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规章制度

时间:2023-06-13 14:59:59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幼儿园规章制度(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幼儿园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幼儿园规章制度(15篇)

幼儿园规章制度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促进我县民办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幼儿园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民办幼儿园,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单独或联合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依法设立的、面向社会招收学龄前儿童、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学前教育机构。

  第三条 民办学前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对民办学前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

  第四条 民办学前教育事业纳入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第二章 部门职责

  第五条 民办幼儿园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 县教育局是学前教育的主管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县民办学前教育工作发展规划的统筹协调,具体负责本区域内民办幼儿教育工作的日常管理、业务指导与工作考核。具体包括:审核认定幼儿园办园资格,颁发办园许可证,对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对幼儿园进行分等定级,组织培训幼儿园的师资,审定、考核幼儿园的教师资格。

  第七条 县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了解掌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幼儿园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及时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载运幼儿的车辆安全管理,取缔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及时制止和查处超载等违法行为。

  第八条 县卫生部门要贯彻有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的法律法规,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规定,负责规范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具体负责检查、指导幼儿园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及时处理幼儿园发生的传染病等影响幼儿安全的事件。

  第九条 县住建、质监部门要落实城镇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加强幼儿园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责令纠正。

  第十条 县消防大队要指导制定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安全业务培训,定期检查、指导各种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结合幼儿园工作实际,经常开展各种消防演练活动。

  第十一条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全县幼儿园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审核认定,监督、检查幼儿园食堂、饮用水的卫生状况。文化、工商等部门应当对幼儿园周边的有关经营服务场所加强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者,营造有利于幼儿成长的良好环境。

  第十二条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对全县民办幼儿园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对园舍设施进行安全鉴定,督促存在安全隐患的幼儿园进行整改。

  第十三条 县民政局主要负责对已获县教育局审批、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幼儿园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县财政、物价部门主要负责对全县幼儿园的收费进行管理和督查。

  第十四条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把学前教育纳入城镇、新农村建设规划,负责本乡镇民办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和安全管理。

  第三章 审批程序和举办条件

  第十五条 民办幼儿园的审批依法由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境外组织和个人在本县合作举办民办幼儿园的,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十六条 举办民办幼儿园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幼儿园的设置符合本县教育发展规划。

  (二)举办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幼儿园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有符合国家教育方针的办学宗旨;有符合规范的园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四)有合法的幼儿园章程、组织机构,有符合国家要求的教职工队伍。

  (五)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周围无污染源,无危险和安全(含消防)隐患;幼儿园的园舍、场地、设施、设备以及环境卫生、卫生保健安全(含消防)状况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六)有必备的办学资金、稳定的经费来源。

  第十七条 申请举办民办幼儿园,应向审批机关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办报告及审批申请表。

  (二)规范的名称和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三)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四)拟聘任工作人员的相关资格证明。

  (五)拟办民办幼儿园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六)拟办民办幼儿园的章程草案和发展规划(包括办学宗旨、规划目标、教育教学原则、招收对象和范围、师资队伍构成、课程计划、拟使用的教育教学指导用书等)。

  (七)公安消防部门提供的消防安全审核意见。住建、质监部门提供的房屋及配套设施质量安全鉴定书。

  (八)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

  (九)有资质的健康检查单位提供的`工作人员健康证明书。

  (十)有校车接送的幼儿园需公安交警部门提供有效证照。

  第十八条 民办幼儿园的审批程序:

  申办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向拟办园所在的乡镇中学(城关中心小学)递交申办报告,乡镇中学(城关中心小学)审核同意后,再向县教育局申报。县教育局根据本县幼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布局要求以及申办者的条件进行审批。

  对申请正式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对审核合格者给予书面批复并颁发办园许可证。

  对申请筹设的民办幼儿园,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在三十个工作日内下发书面批复及筹设批准书。筹设工作应在三年内完成,同时,提出正式设立申请;超过三年的应当重新申报筹设。

  第十九条 民办幼儿园持县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后,应当到县民政部门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并经县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湖南省服务价格登记证》证后方可招生。

  第二十条 停办民办幼儿园的,应在停办前两个月到原审批机关办理停办手续,并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变更举办者的,应进行财务清算并报审批机关核准。变更法定代表人、园名、地址的,应报审批机关审核同意后,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未经审批机关核准同意,不得停办或变更法定代表人、园名、地址。

  第四章 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一条 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民办幼儿园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在法律允许和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范围内,自筹经费、自聘人员、自主管理。

  第二十二条 民办幼儿园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

  民办幼儿园不得将本园担负的教育教学任务委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承办;不得进行和参与宗教或迷信活动。

  第二十三条 民办幼儿园应当加强安全管理,严密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建立卫生保健制度,安全防护制度,加强对食品卫生、传染病预防、园舍设施设备、消防安全、儿童接送等工作的管理,严防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四条 民办幼儿园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报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内容应当与幼儿园审批机关备案的内容一致。不得发布与其招生、教育、管理等行为不相符合的广告信息。

  第二十五条 民办幼儿园的园名应规范,不得使用带有迷信和宗教色彩的字词,不得冠以 “ 国际 ” 、 “ 中国 ” 、 “ 中华 ” 等字样。未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不得冠以 “ 双语 ” 、 “ 艺术 ” 等字样。

  第二十六条 民办幼儿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办学成本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报县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民办幼儿园收取的费用应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幼儿伙食费要单独立帐、专款专用,并主动接受价格、教育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以及家长监督。

  第二十七条 民办幼儿园应当按规定使用由地方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民办幼儿园应当加强财务管理,遵守财经纪律,按照国家《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规范会计核算,实行帐目公开。

  第二十八条 民办幼儿园应当接受当地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评估。教育行政部门应对民办幼儿园教育教学、教研活动、评优评先、业务培训、园务管理等工作进行指导。

  第五章 园长和队伍建设

  第二十九条 民办幼儿园应当依法招用教职工,并与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为教职工办理各种社会保险。

  第三十条 民办幼儿园教职工实行聘任(用)制,民办幼儿园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切实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利。

