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答辩状
答辩状一般针对对方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诉状、仲裁申请书、上诉状等上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部分答辩。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无法和解的事情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我们开庭前都会预先做好答辩状,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二审答辩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二审答辩状1
答辩人:张__ 女 19 年月日出生
地址:市 号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北京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答辩人因上诉人北京___TD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不服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通民初字第12059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一案,依据事实和法律答辩如下:
答辩请求:
上诉人提出的上诉理由与事实不符、于法无据,请二审法院依法驳回其上诉。
事实与理由
一、答辩人的入职时间是 __年1月7日而不是__年5月6日,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
__年3月份的差旅费报销单说明答辩人的入职时间早于__年5月6日,且该报销单原件是仲裁过程中上诉人向仲裁委提供的。
__年1月份,答辩人以上诉人单位职工名义参加了倍福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组织的培训,并取得证书,该证书上有上诉人单位名称,发证时间是__年1月25日。
员工登记表的填表时间不能等同于答辩人的入职时间。该员工登记表只是客观的填写了答辩人的一些个人信息,与员工入职密切相关的内容,如员工愿从事何种工作、月薪要求,试用期工资、试用期限、受聘岗位、受聘部门意见、总经理意见等均为空白。该登记表不能反映劳动关系双方的任何意思表示,形式上不能体现它是入职手续的组成部分。
二、上诉人主张其与答辩人是非全日制用工关系,与事实不符。
答辩人在上诉人单位执行的是八小时工作制,工资是按月发放,每月的工资是固定的。答辩人在工作期间严格遵守了公司的考勤制度。__年10月份之前,上诉人经常派答辩人出差,10月份以后主要在公司工作,很少出差,所以答辩人每天都按时打卡,但上诉人提供的员工刷卡记录与事实严重不符,是伪造的。
答辩人的工作岗位是电气工程师,专业性很强,不是任何人可以随便接手的',她负责的项目往往有一定的持续性。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工单位终止用工。对于这样的岗位,公司怎么会以非全日制用工的形式用人呢?那风险岂不是太大了?!事实上,当答辩人提出辞职以后,上诉人仍要求答辩人出差去为客户解决技术问题,也说明了这个岗位是不适合非全日制用工的。
既无劳动合同,又无口头协议,岂能仅凭伪造的打卡机考勤表,就企图以非全日制用工为借口,逃避承担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应支付的另一倍工资?
所以原审法院判决上诉人承担双倍工资没有错误,应予维持。
三、答辩人在上诉人单位工作期间经常出差并加班,这是事实,也是答辩人的工作性质决定的。
上诉人单位的客户很多都是外地的,而帮助客户解决设备故障、技术难题是答辩人工作内容的一部分。有时候答辩人在客户单位要连续工作二十四个小时甚至更长的时间。人可以有双休日,但机器设备不一定有双休日!上诉人否认答辩人加班与事实不符!
综上,答辩人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二审法院依法维持原判,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__
__年__月__日
二审答辩状2
答辩人,男,__年3月__日生,汉族,住__市____区。
答辩人,女,__年9月__日生,汉族,住__市____区。
被答辩人,男,__年8月__日生,汉族,住__市__区。
答辩人因被答辩人不服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作出的___坊黄商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一案,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一审法院审理程序合法。
本案一审法院是根据被答辩人户籍登记的住址和被答辩人向法院提交的送达地址向其送达的相关法律文书,这些法律文书均已签收。一审法院通知的开庭时间是__年11月1日的九点,在等到九点半还不见被答辩人到庭应诉后,审判人员根据邮政详单的单号上网查询确认被答辩人已经签收了相关法律文书,又电话要求被答辩人在十点半前到庭应诉。直至十点半,该案才缺席审理。该案的审判程序及送达方式不但合法,而且合情合理,被答辩人经法院合法传唤拒不到庭,应视为放弃了其质证、答辩权。
另,本案一审原告和系夫妻关系,对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权享有共有财产权,可以作为共同原告提起诉讼。本案一审被告仅一人。综合来看,本案一审原被告是同一的,诉讼标的是同种类的,一审法院对合并之诉均有管辖权,且属于同一个诉讼程序,因此一审法院对该案合并审理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也符合节约司法资源的宗旨,因此被答辩人的该项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二、被答辩人并未偿还答辩人相关欠款。
答辩人一审主张的债权分三部分,一是向借款30000元;二是向借款100000元;三是拖欠的买卖材料款199382.42元。现分述如下:
1、被答辩人于 __年6月10日向借款30000元,并出具借条,约定于__年6月24日前归还。
对该笔欠款,被答辩人应偿还本金30000元,并偿还自__年6月25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2、被答辩人于__年7月24日向借款1__00元,并出具了欠条,于__年8月24日归还了__00元,尚欠100000元。欠条中约定应于__年1月24日前偿还,同时约定了应承担这100000元借款在__年1月24日前六个月的利息5100元。
对该笔欠款,因约定了六个月的利息为5100元,应视为双方对利率的约定,折合月利率为8.5‰,因此被告除应偿还本金100000元外,还应偿还自__年7月25日起按约定月利率8.5‰计算的100000元本金的利息。
