好详细记录。

  2、各分校负责人应认真维护实施设备,属于正常磨损的应及时修理,属意外损坏的`应上报说明原因,并做相应的记录。

  3、需要购买新设备需写明原因,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再上报到校长,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实施,各分校主要负责人应实事求是,严格把关,杜绝重复及浪费现象。

  4、各分校其他人员需借用设备时,要经负责人批准并办理借用手续。

  5、分校管理一定做到文明、清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允许随意提取。如造成设备丢失,由责任人赔偿,若不能明确到人,则费用由该分校员工分摊。

  二、办公用品

  1、学校的办公用品统一由校部购买,各分校需用办公用品时有专人负责到校部领取并填写领取单。

  2、各分校指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并与每月末上报。

  3、各分校应办理办公用品发放办法及手续,领取办公用品应登记到人,并定期予以检查。

  4、剪刀、计算器、订书钉等耐用品自员工工作起一次性发放,除非正常磨损不另行发放。

  5、其他办公用品如:笔记本等视工作需要领取相应数量,不得浪费。

  6、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他用品的须经校长批准方可购买。

  三、报刊

  1、报刊应派专人管理。

  2、报刊管理员每日负责将报刊取回并进行处理、分类、登记。

  3、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报刊挪作他用,若需处理,须经负责人批准。

  4、各分校要妥善保管报刊,如造成报刊丢失,由责任人赔偿,若不能明确到人的,由该分校员工分摊。

培训管理规章制度10

  一、组织驾驶员、教练员仔细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法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加安全意识,乐观参与安全教育和培训学习。

  二、坚持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准时传达学院和交通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的指示精神,仔细总结安全行车的阅历和典型事故的教训,不断增加安全防范意识。三、因工作需要,安全教育活动不在的驾驶员、教练员要自觉参与所在地交警队举办的安全教育活动。

  四、严禁酒后开车,严禁将车交他人驾驶,严禁公车私用。

  五、组织驾驶员、教练员进行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分析教育,仔细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教练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章,确保安全。

  六、每年组织驾驶员、教练员进行岗位培训,并进行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行车常识的实际、理论测试。

  七、全体驾驶员、教练员对驾校组织的各项安全教育活动必需参与,无特别状况一律不得请假、缺席。

  八、定期组织驾驶员、教练员开展业务技能比武竞赛,对优胜者赐予肯定的表彰嘉奖。

  九、做好各项安全培训教育的台帐记录。

培训管理规章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

  第七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煤矿安监局)指导、监督全国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以下统称考核发证机关)可以委托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实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第八条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举报。

  第二章培训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业的培训。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参加培训。

  第十条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机构(以下统称培训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取得安全生产培训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培训机构开展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应当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教学安排,并报有关考核发证机关审查、备案。

  第十一条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和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第三章考核发证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包括考试和审核两部分。考试由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审核由考核发证机关负责。

  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分别制定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标准,并建立相应的考试题库。

  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统一制定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参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填写考试申请表,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持学历证明或者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证明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的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提出申请。

  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当在60日内组织考试。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包括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两部分。考试不及格的,允许补考1次。经补考仍不及格的,重新参加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

  第十四条考核发证机关委托承担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场所、设施、设备等条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公布收费标准等信息。

  第十五条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承担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的单位,应当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成绩。

  第十六条符合本规定第四条规定并经考试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的考核发证机关申请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体检证明、考试合格证明等材料。

  第十七条收到申请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特种作业人员所提交申请材料的审查,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能够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视为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已被受理。

  第十八条对已经受理的申请,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符合条件的,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九条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安全监管总局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

  第二十条特种作业操作证遗失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审查同意后,予以补发。

  特种作业操作证所记载的信息发生变化或者损毁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审查确认后,予以更换或者更新。

  第四章复审

  第二十一条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

  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20xx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第二十二条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60日内,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二)从事特种作业的情况;

  (三)安全培训考试合格记录。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换证的,应当按照前款的规定申请延期复审。

  第二十三条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

  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主要培训法律、法规、标准、事故案例和有关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等知识。

  第二十四条申请复审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工作。复审合格的,由考核发证机关签章、登记,予以确认;不合格的,说明理由。

  申请延期复审的,经复审合格后,由考核发证机关重新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二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审或者延期复审不予通过:

  (一)健康体检不合格的;

  (二)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2次以上违章行为,并经查证确实的;

  (三)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的;