  第三十一条 民办幼儿园实行园长任职资格和教师资格制度,其任职条件按照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的有关规定执行。民办幼儿园的园长、教师和工作人员,由举办者按国家规定的有关任职资格要求聘任(用),聘任(用)的园长应当报县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第三十二条 民办幼儿园的教师、受教育者与公办幼儿园的教师、受教育者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民办幼儿园教师在评优、表彰、职称评定、培训、考核、业务活动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教师同等对待。

  第六章 年检和督导评估

  第三十三条 民办幼儿园教育工作实行年检、督导评估制度。年检工作由县教育局于每年年底组织进行,全县民办幼儿园评估为四个等级(示范幼儿园、标准幼儿园、合格幼儿园、不合格幼儿园),年检合格者加盖年检合格章予以确认,年检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者吊销办园许可证。

  第三十四条 督导评估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结合中小学督导评估进行,工作业绩纳入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中学的目标管理 ,乡镇中学应当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工作检查加强民办幼儿园日常管理工作。县教育局每三年对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质量、管理水平进行一次全面督导、评估。年检、评估结果作为评定幼儿园等级的重要依据,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五条 民办幼儿园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或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和奖励:

  (一)改善办园条件成绩显著的。

  (二)保育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

  (三)幼儿园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

  第三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办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依照《幼儿园管理条例》的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改、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办园许可证,擅自招收幼儿的。

  (二)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幼儿生命安全的。

  (三)教育内容或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第三十七条 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民办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分立、合并幼儿园的。

  (二)擅自改变幼儿园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三)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四)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园许可证的。

  (六)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

  (七)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

  (八)教学条件明显不能满足教学要求,教育教学质量低下,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九)违反国家规定聘任、解聘教师的。

  第三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办幼儿园或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依照《幼儿园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克扣幼儿伙食费或挪用办学经费的。

  (四)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的。

  (五)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六)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的。

  第三十九条 乡镇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日常检查和监督,对其办学条件、办学行为、教育教学以及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应坚决予以取缔。

  本办法颁发前,已经开办但未履行申报审批手续的民办幼儿园,由县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责令举办者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限期补办有关手续。对不符合办园条件的,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停止办学,由县民政部门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取缔;非法办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非法办学者承担,其招收的幼儿,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监督非法办学者妥善安置。

  第四十条 县教育、税务、价格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民办幼儿园财务行为的检查和监督。对收费不提供合法票据行为的民办幼儿园依法进行处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幼儿园规章制度2

  第一条:单位名称:中心幼儿园

  地 址:xx镇

  第二条:单位性质:公有。本幼儿园由xx镇中心小学筹集资金举行

  第三条:办园宗旨:用“心”的教育,哺育品性淳良的孩童

  第四条:办学层次:幼儿、学前教育

  办学范围:3个班

  办学情势:全日制教育

  第五条:资产金额:本幼儿园开办资金45万

  经费来源:由中心小学自筹

  第六条:业务范围:本幼儿园从事的是5--6岁幼儿的保育、教育工作

  第七条:主管单位:琼海市教育局

  第八条:法人代表:何子权,法人代表按照法律和学校章程规定,对外代表学校行使职权

  第九条:决策机构人员组成和议事规则

  管理成员:园长:何子权 副园长:冯达莉

  机构议事规则:本园办学过程中的重要事务由学校行政会集体讨论决议,各分管引导具体执行。

  第十条:本园经费必需用于本园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

  第十一条:本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 的'会计制度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材料合法、真实、精确、完全

  第十二条:终止事由:

  (一) 因不可抗力迫使单位无法继续活动

  (二) 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三) 出资单位因其它原因不举行或无法举行

  第十三条:本园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领导下成立清理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置善后事宜。清理期间,不开展清理以外的活动

  第十四条:本园终止后的余下财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属投资者所有

  第十五条:修正章程必需经中心小学行政工作会、幼儿园教职工会议通过

  第十六条:本章程的说明权属于中心小学

  第十七条:本章程自审批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本章程已于年 月 日经中心小学行政会和幼儿园教职工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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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强化广大教职员工的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幼儿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将幼儿安全教育和管理纳入到教学管理和一切教育活动中,奖励先进,鞭策后进,特制订以下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一、责任界定:

  1、幼儿园校舍安全隐患未及时排除造成幼儿意外伤害事故:幼儿园校舍安全隐患未检查发现或发现后未及时上报,负责人负全责;上报后未及时采取措施,分管领导负责。

  2、幼儿课堂内和幼儿园组织活动过程中造成幼儿意外伤害事故:任课教师和活动组织者负管理不力之责:幼儿园集体活动,班主任负管理不力之责;体育课或体育活动,任课教师和活动组织者负管理不力之责,教师采取保护措施,但无法抗拒因素出现,另行调查。

  3、幼儿课间休息、课间活动发生幼儿意外伤害事故:带班教师负教育不力和课间管理不力之责。

  4、在幼儿接送期间发生的事故,带班教师负全责;在园门口发生的事故,值日教师和门卫,负全责,班主任负教育不力之责。

  5、幼儿擅自离园,在路上发生交通、溺水、食物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班主任和幼儿园负责人负责教育不力之责。

  6、幼儿在节假日期间发生交通、溺水、食物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班主任和幼儿园负责人负教育不力之责。

  7、幼儿在幼儿园食堂购买饭菜食用后发生中毒症状,经检验由食堂饭菜引发,食堂管理人员负全责,食堂人员负次要责任。

  8、幼儿因课业负担过重、受到老师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讽刺挖苦、教师行为使幼儿心理过于紧张、惧怕等造成幼儿逃学、出走、自杀、心理障碍等,有上述行为的教师负全责。

  9、老师撤离岗位、未按规定到岗、未按幼儿园布置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均视为本教师工作失职。

  10、幼儿园在校内和幼儿园组织的活动中发生重大幼儿伤害事故,或虽发生幼儿轻微伤害事故,但影响较大的,带班教师、幼儿园负责人、安全领导小组分管组长均负领导责任。

  11、如发现幼儿伤害事故发生,应立即救治或立即送幼儿到医院救治。如未及时救治造成幼儿伤害加剧或出现严重后果,第一发现人按严重违反师德师风处理。

  二、责任追究:

  1、对因教师教育不力、管理不力,造成幼儿轻微伤害事故,幼儿园给予严肃批评: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全镇通报批评;教师本人不得评为本年度各类先进,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称职。

  2、对因教师失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全镇通报批评,教师本人不得评为本年度各类先进,年度考核和职务评聘实行一票否决,扣发学期基本考核奖;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报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处理。

  3、负领导责任的幼儿园领导要对全体教师公开检讨,本人不得评为本年度各类先进,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称职,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4、对幼儿伤害事故负有一定责任的教师,幼儿园给予严肃批评,教师本人不得评为本年度各类先进,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称职,幼儿园行政集体商议后,酌情扣除部分学期基本考核奖。

  5、幼儿在幼儿园食堂购买饭菜食用后发生中毒症状,经检验由食堂饭菜引发,食堂管理人员和食堂临时人员扣发学期基本考核奖,对食堂临时人员中的责任人作辞退处理。

  6、对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当事人,由上级行政部门调查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幼儿园规章制度4

  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幼儿园上下班时间,按时上班签到,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按时上下班。

  2、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间,教师不能随便换班、串班、要全面照顾孩子,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3、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因工作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导致幼儿需要住院治疗的,教师必须承担50%的`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走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属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全责,扣除工资100元/次。

  4、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上班期间微笑面对家长和孩子。

  5、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各班室下班后,必须在离园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

  6、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教师有事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经园长批准而离开岗位者按旷工论处。

  7、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值班老师遵守值班时间,比正常上班时间早到十分钟,当班或值班时间,不能因私事离开孩子。

  8、值班教师不能离开幼儿,班级发生的事故由当班教师负责处理,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9、教师若请假提前一天告诉园长,扣除当天工资。 10、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教师要认真备课,提前把要上的课准备好,保证每节课都要有教案,有条理。每周五将备课本交到办公室。上课必须用普通话上课。

  11、严把幼儿离园关,不将孩子交给陌生人,防止坏人冒领幼儿。

  12、户外活动时,要有秩序地组织幼儿进出教室门口,防止幼儿因拥挤或其它原因摔伤。

  13、让孩子养成问好的习惯,有礼貌,会说“谢谢”“对不起”等礼貌用语。

  14、孩子出错教师及时纠正,讲道理。不能随着孩子的心思走,要有自己的计划。

幼儿园规章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名称:

  第三条幼儿园的性质。幼儿园的性质:本园为自愿举办,对学期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是基础工业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从事非盈利性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

  第四条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五条幼儿园自愿接受教育局、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幼儿园地址:。

  第七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办学结构

  第八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董(理)事(以下简称董、理事)

  (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以下简称董、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条本单位的办学结构:

  (一)办学规模:(1)本园占地面积(2)建筑面积(3)幼儿园户外活动面积。(4)审批部门核准在园生人数为个班,人。

  (二)办学层次:办学层次:幼儿园

  (三)办学形式:本园招生对象为3-6岁的幼儿,提供小、中、大班全日制学前教育。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幼儿园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届三年,董事会是幼儿园的决策机构。

  第十二条幼儿园董事会人员五人以上,主要由三部分人组成,即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第十三条董事会成员必须热心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四条首届董事、董事长由举办者推选产生;董事长的更换由董事会投票选举,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更换董事由董事长提名,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通过。

  第十五条董事每届任期为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六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园长;(二)修改幼儿园章程和制定幼儿园的规章制度;(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六)决定幼儿园的分立、合并、终止;

  第十七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召开临时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二)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组成人员提议时。

  第十八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

  第十九条副董事长协助董(理)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二十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二)落实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三)代表幼儿园签署有关文件;(四)法律、法规和有关教育法规规定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会议董事人数,少数服从多数;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由董事长作出最后决定。但讨论以下重大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一)聘任、解聘园长;(二)修改幼儿园章程;(三)制定发展规划;(四)审核预算、决算;(五)决定幼儿园的分立、合并、终止等其他重要变更事项;

  第二十二条召开董事会议,董事长或者其指定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知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二十三条出席董事会的人数须为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够二分之一时,通过的决议无效。如经缺席的董事追认的人数超过二分之一时,其决议有效。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议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议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二十五条幼儿园设园长一人,园长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二十六条园长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以下职权:

  (一)执行幼儿园董事会的决定;(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幼儿园规章制度;(三)聘任和解聘幼儿园工作人员,实施奖惩;(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五)负责幼儿园日常管理工作;(六)负责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管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园长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董事会的决议和超越授权范围。

  第四章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董事长为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四)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五)担任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该单位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未逾3年的;(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幼儿园资产、财务管理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三十条幼儿园资产来源:本园由举办者候梅个人以实物及货币形式共计出资58万人民币,于x年3月30日前出齐。本园是个体单位,所有资产来源合法,资产的使用也符合章程规定的要求和业务范围。

  (一)举办者出资。

  (二)政府资助。

  (三)受赠财产。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幼儿园的办学资金主要用于幼儿园的校园校舍建设、教育教学设备购置,教职员工工资、福利、缴纳社会保险费,教师培训,教育教研活动,招生宣传,备用流动资金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幼儿园的资产。

  第三十二条幼儿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各项费用,收取的'费用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第三十三条幼儿园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四条幼儿园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并依法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财务会计报告交审批机关备案。

  第三十五条幼儿园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政府财税部门的监督,接受法定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

  第三十六条举办者或法定代表人变更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本单位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三十八条本单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办学节余及分配

  第三十九条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四十条办学结余是指幼儿园扣除办学成本等形成的年度净收益,扣除社会捐助、国家资助的资产,并依法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25%比例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必须的费用后的余额。

  第四十一条取得合理回报的时间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

  第四十二条幼儿园提取的发展基金,用于幼儿园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四十三条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由董事会依法决定,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在确定取得合理回报比例决定作出之日起15日内,将该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七章章程的修改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董(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民办幼儿园的章程应当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八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四十五条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三)发生分立、合并的;(四)自行解散的;第四十六条本单位终止,应当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七条本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清算期间,不进行清算以外的活动。

