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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加工厂规章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机械加工厂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机械加工厂规章制度1
为确定生产秩序正常运作,车间管理需要,特制定本条例如下:
1、按厂部规定的时间上下班。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者,一次罚款20元。
2、在上班时间严禁有离岗、闲聊、看报纸、手机的行为,违者一次罚款20元。
3、爱惜公物,有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者,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一经发现立即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视情节轻重送公安机关处理。
4、全体员工要有互尊互爱的精神,严禁打架斗殴,如有发生,先动手者,处以500元以下罚款,并承担医药费用,情节严重者,开除出厂。
5、家庭有特殊情况,预先请假,未经允假而离岗的一次性罚款30元。
6、员工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不开无人机、不点无人灯、气瓶及时关闭,如有违反,一次性罚款30元。如有造成设备损坏的`,全额赔偿。
7、所有员工做好车间的清理、清扫工作,必须保证车间的整洁,如发现车间地面肮脏、有烟头杂物、工作台面凌乱,处以20元罚款。
以上条例请各位员工认真执行,车间主任监督,如有违反严肃处理,并追究车间主任责任。
机械加工厂规章制度2
一、目的
为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车间生产正常进行,让员工做好本职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厂全体工作人员。
三、具体制度
(一)考勤管理:标准考勤时间:办公室人员:上午07︰30—11︰15,下午12︰00—17︰00;生产人员:上午07︰30—19︰30,晚上19︰30—07︰30。
1、严禁迟到或早退、不打卡或代人打卡。如果出现代人打卡者,双方违反当事人扣除当月全勤奖。
2、如果出现因考勤机故障或员工卡不能正常打卡的,则由本人到车间进行登记,并由直接上级签字认可,否则按旷工处理。
3、上班时间超过半小时到达车间均属于迟到,30分钟以上未到岗位也未请假视为旷工一天,每迟到或早退一次,10分钟以内罚款10元。迟到10-30分钟(含30分钟)的每次均罚款50元。一个月内累计迟到的次数达3次者(含3次),记旷工一天。
4.若一个月内累计迟到的次数达10次以上(含10次),或半年内累计迟到的'次数达20次以上(含20次)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将予以辞退。
(二)班前会、班后会
1、早晨07︰20及晚上19︰20召开交接班会议。
2、如果有事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能参加会议者,必须提前给班长打电话说明原因。
3、交班班长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尽量在本班解决,为下一班的安全生产打下良好基础,如问题未能解决,做好详细交班记录,并上报车间主任,在交接班时与接班负责人解释清楚后方可下班。
4、交班时交班班长必须如实反映生产状况和设备运行情况,不得对存在的问题隐瞒,接班者要严肃认真,仔细检查,做到交班清,接班严。
5、如果交班者故意隐瞒事实真相或有意违反规定,虽然接班者已接班,但发生的后果视情节严重由双方共同承担。
6、交班人员应明确回复接班人员提出的问题,并和接班人员共同核实,检查设备运行情况。
7、交班人员在接班人员因故未到现场,或未完成接班检查工作前不得擅自离去。
8、接班人应按交接班内容逐一检查核对,符合实际情况即可交接班,不得无理刁难或无故不接,由于接班人检查核对不周而引起的后果,由接班人负责。
9、接班人员发现交班人员未认真完成工作,或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向交班人员提出,如交班人员不能给予明确回复,接班人员可以拒绝接班,并报上级领导处理。
10、当交班人员检查工作完成,并且接班人员无任何疑问后,交班结束。接班人即可在交班记录表上签字,记录交班时间,让交班人员下班。
