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4-05-25 14:59:22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宿舍管理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1

  一、宿舍管理机构设置

  1、河北师范大学学生处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入住学生公寓。

  2、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学生处、团委、研究生学院、保卫处、纪检委、财务处、审计处、宣传部、成教学院、招生就业处、顶岗支教指导中心、设备处、网络中心、校医院、后qin集团以及各学院党委副书记组成的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对学生公寓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学生公寓保洁工作由学校委托的物业公司负责,学生公寓管理人员有权按照校规进宿舍实施各项检查工作,学校各主管部门及全体学生应给予配合和支持。

  3、各学生公寓楼设立学生公寓楼管理委员会(简称“楼管会”),是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机构,以学生党团组织建设为平台,负责学生纪律约束、生活服务、信息宣传、协调沟通和调研反馈等工作。每栋学生公寓楼管会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具体名额由本楼所安排学生所属学院数确定,每个学院推举一名副部长),部长由副部长选举产生,各宿舍宿舍长均为楼管会成员。

  二、宿舍住宿制度

  1、住宿费用按学年收取。每个学生要在秋季开学前足额缴纳住宿费,并妥善保存好缴费收据,以备学校相关部门查验。凡取得河北师范大学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本专科生、函授生或临时进修、培训生,经学生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寓中心)安排,签订入住协议后,均可在学生宿舍住宿。

  2、全日制学生入学,凭注册证件及住宿费缴费凭证到所分配公寓楼值班室办理住宿和签订住宿协议手续;其它类型培训人员持相关学院证明到公寓中心办理住宿手续。未经公寓中心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和铺位。

  3、学生宿舍按照二级分配的原则统一安排,由公寓中心统一调配全校宿舍资源。

  (1)新生入校前,公寓中心按各学院学生人数,将宿舍的床位数分配到学院,由各学院具体安排到学生个人。

  (2)学生宿舍一经排定,无特殊情况不再调整。特殊情况(宿舍同学间出现矛盾、考研学生延长学习时间、有空床位的宿舍进行合并、转专业学生的迁出迁入等)需经院系党委副书记认可并签字盖章,报学生处审核备案后,再到公寓楼值班室更换房间钥匙。

  (3)学生应服从学校的住宿安排,在指定的房间居住,并遵守与公寓中心签订的入住协议要求。

  (4)每位学生只允许使用一个床位和一套学习家具,不得私自调换、私占、出借、转让床位,不得留宿非本宿舍人员。

  (5)宿舍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校统一计划管理,学校有权向未满住宿人数的宿舍分配学生或合并宿舍。学校需对宿舍布局作调整时,学生应服从宿舍的调整。

  4、凡寒暑假期间在校留宿的学生须持学院副书记或辅导员开具的'证明到公寓中心登记并重新安排宿舍及床位,学生须到指定的宿舍及床位住宿。

  5、考上本校研究生的同学也必须办理退宿手续,不得再继续居住在原宿舍。可由导师出具证明,经学生处批准后,由公寓中心视房源情况另行安排住宿。

  6、毕业离校时,因导师课题需要等原因,需要推迟离校的同学(仅限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后,由导师出具相关证明,学院副书记签字同意后,再由公寓中心统一安排住宿。毕业证出现错误、为相关部门帮忙的毕业生等,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后,由公寓中心视房源情况予以安排住宿。

  7、在学校规定的学制年限(专科生3年,本科生4年,硕士生2或3年,博士生3年)内未能完成学业的学生,延长修读期间如需学校提供住宿,需重新递交住宿申请,经院系学生工作副书记审批,根据当年学校宿舍资源使用情况再行考虑住宿安排。

  8、毕业生正常退宿

  (1)为不影响学生宿舍检修与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毕业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个人物品搬离原住宿舍并到所在宿舍楼值班室办理退宿手续,

  (2)接到学生退宿申请,公寓楼管理员须到宿舍验收室内设施是否完好,若无损坏丢失,管理员收回宿舍钥匙,报公寓中心办理该生离校申请。

  (3)室内设施如有丢失、损坏,应按规定予以赔偿。如果责任不清,须由本宿舍成员均摊;对拒不赔偿的,不予办理退宿手续和毕业离校手续。

  (4)正常办完离校手续,因未买到车票等原因仍需在原宿舍暂住的,需要到所住宿公寓楼值班室进行登记办理续住手续,续住时间不超过三天。

  9、正常学期间借住学生公寓的进修生、培训生和寒暑假期间需要住宿的函授生、临时进修培训学员,须持有效证件和相关证明到公寓中心办理住、退宿手续。

  10、其它情况退宿

  (1)因休学、参军、出国、跨校交流等原因需要中途退宿者,应该在离校前凭相关部门发出的通知到公寓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并将原住床位、家具腾空,剩余住宿费按整月计算予以退还。如不办理退宿手续,要计算住宿费用。学生复学时须持相关部门证明,到公寓中心办理住宿手续,重新安排宿舍。转学、退学等结束学籍的情况,学生应在离校前凭相关部门发出的通知到公寓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并退出所在宿舍。

  (2)其他个人原因的退宿每年1月和6月校历放假前两周的工作日集中办理,逾期不予受理。个人原因申请退宿者,须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辅导员告知学生家长并征得家长同意,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到所在公寓楼管理员办公室退还钥匙,再持学生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出具的退宿证明到计财处按月计算住宿费差价。个人原因申请退宿者,学校原则上不再安排住宿。

  11、学生宿舍不准私自调换门锁或加锁,不准私配钥匙,违者一律没收并通报批评;遗失钥匙应及时报告公寓中心,由公寓中心负责调换全宿舍钥匙,遗失者须按规定支付工本费。遗失钥匙如不报告造成被窃,经济损失由遗失钥匙者承担。

  12、自觉维护学生宿舍公共秩序。保持宿舍安静,不准跳舞、溜冰、经商、酗酒、打麻将,不得大声喧哗、嬉闹,严禁赌博、打架斗殴,不得开展打球等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娱乐活动。违者视情节与态度给予处分,直至勒令退宿。

  13、严禁在阳台栏杆上或窗台上放置凳子、哑铃等重物,严禁向窗外和阳台外抛砸各种物品、泼倒茶水等,禁止在宿舍楼内焚烧废弃物,不得破坏阳台墙体保温层,不得将自行车带入学生公寓楼。

  14、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违者除没收物品外,并依据学校有关条例给予处分,并作退宿处理。

  15、注意宿舍内物品安全,个人贵重物品、现金及证件等要妥善保管,及时将多余现金存入银行,并保管好存折,自己记好密码,不告诉他人。最后离开宿舍者要随手关好门窗,发现宿舍内财物被窃,应保护好现场,迅速报告保卫处。宿舍内发现推销人员应及时报告值班室并通知保卫处处理。

  16、退宿或离校时,宿舍内家具物品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退宿或离校手续。

  三、学生公寓会客、作息制度

  1、加强学生宿舍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生宿舍实行门卫制,昼夜值班。为了不影响学生学习和休息,学生宿舍会客时间为上午10:30~中午12:30,下午15:00~晚上22:00。会客时间之外禁止在宿舍内接待来访人员。

  2、宿舍来访会客,应主动出示证件,经公寓值班人员登记核准后方可入内。如有强行闯入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处罚。未经公寓值班人员同意不得进入异性宿舍。学生应自觉遵守会客制度,超过会客的规定时间,公寓值班人员有权请会客人员离开公寓楼。

  3、晚间22:30至次日6:00关闭公寓楼大门。22:30以后进出公寓楼的学生必须出示证件并在值班室进行登记,由政治辅导员定期查看记录,加强对22:30以后出入公寓楼学生的教育管理。

  4、公寓楼值班人员对来访会客者,应认真验证,坚持原则,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理,并做好记录。凡因执行公务者进入学生宿舍,需出示有效证件。

  四、文明宿舍及先进楼宇建设评比

  “文明宿舍”建设是宿舍文化建设工作的重要体现,“文明宿舍”每学年评选一次,按照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公寓中心将加强管理和指导,努力使学生公寓文明水平大幅提高,突出体现学生公寓的育人功能。

  五、用电制度

  1、学生公寓用电采用全天供电,学生自己控制的方式,用电量以宿舍为单位进行计量,正常作息时间内照明、电扇用电免费提供,其他形式用电和超出预定用电量部分,由学生按居民用电价格自购。具体要求如下:

  (1)免费供电用电器使用

  1室内屋顶照明灯具1具,42W,(春夏秋冬)日均使用6小时;

  2学习用台灯(自备)6具,20W/具,日均使用2小时;

  3吸顶电扇2台,55W/台,供电时间段内日均使用12小时(5月15—10月15日为电扇供电时间段);

  4卫生间排气风扇和照明灯具,60W,日均使用2小时(仅限研究生宿舍);