  本单位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八条本单位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章程经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理事会。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幼儿园规章制度6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特制定以下制度:

  1、按时上下班,负责食堂的工作人员,要提前不定期园作好准备工作,值班老师必须在7:00前到岗,把园内卫生打扫干净,幼儿离园后,值班老师同样把室内卫生(活动场所)打扫干净,其它园内老师及园工7:30分必须自觉到岗,热情接待幼儿入园,并做好幼儿的健康状况和安全工作,带好幼儿做好晨操锻炼和早读工作。

  2、园工有事,必须执行请假制,需提前提出,请假条以园长签字为准,否则视为矿工。

  3、上班期间,来允许做任何私人事情,如在此期间出现事故,由当班老师和保育员负主要责任。失职情节严重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4、各班的班具,教学用具,床上睡的一切东西,由教师保管好,若丢失,由管理老师给予赔偿。

  5、交接班时,老师一定要交代清楚,并做好记载,发现问题,即时向园长汇报,并即时与其家长联系。

  6、幼儿午睡时,必须有老师值班,照看好幼儿。

  7、食堂卫生一定要搞好,每天碗筷等饮食用具一定要做好消毒工作,注意营养搭配,按时开饭,把幼儿的健康成长放在第一位。

  幼儿教师岗位职责制

  一、根据国家规定的幼儿教育纲要,结合本班幼儿的特点,制定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观察分析并记录幼儿发展情况。

  三、严格执行幼儿安全、卫生、保健制度,指导并配合保育管理好幼儿生活和作好卫生保健工作。

  四、与家长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幼儿家庭的教育措施,共同配合完成幼儿的的教育教学任务。

  五、参加业务学习和教育研究活动。

  六、定期向园长汇报工作,接受其检查和指导。

  七、组织班组人员共同管理好幼儿物品、玩具等,如出现幼儿物品、玩具遗失现象的,要追究责任,赔偿相应数额的经费。

  八、完成园长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1、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触电、摔伤、烫伤及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2、幼儿园必须妥善管理幼儿园的物品、药品,严禁幼儿带锐利物品、有毒、有害物品入园,生病幼儿在园服药时,必须仔细核对药名、药量、幼儿姓名,按时给幼儿服药。出园必须向家长交代清楚。

  3、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在幼儿园,在危险的地方,醒目的安全警戒标志,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对幼儿要坚持正确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5、认真贯彻防疫部门下达的'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严把食品的进园关和食品入吕关,严防食品中毒事件发生。

  6、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与幼儿的安全为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考虑周详,严禁带幼儿到有危险的地方去开展活动。

  7、幼儿来园、离园,要严格实行安全接送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加强管理,防止幼儿出大门走失和冒领时间发生,禁止外来人员来幼儿园玩耍、借宿。

  8、幼儿园必须设立安全消防设施和安全出口,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同时对幼儿园周围的环境作每周排查,全面作好校园的安全保卫工作。

  幼儿园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

  一、热爱幼教事业,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制定的《规程》精神,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提高幼儿素质。

  二、尊重爱护幼儿,树立一切为幼儿服务的思想,面向全体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使幼儿愉快、活波健康成长。

  三、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确保幼儿安全。

  四、仪表端庄,发型大方,上班不披长发,不留长指甲,不化浓妆,在园内不穿拖鞋。

  五、尊重家长,热情服务,一视同仁,不接受家长礼物,不利用幼儿与家长拉关系,要与家长密切配合,实现家园一致,共育幼儿。

  六、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语言文明,有修养,不在家长和幼儿面前争论,净化育人环境。

  七、勤奋学习,钻研业务,加强修养,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保教工作质量。

  八、坚持说普通话,全园教职工在园内要做到三轻(说话轻、走路轻、取放物品轻)。

  九、发扬“主人翁”精神,以实际行动维护“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维护幼儿园的整体利益。

  十、遵守幼儿园各项管理制度,廉洁奉工,爱护公务,敢于同一切邪恶作斗争。

幼儿园规章制度7

  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职责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群众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组织群众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幼儿园规章制度8

  1、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执行一切财会制度,熟悉和掌握有关财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正确地对园内的收支进行监督,认真审核各种凭证。

  2、合理安排全园经费,编制安排全年经费预算,做到开支有计划,使用有标准,各项费用________渠道分得清,专款专用,经常分析预算的执行情况及效果。

  3、每月编制各项会计报表,要求做到科目准确,帐表相符,数字正确,帐目清晰,完整无缺,日清月结,报表及时,按月公布有关帐目。

  4、定期向家长报告幼儿经费收入与支出情况,协助园长做好幼儿园的财务管理工作。

  5、妥善保管好本园的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财务档案资料,并定期立卷归档。

  6、正确核算幼儿的.伙食费及代办费,向家长公布每月幼儿伙食帐目,期末向家长公布代办费清单。

  7、协助出纳做好每月的工资奖金发放工作。

幼儿园规章制度9

  1、值班工作人员要尽职尽责,保护好幼儿园财产。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定时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带班领导或打110。

  2、严格值班手续,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必须调好班(并报领导及带班教师批准)。保证幼儿园通讯畅通无阻。

  3、值班人员如遇到紧急情况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不得延误。

  4、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准喝酒、下棋、打扑克或离开工作岗位。吸烟人员要注意安全,严防火灾。

  5、值班人员应该保持值班室的清洁卫生,每次值班结束要将办公室打扫干净,收拾整齐所有的物品,

  6、保证大门口前每天清扫,做到干净整洁。

  7、每天检查幼儿园水、电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当天事情当天处理,事事有着落。

  9、每天必须巡视各活动室,以便及时发现失盗等情况。

  10、值班人员不按以上要求去做,造成幼儿园财产损失的,幼儿园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幼儿园规章制度10

  1、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

  1、必须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布的《幼儿所、幼儿园保健制度》和省、市、区有关卫生保健制度。