3、被答辩人拖欠答辩人材料款199382.42元。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多次发生买卖聚苯板业务关系,在__年6月3日至__年8月4日期间,答辩人共向被答辩人出售聚苯板39批,共689.842立方米,每立方米单价235元,计价款162114.28元。答辩人又于__年2月22日向被答辩人转让聚苯板143.339立方米,每立方米单价260元,计价款37268.14元。上述货款共计199382.42元,被答辩人至今未予偿付。
以上事实由材料转让清单和出库单等证据为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被答辩人除应偿还货款本金199382.42元外,还应支付自起诉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综上,被答辩人欠借款30000元、欠借款100000元,欠聚苯板材料款199382.42元。按照法定及约定,被答辩人对其中的30000元借款,应承担自__年6月25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对其中的100000元借款,应承担自__年7月25日起按月息8.5‰计算的利息;对聚苯板材料款199382.42元,应承担自起诉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对被答辩人在二审庭审时提交的两组实体方面的证据材料,首先,被答辩人一审开庭审理时拒不到庭,应视为放弃了其举证权;其次,这些证据材料是在一审开庭审理前已经形成并存在的证据,不属于二审时的新证据的范畴,现在才向法庭提交,显然已经超过了举证期限。原则上,答辩人无需对这些证据材料进行质证和答辩,但为了更清楚的说明案件事实,略作以下答辩,请合议庭参考:
1、对其提交的银行卡取款明细。
首先,该证据材料系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制件,且未加盖银行的印章,其对案件事实无证明力,对其真实性表示异议。其次,从该取款明细的内容来看,其只能说明李文有在__年2月28日分10000元和40000元取款两笔的行为,并不能说明这两笔款项的去向及用途,无法证明其提出的系对所欠借款的偿还的主张,与本案争议事实缺乏关联性。再次,取款行为发生的日期是__年2月28日,而对出具借条的落款时间是__年6月10日,取款行为在借款行为之前,即使该款系用于偿还对欠款,那也是偿还__年2月28日之前的欠款,与本案所诉的3万元欠款无关。因此,该证据材料既不具有真实性,也与本案缺乏关联性,请求合议庭不予认可。
2、对其提交的四份收到条。
对__年3月19日的__00元收到条、__年4月26日的10000元收到条、__年10月13日的10000元收到条,共40000元,答辩人表示认可,这是对所欠聚苯板材料款的偿还,同意从所欠聚苯板材料款199382.42元中予以抵减。
对__年3月24日的__000元收到条不予认可,这不是针对该案所欠款项的对待给付,而是对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的公司转让合同中约定的第一期转让款的给付。
与签订有公司转让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支付了第一期付款__000元,为其出具了"收到所付转让费__000元整"的收到条,并办理了企业交接手续。根据公司转让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应于__年3月31日履行第一次付款义务,付款金额为20万元。该笔付款的付款时间、付款金额以及收到条中对付款内容的描述与公司转让合同中的约定一致,这是对公司转让价款的支付,而不是对本案所诉欠款的偿还。因该证据材料与本案缺乏关联性和客观性,请求合议庭不予采纳。
与事实上存在长期、多次、多种类的债权债务关系,对每一笔付款或还款都出具了相应的收据、收到条等凭证,在每一次付款的同时也都会收回或销毁相关的欠款凭证。根据常理及双方的交易习惯,若被答辩人已经支付了相关欠款,理应收回发货单、欠条等相关凭证,而本案中被答辩人并无证据证明其已经全部履行了付款义务,因此应对答辩人所诉欠款承担付款责任。
综上所述,本案一审法院审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被答辩人欠款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长期欠款行为已严重侵犯了答辩人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采纳上述答辩意见,依法作出公正判决。
此致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
__年__月__日
二审答辩状3
答辩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被答辩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提起xx纠纷一案答辩如下:
请求事项:
1、请求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2、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答辩人xx不应该对xx的'xx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被答辩人以“xx”为由,要求答辩人承担赔偿责任,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答辩人xx和xx的xx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xx并不会必然导致xx。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的起诉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致
xx人民法院
答辩人:xx
xx年xx月xx日
附:
答辩书副本x份。
证据材料x份。
二审答辩状4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被答辩人:________,男,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汉族,住_________县________镇________街。
因被答辩人诉答辩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答辩人现答辩如下:
被答辩人所提交的书面欠据借款人处并无答辩人署名,被答辩人提也无证据证明答辩人系该笔款项的实际借款人,故该笔欠款与答辩人无关,答辩人不是借款人。被答辩人将答辩人列为本案被告属于错误,被答辩人无权请求答辩人还款,应驳回被答辩人对答辩人的.一切诉讼请求。