  5其它用电器(手机充电器、MPxx、CD机等),统筹综合考虑。

  (2)免费供电量

  1按学校正常教学计划,寒暑假期间不提供免费用电。

  2本专科生:非电扇供电时间段为20度/月/宿舍,电扇供电时间段为45度/月/宿舍。

  3研究生:非电扇供电时间段为20度/月/宿舍,电扇供电时间段为45度/月/宿舍。

  4宿舍免费供电按教学计划每学期计量一次,按天计算,开学前两天一次性输入宿舍用电计量期内。

  5免费用电量在每次充电时自动将前面余存免费电量清零,不实行累加;自购电量余存予以保留。

  (3)用电量超出免费供电量部分,需要由宿舍成员用一卡通到购电机上自助、自费购电,电价执行石家庄市居民用电价格。

  2、学生宿舍禁止一切窃电行为,窃电者除补交电费外,视情节轻重和数额大小,还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

  3、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学校相关节约用电以及安全用电的管理办法。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存放和使用热得快、电炉、电热杯、电热锅、电炒锅、电饭煲、微波炉、电磁炉、电熨斗、电热毯、取暖器、电水壶、电烤箱、电吹风等容易引起安全隐患的电器,严禁私接、乱拉电源线。公寓中心有权对学生违章电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对于在学生宿舍内持有和使用上述违章电器的学生,一经查实,第一次没收其器具并给予批评教育;第二次除没收其器具外,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学生处进行备案,取消其评奖评优评助的资格,同时将违纪记录记入该生个人档案。第三次违反规定或引起重大事故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学生本人负责。

  4、宿舍内不准使用或保存煤油炉、液化气、酒精炉、蜡烛等明火设施和器具,以免发生火灾。一经发现,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助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宿舍内有以上违章出现,查不到责任人时,对全室人员给予教育、处罚和处分,直至作勒令退学处理。由于违反规定而引起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国家财产遭受损失的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六、辅导员进驻宿舍制度

  辅导员进驻学生公寓,应按照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原则,把学生宿舍管理和对学生的服务教育有机的结合起来,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落到实处。

  1、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要求

  (1)各学院结合实际,选派有学生工作经验、工作责任心强的优秀辅导员进驻学生公寓。

  (2)进驻学生公寓的辅导员由学院根据住宿学生人数安排。

  (3)在有条件的公寓由公寓中心给入住学生公寓的辅导员提供必要的住宿和工作条件,没有住宿条件的可安排轮流值班。

  2、入住学生公寓辅导员职责

  (1)负责住宿学生思想情况的掌握、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

  (2)负责住宿学生的安全教育、养成教育、遵纪守法教育;

  (3)负责住宿学生中重点人员的帮教和转化工作;

  (4)负责学生在公寓发生的突发事件、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偷盗等违纪和同学间发生矛盾的处理;

  (5)负责学生公寓学生的党、团组织建设;

  (6)组织宿舍长检查、处理学生未归、晚归问题和学生宿舍卫生管理;

  (7)组织学生开展公寓文化娱乐活动;

  (8)配合楼管会抓好学生公寓的安全、卫生、纪律等管理工作,与公寓中心共同抓好学生公寓的精神文明建设;

  (9)协助保卫处查处学生公寓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

  (10)完成学生处和学院赋予的其它任务。

  3、工作制度

  (1)按要求做好辅导员工作日志。

  (2)每周向学院汇报一次工作情况。

  (3)发生重大问题、及时处理和向所在学院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

  (4)加强与公寓中心的联系,协助学生公寓召开工作例会、卫生、安全检查。

  (5)为人师表,搞好住宿办公地点的卫生,带头遵守学生公寓的规章制度。

  4、进驻学生公寓辅导员的管理和工作考核

  (1)入住学生公寓的辅导员由学院负责考勤和管理。

  (2)学生公寓按规定做好辅导员深入学生公寓工作记录,每学期汇总一次,报学生工作部,分送各学院。

  七、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学生处。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2

  一、学生宿舍管理体制

  1、学生宿舍的安排和调整由后勤处负责统一进行。

  2、学生宿舍由宿舍管理教师具体管理纪律、卫生和安全方面工作,学生必须听从、尊重宿舍管理教师的管理。

  3、班主任按学校要求对住校生进行定期、不定期地巡查,配合管理教师管理学生宿舍。

  二、内务、卫生基本要求

  1、被子、脸盆、牙杯、毛巾、扫把、簸箕等生活用品统一摆放整齐,保持整洁、美观。

  2、宿舍卫生由值日生负责每日打扫三次(早操、中午、课外活动),时刻保持门窗、地面、玻璃和床铺的清洁。

  3、不得在寝室及走廊、楼梯上乱扔纸屑、瓜果皮(壳)。

  4、不得向窗外、门外倾倒污水、污物及吐痰,保持环境卫生干净。

  三、纪律要求

  1、必须按学校规定入住宿舍,不得随意调换寝室和床铺。

  2、必须按时归寝和就寝,严禁在外过夜,严禁留宿外来人员。

  3、严禁在宿舍内抽烟、喝酒、赌博、打牌、玩球、张贴、讲粗俗的话。

  4、早晨按时起床、洗漱、搞清洁卫生,并整理好床铺,参加早操。

  5、晚上按时就寝时间,住校学生在熄灯后,必须立刻就寝并保持安静,不得迟到。

  6、上课期间住校学生不得回寝室,如有特殊情况经宿舍管理教师同意方可进入。

  四、安全要求

  1、住校生所带钱物由自己妥善保管,也可寄存在班主任老师处,贵重物品不准带入寝室,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2、严禁在宿舍内破坏电路,私安电源,使用电炉、电热水器。

  3、严禁偷盗或擅自动用他人物品。

  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管制刀具进入宿舍。

  5、严禁乱倒乱扔废弃物,严禁乱涂乱画。

  6、严禁男女生互串寝室。

  7、严禁在宿舍或校园内打架斗殴。

  8、爱惜公共财物和设施,不得破坏宿舍财产。

  9、住校生放假离校时必须和管理老师交接好宿舍财产移交工作。

  五、进出请假制度

  1、住校生有特殊原因需请假时,必须完成请假手续:即由本人提出申请,写明请假原因及往返时间,班主任签字,一式两份,交宿舍管理教师和班主任备案。

  2、因病确需在宿舍休息者,必须向管理老师递交班主任签字的证明,其他人在上课期间不得滞留在宿舍。除特殊情况外,中途一律不开宿舍大门。

  3、所有的住校生在周末和节假日时间一律离校回家,不准在学校逗留。

  六、奖罚办法

  1、每周根据检查情况进行评比,评出优秀宿舍,进行表彰鼓励。

  2、对获得“优秀寝室”,作为评选优秀班级的条件之一。

  3、住校生个人违反纪律、安全、卫生、文明、财产等各项规定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取消评优资格,并进行10元至100元的罚款。

  4、学生违反宿舍管理规则,由宿舍管理老师上报政教处直接处理,处理结果公布并通报给班主任。

  5、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造成的一切意外事故,责任由学生自负。

  6、学生破坏宿舍财产和公共设施,应及时更换和维修,否则加倍赔偿。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3

  一、目的

  为加强员工宿舍管理,给大家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住宿环境。

  二、寝室长职责:

  1、每间寝室设立室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卫生值日表。

  3、寝室长有义务向酒店行政及时汇报寝室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否则视情节轻重,对寝室长进行过失处理。

  三、作息时间:

  1、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23:00之前归宿,如不能按时回宿舍者,应以的形式报宿舍管理员请假,每月每人不能超过3次。如超过3次,宿舍管理员有权对违纪者处以50元/次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归宿的,须由部门最高主管签属的证明。如没有按时归宿,且无夜归证明单或未向宿舍管理员以书面形式请假的,也将予以200元/次的.罚款。

  2、22:00以后禁止在寝室内接待外来人员,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凡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每次罚款100元,连续三次则取消住宿资格。如寝室长未对其明确指出或劝阻,则予以过失处理。如外来人员留宿期间发现公物损坏、财物丢失等,将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四、卫生制度:

  1、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2、每位员工必须按照寝室长安排的卫生值日表按时打扫寝室卫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5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5、凡在检查中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寝室,该寝室长将受到过失处理,如有明确责任者,则同时给予该责任者作相应的处分。

  五、水、电管理:

  1、所有寝室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工程部电工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100元/次的罚款。

  2、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

  3、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4、不得私自乱接电线插座。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

  5、每间宿舍公司补贴10度电,超出部分本宿舍人员共同承担。

  6、如发现使用禁止使用之电器,则处以50元/次的罚款。

  7、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六、物品摆放规定: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禁止在宿舍内墙面乱刻、乱画、乱钉,违者对责任人予以相应处罚,并且恢复原样。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放置于靠窗户的方向,枕头置于床的另一头,床单平整,其它床上用品摆放有序。