  2、制定合理的一日生活常规。注意饮食卫生,两餐间隔不少于3小时;每日体育活动不少于1小时;每日户外活动不少于2小时。

  3、每学期全面体检一次,每2个月测量身高、体重一次,每学期测视力一次,对弱视幼儿每2个月测查一次;每学期验血色素一次;每2个月对幼儿身体健康发展状况进行分析;建立幼儿健康档案登记、统计制度。

  4、坚持晨检、午检制度,发现疾病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5、新生入园和新工作人员到岗均要先做体检,以后半年验血复查一次,发现肝炎和其它传染病立即离园隔离和治疗。

  6、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预防接种工作。

  7、每天保证供应充足的温度适中的开水,每天起床后、课间、运动后提醒幼儿饮水,培养幼儿自觉饮水的习惯。

  8、培养幼儿良好的大小便习惯,提醒幼儿每天大便一次。

  9、建立体弱幼儿档案,定期对体弱儿进行检查和分析,提出保健措施。

  10、夏季注意为幼儿抹汗、换衣、洗澡、洗头、洗脚;冬季注意为幼儿防寒。

  11、教师必须注意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和生活习惯,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养成正确的坐、立、行、走姿势,为幼儿成长奠定良好基础。

  2、幼儿园健康检查制度

  1、幼儿入园前或转园幼儿,必须持妇幼保健站或县防疫站健康查体证明,合格后方可入园,离园一个月以上的幼儿必须重新查体,并建立入园幼儿健康档案。

  2、在园幼儿每年由妇幼保健站或县级医院查体一次,并做好生长发育评价,每季度由保健医生为幼儿测量身高、体重、视力一次,并做好记录、分析、评价、矫治。

  3、坚持做好晨、午检和安全观察,认真做好一摸:有无发烧;二看:精神、皮肤和五官(外表);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和患病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值班人员认真填写好各种记录表(晨检、午检、服药记录、交接班记录、体弱儿观察记录)。

  5、全体教职工每年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发现有传染病不宜在幼儿园工作的人员应及时离职治疗。待痊愈后,持保健站证明方可上岗。

  6、炊事员每年在防疫站查体两次,并办理健康证,食品卫生许可证。

  3、疾病预防接种制度

  1、按年龄及季节完成计划免疫、预防接种工作,并建立幼儿接种登记卡,及时记录接种情况。

  2、传染病流行季节,加强晨、午间检查,严禁传染病幼儿入园。流行期间不办理入园和转园手续。

  3、及时观察了解本地区疫情,发现有传染病幼儿及时报告,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早处理,对所在班级进行消毒,对接触传染病的儿童立即采取预防措施,控制疾病蔓延。

  4、定期为幼儿服预防药、驱虫药,每日定时为带药品幼儿服药。并认真观察幼儿情况。

  5、传染病流行期间,不带幼儿到公共场所参加各种活动。

  6、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幼儿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7、按照季节特点进行有效的预防措施。

  4、幼儿园卫生消毒隔离制度

  一、环境卫生:

  1、室内外环境整洁、安全、无污染。分片包干,定人负责,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应做湿性扫除,消灭蚊子、苍蝇、蟑螂和老鼠。

  2、室内空气保持流通,阳光充足。冬天也要开窗通风,每天不少于二次,每次30分钟。

  3、盥洗室要清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盥洗室做到无污垢,无臭味,便池勤冲洗。扶手、墙面瓷砖用消毒液擦洗,便池的踏脚处和便架每天消毒二次。厕所的地面用消毒液拖洗。婴幼儿用的便盆要立即倾倒并刷洗干净,用消毒液浸泡。

  4、清洁用具每班专用并保持清洁。

  二、个人卫生:

  1、儿童日常用品要专人专用,并做好清洁消毒工作。

  2、幼儿饭前便后要用肥皂、流动水洗手。

  3、三岁以上儿童早晚要用正确方法刷牙,饭后要漱口。

  4、寄宿制儿童应定期洗头、洗澡,每天洗脚洗屁股,洗脚与洗屁股用具分开,毛巾每次用后消毒。每周剪指甲一次,每二周剪趾甲一次。

  5、婴儿尿布要勤换,洗净后用开水烫或日光曝晒。

  6、儿童服装要保持整洁,衣服、床单要勤洗,被褥每二周晒一次,每月拆洗一次。夏天使用的席子每天用专用抹布和温水擦净后晾干,定期用消毒液擦洗。

  7、保护儿童视力,注意室内采光,照明要符合要求。看电视时儿童与电视机的距离应为电视机对角线的5-7倍,一次时间不超过三十分钟,电视机的高度与视线平行为宜。

  8、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如不随地大小便和吐痰,不乱丢废弃物等。午睡时要脱外衣、脱鞋,纠正蒙头、吃手、咬被角等不良睡眠习惯。

  9、工作人员应保持仪表整洁,不留长指甲,饭前便后及给幼儿开饭开点心前应用肥皂、流动水洗手。上班不带戒指、长耳环,不化妆,不穿高跟鞋,不吸烟。

  三、消毒隔离:

  1、幼儿园的餐具、毛巾、玩具、便器和室内外空气等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2、幼儿园儿童活动室、卧室、厕所、营养室、隔离室、观察室,应采用含氯、碘等消毒剂每日一次预防性消毒。

  3、幼儿园发生传染病或在医学观察期间,应根据不同病种及时严格地做好消毒隔离工作,消毒方法按“消毒隔离常规”要求进行。

  4、嬉水池应保持清洁,每日全部换水,水质符合卫生标准。

  5、儿童一人一巾一杯一餐具,一用一消毒。

  6、幼儿园的环境、物体表面、空气等消毒均应符合卫生标准。

  5、幼儿园体格锻炼制度

  1、要经常性、有组织地开展适合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每天做一至二次体操或活动性游戏。

  2、在正常天气下,要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每天坚持两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加强冬季锻炼。

  3、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有计划地锻炼儿童体格。

  4、锻炼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循序渐进。运动项目和运动量要适合各年龄段的特点。

  5、要根据具体情况,注意个体差异,对个别体弱的及有特殊病情的幼儿要给予特殊照顾。

  6、观察并记录儿童对锻炼的反应,及时调整。

  6、体弱儿管理制度

  幼儿园有义务对体质差、智能低下、有生理缺陷、发育迟缓或患有营养性缺铁性贫血、先天性心脏病的幼儿进行特殊管理。幼儿家长也有义务提前向幼儿园老师告知孩子患有的疾病,以便老师在教学或活动中予以照顾。