收到贵院送来的相应诉讼材料之前,答辩人并不知晓该笔借款的发生,被答辩人主张的欠款数额达________万元,对于如此巨大的一笔款项被答辩人却从未见过;答辩人自始至终未曾听说过该笔借款,也未与程某形成共同举债的合意,被答辩人也并无证据证明该笔借款被用于答辩人共同经营或其收入被用于共同生活,故该笔欠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答辩人不必承担任何还款责任,被答辩人向答辩人主张还款无事实与法律依据,应予以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致
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
二〇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审答辩状5
答辩人:韶关市浈江区地质矿产局
地址:韶关市韶瑶路10号
电话:
负责人:杨(该局局长)
因徐焕东、余世年诉我局行政处罚及行政损害赔偿上诉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关于行政处罚事宜,我局请求法院维持我局对余世年所作出的韶浈地矿罚字[xx]第011号《地矿行政处罚决定书》。理由如下:
1、本局对余世年实施行政处罚,所依据的事实是清楚的。
本案中,上诉人余世年对所运输煤炭说不清具体合法来源,因此,我局认定,上诉人属未取得采矿许可证而擅自进行采矿,故认定事实是清楚的。
2、我局对余世年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①主体合法,根据《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5条的规定,我局为适合的执法主体;
②我局对余世年实施行政处罚是根据《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且并未超出合理的处罚范围与幅度。
3、我局对余世年实施行政处罚程序合法,表现为:
①我局对余世年实施行政处罚是有事实依据的(见调查笔录),且我局并未拒绝听取上诉人陈述、申辩,所以不存在违反《行政处罚法》41条、31条、32条的规定问题;
②我局在对余世年实施处罚前,已口头告知其有申请听证的权利,但上诉人未行使该权利,所以我局并未违反《行政处罚法》第42条之规定。
二、关于上诉人请求判令我局返还原告捌仟元及返还其利息的问题。
上诉人方的这一诉讼请求应予以驳回,因我局属依法对上诉人实施行政处罚,所以上诉人要求我局返还其捌仟元人民币无法律依据。
三、关于上诉人请求我局赔偿xx年6月13日至7月8日共26天的车辆停运损失10000元人民币及停车费375元的'问题。
上诉人方的这两项请求应依法予以驳回。其一,实行国家赔偿的前提条件是赔偿义务机关已被依法确认为违法,而本案中我局是依法执行公务,依法对余世年实施行政处罚,所以不是赔偿义务机关;其二,上诉人方提起行政赔偿的程序不合法,违反《国家赔偿法》第12、13条条文的规定。所以上诉人方的这两项请求应予以驳回。
四、值得一提的是,本案发生的背景是在我国各地大力贯彻中央指示精神,着力整顿乱开乱采矿产资源行为的非常时期,在这种情况下,实际上的上诉人方行为已涉嫌触犯我国刑律第343条的相关规定,在此,我局正告上诉人需认清形势,尽早撤回起诉,否则我局将酌情及时将案件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由上诉人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答辩单位:
法定代表人:
xxxx年
二审答辩状6
答辩人:
地址:
被答辩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答辩人因与本案上诉人_______土地使用权确权纠纷一案,现针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答辩如下:
答辩事项:
一、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正确,上诉人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有误没有任何依据。
上诉人称______年______月份,其通过中介与被上诉人把位于_______区_______街_____号的房产卖给被上诉人,约定房款_____元,上述事实在一审法院判决书中得到了确认,并无对事实认定错误,至于上诉人称被上诉人要把缴税凭证给上诉人,且被上诉人擅自修改房款等,纯属无中生有,且也不属于本案争议焦点。另外,上诉人在上诉状中也未能说明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中错在何处,所以,上诉人认为一审认定事实错误的上诉理由不成立。
二、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对土地使用权有明确的约定。
在被上诉人向一审法院提交的'房屋买卖合同中,第______条即规定“甲方将房产移交给乙方时,该房产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给乙方。”因此,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在当初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对土地使用权进行了明确的约定。
三、上诉人称一审法院超出被上诉人诉讼请求作出的第二项判决违反了民事审判不告不理原则是无效的,该理由不能成立。
一审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判决上诉人协助被上诉人办理过户手续是确认该土地使用权归属理应包含的内容,因为既已确认该土地使用权归被上诉人,那倘若上诉人不配合被上诉人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仅仅一审法院判决书中确认其土地使用权是没有实际意义的。
综上所述。原审人民法院认定事实清楚,判决合法、合理。请求二审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上诉人上诉,维持原判。
此致
________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__份;
证据材料______份。
二审答辩状7
答辩人:地址:被答辩人:地址:法定代表人:风险提示:
一份严谨的民事诉讼答辩状,
首先需要分清是否属于法院主管,是否有需要写民事诉讼答辩状;
其次是弄清楚受理法院的管辖;再有就是检查诉讼主体是否遗漏,是否有误;此外还应该注意起诉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问题。在明显存在上述问题时,不要急于答辩,答辩时在答辩中明确提出异议,往往能事半功倍,即可令对方败诉。答辩请求:
一、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本诉理由和请求。
二、依法确认和维持_______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会(_______)_______号长劳人仲案《仲裁裁决书》的仲裁决定的内容。
三、依法确认和判决在_______劳人仲裁案(_______)_______号《仲裁裁决书》基础增加遗漏仲裁费用_______万元。
四、依法判决被答辩人支付答辩人借款_______万元。