  3、被套、床单须经常清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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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管理规章制度4

  一、目的:

  为保证本公司员工宿舍的安全、整洁、卫生,为员工创造一个良好、安全的生活、休息场所,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华东分公司所有宿舍

  三、具体内容:

  3、1所有住宿人员住进或迁出之前,向华东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待审核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并到华东行政人事部登记备案,办好钥匙、用具等领取、交接手续。

  3、2各宿舍选宿舍负责人一名,负责本室相关事务并安排宿舍人员轮流值日卫生。除特殊情况外,员工的生活、住宿方面的事情一律向负责人汇报,后由宿舍负责人向行政部人员反映。

  3、3宿舍负责人每天自查宿舍安全、楼道及洗手间等卫生状况,不符合标准的令当事人整改,华东行政人事部及华东技安部每月不定期进行宿舍大检查,检查结果按实际情况予以公布并实施奖惩制度。

  3、4宿舍禁止留宿外来人员。

  3、5宿舍内禁止抽烟、焚烧等出现明火、明烟行为。

  3、6宿舍内铺位、桌子按公司规定统一摆放,任何人不得随意变动。

  3、7自觉爱护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不得在地面、墙壁、阳台上乱写乱涂,未经允许不得在墙壁上打铁钉、拉绳子等,违反者进行相应的处罚。

  3、8禁止将电源插座放在床铺上,以免发生电源过热起火,自觉节约用电,注意用电安全,不得私拉电线,插座,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热得快、电炉、电暖器、电热毯等超过1000瓦的大功率电器。违反者进行相应的处罚,并给予警告处分。若三次发现宿舍内存在大功率用电器,屡次不改者,公司将取消其入住宿舍资格。

  3、9住宿人员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居住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3、10节约用水,用水后及时关闭水龙头。不得随意把水倒在宿舍内、楼道上、墙壁上、窗门外,违反者进行相应的处罚。

  3、11维护环境卫生,不把食物残渣、包装物、杂物等各类垃圾丢在宿舍地面、楼道、卫生间、洗手间及窗门外,一律按规定带往楼下放在垃圾桶内(指定位置),违反者进行相应的处罚。

  3、12自觉维护宿舍秩序,不得在宿舍、楼道内大声喧哗、追逐嬉闹,电视或收音机及唱歌等声音不得影响他人休息,违反者进行相应的处罚。

  3、13未经允许,不得将公司产品等公物带入宿舍。违反者进行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并追究刑事责任。

  3、14住宿人员发生以下行为之一者,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视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不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者。

  2、在宿舍内赌博,斗殴,酗酒者。

  3、蓄意破坏宿舍物品及设施者。

  4、有偷盗行为者。

  5、严重违反宿舍管理规定者。

  3、15所有入住员工必须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人走时要切断一切正在使用中的电器设备,关闭灯具,禁止使用功率超过1000w的大功率电器,违反者处以相应的处罚。

  3、16严禁员工在宿舍内烧煮、烹饪食品,禁止私自拉接电线及装接电器、插排,不得使用或存危险及违禁物品,违者将取消其住宿,造成事故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3、17严禁在宿含内酗酒闹事、赌博、偷东西、打架及做有伤风化之事,违者视情节严重给予过失处分直至终止劳动关系。

  3、18宿舍属公共场所,应保持整洁,个人用品叠放整齐;请保管好现金、证件等贵重物品,如有物品丢失,公司可视情况协助调查,但不负担赔偿责任。

  3、19为延长电器设备的使用寿命,正确操作使用公司配备的'空调、及其他电气设备,达到节能效果,同时为了您的安全,严禁随意拆卸电气设备。

  3、20室内所配置的电器上方及表面,严禁放置物品,禁止用手和身体接触电器,防止水及其它液体进入电气设备内,以免发生短路,电器起火等安全事故,使用空调等电气设备中,注意观察设备运转情况,如发现设备异常应及时处理,对不能处置的请及时报告相关领导。

  3、21禁止空调全天连续运转。

  3、22设备因人为因素造成的空调、等电器损坏,经专业人员认定后,由责任人按设备价格进行赔偿,造成安全事故视情况情节轻重另行处理。在责任不清的情况下,由同室人员共同承担。

  3、23华东行政人事部和华东技安部将会定期检查宿舍,在检查过程中依据检查表进行打分,分数最高的宿舍,予以公开表扬、奖励;分数较低的宿舍,下发《整改通知单》,并进行处罚。宿舍存在安全隐患,且严重违反公司宿舍管理规定的员工,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住宿资格。

  3、24住宿人员离职,应于前往行政人事部办理离宿手续,离职当日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如发现损坏宿舍物品者,要照价赔偿。

  3、25所有因宿舍违规而产生的处罚,将纳入宿舍管理处罚基金,用于表彰先进宿舍,每月公布。

  四、附件

  违规处罚明细表序号违规行为处罚措施

  4、1未经允许留宿外来人员视情节严重,处罚责任人100—200元罚款并记通报处分一次。

  4、2宿舍内抽烟、使用明火、存在烟头、烟灰处罚责任人1000元,未提供责任人或无法确定责任人的罚款由宿舍内住宿人员均摊,并记通报处分一次。

  4、3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电器没收电器,处罚责任人100—200元罚款,并记通报处分一次。

  4、4私拉乱接插座、插排没收排插,处罚责任人100—200元罚款,并通报处分一次。

  4、5故意损坏宿舍内设施设备损坏的设备照原价赔偿,并处罚责任人200—500元罚款

  4、6私自改动宿舍内消防设施设备(如感烟探测器、喷淋头等),不规范行为引发火警报警处罚责任人20xx元,未提供责任人或无法确定责任人的罚款由宿舍内住宿人员均摊,并记通报处分一次。

  4、7宿含内酗酒闹事、赌博、偷东西、打架及做有伤风化之事处罚责任人20xx元,并记通报处分一次。

  4、8宿舍卫生差,物品摆放乱通报批评一次

  注:1、没收的电器、物品等,搬离宿舍后可至行政部门领取。

  2、通报处分累计三次的一律搬离宿舍。

  五、执行

  5、1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员工手册执行。

  5、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行。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5

  1、管理好学生宿舍的一切设施,经常教育学生爱护公物。

  2、按时开关学生宿舍大门,不擅离岗位,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生宿舍,搞好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杜绝盗窃、火灾等事故。

  3、督促学生搞好宿舍区卫生和个人卫生,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文明宿舍评比工作。

  4、注意节约用水、用电。

  5、检查和督促学生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与就寝,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

  6、热心帮助住宿生解决生活困难,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发生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六、医务人员职责

  1、 坚持预防为主的医疗方针,经常对师生进行卫生知识的'宣传,使师生树立“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耻辱”的观念。

  2、 配合有关部门和人员搞好学校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指导学生会生活部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经常检查评比。

  3、了解和掌握学生健康,建立学生健康卡片和师生的健康档案,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体格检查。

  4、经常检查、督促食堂工作人员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制度,预防肠道传染病。

  5、及时采购、管好、用好药品,妥善保管好各种医疗器械,认真做好医疗器械的清洁消毒工作和室内卫生工作。

  6、改善服务态度,切实做好师生的医疗工作,做到热情、体贴、仔细、耐心,高度负责。

  7、严格执行医疗规程,防止医疗事故,遇有学生突患重大疾病时,要主动热情关怀,协助解决实际问题,及时转院治疗。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公共场所,住校生及所在学院,宿舍管理人员以及相关机构和人员,都有义务维护宿舍区的秩序,创造安全、舒适、礼貌、健康的生活和学习环境。

  第二条:学生宿舍的居住对象是计划内统招的本科生、研究生,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入住。学生的住宿统一由学生宿舍管理办公室负责分配和调整。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学生工作处同意,不得安排、占用学生宿舍或在学生宿舍区范围内从事其它活动。

  第三条:xx大学学生工作处学生宿舍管理办公室是学生宿舍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学管办”),负责对学生宿舍实施教育、管理、服务一体化工作。学管办负责学生宿舍的房屋、家具、水电、卫生安全检查和管理等工作;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家具配备和水电、家具及房屋等设备、设施的维修工作。

  第四条:各学院学工干部要经常检查学生宿舍,开展检查评比工作。学校定期检查,开展礼貌宿舍竞赛活动。在学生宿舍区设立学生助理团,学生助理团在学生工作处的领导、学管办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反映住宿生的心声,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本事,同时协助学管办做好宿舍区的各项工作。

  第五条:学生宿舍区的各项物业管理工作由学校统一委托给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学校联系和监督物业公司工作由学管办承担,物业管理公司在学管办的指导下,按合同履行各项管理服务工作,学管办负责对物业公司的考核工作。