11、班后会由当班班长总结本班生产运行情况,产量、点检、岗位纪律等,如果生产过程中存在问题要对其进行分析和讨论,或向上级反映。
(三)工作纪律
1、上班时生产人员必须穿工作服,佩戴安全帽、胸卡;禁止穿拖鞋上班。仪表应保持整洁、大方、得体。
2、上班时间员工应该坚守工作岗位,需暂时离开时应与同事交代,工作期间未经班长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须进行电话或口头请假方可离开岗位。
3、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和工艺指标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流程和指标。
4、操作记录要认真填写,不得乱写乱图,填写内容必须和实际相符合。
5、工作时间严禁打瞌睡,睡岗。如果发现,当事人罚款50元,当班班长罚款50元。
6、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串岗、打私人电话、玩手机、吃零食、闲聊等。
7、没有特殊情况未经车间主任同意吃饭时间不得回食堂就餐。当送饭人员送到岗位时,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前去拿饭,必须有两人留守岗位。
8、在生产区内,杜绝一切火种,严禁将打火机、火柴等点火用具带入。一旦发现罚款50元。
9、严禁在生产厂区内吸烟,如有违反,车间将其本人除名并送至人力资源部。
10、如果因有事需要请假则提前24小时请假,不允许事后请假或电话请假。一天内则先由班长批准后交车间主任审查,4天以内(含4天)最终由部门经理批准。4天以上需总经理批准。
11、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12、送样人员严禁在化验室逗留和闲聊,不能随意自动用电脑,或私自更改结果。
(四)生产过程管控
1、生产任务:车间负责人按生产任务单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有计划的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如完成不了,应即时向上级主管汇报,以便协调;同时切实安排好车间生产,保证各组的正常生产,避免衔接不良、产生误工。
2、产品质量:保证产品零配件符合质量要求和物料正确与齐备,尤其是确保产品首件质量的前提下,在生产过程中要时刻关注产品的质量,巡检人员应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巡检、抽检,避免常见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的发生,发现质量问题应现场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要迅速向上级主管反映,以便尽早解决。
3、安全生产:每日上班时,先检查全车间的电源、电线和机器设备,保证无安全隐患方可生产;工作人员不得离开机台并严密监视机器操作情况,在下班时,关掉车间内所有电源,严禁在无人状态下机器仍在运转。
4、生产协调:在日常工作中,员工应积极与主管进行沟通协调,确有难度的,可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请求支持。
(五)工具管理
1、工具箱钥匙由班长进行保管,领用工具和别人借用时要进行登记。
2、领用货架上的配件必须进行登记,需注明领用人,型号规格和数量。
3、点检人员要定时对工具箱内工具和货架上的配件进行清点,并对其进行整理、整顿。
四、其他
本规章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机械加工厂规章制度3
1.总则
1.1本制度适用于外供件的质量检验。
2.管理职能
2.1生产部归口管理。
2.2经营部和各部门班组协助。
3.检验范围
经营部采购的用于本公司产品及向用户提供的零部件配套的整机产品或委外协作加工的工件。
4.检验内容及要求
4.1外供件由采购员核对完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后由生产部检验。
4.2检验员严格按照《原材料(外购件)检验规程》进行验收。
4.3进货检验要按《采购物资分类明细表》进行分类检验。
4.4 A类产品指对随后的产品实现或对最终产品质量以及安全指标影响重大的采购产品要进行全部检验。
4.5 B类产品指对随后的产品实现或对最终产品质量以及安全指标有影响的采购产品抽样检验。
4.6 C类产品指一般辅助性材料,要进行外观检验。