  (四)拒绝、阻碍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

  (五)未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或者考试不合格的;

  (六)具有本规定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第二十六条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或者延期复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情形的`,按照本规定经重新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再办理复审或者延期复审手续。

  再复审、延期复审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对复审或者延期复审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廉洁自律,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复审工作,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二十九条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检查,发现其具有本规定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及时撤销特种作业操作证;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特种作业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方便用人单位和社会公众查询;对于注销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撤销特种作业操作证:

  (一)超过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未延期复审的;

  (二)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已不适合继续从事特种作业的;

  (三)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

  (四)特种作业操作证记载虚假信息的;

  (五)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

  特种作业人员违反前款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注销特种作业操作证:

  (一)特种作业人员死亡的;

  (二)特种作业人员提出注销申请的;

  (三)特种作业操作证被依法撤销的。

  第三十二条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应当每年分别向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报告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情况。

  第三十四条培训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不得向任何机构或者个人转借、出租安全生产培训资质证书。

  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档案,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

  第三十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变动工作单位的,原工作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六章罚则

  第三十八条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和复审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煤矿企业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依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特种作业人员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20xx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培训机构违反有关规定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试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统一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物价、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证书工本费由考核发证机关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四十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报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备案。

  第四十六条本规定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12日原国家经贸委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令第13号)同时废止。

培训管理规章制度12

  为确保师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任课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教师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二、课间管理制度

  1、校区主任、副主任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三、组织保障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法人代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法人代表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含常务校长、副校长、教务处主任、各校区主任及副主任)

  2、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市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3、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四、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附:因任课教师管理不善导致安全问题的,免除任课教师参与年终全校优秀教师的评选资格,由任课教师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校区主任、副主任、在场综合部领导承担连带责任;因课间管理不善导致安全问题的,由任课教师、校区主任、在场综合部领导、前台承担责任;因校区安全排查不过关导致的安全事故的,由校区主任、副主任承担责任;部门提出了整改,而学校负责人没有落实到位,由学校负责人承担责任。

培训管理规章制度13

  为规范教学管理,规范学驾人的学习行为,培训良好的职业素养,完美学驾人资料档案,承接平安责任倒查,制定本制度。

  一、学籍管理。建立学驾人学籍卡,将记下入学的`个人基本信息、理论培训记录、驾驶培训记录、教学日志编号、阶段及结业考核成果、彻低驾驶等录入资料;公安部门科目一、二、三考试成果等举行全面记载,并粘贴个人照片。

  二、学时管理。学驾人无正值理由不得缺课,旷课者将延期培训,不予补课。

  三、培训方式管理。驾驶操作培训采取全日制或记时制。学驾人记时培训要与驾培机构负责人、教练员预先商定,详细协调实施。

  四、学驾人因故不能按时完成规定学时的,应个人书面申请,经教学负责人同意,重新调节培训,对无故旷课者,延误责任自负。

  五、常规管理。

  (一)学驾人应自觉听从教练员教学指导和在车管理,遵守驾校相关规则制度,恭敬师长,团结同志,训练期间不得游戏打闹,不得打架斗殴,不得饮酒后参与训练。

  (二)自觉遵守作息时光,训练时不迟到、不旷课、不早退,外出必需向教练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三)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爱惜公共财物,爱惜车辆及所配用具物品,不得任意损坏。自觉做好宿舍、食堂等生活区和培训区的清洁卫生;提升平安意识,确保教学平安。

  (四)教练不在时,学员不得私自驾车训练。违背者无后果每次罚款二百元,有后果者加倍处罚且后果自负。

  (五)学员操作时不得赤膊、穿短裤、吸烟、闲话、穿拖鞋或高跟鞋。进入操作训练后要严格遵守操作程序,规范操作,听从教练员指挥,车辆未停稳不准上、下车或换人。

  (六)车辆行驶中,学员必需坐在车厢内,不准在车上站立、往返走动、不准扒车;上车时不准攀爬两侧车厢,必需由车后扶梯双手抓牢上车;下车时,必需在车辆停稳后,由车后扶梯依次下车,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七)、学驾人对培训学时要准时核对,有异议应准时申请裁定,必需本人在驾驶培训记录中签字确认,不准代签。资料入档保存4年。

  (八)结业考试:每培训阶段和期末由教学负责人组织对学驾人举行相关考试科目或道路驾驶培训考核,并做出具体记录,成果评定记入教学日志,学籍卡存档4年以备例查。

培训管理规章制度14

  一、培训要求

  1、所有参训学员必须参加公司规定的培训课程,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培训,应提前提出申请,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退训,否则按旷课处理。