  第二章:住宿管理

  第六条:入住须知

  (一)入住学生需遵守《xx大学学生手册》及《xx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中的各项规定。

  (二)具有本校学籍,按规定缴纳住宿费,即获得本校学生宿舍的住宿资格。

  (三)学生必须按学院指定的房间和床位就宿,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调换房间或占用其它床位,不得私自更换门锁。确需调整者,应填写《学生调整宿舍申请表》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报学管办备案,学管办及时更改学生住宿名册。

  (四)学校因工作需要对宿舍进行调整,住宿生应配合学校的调整工作。

  第七条:学生原则上不得在校外住宿,因各种原因不能入住学生宿舍的学生请按有关规定办理校外住宿手续。对未办理宿舍区外住宿登记手续擅自在宿舍区外住宿的学生,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并按《xx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退宿须知

  (一)入住学生因各种原因退宿,应在学管办批准后办理退宿手续。

  (二)毕业生离校时请按规定办理退宿手续。

  (三)退学、休学、勒令退学的学生持学校通知办理退宿手续。

  (四)学生出现上述情景,请在三天内到学管办办理退宿手续,无正当理由过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退宿,学管办将根据教务规定和相关文件,经院系核实后,对房间进行清理,学生所留物品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处理。

  (五)学生退宿时应保证使用的住宿设备完好,如有缺损,应照价赔偿。

  (六)学生休学期间,应办理临时退宿手续,复学时重新安排住宿。

  第九条:假期留校须知

  (一)寒暑假期间,学生宿舍实行封楼管理,学生应离校回家,不得留校。

  (二)特殊原因需假期留校的学生,应办理《假期留校住宿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审核批准后,交学管办备案,方可留校集中住宿。

  (三)假期留校学生应服从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以学院为单位集中住宿,不得一室一人单独住宿。

  (四)假期中留校学生凭学生证和假期住宿证进入宿舍,无证者一律不得进入宿舍。

  第十条:住读学生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家住本市的学生,除节假日外,未经请假,不得外宿;

  (二)、家住外地的学生,一律不得外宿,节假日如需外宿,亦须请假;

  (三)、请假外出者,至迟必须在23:30前返校;如逾时回到,须在苑区值班室登记,申明原因备查。

  第十一条:校外住宿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本事的学生(家住本市者除外)确系解决学习生活中存在的特殊困难,要求到校外住宿的,须按规定申请退宿并办理有关手续。

  2.能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学生原则上不得在校外住宿。

  (二)办理程序

  1.申请在校外住宿的学生须在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向学校提出申请下一学年校外住宿,并在放暑假之前办理完相关手续。逾期将不再受理学生申请和办理退宿手续。

  2.学生提出申请,由各学院辅导员对学生申请进行初审。初审经过的学生填写《xx大学校外住宿申请表》并经家长签字同意。

  3.经学生所在学院核实情景并签署意见后,学生方可到校外办理租房事宜。

  4.办妥租房事宜后,将《xx大学申请校外住宿审批表》原件、租房协议书复印件交学管办留存备案。

  5.申请表一式三份,学院、学管办、学生本人各留存一份。

  6.学生校外住宿地点发生变更后应及时报学院和学管办登记备案。

  7.申请表审批后有效期一年,若第二年仍需校外住宿,应重新申请。

  (三)校外住宿要求

  1.校外住宿学生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加强防范意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2.校外租房住宿学生按照有关部门租房管理规定办理相关程序。

  3.学生在外租房,不得非婚同居。

  4.校外住宿学生应按时参加学校的教学、教育等各项活动。

  5.校外住宿学生应定期向辅导员汇报沟通,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

  6.对未经批准私自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学校将严格按校纪校规处理。

  7.对退宿的床位,学校有权予以处理。

  8.凡经批准在校外住宿者,学校原则上不再为其供给住宿场所,确因特殊情景需再回校住宿者,应在学校有条件安排住宿的前提下,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回校住宿。

  第三章:日常管理

  第十二条:作息制度

  宿舍内提倡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和礼貌优雅的仪表。全体住宿学生都必须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尊重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的劳动,爱护公物,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按时起床。学生宿舍6:00开门,23:30关门。学生宿舍关门后晚归者,应持有效证件登记并说明原因,得到管理人员许可后方可进入宿舍。严禁未经请假批准夜不归宿,违反者依照《xx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安全保卫制度

  (一)学生宿舍每一天24小时有专职人员值班,为了学生的安全,学生请按规定在值班室进行各种登记,并配合值班员的`询问。宿舍楼实行查房制,管理员抽查宿舍或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要求查验学生证件时,要配合。

  (二)学生进出本栋宿舍时应持本人的学校卡,经门禁系统确定允许经过后方可进出,不得尾随他人进出,不得将本人学校卡借与他人或借他人的学校卡进出。无卡闯关者送保卫处处理,卡遗失者出入宿舍需出具辅导员开具的住宿证明并作登记。

  (三)学生宿舍实行会客制度,所有学生及来访者请勿在学生正常休息时间会客。非本栋人员来访请在会客室会客,本校教工和学生直系亲属如需进入宿舍楼内探访学生,在被访学生征得宿舍其他成员同意的前提下,来访者应出示并交验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后可进入学生宿舍内探访;来访者不得在学生宿舍内留宿。

  (四)全体同学应共同做好防盗、防火工作,妥善保管好自我的物品,异常是贵重物品及现金。宿舍人员全部外出或离校时应关好门窗,关掉电源和水电开关。发现形迹可疑者,应及时报告值班员;发现盗案,应保护好现场,并报告保卫处。住宿学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携带大件物品出门时,应持本人有效证件并进行登记。

  (五)学习消防知识,爱护消防设备,严禁在寝室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性危险品和有毒物品,严禁在宿舍使用煤气罐,严禁在学生宿舍楼内炒菜、煲汤、做饭。严禁在宿舍楼内焚烧杂物,夏季使用蚊香,要做好安全措施。发现火警,应及时报警、镇定疏散。

  第十四条:宿舍水电

  (一)严禁使用电吹风、电炉、电磁炉、电饭锅、电烤箱、电暖器、电磁锅、热得快、电熨斗、电热毯、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严禁私拉私接电线、网线,严禁将台灯、笔记本电脑放在床上;严禁使用一切明火、违章电器自炊;严禁点用蜡烛、煤油灯等;严禁在宿舍区焚烧信件、废纸或其他物品;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入宿舍;严禁将自购的家具及砖石、木板等杂物带入宿舍。以上安全规定,违反者除暂扣违章器具外,并依照《xx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处理。

  (二)节俭用水,随手关好水龙头,出现漏水或设施损坏现象,及时报修。

  (三)在供给公共电热开水器的楼栋,住宿学生应节俭使用开水,请勿浪费水电资源。

  第十五条:宿舍家具及公共设施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内设备、设施如需维修,学生在宿舍管理员处填写报修单,物业维修部门每一天安排人员负责及时修复。宿舍楼内走道、门厅等公共场所的设备、设施,由物业负责专人联系报修(凡人为损坏的设施,一律由损坏人员照价赔偿或承担维修费用)。

  (二)学生在使用宿舍内供给的公用设施时应爱护公物,按章布置、装饰。

  (三)宿舍内的家具等设备按规定配给,编号使用,职责到人,不得私自搬出宿舍或人为损坏,不得挪用别处家具。

  (四)不得将宿舍钥匙私借他人使用,不得私自调换门锁或另加挂锁。

  (五)宿舍设备如有自然损坏,应及时报修,免费修理;如属于人为损坏,按价收取维修费和材料费。

  第十六条:宿舍礼貌卫生管理规定

  (一)爱护宿舍区的花草树木,自觉维护宿舍区的绿化,请勿践踏、挖掘、刻划、攀折花草树木或在树枝上晾晒物品。

  (二)宿舍楼内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由专职清洁员负责打扫,每一天清扫2次。学生应将宿舍垃圾投放到指定垃圾桶内,请勿在走廊、楼道堆放垃圾。

  (三)学生按照要求,搞好寝室内卫生。坚持每日清扫,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住宿学生必须坚持每一天做好宿舍内部个人卫生,自觉叠好被褥,坚持床铺、桌面及书架等的整齐洁净。值日生应当每一天清扫客厅、厕所、浴室、阳台的地面,清洁水池门窗及墙面等公用部位,将垃圾送到指定地点。

  (四)遵守宿舍公德,坚持楼道畅通、整洁。禁止随地吐痰、乱抛杂物、乱倒污水、污损墙面、高空抛物、或在走廊、楼道堆放杂物和垃圾。禁止在家具、门窗、墙壁上乱涂写、乱刻划、乱张贴。一经发现,当事人必须承担恢复原样的费用。禁止将饭菜或外卖带入宿舍食用。禁止将家具任意挪位或搬出室外。