  1、依据健康检查结果,对体弱儿登记造册,建立专门的档案,在保健医生指导下进行特殊管理。

  2、各班人员要随时注意对体弱儿的仔细观察与精心照顾,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对体弱儿采取适当的矫治措施,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强幼儿体质。

  4、保教人员耐心指导体弱儿的各种教育、游戏活动,尽可能地为体弱儿创造机会,使他们在活动中得到生理和心理上的满足。

  5、保教人员要经常与体弱儿家长交谈,相互了解幼儿家园情况,做到更周到、更合理地教育和管理幼儿。

  7、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8、幼儿园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

幼儿园规章制度11

  根据幼儿园分工的工作岗位职责,为了幼儿园教职员工更好的完成工作任务,奖励优秀,特制定以下奖罚考核制度:

  一、月教育教学奖300分

  (一)、备课与课前准备(每周检查):40分

  1、集体备课。全段教师每次由各段长制定教学月计划,主题内容,确定时间。由一个组员说说一个活动的设计,组员间互相探讨。

  2、备课本检查。周一上午10:00前交段长,并张贴周计划表。不得出现主配班备课本内容一样、与现实不符合的情况。

  3、课前准备。教具等要在主班前准备好,不在带班期间跑出去寻找教具等东西;必要时必须制作教育活动所需的各种教具、学具。

  (二)、带班上课(每天抽查):70分

  1、晨间活动及接待。主班教师按时进班,在教室门口站立接待幼儿及家长,接待幼儿做到一摸、二看、三问、四查(检查指甲、是否带异物、危险品、零食等)。晨间活动尽量开展小型多样的游戏活动,允许幼儿自由地选择游戏活动、玩具。

  2、晨间谈话。有计划、有主题、有目标,在备课本上体现。

  3、早操。主班老师带操,配班老师协助,精神饱满。

  4、上课。内容符合周计划与备课本;教态自然,富有情感,教学气氛轻松愉快,幼儿有兴趣,教具设计合理,形象生动,使用恰到好处,不拖拉时间。

  5、户外活动。有纪律、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室外活动或游戏,提供安全、卫生、无毒、的游戏材料,使幼儿在游戏中受到教育,不能让幼儿游离在教师的视线之外。

  6、交接班。及时、如实做好班级出勤、安全及其他情况记录,两位教师中午交接签名核实。

  7、中午带班。两位教师无特殊情况要在午睡室,。下午主班教师不得睡觉、串班聊天吃零食,不让幼儿带物品进午睡室,时刻注意幼儿午睡情况,发生特殊情况要及时处理上报。

  8、注意幼儿放学时仪表整理。小朋友有秩序地在座位上等待,亲手将幼儿交到家长手中。

  9、严格控制看电视时间。选择适当的时间(餐前餐后等待时间)合理安排给幼儿看电视,不得在上课时间看电视。

  10、主班不接打电话聊天等;配班时间协助主班教师,不串班集众聊天吃零食上网聊天游戏等。

  10、教研组以推门听课的形式对每级进行2次班级常规管理抽查(幼儿生活、学习行为习惯等)。

  (三)、园本培训(每月考核):80分

  1、按时制定班务、家长计划,每个月段长主持下确定月计划,两位老师共同制定周计划。

  2、每月撰写幼儿观察记录1篇(新教师2篇)。确定一名幼儿为观察对象,每周进行至少一次行为表现记录与分析,该幼儿观察结束后总结或下个月继续。

  3、每月撰写课后反思1篇。(新教师3篇、三年内新教师2篇)。在详案上反思教学行为或幼儿表现。

  4、每月撰写听课分析1篇(新教师2篇)。与教学伙伴结对听随堂课、参与教科研活动听课全学期满20篇,新教师25篇。

  5、每月1次读书交流会心得体会。全学期撰写一篇教育理论读后感。(新教师2篇)

  6、博客开设。教研组与新教师开通博客。每月发表6篇日志,考核合格的每月加10分.

  7、后勤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教师培训工作,及时完成岗位上的各项任务:计划、总结、反馈、记录等文本工作,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并参与本项考核。

  (四)、教师个人形象(每天抽查):20分

  1、教师之间团结友爱,不拉帮结派,不排挤同事,有良好的班级搭档关系。

  2、工作积极主动,,能与家长建立积极有效的联系,不得做出有损幼儿园形象的事情。

  3、穿着大方得体,不坦肩露背,不穿奇装怪服,不浓妆艳抹、披头散发;不穿细高跟鞋、拖鞋进班;不佩带给幼儿带来安全隐患的首饰等。星期一统一穿园服。

  4不在园用早餐,不串班、不集众聊天吃零食,不上网聊天游戏,不说脏话。

  5、及时、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得拖延、无故缺席,拒绝工作任务。

  6、关爱幼儿,饭前便后,户外活动后认真按要求给幼儿洗手,餐后、午睡起床给洗脸等。正确使用批评教育,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7、教师之间交流、上课时间与幼儿对话使用普通话。语言准确,态度亲切,举止从容。

  8后勤工作人员更要注意个人形象,上班时间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负责保育工作的人员午睡时间要在班级帮助主班教师,配合教师大方得体接待家长,参与本项所有考核条例。

  (五)、环境创设与班级幼儿活动(抽查考核):40分

  1活动室内舒适,整洁,有创意,。活动角安排有序,美观,操作性强,与当前教育内容相配合.且让幼儿熟记摆放规则

  2、墙壁布置和谐,符合幼儿审美情趣;根据主题或课题实施更新主题墙。

  3、根据行事例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班级活动、段活动、全园活动等。班级活动须2位教师与1位教研组人员到场;大型活动由段长主持进行。活动要有计划、有反思、有过程记录。