五、依法判决被答辩人赔偿侵害人身权益精神抚慰金_______万元。
六、涉诉讼损失费由全部由被答辩人承担。事实和理由:风险提示:
一份严谨的民事诉讼答辩状,
首先需要分清是否属于法院主管,是否有需要写民事诉讼答辩状;
其次是弄清楚受理法院的管辖;再有就是检查诉讼主体是否遗漏,是否有误;此外还应该注意起诉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问题。在明显存在上述问题时,不要急于答辩,答辩时在答辩中明确提出异议,往往能事半功倍,即可令对方败诉。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劳动关系依法成立。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事实劳动关系不可否认。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经介绍为被答辩人从事喂猪、做饭、修建猪场、鱼塘的工作及其它杂活并约定月工资为________元。
(二)答辩人在被答辩人处工作,早上________点起床,上班至晚_______点是众所周知、无需证明的客观事实。
(三)除正常上班外,答辩人在节假日也同不分白日昼夜加班加点劳动。
(四)在上班期间被答辩人还向被答辩人借款_______万元是用于投入养殖场周转资金。
(五)被答辩人捏造事实,诽谤答辩人。在答辩人劳动期间被答辩人是具有欺骗答辩人感情不法行为。根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办结婚凳记及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若干问题意见》明确规定:除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外其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适用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如果被答辩人认为这个是客观事实,那请求被答辩人按共有财产分割,在存续期取得财产折款
二、被答辩人拖欠答辩人工资、加班工资、节假日工资、保险费共计_____元。
(一)答辩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在被答辩人养殖场上班期间工资按_______个月,按约定期每月_____元为_____元。
(二)答辩人超时加班、节假日加班_______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三)仲裁裁决时遗漏______________元。被答辩人因为未签订劳动合同,侵犯了答辩人的合法权益,按劳动部关于未签劳动合同应承担赔偿答辩人造成经济损失的_____%,也就是损失_____元。
三、被答辩人拖欠答辩人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基本养老保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而被答辩人却居然对法律不顾,侵犯了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四、_______县劳动争议仲裁会,劳动人仲裁(_______)第_______号仲裁申请书明显偏袒被答辩人。在答辩人申请仲裁过程中,依法提出_____元的申请要求,而仅有养老保险金、上班基本工资_____元得了支持,尚有加班工资、节假日加班也是重要劳动报酬_______元,这个应以涉及加班工资和节假日照常上班没有给予支持。被答辩人未签订劳动合同_____%处罚赔偿金也遗漏。对此答辩人也表示不服。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答辩人合法权益。
五、被答辩人与答辩人有感情纠纷实属捏造,这是被答辩人侵犯答辩人人身合法权益行为。请求被答辩人立即停止人身侵害。综上所述:答辩依法登记养殖企业,依法拥有的用工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及时按约支付职工工资(约定)、加班工资(双倍)、节假日工资(三倍)和劳动保险费与违法劳动合同_____%劳动处罚赔偿金,给答辩人造成严重损失。另外,由于被答辩人采用欺骗手段,向答辩人借款近_______万元(有账可查),故意捏造事实,直接损害答辩荣誉和利益。为此,答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之规定,驳回被答辩人诉讼请求和答辩理由,责令被答辩人补充仲裁委员会遗漏和支持答辩人各项赔偿费用为谢。证据和来源:风险提示:
在答辩时,答辩人(被告)对自己所提出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
注意,列书证,要附上原件或复制件,如系摘录或抄件,要如实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断章取义、并应注明材料的出处;列举物证,要写明什么样的物品,在什么地方由谁保存着;列举证人,要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证明什么问题等。
另外,证据和证据来源,虽然法律规定必须提交,但提交时的说明应能简就简,尽可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保留自己的杀手锏,在庭审辩论中占据主动。
一、_______、_______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页;
二、_______养殖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一页。附:本状副本共_______份。此致_________人民法院答辩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审答辩状8
答辩人:,女,汉族,19____年______月10日生,______区___人,现住______区______村委会______村。联系电话:
被答辩人:,又名,男,汉族,___年___月______日生,______市______县人,身份证号码:,现住______区___村委会___村。联系电话:
被答辩人与答辩人同居关系纠纷一案,不服______市___人民法院(20____)___民初字第号判决,提出上诉。针对被答辩人的上诉状,现依法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一审判决答辩人与被答辩人非婚生子女,由答辩人扶养,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合情、合理、合法,有利于非婚生子健康成长。
子女由谁扶养,主要看谁能为女子提供更为优越的成长环境。子女不是父母的私人财产,更不是父母的附属物。他有自己的独立人格,有自己的权利,他需要健康成长,这是我国宪法及其它法律法规赋予他的神圣权利,更是父母不可推卸的法定的和道德的义务。
(一)被答辩人因工受伤达______级伤残,丧失劳动能力,整日做在轮椅上,他自己的最基本的日常生活都需要别人照顾,他还能照顾幼小的孩子吗?