  (五)为避免影响他人的学习和休息,请坚持宿舍安静,严禁在楼道内进行打球、踢球、溜冰、跳舞、播放高分贝音响、大声喧哗或高声唱歌等喧闹行为。

  (六)严禁在宿舍内饲养各种动物和种植有害植物,违者将予以没收处理。

  (七)未经学校允许,严禁在宿舍区集会、游行、示威或从事宗教活动。

  (八)为维护宿舍区内的秩序与安全,未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不允许任何个人、单位、团体在宿舍区内从事经营性活动、收费服务活动或者中介代理活动。

  (九)严禁在宿舍区内随意张贴广告。在宿舍区内信息栏张贴海报,应经学管办批准。

  (十)禁止在宿舍区停放自行车;未经批准,不得将家用电器搬入宿舍。严禁将自购的家具及砖石、木板等杂物带入宿舍。未经许可,学生不得进入异性学生居住的宿舍。

  (十一)吸烟危害健康,严禁在宿舍内吸烟或在宿舍区内乱扔烟蒂。

  (十二)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麻将、赌博或观看、传播反动、迷信、黄、赌、毒的书刊、影带、影碟。

  第四章:奖惩制度

  第十七条:为了更好地培养学生良好的礼貌生活习惯,树立完美的精神风貌,建立学生宿舍个人积分评估制度,作为学生宿舍表现的奖惩依据,每学年进行一次“示范宿舍”、“礼貌宿舍”、“百佳小寝”、“宿舍礼貌标兵”评审奖励,评选出“示范宿舍”、“礼貌宿舍”的宿舍长可参评优秀学生干部。

  第十八条:参照《xx大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给予通报表扬,颁发荣誉证书并酌情给予物质奖励。有异常贡献者将上报上级有关部门表彰、奖励。

  (一)预防和制止案(事)件或事故的发生成绩突出的;

  (二)检举、揭发违法犯罪人员,保护国家、团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有功的;

  (三)疏导、调解民间纠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避免重大事件发生的;

  (四)对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提出提议,被采纳后社会效果显著的;

  (五)其他为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

  第十九条:参照《xx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在学生宿舍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纪律处分,其中受到警告处分(含警告处分)以上的学生不得参评“宿舍礼貌标兵”等个人奖项,所在宿舍不得参评“示范宿舍”、“礼貌宿舍”、“百佳小寝”。

  (一)经商,违章派发或粘贴传单、广告;

  (二)损坏公物;

  (三)焚烧杂物和燃放鞭炮;

  (四)在宿舍内饲养各种动物和种植有害植物;

  (五)盗窃他人财物,敲诈勒索钱财等违纪违法行为;

  (六)高空抛物等危险行为;

  (七)酗酒;

  (八)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侮辱、辱骂工作人员;

  (九)赌博;

  (十)观看、传播反动、淫秽书刊、图片、画报、音像碟带,传播迷信思想及伪科学;

  (十一)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危害他人人身安全,或者侮辱、诽谤他人;

  (十二)其他违反校纪校规和国家有关法规的行为。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7

  一、宿舍管理标准

  1、床面整洁,床上的被褥等物品叠放整齐划一;

  2、地面干净,无死角;

  3、墙面、房门、玻璃等,要保持清洁无尘,无破损;

  4、保持室内及卫生间干净,无异味;

  5、保持桌面清洁,不乱刻乱画,桌面物品整洁,摆放整齐;

  6、保持客厅公共部分整洁。

  7、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有毒、易燃等危险物品;

  8、禁止在宿舍内点蜡烛,乱扔烟头;

  9、遇到突发情况,要保持冷静,团结一心,保护自己和他人安全。

  10、室内的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数量较大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11、离开宿舍时,要做到随手锁门,人走灯灭;

  12、亲友探望,不得影响他人正常休息,并且禁止留宿非本公司员工;特殊情况须请示,经批准方可留宿。

  13、照明或电视机、录音机等电器设备,使用完毕或遇突然停电,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或拨掉插头。

  14、积极配合、服从公司安排,不得随意换寝、换床;

  15、自觉整理好个人内务;

  16、严格遵守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及宿舍制度;

  17、有特殊情况晚归、不归,应及时向负责领导说明情况;

  18、处理好自己和其他员工之间的'关系,做到礼貌、宽容;

  19、爱护好公共财物,坚决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二、宿舍文化建设

  1.做人礼貌,讲话文明;

  2.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培养容洽、团结的员工关系;

  4.房间装饰要美观大方,忌杂乱。

  三、水电费的缴纳

  每月10日结算寝室水、电费,按人均摊。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阅马场电话/传真:027-88392886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8

  第一条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一)营业所人员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三)不得携眷住宿。

  (四)需遵守本公约。

  第三条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第四条宿舍统由所长(或职位最高者。职位相当以年资长者)担任宿舍舍监,其工作任务如下:

  (一)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门户。

  (二)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及台风)。

  (三)备置员工资料(如血型、紧急联络人……)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2、留宿亲友者。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

  第五条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尽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第六条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觉,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第七条营业所所长或总公司得经常视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第八条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电视、煤气炉、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第九条住宿员工(含出差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一)服从舍监管理、派遣与监督。

  (二)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三)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四)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五)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及其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六)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

  (七)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八)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九)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十)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如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十一)夜间最迟应于23时前返回宿舍(注意关闭门窗),否则应向舍监报备。

  (十二)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十三)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十四)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十五)各房间的'清洁由住宿人轮流清洁整理。

  (十六)对水、电、煤气的使用,应遵照下列规定:

  1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2煤气使用后务必关闭,轮值人员于睡前应巡视一遍。

  3沐浴的水、电、煤气用毕即关闭,浴毕应清理浴池。

  4沐浴以20分钟为限。

  (十七)不得于床上抽烟,不得于宿舍内吃槟榔或其他不良物品。

  (十八)员工不得于宿舍或办公室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第十条住宿人员需排轮值人员,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物品的修缮,水、电、煤气、门窗等的巡视,管理及其他联络事项。

  第十一条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退宿)并呈报管理部议处:

  (一)不服从舍监或所长的监督、指挥者。

  (二)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三)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四)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五)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六)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七)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者。

  (八)有偷窃行为者。

  第十二条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舍监或主管人员检查。

  第十三条员工住宿应向警察单位办理流动户口登记。

  第十四条本公约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亦同。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9

  为确保员工宿舍卫生区整洁美观,给全体员工创造一个洁净、优美、舒心的休息环境,结合当前员工宿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卫生区域划分及管理

  宿舍楼层中间的施工缝为分界线,分为东西两个区域。每个区域内的宿舍员工负责本区域的楼道及洗手间、厕所卫生。

  2、人员职责划分

  (1)每日由宿舍人员对宿舍楼所有区域进行全面清扫。

  (2)居住员工对所属区域内的卫生要做到:保持干净整洁,共同维护公共卫生。

  (3)宿舍楼居住员工对自己所属区域内设施要做到爱护和及时维护,每天及时关闭走廊和卫生间照明灯。

  (4)宿舍楼居住员工离开宿舍后应做到人走灯关、电器关,门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产安全。

  3、卫生保持要求

  (1)保持墙壁清洁,做到“四无”,严禁“四乱”。即做到无蜘蛛网,无污迹,无手、脚印。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扯绳子。不乱涂乱画、乱张贴启事。

  (2)室内清理的垃圾必须袋装,每天及时送到垃圾桶里。不准将室内垃圾随便扫在走廊公共区内,任意堆放。

  (3)保持宿舍、走廊、楼梯和扶手的`清洁。不可乱丢杂物,乱吐泡泡糖,乱画墙壁。

  (4)保持卫生间、浴室和洗手间的卫生。大小便入池,便后要放水冲洗干净;洗发精等包装袋要放在垃圾箱内;不向水池内倒杂物,下水道口如有堵塞现象要及时清除。

  (5)不可在楼道泼水、吐痰、堆放杂物和垃圾。

  (6)不可向窗外倒水、扔东西。

  4、公共设施

  (1)宿舍公共设施正常使用损坏应由宿舍管理员提出,汇总至集团总裁办,由行政部联系集团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2)宿舍公共设施属人为损坏的,维护费用由公共设施所属区域住宿员工均摊,情节严重的予以处罚。

  (3)宿舍管理员发现公共设施损坏后及时通知集团总裁办。

  (4)集团行政部确认设施损坏后,核实是否为人为损坏。若为正常使用损坏,公司行政部部提出,经领导批准后,通知集团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5)宿舍每月进行一至两次巡检,一旦发现有损坏的公共设施,应及时修理,对突发故障要在第一时间抢修,严禁有长流水和长明灯现象。