  4、周一举行升旗活动,主持(一教师、一幼儿))与节目提前准备好。由大班(1)(2)(3)、小中班(1)、(2)(3)依次轮流。

  5、后勤工作人员参与本项所有条例考核,根据教学需要及时较好的协助教师完成各项活动。

  (六)、家长工作(每周抽查):30分

  1、坚持与家长电话交流。对幼儿出勤率、发病率与缺勤幼儿的跟踪关怀。

  2、迎接家长工作热情,文明、礼貌、问好。虚心采纳家长对幼儿园的建议.,在家长面前不以偏激的态度去评价孩子的行为!有家长投诉经证实的加倍处罚。

  3、家园联系栏:周计划在周一晨间接待前张贴;保育知识一月至少更新两次。

  4、出宣传刊。(大班,中班、小班教师依次轮流,各段组长监督指导完成)

  5、后勤人员参与本项考核,热情接待家长,有良好的镇幼教职员工形象。

  以上六大条考核内容中如有一小项未合格扣10分,出现2次及以上小项不合格扣除该大项考核奖;

  2大项考核不合格扣除全部教育教学奖;后勤人员不享受备课与带班上课奖。

  二、安全卫生200分

  (一)、幼儿人身安全70分

  1、认真做好幼儿安全管理工作,幼儿一切活动要在教师(保育员)视线范围内进行,活动和午睡前要做好各类安全检查。

  2、杜绝幼儿外逃事故。若发生立即报告领导后与家长取得联系,迅速找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发生一次扣30分(主班20分,配班10分),情节严重追究两位教师责任,加倍扣分。。

  3、加强药物管理,严防吃错药的事故发生;保证开水放置安全,严防幼儿烫伤、烧伤事故发生,若发生视情节处理扣分。

  4、一切意外事故责任由主配班教师七三开承担,发生幼儿受伤视情节轻重扣10分和35分,缝针的另加扣5分/针,由此累计。隐瞒事情每人加扣10分(情节严重者另行处理)。

  (二)、财物保管安全:50元

  1、各班教师、后勤人员要保管好本班、本办公室的教参、图书、资料、玩具等各类财物,发生破损及时处理上报。

  2、丢失财物的按价赔偿;使用打印等相关事务须上报。大型、贵重物品无故丢失扣发本项奖金与期末考核奖。

  (三)、卫生80元

  1、幼儿个人卫生:教师与保育员培养幼儿卫生习惯,保持衣着清洁,饭前便后洗手,餐后、起床给幼人手一条毛巾儿洗脸;放学整理幼儿仪表;为幼儿剪指甲,一幼儿指甲脏、长、扣1分。

  2、班级环境卫生:老师(保育员)每日及时清洗消毒茶杯、毛巾;消毒柜内无其他物品;桌椅摆放整齐,餐前餐后进行桌面清洁卫生,无油垢、污垢;每日2次打扫,保持活动室、午睡室的.地面、窗户、走廊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换气;午睡后、电灯、电风扇、放学后关门窗、电源、拔下插头;午睡室内幼儿被褥叠放整齐,每月暴晒消毒二次,地面干净;幼儿玩具清洁整齐,每月清洗两次,作好消毒纪记录。

  以上三大考核中有一小项未执行扣10分或执行不完全酌情扣除,后勤人员参与本项所有条例考核。

  三、出勤奖220分

  1、迟到早退:教师和后勤人员每日要按时上下班,凡一次迟到、早退1分钟扣奖金20分,以此类推累积;超过10分钟、一周内每天迟到者扣除当月全部考核奖;

  2、事假:不得私自调班;请假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说明原因做好工作交接经批准后方可;上班有事必须离开的,须跟领导说明原因,做好交接工作,作事假处理。事假一天50分(主班半天30分,配班半天20分)。

  3、病假:病假必须有医生证明,须园方批准后方可请假(除特殊情况外)。其中短病假两天内均不扣奖金,超过三天(包括3天)按实际天数扣分数。

  4、旷工:未经批准离岗的,视为旷工。旷工半天扣全部出勤奖,1天起做自动离职。情节严重者另行处理。

  5、产假、婚假及丧假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长假由园方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批准方可请假,工资和奖金按上级文件精神严格执行。

  6、园内集体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违者一次扣30分,迟到早退不享受活动奖金。

  7、机动每周半天。上午10:25来园,下午夏秋季节15:00,冬春14:45(配班事务必须已经完成)离园。迟到早退1分钟扣20分;每逢周一、请假后、当周放假的,机动取消。

  四、奖励(参加民间组织的各类比赛不在此奖励范围)。

  1、教师参加比赛:市级一等奖200分,二等奖150分,三等奖120分;县级一等奖150分、二等奖120分、三等奖90分;学区级一等奖90分、二等奖60分、三等奖30分;园级一等奖50分、二等奖30分、三等奖20分。教师合作获奖平分奖金。

  2、幼儿参加比赛(奖给指导师):县一等奖50元,二等奖30元,三等奖20元;学区一等奖35元,二等奖25元,三等奖15元,,园内活动根据结果发放活动费,不再按奖次发放奖金。

  3、教师在各类正式教育杂志报刊发表刊登文章者奖50分。

  4、公开课:参加园内一节,完成较好30分,学区公开60分县级公开课奖励90分,市级公开课120分,省级公开课200分。

  5、获园级优秀先进教师或其他奖60分。学区奖90分。镇府奖100分。县级奖120分。市级奖160分,省级奖200元。

  补充说明:

  1、中午带班费每次10分。两位教师与享受中午带班费的保育员无特殊情况都要在午睡室内,不得串班午睡。无故缺席扣20分,因故缺席、串班午睡不发带班费,教师因事外出的需与值周教师做好记录。

  2、加班费一天100分,晚上5:30后每小时20分;值班费一天80分,国家规定节假日100分。

  3、值日一天20分。不得私自调换,迟到早退一分钟扣20分。

  4、会议费按会议记录本上记录的次数进行发放,一次10分,迟到、无记录不发放会议费。

  5、设教育教学期末奖、安全卫生奖(财物保管)、出勤奖各100元。根据全学期的表现考核。根据签到册统计,全学期无机动、事假、早退迟到,累计病假不超过3天的期末另加300分。