(二)不可否认,被答辩人有一定的经济能力。但是,有钱就能办所有的事情吗?而且,他自己治病还不知道要花费多少钱。在边远的___村,要是幼小的孩子突然发生意外,作为基本生活都不能自理而又孤身一人的被答辩人,能处理吗?被答辩人的老家在______市______县,而他本人又生活在___区______镇,他的家人帮助扶养孩子是根本不现实的。更何况,非婚生子女还有能为他提供优越成长环境的母亲答辩人。
(三)被答辩人在上诉状所写的,自其受伤以来,非婚生子女一直随其生活。事实恰恰相反,非婚生子女一直是与答辩人生活在一起。
(四)被答辩人所受到的伤残,是他本人,也是我们每一个人所不愿意看到的。他对自己的孩子思念情感,是我们所理解和同情的。但是,被答辩人可以行使自己享有的探望权来享受天伦之乐。答辩人并不没阻碍被答辩人行使探望权,也没有让他们的孩子在将来不赡养被答辩人。只有非婚子女健康成长,才能真正实现"养儿防老"、"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这是被答辩人,同时也是答辩人所希望的。
二、被答辩人在上诉状所主张的共有财产(房屋大小各三间)具有人身属性,是具有___村常住户口的答辩人和其子女及(答辩人与前夫的子女)因享有宗地和______村异地搬迁获得补偿而建的,房屋产权也登记在答辩人的.名下。况且,为了建房,答辩人向亲戚朋友借了___元钱。这些债务由谁来偿还呢?
被答辩人在上诉状中所称的房屋,是___年易地搬迁而建的。因为______村被当地的煤矿企业挖落,煤矿企业出钱让___村整体易地搬迁。按照相关规定和协议,只有户口专属于___村民小组常住户口的村民,才能享受异地搬迁的补偿费和宗地。被答辩人是______市___县人,他的户口不在______村,自然就没有享受该项补偿费和宗地的权利。这一点,有___村民小组及其他人相关人员作证。此外,在建设该房屋的过程中,被答辩人没有出过一分钱,所有的费用是答辩人找亲戚朋友借的钱和所得的补偿费来支付的。答辩人一共借了钱。被答辩人只主张其实际上不能享有的房屋所有权,而只字不提答辩人建房所产生的债务。至今,这些债务都还没有还清。这些债务由谁来偿还呢?更为重要的是,被答辩人在上诉状主张分割房屋的行为,直接侵犯了案外人和权利。
三、被答辩人的行为纯属无理取闹,深深伤害了答辩人及其家人的感情。
20____年______月,被答辩人在煤矿上受伤,伤势严重,构成___级伤残,丧失劳动能力。在被答辩人受伤期间,答辩人为了照顾被答辩人,一直奔波于______村到曲靖和昆明的医院的路途中。出院后,答辩人同样尽心尽力地抚待被答辩人,而且还要抚养好非婚生子女。答辩人所受到的生活压力就可想而知了。答辩人遭受的不幸和艰辛是______村人有目共睹的。被答辩人不但不理解答辩人,反而借一些小事大发雷霆,辱骂答辩人及其家人,还要威胁答辩人的人身安全。被答辩人不但不感恩,反而起诉答辩人,通过合法途径来折磨答辩人。更令人心寒的是,被答辩人没有经过答辩人的同意,还私自领走专属于答辩人和其子女及(答辩人与前夫的子女)的烧煤补贴人民币___元(此补贴是由煤矿企业补贴给具有常住户口的村民的)。
综上,被答辩人的上诉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的依据,于情、于理、于法都不应该得到道德和法律的支持,恳请二审法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上诉请求。
此致
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
时 间:20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审答辩状9
答辩 人:吴,男,__年2月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桃江县人,个体,住楼区八字门村。
被答辩人:王 ,女,__年4月出生,汉族,初中文化,____市人,个体,住____市__5-2房。
因损害赔偿纠纷上诉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上诉人称一审法院在事实认定上缺乏依据,"显属无据乱判"。答辩人认为这是上诉人极不负责任的说法。
一、为证明上诉人纠集人员打人砸店,答辩人提供了方、刘证词,一审法院还做有庭外调查。答辩人并不是直接租赁刘门面,而是使用刘租赁户分割出来的一门面经营。即使当时与刘是直接的出租方与租赁方的关系,但也并不能说明刘与答辩人有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和其它的利害关系。刘的门面在当地是旺铺,也没有任何其它的事由要讨好答辩人而为答辩人出具伪证,本案与刘无任何利害关系。所以刘的证词应当采信。至于上诉人提出刘证词的时间存在问题,答辩人认为,这是属于明显的笔误。方当时确实是答辩人的员工。但打人砸店的事出现后,答辩人并停止了营业,方也离开了店子。方是本地人,而答辩人是外地人。方没有理由要讨好答辩人,在大是大非上冒着风险为答辩人出具伪证。另外,一审法院为慎重起见,还特地去现场查看、调查。很多知情人畏惧上诉人在本地的势力,不敢出面作证,就连刘后来也不敢在法官的问话笔录上签字。
二、在上诉人纠集人员打人砸店给答辩人造成的损失上,答辩人提供了包括砸坏的厨柜样品、传真机等物品的公证机关的公证书及其拍摄的图片;一审法院在庭审后也查看了现场;砸坏的手机也当庭出示。厨柜的发票确实是答辩人在事后向厂家索要的,是为了进一步说明厨柜的出厂价格,但发货单却是事前就具有的。至于手机,应当说是由黄使用的,并非是黄所有。黄是答辩人的员工,为了业务上的方便,由答辩人为黄购买,黄仅仅具有使用权。如果黄享有手机的所有权,答辩人当然不会为手机的`毁坏而向上诉人主张权利,正因为如此,答辩人没有向法庭出示黄受伤的法医鉴定,就黄受伤一事向上诉人主张权利。手机是完全毁坏,在庭审时已出示过,上诉人当时对此并无异议。
三、上诉人称"原审法院认定‘原、被告曾要求____市公安局站前派出所调解处理未果,’却没提供公安机关曾受理调解此案的证明。"答辩人认为,未提供相应的证明,并不等于该派出所未曾调解。事实上,双方都去过该派出所接受调解,只是调解未果。答辩人及一审法院都去过该派出所索要调查笔录,负责调解的工作人员只是称参加主持调解已经离开的另一名实习生不知放在哪里为由而没能提供。