  5、处罚原则:

  (1)集团行政部对宿舍卫生要进行定期检查、限期整改。

  (2)公司管理员与宿舍管理人员要不定期对宿舍卫生进行检查,发现卫生区域内和洗手间不干净,有积水、垃圾的,对此区域内所有人员进行每人次10元的处罚。

  (3)宿舍管理人员不定期对宿舍楼进行检查,发现有长明灯或长流水现象,对此区域内所有人员进行每人每次20元的处罚。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10

  为增强员工入住宿舍安全意识,保障人身及财产的安全,节约能源,正确使用电器设备,防止发生种类安全事故。制定如下管理制度,望全体入住人员遵照执行。

  一、行为规范

  1、所有寝室的电源、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工程部电工安装、维修;

  2、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

  3、不准使用超过1千瓦以上的电器,严禁使用没有保护功能的电器设备。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热的快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4、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得私自乱接电线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工程部。

  6、禁止在宿舍生火、玩火、焚烧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点燃蜡烛及蚊香等需要有人在场,用不燃烧物支垫,并远离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7、禁止携入或易燃、易爆有毒、剧毒以及有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品;

  8、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如在手机充电器在床上充电等。充电器不允许未充电,长期插在电源插座上;

  9、使用电开水器时必须有人守候;

  10、人员离室必须锁门、抽取电牌,务必检查并关闭窗户及电灯、空调、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

  二、其他

  1、发生事故时,全体人员有义务积极配合调查;

  2、不得偷到,不得打架,要按时作息。

  第一条为使职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宿舍统一由宿舍长管理,宿舍长由局领导指派并公布,其职责为:

  1、管理一切内务,安排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

  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和电器的安全、节约使用。

  3、监督、纠正住宿职工行为。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报告局领导给予处理:

  (1)违反宿舍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2)留宿外来人员的;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的;

  第三条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空调、电扇、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如因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由有关人员负担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第四条住宿职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1、宿舍内服从宿舍长派遣与监督;

  2、宿舍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3、宿舍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个人棉被、被褥起床后进行整理;

  5、烟灰、烟头、杂物等不得随意丢弃;

  6、个人用品统一存放储物柜内;

  7、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8、贵重物品避免存放宿舍,如有遗失自行负责;

  9、墙壁、橱柜上不得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10、宿舍清洁由住宿人员轮流打扫整理,并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11、宿舍内严禁出现聚餐、喝酒、赌博等不良行为。

  第五条住宿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公开通报,情节严重的取消住宿资格:

  1、不服从宿舍长的监督、指挥的;

  2、在宿舍赌博、酗酒的;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的;

  4、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的;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的;

  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的。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11

  一、管理目的:

  随着办公室员工规模不断扩大,夏季用电高峰期也即将来临,员工宿舍用电不规范现象增多,给宿舍安全管理带来很大隐患。

  为加强办公室员工宿舍水电使用的`规范化管理,强化员工节约水电的意识,科学合理利用资源,倡导节约环保的生活习惯;同时给员工塑造一个舒适,文明的住宿环境,同时消除宿舍安全隐患,特制定员工宿舍水电使用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湘西区域公司办公室人员、所有职工宿舍。

  三、水电使用安全管理:

  1、办公室员工宿舍由宿舍长

  负责各宿舍安全用水用电管理,同时检查用电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清除并及时反映给公司管理人员。

  2、各宿舍必须严格遵守用电管理制度,如需进行电线路

  改动,必须由宿舍长先向综合部提出正式申请,经核实、批准后由专业人员予以实施。

  严禁各宿舍人员私自更改用电线路,严禁使用超大功率电器,否则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造成责任事故的,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四、水电费缴费核算方式:

  1、每月15日-20日由宿舍长统一缴纳电费并开具发票,并监督宿舍用电情况。

  2、员工宿舍水电费收取方式确定为:每月电费50元每人每月,水费为5元每人每月,按照宿舍总人数计费,超出部分则由员工宿舍内居住员工自行负责。

  3、宿舍水电费收费方式:每月15日-20日由宿舍长统一缴纳电费并开具发票,经报销流程后,超出部分则由各宿舍长向各员工收取,再交至财务。

  五、管理处罚制度

  1、如有发现出门不关灯、不管空调者,公司将严肃处理,并对责任人进行警告,发现罚款20元;宿舍长罚款30元,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2、因员工违反水电费使用规范,违规使用电器,造成宿舍电路、设备损坏需照价赔偿,并处以50元罚款。

  3、凡住宿员工每月25日前必须按时上缴水电费,费用额度由综合部根据水电费实际情况确定。不按时缴费取消宿舍住宿资格。核算补缴实际水电使用金额后搬出宿舍。

  4、辞职辞退员工,在办理辞职手续时,通知综合部管理人员抄录核算水电费,将水电费以现金形式缴至财务处后,方可结算本月工资。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12

  为了加强和规范员工宿舍的管理,根据宿舍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出如下管理制度:

  1、住宿员工应爱护宿舍内一切公物设施,不准随便移动拆卸,损坏须照价赔偿,未经公司总经办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把东西搬离宿舍。

  2、不准随地吐痰、乱丢东西,保持室内整洁干净,进入室内要穿拖鞋,不准往窗外丢杂物,卫生间要经常冲洗,垃圾要倒入指定垃圾桶。

  3、入住宿舍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在职员工,离职员工和外来人员拒绝入住,未经总经办允许擅自带人入住,当事人罚款100元。

  4、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偷窃及有伤风化的其它行为。 5、注意节约水电,出门或离开宿舍务必关门、关水、关电,以免影响他人生活起居和财产安全,避免浪费水电。宿舍内禁止使用功率用电器,不准私自接拉电线,预防火灾事故,保证人身和财产不受损失。

  6、每月水电费由住宿员工分摊,宿舍长缴纳。

  7、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严禁在宿舍内声喧哗、吵闹、声播放收(录)音机、手机彩铃和电视,所有娱乐活动应文明、小声,以不影响他人休息为前提。

  8、房间所住的员工必须负责卫生清扫,轮流值日。下水道因卫生不清洁造成的堵塞由责任人承担其维修费用,如无法明确责任则由所住房间员工平均分摊。

  9、严禁在宿舍内搞封建迷信和违法乱纪活动。团结一致、互谅互让、互勉互助,避免吵架、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

  10、员工宿舍的水管、电灯坏了,必须及时报告总经办管理人员请人维修,如不报告处理的'维修费用由该房员工负责。

  11、员工个人财物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经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物品。

  12、员工退出宿舍时,必须到总经办办理退出手续,由总经办管理人员清点宿舍物品,遗失、损坏则按价赔偿。

  13、总经办管理人员有义务监督、执行本制度,对于违本制度的员工,应主动进行劝止、批评、教育,对于不听劝阻的员工,或明知故犯的行为有权视其情节轻重,作出行政处分的初步意见,其中罚款处理的幅度为10200元,报公司总经办审批后执行。

  1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凡住宿员工均应自觉遵守,不得违。员工宿舍管理规章制度2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13

  一、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宿舍安全和提高环境品质,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本公司所有住宿员工以及其他租借公司所有住宿员工

  三、内容

  (一)住宿须知

  1、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

  2、员工入住须经批准,服从物业主管人员安排,按指定的房间、铺位入住。未经物业部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自行更换房间、铺位。

  3、集体宿舍床位只限本人使用,住宿人员不得将床位转租或出借给其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4、公司宿舍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应先到公司报备,公司备案同意后方可入住。

  5、已入住人员需退宿的,须提前到公司办理退宿手续。

  6、住宿员工离职(包括自离、辞职、免职等),须到公司办理退宿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7、公司宿舍实行共有负责制,宿舍所有人一起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工作,安排宿舍卫生值日表,监督卫生值日员工作,检查房内设施,申报日常维修,检查排除安全隐患,清点离职人员物品等。

  (三)设备设施管理

  1、有需要的宿舍配备的设施物品,向公司申请后由公司指派专人进行清点并确认。

  2、宿舍内非私物品由宿舍内人员共同负责保管,员工不得私自拆换、占用、损坏。

  3、宿舍内非私设施,非自然损坏的由责任人照价赔偿,不能明确责任归属的由宿舍内人员平摊赔偿费用,自然损坏及时报修。

  (四)纪律管理

  1、员工必须按照统一编号使用各自的床、卧具等,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或多占)。

  2、集体宿舍床位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不得带外来人员来宿舍住宿,外出请假并按时限返回。离开本宿舍保持衣冠整齐。

  3、严禁在宿舍内进行赌博、宣传迷信等其他有伤风化的活动,违者视情节严重处以罚款50-200元不等,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并予以无薪辞退。

  4、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50-200元不等,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以无薪辞退。