  6、园方安排代课半天另发代课金30元。私自调班一节双方各扣20分

  五、以上奖罚制度未尽事宜均由园务会讨论通过决定。

幼儿园规章制度12

  一、门卫应自觉养成安全工作的职业意识,树立为幼儿园全体师生服务的宗旨,并自觉遵守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按时开、关大门,不得无故私自离岗。

  二、衣着整洁,工作时间不聚众聊天,无特别情况下不得传递私人电话。

  三、门卫保安每天必须巡逻5次以上,上午2次,下午2次,晚上1次,巡逻必须认真仔细观察园内每个角落,晚上最后一次巡逻在大楼内每层楼面仔细检查电灯电源,并关好门窗。

  四、外来人员来访,门卫要问清事由,填好会客单,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系,并经同意后方能入园。否则,门卫有权加以阻拦。

  五、幼儿家长来园找老师联系工作或因特殊原因要进幼儿园必须持电子接送卡,门卫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后方可放行,家长无特殊情况不准进入园内,更不能进入教室,以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有序进行。

  六、做好早、晚家长接送幼儿时各类车辆的管理,无特殊原因,任何车辆不得入园,以确保门口的`安全、畅通、无阻。如需骑自行车出入园内,一律下车,且按指定地点停放。非本园机动车入园,必须经门卫同意。所有车辆进园后均需慢行,不得鸣笛,不得驶入园区。

  七、严格执行物品进出规定,外单位物品进入园内,要验看送货单,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各类商贩不得以借口进入幼儿园或在幼儿园门口摆摊叫卖。

  八、携带物品出园必须主动到门卫值班处登记,并说明情况。属幼儿园财产的必须持有幼儿园总务处发放的“出园证”。否则,门卫有权追问并扣留。

  九、具备关键时刻能灵活处理各类情况的能力,做好交接班工作,值班后要有记录以备督查。

  幼儿园门卫岗位职责

  1、坚守工作岗位,实行坐班制,严禁擅离职守。

  2、早晚孩子入园和离园时在门口巡视,如发现幼儿单独出门要立即拦住幼儿,保证幼儿安全。平时锁好大门,看好小门,防止幼儿走失。

  3、负责园内报刊杂志及书信的收发工作,不得遗失,不得出差错。

  4、负责幼儿园门内及门口三包区域内的卫生工作,每天早上清扫一次,平时注意保洁,随脏随扫。看管好院内草坪,禁止踩踏、倒脏水入内。

  5、随时提高警惕增强安全意识严防坏人破坏,除本园工作人员、幼儿及家长,未经联系的外来人员进园一律要进行登记。严禁有问题的人员进入园内,防止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

  6、除教学需要外,凡是园内财产,不能搬出园外。

  7、对幼儿、家长及外来人员,说话要和气、热情、有礼貌。

  8、晚上幼儿离园后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关闭楼内多余的照明灯,节约用电,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相关人员进行解决。

  9、我园为禁放单位,在元旦、春节期间在辖区内要进行日常看护和加强巡视,发现有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人员,要及时制止,防止火灾的发生。

幼儿园规章制度13

  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职责。

  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职责。需要组织校外活动,务必按要求、按程序逐级申报取得批准,方可进行。

  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幼儿园规章制度14

  一、人事

  1、凡幼儿园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不提倡留职停薪,未经幼儿园许可,不准从事第二职业。

  2、全园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遵守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幼儿园分配。

  3、新员工须经考核,第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评合格,方可成为幼儿园正式教职工。

  4、幼儿园决定调整工作岗位的教职工,应服从分配,按时上岗,否则从通知之日起以旷工论处。

  5、凡幼儿园教职工连续矿工一周或累计半个月以上者,以待岗处理。

  二、考勤

  1、幼儿园全体教职工均系考勤对象,由办公室负责考勤工作。逐日记载出勤情况,按日统计。

  2、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幼儿园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中途离岗。

  3、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因公外出,也

  应告知办公室负责人或考勤员。

  4、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旷工半天以上(含半天)扣除相应的工资外,停发当月奖励工资。5、教职工的集体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幼儿园教师,按国家规定享受双休日、节假日等假期,工作期间由学校安排工作。

  7、凡幼儿园教职工,无故连续旷工一个月,或累积一个月者,以自动离职处理。

  8、教职工的考勤必须根据有关规定,与工资、奖金、评选、职称评定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三、请假

  1、教职工因事、因病须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人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需待安排好工作之后,方可离开岗位。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事后补假。

幼儿园规章制度15

  为了加大教育执法力度,推进依法治校,使幼儿园的各项工作都以法律为依托,保证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以此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一、本制度所指教育行政责任是指在幼儿园内教育教学中出现的重大事故,造成影响教学秩序正常进行和幼儿园财产安全及师生身心伤害的,从而追究其责任者的行政及刑事责任。

  二、对上级主管部门的教育教学工作,安全四防工作,法规教育等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工作要求,不传达,不执行或拖延执行,不及时汇报,给工作造成损失的。

  三、教育教学事故、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任追究制,遵循谁主管谁负责,有错必究,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四、对依法治校工作态度不好、不能按时完成或不积极布置关于依法治校的宣传、学习造成师生缺乏法律法规知识,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意识,出现违法事故的。

  五、对所负责的范围内的教育教学、安全事故,迟报、瞒报、漏报、不按规定呈报的。

  六、对事故不能及时汇报和应急处理或处理不当,造成事态扩大,影响严重的。

  七、不服从上级指挥,玩忽职守,工作失控、渎职,造成事故或事态扩大的,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若经哪位领导批准,由哪位领导承担主要责任,该责任人承担次要责任。

  八、对幼儿园安全防火器材设备设施保管、修缮、维护不及时造成损失的.。

  九、不按操作规程操作,开关、电路电器、电闸、保险丝等不按时检查、检修、校验造成事故的。

  十、不经允许擅自使用电器、私自接电线、装电器造成事故的。

  十一、食堂、饮水不执行食品卫生法,造成事故的。

  十二、对有毒、易燃、易爆药品保管使用不当的。

  十三、在校内点燃明火、吸烟、随地丢烟头造成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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