事实上,上诉人给答辩人造成的损失远远超过一审法院的认定。上诉人打人砸店后,造成答辩人门面停业,由此产生的答辩人的误工费、租赁金、订购方的退单,一审法院一概未予认定。但是答辩人并未上诉,是不想造成讼累,以息事宁人。料不想侵害人反倒上诉,无理诡辩。答辩人请求二审法院主持正义,维持原判。
此致
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
__年__月__日
二审答辩状10
答辩人(原审原告)李,女,__年11月22日生,汉族,原____县啤酒厂下岗职工,住____县中心小区号。
答辩人因与上诉人离婚二审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本案事实
冀B477—挂60车是答辩人与上诉人共同出资以及向银行借部分款购买的,上诉人是向银行借款的借款人,答辩人在借款人配偶意见一栏中签字予以了同意。借款后,上诉人与答辩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偿还了全部借款本息,于__4年6月2日全部还清,以上事实有《中国建设银行汽车消费贷款申请书》、《中国建设银行汽车消费借款合同》、消费贷款汽车经销商——唐山市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汽车队证明、偿还借款本息的24份收据以及借款所购车辆的'挂靠车队——唐山____集团有限公司特种货物运输分公司与上诉人签订的《特种运输车辆融资经营协议》为证。__4年银行借款本息已还清后,上诉人起诉与答辩人离婚,上诉人积极伪造证据,并转移、擅自变卖双方夫妻共同财产——车辆,伪造债务,虚构与他人合伙,企图侵占答辩人的财产,将财产全部据为己有,以上事实有上诉人__4年8月1日《靠挂车辆转让申请》、买方田卖方上诉人证明人胡队长__4年12月6日所写买卖车辆《证明》以及上诉人提供的伪证可以证实。
二、上诉人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品德不好。
上诉人提供伪证是其品德不好的又一表现,上诉人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品德不好,有李写给上诉人的8封信件、上诉人写给李2封信件、上诉人写给答辩人的1封信件、女儿周写给上诉人的二封信件、上诉人与赵通话的记录、赵照片、周证明、艾证明、曹证明以及张证明可以证实。
三、原审法院不认定上诉人提出的汽车为与他人合伙购买是正确的。
上诉人在原审中关于车辆的证人均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证人与所证事项有利害关系,证言明显虚假,自相矛盾,无书面合伙协议,又没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合伙协议,更没有答辩人同意他人合伙的证据,与答辩人提供的书证相矛盾,原审法院不认定上诉人提出的汽车为与他人合伙购买是完全正确的。
综上所述,原审判决第三项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建议二审法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第三项,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伪证责任。
此致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
__6年1月6日
二审答辩状11
答辩人:xx ,男,汉族,1956年10月出生,住任城区李营镇平店村
答辩人因与xxx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针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答辩如下:
一、任城区人民法院【20xx】任民再初字第2号判决书适用法律准确,上诉人认为适用法律错误,没有法律依据。
任城区法院是接到济宁市检察院抗诉后,依法再审。正确适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纠正了原一审时适用上法律错误,确定雇主赔偿雇员在雇佣活动中遭受侵害而受到的损失。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8条明确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是明确的规定,不附加任何条件,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结合审判实践,对法律规定如何理解适用所做的指导,是具体判案的依据。
上诉人依据《民法通则》第131条规定的“混合过错原则”认为应当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属于理解法律错误、首先,雇主承担雇员在雇佣活动中的损失,是无过错责任的特殊侵权行为,不适用混合过错原则;其次,针对民法通则规定的混合过错原则,《人身损害赔偿解释》
第2条规定,侵权人有故意、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侵害人的'赔偿责任。上诉人在用工过程中,不采用任何安全保障措施,存在明显的重大过失;最后,上诉人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答辩人存在过失。
二、再审法院计算误工费时间准确,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在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提出有效地伤残鉴定须符合三个条件:一当事人对伤残鉴定有异议,并提出鉴定申请,二人民法院同意,三经双方共同协商确定鉴定机构或协商未果情况下经法院指定。该案中山东金剑司法鉴定中心20xx年4月28日作出的第645号鉴定书,符合以上三个程序要件,合法有效。原审法院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确定误工时间为4月27日合情合理。