  5、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赌博,晚上24时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6、住宿员工不得于宿舍区室内外墙壁、橱柜、门窗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7、严禁在宿舍内饲养动物,严禁向窗外泼水、乱扔杂物。住宿员工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

  8、严禁宿舍白天无人时应关闭照明灯。

  (五)安全管理

  1、所有宿舍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电工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100元/次的罚款。

  2、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家用电器,违者除没收器具。

  3、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及时上报公司。

  4、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予以责任者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六)卫生管理

  1、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2、所有住宿员工必须安排搞好每日所住宿舍的清洁卫生。

  (七)物品摆放规定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齐、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床单平整,其他床上用品摆放有序。

  3、鞋子有序摆放于鞋柜内或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4、面盆、水桶置于卫生间内,并置面盆于桶上。

  5、住宿员工洗晒衣物须在指定区域或宿舍阳台晾晒,不得随意在走廊、过道、卫生间及其它公共区域晾挂。

  (八)迁出管理

  1、住宿员工离职(包括自离、辞职、免职等),须到公司办理退宿手续并于离职当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

  2、住宿员工迁出时须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须先经过相关人员检查。

  四、住宿人员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视情节严重呈报至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1、不服从公司安排、管理的;

  2、有偷窥、偷窃行为的;

  3、在宿舍内赌博、打架、酗酒的;

  4、经常妨碍他人休息,屡教不改的;

  5、蓄意破坏公物的;

  6、经常不在员工宿舍住宿但仍然占用床位的;

  五、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x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并执行,未尽事宜,另行修订。

  工厂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宿舍是员工在住宿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直接关系到员工的精神风貌和身心健康。为了加强本司员工宿舍安全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财产的'安全,搞好员工宿舍区的清洁卫生,建设一个良好、整洁、优美的宿舍环境,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个人物品随身保管,一但丢失公司不负任何责任。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人为原因造成的失窃事件由事件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员工宿舍实行责任制,排出卫生值班表;每天值日人员进行责任范围的保洁工作。安排好每天的清洁卫生工作和保持宿舍的整洁。请每组值日员工认真自觉执行。每月全体宿舍员工对宿舍进行大扫除,请各员工积极参与。

  (三)、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内乱扔果皮、纸屑、烟头、饭菜等垃圾,不得从阳台、门厅等地方向下倒水、吐痰、扔垃圾杂物,不得将塑料袋、饭菜杂物倒入便池和下水道等。凡经发现,即对当事人处理。宿舍内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干净、物品摆放整齐,室内通风。

  (四)、员工应该自觉维护宿舍墙壁的洁净,不得有任何污损行为(包括在墙上乱敲乱砸、张贴标语、广告、乱写乱画、用脚踢、用球砸等)。凡有污损行为,一律视其情节给予处罚。如未查出直接责任人,则该室全部成员给予处罚。

  (五)洗手间、浴室及各公共区域,应保持地面干净整洁,盥洗盆要保持清洁,节约用水、用电,养成随手关水关电的良好习惯。门外不能堆放垃圾,垃圾要及时清理,不得存放在室内。

  (六)不得在室内随意拉接电线,不得在宿舍用未经许可的电器,爱护宿舍各项公用设施,不得破坏公用设施,若因此造成的事故,事件责任人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七)宿舍住宿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生活习惯。严禁在宿舍内参与赌博活动,严禁在宿舍里酗酒或酒后闹事。严禁外来人员留宿或男女混住,一经发现严重处罚。严禁在宿舍大声喧哗,放高音音乐。按时熄灯睡觉,不影响他人的休息。

  (八)住宿员工下班外出时,尽量结伴而行,晚12:00前必须返宿,加强防盗、防抢等安全防范意识。

  (九)住厂舍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安排,未经公司批准,不得更换床位、宿舍。辞工辞退人员必须自停工三天内凭离职证明搬离宿舍,逾期未搬者每天由工资中扣除50元。

  (十)要求全体员工必须认真遵守《员工宿舍管理制度》,携手共创文明宿舍。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14

  为做好xx校区临住教职工宿舍的综合管理工作,为教职工提供一个温馨、安全、卫生的住宿环境,结合xx校区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住宿安排原则

  1.教职员工需到xx校区上课或办公的均可提出住宿申请。

  2.临住宿舍的床位和床上用品实行公用原则,由xx校区综合办公室统一配置。

  二、住宿办理程序

  住宿申请人需于学期初到xx校区综合办公室办理住宿登记手续,经批准后领取房间钥匙。如住宿时间有变更,须及时办理变更申请手续。学期结束后应及时到xx校区综合办公室办理退还手续,并归还房间钥匙。

  三、住宿守则

  1.教职工要按申请指定的`床位入住,未经同意不得随意调换床位。

  2.住宿期间要保持房内卫生清洁,不得随地丢果皮、纸巾、烟头等垃圾。休息时间不得大声喧哗、吵闹,影响打扰别人。

  3.不得私自将临住宿舍内的床上用品带走或锁进衣柜。

  4.临住教职工宿舍实行“本人申请,本人入住”的原则,不允许将临住房间的床位转让给他人入住,也不得随意带其他人入住。

  四、安全守则

  1.离开宿舍须关掉光管、风扇等电器(热水器可在周末再关掉)。

  2.严禁携带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进入舍内。禁止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

  3.离开宿舍须关好门窗,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4.丢失宿舍钥匙需赔偿10元。

  5.丢失或损坏宿舍内公用物品需按价赔偿。

  五、对违反本规定的教职工,xx校区综合办公室将根据实际情况向相关部门通报。

  六、本办法由xx校区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15

  一、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1、宿舍舍长是宿舍各项工作的总负责人,舍长应严于律已,率先垂范,并督促所有宿舍成员严格执行宿舍管理规范。住校生要自觉执行学校的住校制度,发扬“自觉、自治、自强”的“三自”精神。

  2、住校生在宿舍内,应做到语言文明,举止得体,不看不健康的书刊。遵守宿舍文明公约,尊重他人的生活习惯,未经他人同意不动他人钱物,建立和发展平等互助的同学关系。

  3、准时起身,按时就寝。起身后,要迅速处理个人事务并做好宿舍内务整理工作。最后离开的同学要检查水、电、门窗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晚上熄灯后,保持安静,不讲话、不听收音机、录音机、CD机、MP3等,不借助手电筒、小台灯或路灯及其它室外光线在床上看书。周末、其它节假日晚8:30前离开教室,学生宿舍9:00熄灯。

  4、住校生合理利用午休时间,午休期间宿舍必须保持安静。

  5、住校生应按规定铺位就寝,舍长的铺位应在靠门口方便开门与关门一侧的下铺,不得随意调换。宿舍如有空铺,应按空里不空外,空上不空下的要求安排床位。不准留宿非本宿舍的学生或外客。任何住校生都不得擅自住在校外。

  6、爱护宿舍公物,各宿舍要保护好本宿舍的门牌。混合宿舍各班都要有门牌。宿舍公物损坏必须及时报修。

  7、要切实做好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严禁在宿舍内乱拉电线、装接用电器、燃烧纸屑或点蜡烛,夏秋季应挂好蚊帐,严禁在宿舍内点蚊香与喷洒灭蚊虫的气雾剂。个人的贵重物品、现金等都应妥善保管或交班主任保存。身边的现金原则上不超过100元人民币,离开时,要锁好门。

  8、宿舍区严禁摆放自行车,严禁从事球类活动。任何时候不得在宿舍内打牌、下棋。宿舍内不得存放篮球、足球等体育器材。

  9、宿舍不得存放箱子(无壁橱的宿舍除外)。宿舍里可适当张贴一些名人字画,不在宿舍里张贴体育名星、影视明星等画像,保持室内布置优雅、文明。

  10、室内物品达到“四线一方”,“四线”即牙刷一条线(牙刷头朝上向东或向南),毛巾一条线、床下鞋子一条线(一张床下不超过四双鞋子,鞋头朝外,距边线向里15厘米)、床单一条线,“一方”即被子叠成方块形(被口朝外放里床头中间,枕头放在被子上)。不随地乱抛纸屑瓜皮果壳,不随地吐痰,每个宿舍配好垃圾篓和垃圾袋,垃圾实行袋装处理。宿舍值日表及作息时间表应张贴在门后适当位置。值日生利用适当时间做好卫生工作。

  11、要经常保持宿舍地面及走廊的清洁、干燥。清水、污水一律倒进下水道。值日生要负责督促检查。

  12、有多个班级学生共住的混合宿舍应共同管理好宿舍。同学间要互相尊重、互相帮助。高年级学生应更多地负起管理责任,为低年级同学作出榜样。混合宿舍只设一名舍长,并且在人数多的班级中产生,当人数相等时可通过协商产生。在学校各类检查评比中如遇有扣分,则扣所属各班分数。