4.7批量委托外单位加工的产品应签定质量保证协议。对于不合格件作退货处理,对于未能及时检验出来但又应用到本公司产品上的外协件,外协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4.8外供件的非关键参数不合格时,应由生产部门认可,方可使用。
4.9由定点供应的器材进行抽验,抽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要严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当改变供方或供方生产条件变化时,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并严格执行《采购控制程序》。
4.10如因安装、测试条件等原因不能做进货检验,可以只做外观检查,安装后具备检验条件,生产部要追踪检验并做好记录。
4.11本公司不具备检验条件而又有必要检验的外供件,供应厂家必须提供质保单,公司仅进行外观检验,必要时由经营部负责委托外单位检测。
4.12凡不合格的外供件应在不合格品上做上明显标志。标志为:用红漆打“×”。
4.13抽样检验时,送检单位应提供方便,协助质检员检验。
4.14财务部应根据检验后的合格数量付款,不能退货的不合格品造成的损失由责任部门负责。
5.检验和考核
5.1经营部负责对有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5.2在检验工作中,因错、漏检造成本公司产品质量问题按《全面质量管理奖惩实施办法》的有关条款处理。
5.3对工作认真负责,避免重大质量事故及经济损失者给予表扬与奖励。
供应商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控制程序
对有多年业务往来的重要物资的供方,应提供充分的'书面证明材料,可以包括以下内容,以证实其质量保证能力;
A、体系认证证书;
B、本组织对供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核的结果;
C、本组织及供方其他顾客的满意程序调查;
D、供方产品的质量、价格、交货能力等情况;
E、供方的财务状况及服务和支持能力等。
对第一次供应重要物资的供方,除提供充分的书面证明材料外,还需经样品测试及小批试用,测试合格才能供货;
A、新供方根据提供的技术要求提供少量样品;
B、质检部对样品进行验证,出具相应的验证报告,并填写《供方评审记录表》中相应栏目,反馈给采购部;
C、样品如不合格可再送样,但最多不能超过两次;
D、样品验证合格后,采购部通知供方小批量供货;经质检部进货验证合格后,交生产部试用,并由质检部出具相应试用后的验证报告,填写《供方评定记录表》中相关栏目,反馈给采购部;
E、小批量进货验证或试用不合格则取消其供货资格。样品验证、小批量试用均合格的供方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可列入《合格供方名录》。
对于一般物资供方,需要经过样品验证和小批试用合格,各相关部门提供评价意见,管理者代表批准,可列入《合格供方名录》。
对于批量供应的辅助物资,质检部在进货时对其进行验证,并保存验证记录,合格者由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即可列入《合格供方名录》。对零星采购的辅助物资,其进货验证记录即为对此供方的评价。
供方产品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采购部应向供方发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如两次发出处理单而质量没有明显改进的,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采购部每年对合格供方进行一次跟踪复评,填写《供方业绩评定表》,评价时按百分制,质量评分占60%,交货期评分占20%,其他(如价格、售后服务等)占20%。评定总分低于80%(或质量评分低于50%),应取消其合
格供方资格;如因特殊情况留用,应报管理者代表批准,但应加强对其供应物资的进货验证,并执行4.2.6条款。连续第二次评分仍不及格,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对外协加工的供方控制,也应执行上述条款规定。
机械加工厂规章制度4
一、奖励制度
本车间鼓励员工提倡好的建议,一经采用将根据实用价值给予奖励。为车间做出特别贡献的,将给予奖励小功50元、大功100元。凡是一个月内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不缺勤、不违反以下四项制度和公司制度的,将给予50元的奖励。
二、生产制度要求