三、关于误工费标准问题
答辩人认为应该按照市检察院抗诉意见按50.89元/天计算,再审法院按30元/天计算没有实施依据,答辩人家住李营镇,该镇被国家认定为国家级的落叶乔木育苗基地,村民的土地都已种植林木,靠经营林业为生,因此按照山东省统计局公布的20xx
年度农林牧渔业年度平均工资18576元,折合50.896元/天计算误工费,有事实依据,同时结合目前的消费水平也合情合理。
综上所述,恳请法庭依据“有错必纠”的原则,依法维持再审判决一、二项,改判第三项误工费标准按50.89元/天计算。
此致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xxx
代理律师:xx
20xx年5月14日
二审答辩状12
答辩人: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被答辩人:________,男,汉族,________年月日出生,住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关于被答辩人不服(________)民初字第003号裁定提起上诉一案,答辩人现依法答辩如下:
一、一审法院驳回一方起诉的裁定,体现了节约资源,减轻负担的司法理念。
众所周知,相比民事诉讼的二审终审程序,劳动纠纷案又多了劳动仲裁的前置程序,这样一来劳动纠纷在审理中实际是要经过仲裁、一审、二审三次审理才能终审,因此程序繁琐,负担沉重。
在本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后,双方都是针对仲裁裁决提出诉讼请求,其实质是围绕着仲裁请求进行对抗。因此从本质上来说,一审法院只需要针对仲裁请求进行判决即可解决当事人双方的纠纷。
故此,在既能解决双方当事人纠纷,又能节约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负担的情形下,细心体察一审裁定深层理念,入情入理,与民方便。
二、被答辩人“特提出由贵院依法审理或者由原审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的请求”于法无据,应予驳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7条“第二审人民法院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的`,应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起诉的裁定有错误的,应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进行审理”之规定,假若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起诉的裁定确有错误,也应是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况且一审裁定只是程序性的法律文书,并未涉及实体审理内容,不具备发回重审的条件,更谈不上原合议庭回避等事宜,因此,被答辩人提出的由二审法院或者由原审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的请求,于法无据,应予驳回。
综上所述,一审法院驳回一方起诉的裁定,体现了节约资源,减轻负担的司法理念。被答辩人“特提出由贵院依法审理或者由原审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的请求”于法无据,应予驳回。
答辩人:
年月日
二审答辩状13
答辩人:甲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答辩人:王x,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联系电话:
关于被答辩人不服(xxx)民初字第003号裁定提起上诉一案,答辩人现依法答辩如下:
一、一审法院驳回一方起诉的裁定,体现了节约资源,减轻负担的司法理念。
众所周知,相比民事诉讼的二审终审程序,劳动纠纷案又多了劳动仲裁的前置程序,这样一来劳动纠纷在审理中实际是要经过仲裁、一审、二审三次审理才能终审,因此程序繁琐,负担沉重。
在本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后,双方都是针对仲裁裁决提出诉讼请求,其实质是围绕着仲裁请求进行对抗。
因此从本质上来说,一审法院只需要针对仲裁请求进行判决即可解决当事人双方的纠纷。
故此,在既能解决双方当事人纠纷,又能节约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负担的情形下,细心体察一审裁定深层理念,入情入理,与民方便。
二、被答辩人“特提出由贵院依法审理或者由原审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的请求”于法无据,应予驳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7条“第二审人民法院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的,应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
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起诉的裁定有错误的,应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进行审理”之规定,假若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起诉的裁定确有错误,也应是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况且一审裁定只是程序性的法律文书,并未涉及实体审理内容,不具备发回重审的条件,更谈不上原合议庭回避等事宜,因此,被答辩人提出的由二审法院或者由原审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的请求,于法无据,应予驳回。