  13、各住校生无条件服从所有管理人员的检查指导。舍长、班级干部对宿舍情况应经常互查评比。

  14、住校生不得购买学校食堂和校办饭店以外的饭菜和食品,不得在宿舍用餐。

  15、住校生在阳台上晾晒衣服时,湿衣服挂在靠外边的一根晒杆上,干衣服晾在靠墙的一边。宿舍楼后阳台窗档上禁止晾晒衣服。

  16、在阳台上晾晒鞋子时,应放在阳台地面上并且靠墙,鞋头朝向墙面摆放整齐。

  17、放假3天以上,住校生不得将衣物留置于走廊。

  18、按规定记好宿舍日记。

  19、宿舍内外地面及楼梯每天至少拖洗两次,特殊情况按学校要求执行。

  20、楼上地面积水不得通过阳台排水管排到楼下,因水龙头未关导致自来水溢出,也不能通过阳台排水管排下。

  21、拖把拖地结束洗净拧干,拖后不得在地面上留有明显水迹。

  二、文明宿舍申报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宿舍管理质量,培养同学们自我管理意识和能力,使同学们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班集体的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文明宿舍申报有关制度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文明宿舍的申报条件:

  1.宿舍全体成员自觉遵守住校生管理的各项规定。

  2.宿舍布置美观大方,格调高雅,有较好的文化氛围。

  3.爱护公共财物,不发生随意调换、拆卸、破坏宿舍设备的现象。节约用水用电。

  4.宿舍整洁美观,物品摆放整齐有序,达到学校规定要求,没有乱挂、滥贴等现象。

  5.宿舍成员无晚归及不归现象,无酗酒、抽烟、打架、无留宿外人现象。

  6.在学校规定的地点就餐,不购买地摊食品和外人所卖食品。

  7.宿舍内无安全隐患和内盗行为。

  8.宿舍成员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

  9.具有良好的学习风气,学期考试成绩宿舍成员人均居班级中游以上。

  10.自觉召开周末小结会,认真填写宿舍日记。

  二、文明宿舍的申报程序:

  1.各班级认真组织学习《实验初中教育集团宿舍文化建设的有关意见》,对照申报条件,组织落实。

  2.各班级对本班级宿舍进行验收,对符合条件的宿舍填表上报年级部。

  3.政教处根据平时检查情况,确定各年级部文明宿舍上报数目。

  4.根据各年级规定数目,年级部组织验收并按数上报。

  5.政教处对各年级上报的'宿舍进行验收。

  6.在政教处规定时间内上报,过期不予补报。(具体时间待定)满足达标宿舍的所有条件。

  三、奖励和处罚

  1.凡被评选为文明宿舍的班级,在班级量化考核中每宿舍每月增加10分。

  2.所有被确定的文明宿舍必须长期保持,如发现有一般违纪现象、卫生不合格及其它问题,立即取消文明宿舍称号,取消当月加分。

  3.凡文明宿舍内学生出现严重违纪现象的,除取消“文明宿舍”称号,还要扣回学期内已奖励的分数。

  4.年级部不按规定上报的,政教处不予验收。

  三、学生宿舍日记使用制度

  1、每个宿舍有专用的笔记本作为宿舍日记,放在宿舍舍长枕头外侧。宿舍日记必须妥善保管,保持整洁。

  2、宿舍日记为申报文明宿舍必备条件,日记内容能够反映出宿舍的午休、夜寝人数及纪律,晚归同学姓名(熄灯为准),公物损坏申报及维修情况,好人好事等。宿舍日记应有每次召开周末小结会过程记录。

  3、对宿舍突发性问题如打架斗殴、物品失窃、夜不归宿、同学生病等情况,除认真做好记录外,还要及时向班主任或宿舍值班老师反映,如不记录或记录不实,将追究相关同学及宿舍、班级、年级部责任。

  4、舍长要合理安排记录人员,确保每天有人记录,记录人员必须签字(宿舍情况正常也要签字)。

  5。如遇节假日,由舍长或由舍长指定专人对未回家的同学的姓名及活动时间、地点等进行详细记录。

  6、书写要工整。所记内容应按时间顺序用1、2、3、4……序号表示,一事一条,每条结束时必须注明记录时间。

  7、班主任每周查阅日记不少于一次,并签字。

  8、各年级部对宿舍日记抽查评比,每学期不少于两次,评比结果纳入班主任考评范围。

  9、学校对宿舍日记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规定使用日记的宿舍、班级、年级部进行处理。

  10、上述项目为学校基本要求,各年级可根据年级部情况充实记录内容,但每个年级部必须统一。

  四、学生宿舍舍长职责

  1、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学校的各项纪律制度,关心集体,工作积极主动,有奉献精神。

  2、加强自身修养,严于律已,刻苦学习文化课,努力提高成绩,增强个人管理能力。

  3、心系宿舍全体成员,注意与同学之间的沟通与交流,采纳同学们的合理化建议。

  4、强化民主意识,组织全体成员讨论制订《宿舍公约》。

  5、开学初,按学校要求组织布置好宿舍,所有物品放置做到整齐划一。

  6、遵循“公平、便利”的原则,合理分配值日任务,制定明确的值日分工表,并随时检查督促完成情况。

  7、提醒或督促同学认真做好值日工作,做好记载,必要时上报班主任。

  8、提醒同学按时收取室外晾晒衣物。

  9、督促同学保持地面全天候无杂物。

  10、督促同学按时起身,按时休息,按时关灯,熄灯后不讲话。

  11、发现公物损坏,告知班主任并及时报修。

  12、制止同学在宿舍里看不健康读物及体育活动。

  13、发现同学进网吧或夜不归宿等现象,要认真劝阻,并及时向班主任报告。

  14、周末或学校放假时,要组织同学对宿舍及所属楼梯等卫生区进行一次彻底打扫,并负责检查,做好记载。

  15、同学生病时应主动帮助送往医院,并及时向校值班老师报告。

  16、平时注意观察同学们的思想动态,发现不良倾向,应主动向班主任反映。

  五、学生宿舍值日生职责

  1、服从舍长安排,按时完成值日的任务。

  2、打扫室内卫生,将室内的物品摆放整齐,确保地面清洁。

  3、打扫室外卫生,及时清除走廊里的蜘蛛网。

  4、保持门窗玻璃清洁,晾晒的衣物、鞋袜等要规范摆放。

  5、打扫楼梯,要确保无废纸杂物,无痰迹;打扫小花池,确保花池内无杂物,瓷砖清洁。

  6、离开宿舍时,要认真检查水龙头、日光灯是否关好,关锁好门窗。

  7、注意保管好宿舍的钥匙。

  六、学生宿舍安全防火制度

  1、人走灯关,切断用电器电源。

  2、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规定以外的电器。

  3、闻到电线胶皮糊味,或发现电路设备发生故障时,要及时报告保卫科或值班老师请电工处理,禁止学生私自拆修。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要先切断电源。情况不明或情况危急时,应立即离开现场。

  4、禁止将打火机、火柴等火种带入宿舍。

  5、宿舍内禁止点蜡烛、蚊香。

  6、禁止在走廊、厕所点火烧废纸、杂物。

  7、禁止将火种倒入或扔进草坪或垃圾桶(车)内。

  8、禁止在学生宿舍走廊、宿舍内生火做饭。

  9、学生宿舍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0、宿舍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1、未发现火灾,任何人不得随便动用消防设备或灭火器材,违反者除给予处分外,还要按规定赔偿所损坏的设施。

  12、发现火情及隐患,要及时报告保卫科或值班教师。

  13、一旦发现火灾,保卫人员、值班教师,应根据当时情况立即疏散有关学生。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时最大限度组织灭火,如不能控制火情,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同时拨打“119”报警。

  七、学生宿舍卫生间卫生标准

  1、卫生间的门要求洁净,无污渍。

  2、玻璃镜面保持光亮,无水渍,无手印。

  3、台面、面盆、水龙头、皂液盒要求白洁光亮,无污物,无水迹,无杂物。

  4、瓷砖墙面要保证无污迹、尘土、纸屑。

  5、大、小便池和洗涮池内外要求保持干净、光亮白洁,无黄垢,无毛发,无杂物。

  6、压水杆及电镀件要保持无水印,无污迹,光亮如新。

  7、地面要保持干净光洁,边角无杂物,无污迹。

  8、垃圾及时清倒,不得过半,垃圾袋及时更换,垃圾桶内壁及桶后墙面要保持无污迹。

  9、卫生间气窗应经常打开,保证空气清新,无异味。如遇放假,应及时关好门窗。

  10、卫生洁具必须摆放整齐。

  11、卫生间内各种设备完好无损,发现故障应及时报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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