1、所有人员生产加工时必须按实际派工数量进行加工,不可以挑活、占活和怠工,没有派工而加工或不按派工数量进行加工的,将按当天工资的50%结算当天工资,派工而不加工或故意怠工的一经发现,将给予50至200元罚款,严重的直接开除。
2、上班时,所有员工须坚守岗位,不得到处走动,做事须主动配合,不得被动等待、观望,做完一道工序后,要马上要求组长和主任再安排工作,员工在操作过程中,闲杂人员不得靠近、攀谈,影响其工作,违者一次罚款20元。
3、如有特殊事情必须亲自处理需请假的,必需填写请假条,经组长、主任与相关领导签字后,才属请假生效,不可代请假或事后请假(如生病无法亲自请假,事后必须交医生证明方可),否则按旷工处理;杜绝非上班时间私下请假或电话请假,如无特殊情况请假要提前一天请假,违者一次处以20元以上罚款。
4、所有员工不准在车间内抽烟,违反一次罚款50元。
5、每天上班必须至少提前5分钟到达车间,做机床、工具、加工零件的交接工作,否则视为迟到,一次罚款20元,若因上下班交接不清而出现问题的,两人各罚款50元。
6、自即日起所有员工不得随意换班、调班,如有特殊事情需要换班的,需经过组长和主任同意才行,否则视为旷工。
7、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例如风扇、电灯、机床电源、水龙头等),如发现有浪费水电或下班没有关水电者对其责任人或工序团体每人罚款20元。
8、各班组必须负责本组的环境卫生,每人必须负责各自所负责的区域卫生,车间物品(如卫生工具、吊装工具、工装夹具等)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违者处以50元/次的罚款。
9、员工上班应着装整洁,不准穿拖鞋、裙子、奇装异服,女员工必需把长头发盘起来,同时不准带任何食品到车间内吃,如违反者将处以20元/次的罚款。
10、图纸必须按规定放在图纸夹上,乱放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弄丢一张图纸罚款100元。
11、机加工所有员工在交接班前,必须进行一次小型机床维护保养,做好交接和工作准备,每个月月底进行一次大保养,包括清扫机床台面、加润滑油、检查有无漏油、工装夹具和刀具摆放整齐、工作台面涂抹防锈油等,(机床点检表必须按时填写,出现故障时及时向班长、工艺员、车间主任反应,点检表每月1号由班长上报工艺员进行统计)违者一次罚款50元。交接班我们应牢记《“十交”与“五不交”》
《十交》:
1、交本班生产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
2、交仪表、设备运行和使用情况
3、交不安全因素,采取的预防措施和事故的处理情况
4、交设备润滑三级过滤和工具数量及缺损情况
5、交工艺指标执行情况和为下一班的准备工作
6、交原始记录是否正确完整
7、交原材料使用和产品质量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8、交上级指示、要求和注意事项
9、交跑冒漏情况
10、交岗位设备整洁和区域卫生情况
《五不交》
1、生产不正常、事故未处理完不交
2、设备或工艺有问题,搞不清楚不交
3、岗位卫生未搞好不交
4、记录不清、不齐、不准不交
5、车间指定本班的任务未完成不交
三、质量要求
1、加工件必须按照图纸进行加工,每道工序必须接受车间质检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并配合质检工作,不得顶撞、辱骂,对教育不改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20—200元。
2、所有工序都有对前道工序做质量检验的责任,如前道工序错(下料、切割时造成边缘坡度较大、焊后变形大、与图纸不符、)而后工序未能发现仍就加工的,后工序所负得责任是前道工序责任的50%,质检员和前道工序加工者负有同样的责任。
3、所有加工零件都要去除毛刺飞边、锐角倒钝。所有板厚在10MM以下的螺丝孔M6―M20必须攻透,其余必须任丝头,螺丝孔必须起头5扣丝以上。(液压站阀块所有螺纹孔必须任丝头,深度在3扣丝以上)。违犯者一次罚款50元。
四、派工单要求
班长派工时必须先填写好派工单(核价、件数),如没有,员工可拒绝加工,如监督员发现没有核价、件数的班长、员工各给予300元罚款(除特殊情况外)工件完成要及时上交派工单,派工单上交时间不可以超过二个工作日(自加工完成当天算起),超过三个工作日(含第三个工作日)就按当天工资的50%结算工资;加工件做完是成品的要及时入库涂抹防锈油,半成品必须转入下道工序要放到指定位置,不按要求的质检将不给予签字,并给予50元/次的罚款,若无特殊原因质检员违反此项,将给予质检员20至100元的罚款。
五、领料单要求
填写领料单时,必须在机加工办公室填写,以便于车间助理对领料单的保管和统计;填写时字体要工整,各项目要完整,填写完必须有车间主任签字,不可模仿和代签,违者一次罚款50元。
六、安全标准