  2、提前做好培训前的准备工作,培训期间统一作息时间,一切行动听从培训安排。

  3、参培学员应充分认识培训的目的'和重要性,积极配合圆满完成培训任务。

  4、培训期间,学员应精神饱满、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遵守课堂纪律,积极思考,努力提升个人专业技能。

  二、课堂纪律

  1、培训过程中,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培训规定和课堂纪律。严格遵守培训作息时间安排,不得迟到、早退、旷课。

  2、参训学员进入教室后按规定位置入座。

  3、保持教室及周围环境的安静,严禁大声喧哗,上课时不得随意交谈、随意进出教室,保持正常的教学秩序。

  4、上课期间应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调入震动状态,严禁在课堂内接打电话或发短信。

  5、参培学员不得在课堂上私下讨论问题,如对课程安排或授课内容有问题、意见或建议,可在课间与老师沟通,不得随意打断老师授课。

  6、参培人员上课要认真听讲,讨论时踊跃发言,积极参加各项课程训练,完成老师安排的培训作业。

  7、所有学员必须参加培训考试,培训不合格者不予发放签约培训结业证

  8、培训考试成绩、学员出勤情况和课堂表现记入中国人寿新人招募甄选系统,作为日后入司的参考依据。

  三、培训环境管理

  1、爱护教室内的课桌椅、话筒、电脑等教学设施。不得在桌椅、墙壁以及各项设备等地方乱写乱画。

  2、未经允许严禁随意动用教室内的音响、投影仪、电脑等各类教学设备。

  3、教室内禁止吸烟、吃零食以及吵闹、嬉戏等影响正常教学的行为。

  4、每天及时打扫教室卫生,保持教室干净整洁,桌椅摆放整齐。养成良好的公共卫生习惯,自觉维护教室和公共环境的清洁整齐。

  5、出入教室及公司其他区域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正常工作。

培训管理规章制度15

  为规范教学管理,规范学驾人的学习行为,培训良好的.职业素养,完善学驾人资料档案,承接安全责任倒查,制定本制度。

  一、学籍管理。建立学驾人学籍卡,将登记入学的个人基本信息、理论培训记录、驾驶培训记录、教学日志编号、阶段及结业考核成果、完全驾驶等录入资料;公安部门科目一、二、三考试成果等进行全面记载,并粘贴个人照片。

  二、学时管理。学驾人无正值理由不得缺课,旷课者将延期培训,不予补课。

  三、培训方式管理。驾驶操作培训实行全日制或记时制。学驾人记时培训要与驾培机构负责人、教练员预先商定,详细协调实施。

  四、学驾人因故不能按时完成规定学时的,应个人书面申请,经教学负责人同意,重新调整培训,对无故旷课者,延误责任自负。

  五、常规管理。

  (一)学驾人应自觉听从教练员教学指导和在车管理,遵守驾校相关规章制度,敬重师长,团结同志,训练期间不得玩耍打闹,不得打架斗殴,不得饮酒后参与训练。

  (二)自觉遵守作息时间,训练时不迟到、不旷课、不早退,外出必需向教练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三)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爱惜公共财物,爱惜车辆及所配用具物品,不得随便损坏。自觉做好宿舍、食堂等生活区和培训区的清洁卫生;提高安全意识,确保教学安全。

  (四)教练不在时,学员不得私自驾车训练。违反者无后果每次罚款二百元,有后果者加倍惩罚且后果自负。

  (五)学员操作时不得赤膊、穿短裤、吸烟、闲谈、穿拖鞋或高跟鞋。进入操作训练后要严格遵守操作程序,规范操作,听从教练员指挥,车辆未停稳不准上、下车或换人。

  (六)车辆行驶中,学员必需坐在车厢内,不准在车上站立、来回走动、不准扒车;上车时不准攀爬两侧车厢,必需由车后扶梯双手抓牢上车;下车时,必需在车辆停稳后,由车后扶梯依次下车,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七)、学驾人对培训学时要准时核对,有异议应准时申请裁定,必需本人在驾驶培训记录中签字确认,不准代签。资料入档保存4年。

  (八)结业考试:每培训阶段和期末由教学负责人组织对学驾人进行相关考试科目或道路驾驶培训考核,并做出具体记录,成果评定记入教学日志,学籍卡存档4年以备例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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