综上所述,一审法院驳回一方起诉的裁定,体现了节约资源,减轻负担的司法理念。
被答辩人“特提出由贵院依法审理或者由原审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的请求”于法无据,应予驳回。
答辩人:
xx年xx月xx日
二审答辩状14
答辩人:陈__
被答辩人:福建省__公司。
因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福建省__公司房屋租赁纠纷一案,现针对被答辩人之上诉状,答辩如下: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该规定的`立法本意是指当事人可以采取放弃、让渡等方式自主处分自己的权利,但当事人在处分自己的权利时不得以损害第三方的利益为前提。
本案被答辩人放弃对对方当事人所提出的过高违约金的抗辩,但要答辩人去承担其放弃抗辩的不利后果,是不符合民法基本的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20____年5月13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调整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该规定正是对之前调整违约金的理论观点和实践做法的肯定,虽然被答辩人与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是在该解释实施之前判决的,但如果答辩人提出调整违约金的抗辩,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之前,法院既也有可能支持也有可能不支持,姑且不论支持的可能性有多大,但至少存在可能性,可正是被答辩人未提出抗辩的过错行为让这种可能性成为“零”。
在被答辩人与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被答辩人只要依照法律规定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就不会产生迟延履行金和执行费,在上述案件中答辩人只是案外人,不存在承担包括认错在内法律义务的问题,即便被答辩人履行义务后要向答辩人追偿也是另外一种法律关系的问题。
正是因为被答辩人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过错行为才产生了额外的费用,应由被答辩人自行负担。
综上,答辩人认为一审法院判决中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及诉讼费的部分正确,符合法律规定,请求依法予以维持,驳回上诉人的该项上诉请求。
此致
__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
二〇____年二月二十三日
二审答辩状15
答辩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代理人:
被答辩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答辩人因与本案上诉人土地使用权确权纠纷一案,现针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答辩如下:
答辩事项:答辩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一、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正确,上诉人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有误没有任何依据。
上诉人称________年7、8月份,其通过中介与被上诉人把位于________街________号的房产卖给被上诉人,约定房款________元,上述事实在一审法院判决书中得到了确认,并无对事实认定错误,至于上诉人称被上诉人要把缴税凭证给上诉人,且被上诉人擅自修改房款等,纯属无中生有,且也不属于本案争议焦点。另外,上诉人在上诉状中也未能说明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中错在何处,所以,上诉人认为一审认定事实错误的上诉理由不成立。
二、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对土地使用权有明确的约定。
在被上诉人向一审法院提交的房屋买卖合同中,第三条即规定“甲方将房产移交给乙方时,该房产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给乙方。”因此,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在当初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对土地使用权进行了明确的约定。
三、上诉人称一审法院超出被上诉人诉讼请求做出的第二项判决违反了民事审判不告不理原则是无效的,该理由不能成立。
一审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判决上诉人协助被上诉人办理过户手续是确认该土地使用权归属理应包含的内容,因为既已确认该土地使用权归被上诉人,那倘若上诉人不配合被上诉人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仅仅一审法院判决书中确认其土地使用权是没有实际意义的。
综上所述。原审人民法院认定事实清楚,判决合法、合理。请求二审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上诉人上诉,维持原判。
此致
______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__份;
证据材料______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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