各工位安全标准
一、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者必须熟悉机床的结构,性能及传动系统,润滑部位,电气等基本知识和使用维护方法,操作者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操作。
2、工作前要做到:
(1)检查润滑系统储油部位的油量应符合规定,封闭良好。油标、油窗、油杯、油嘴、油线、油毡、油管和分油器等应齐全完好,安装正确。按润滑指示图表规定作人工加油,查看油窗是否来油。
(2)必须束紧服装、套袖、戴好工作帽、防护眼镜,工作时应检查各手柄位置的正确性,应使变换手柄保持在定位位置上,严禁戴围巾、手套、穿裙子、凉鞋、高跟鞋上岗操作。工作时严禁戴手套。
(3)检查机床、导轨以及各主要滑动面,如有障碍物、工具、铁屑、杂质等,必须清理、擦拭干净、上油。
(4)检查工作台,导轨及主要滑动面有无新的拉、研、碰伤,如有应通知指导教师一起查看,并作好记录。
(5)检查安全防护、制动(止动)和换向等装置应齐全完好。
(6)检查操作手柄、伐门、开关等应处于非工作的位置上。是否灵活、准确、可靠。
(7)检查刀架应处于非工作位置。
(8)检查电器配电箱应关闭牢靠,电气接地良好。
3、工作中认真做到:
(1)坚守岗位,精心操作,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因事离开机床时要停车,关闭电源。
(2)按工艺规定进行加工。不准任意加大进刀量、削速度。不准超规范、超负荷、超重量使用机床。
(3)刀具、工件应装夹正确、紧固牢靠。装卸时不得碰伤机床。找正刀具、工件不准重锤敲打。不准用加长搬手柄增加力矩的'方法紧固刀具、工件。
(4)不准在机床主轴锥孔、尾座套筒锥孔及其他工具安装孔内,安装与其锥度或孔径不符、表面有刻痕和不清洁的顶针、刀具、刀套等。
(5)传动及进给机构的机械变速、刀具与工件的装夹、调正以及工件的工序间的人工测量等均应在切削刀具、工件后停车进行。
(6)应保持刀具应及时磨锋或更换。
(7)切削刀具未离开工件,不准停车。
(8)不准擅自拆卸机床上的安全防护装置,缺少安全防护装置的机床不准工作。
(9)机床上特别是导轨面,不准直接放置工具,工件及其他杂物。
(10)经常清除机床上的铁屑、油污,保持导轨面、滑动面、转动面、定位基准面清洁。
(11)密切注意机床运转情况,润滑情况,如发现动作失灵、震动、发热、爬行、噪音、异味、碰伤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工作。
(12)机床发生事故时应立即按总停按钮,保持事故现场,报告有关部门分析处理。
(13)用卡盘夹紧工件及部件时,必须将扳手取下,方可开车。
(14)装卸花盘、卡盘和加工重大工件时,必须在床身面上垫上一块木板,以免落下损坏机床。装卸卡盘应在停机后进行,不可用电动机的力量取下卡盘。
(15)在工作中加工钢件时冷却液要倾注在构成切屑的地方,使用锉刀时,应右手在前,左手在后,锉刀一定要安装手把。
(16)机床在加工偏心工件时,要加均衡铁,将配重螺丝上紧,并用手扳动二三周明确无障碍时,方可开车。
(17)切削脆性金属,事先要擦净导轨面的润滑油,以防止切屑擦坏导轨面。
(18)车削螺纹时,首先检查机床正反车是否灵活,开合螺母手把提起是否合适,必须注意不使刀架与车头相撞,而造成事故。
(19)工作中严禁用手清理铁屑,一定要用清理铁屑的专用工具,对切削下来的带状切屑、螺旋状长切屑,应用钩子及时清除,以免发生事故。
(20)夹持工件的卡盘、拨盘、鸡心夹的凸出部分最好使用防护罩,以免绞住衣服及身体。
(21)用顶尖装夹工件时,顶尖与中心孔应完全一致,不能用破损或歪斜的顶尖,使用前应将顶尖和中心孔擦净。后尾座顶尖要顶牢。
(22)车削细长工件时,为保证安全应采用中心架或跟刀架,长出车床部分应有标志。
(23)刀具装夹要牢靠,刀头伸出部分不要超出刀体高度1.5倍,垫片的形状尺寸应与刀体形状尺寸相一致,垫片应尽可能的少而平。
(24)用砂布打磨工件表面时,应把刀具移动到安全位置,不要让衣服和手接触工件表面。加工内孔时,不以可用手指支持砂布,应用木棍代替,同时速度不宜太快。
(25)操作者在工作中不许离开工作岗位,如需离开时无论时间长短,都应停车,以免发生事故。
4、工作后认真作到:
(1)将机械操作手柄、伐门、开关等扳到非工作位置上。
(2)停止机床运转,切断电源、气源。
(3)清除铁屑,清扫工作现场,认真擦净机床。导轨面、转动及滑动面、定位基准面、工作台面等处加油保养。严禁使用带有铁屑的脏棉沙揩擦机床,以免拉伤机床导轨面。
(4)认真将班中发现的机床问题,填到交接班记录本上,做好交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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