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

时间:2024-09-09 15:00:51 报告 我要投稿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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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1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不仅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也是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必要措施,关乎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需求的获得感、幸福感。

  为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品质化,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张店区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深化餐饮油烟治理,试点大中型餐饮业油烟净化设施加装在线实时监控设备,实现对油烟噪声的动态监管。

  为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及城市品质提升工作要求,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餐饮业油烟在线监测项目。

  (二)实施情况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定设备供应商为辖区内重点的295户餐饮单位安装372套新型监管控一体化系统,对各餐饮单位的油烟排放情况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实时在线监测,并将实时的油烟排放信息和数据传输到油烟在线监管控一体化系统平台以及淄博智慧城管油烟在线监测平台,为执法工作提供数据参考,推进张店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

  (三)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本项目预算资金为297.6万元,经政府采购,确定项目合同金额为278.78万元。

  截至20xx年8月,项目实际使用资金195万元,按照合同约定剩余资金于2023年8月支付。

  (四)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绩效目标

  通过更完善有力的`技术管理手段,及时、有效处置超标排放行为,从源头遏制餐饮油烟扰民现象,从而进一步改善大气质量,助力张店区实现精准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的管理目标,推动城市品质化提升。

  2.年度绩效目标

  (1)为辖区内重点餐饮商户安装372套新型监管控一体化系统,对餐饮商户油烟排放情况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实时在线监测,并将实时的油烟排放信息和数据及时准确地传输到油烟在线监管控一体化系统平台以及淄博智慧城管油烟在线监测平台。

  (2)通过实时监测与实地核实相结合的方式,基本消除餐饮油烟超标排放现象,促进全区餐饮企业可持续发展。

  二、评价内容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及范围

  1.评价目的

  通过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科学、客观、公正地衡量和评判,考核项目实施的综合绩效水平,总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揭示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项目建设管理运营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项目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进一步提高。

  2.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餐饮油烟在线监测项目实施情况及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结合资金划拨程序、财务管理规范及绩效目标要求等,评价范围包括项目决策情况、项目过程情况、项目产出情况及项目效益。

  (二)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10号);

  4.《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5.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xx〕2号);

  6.《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7.《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淄政办字〔20xx〕93号);

  8.《20xx年全市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行动考评办法》;

  9.《20xx年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考评办法》;

  10.《关于转发淄博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张财绩〔20xx〕4号);

  11.《关于印发〈张店区区级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张财绩〔20xx〕2号);

  12.《关于开展20xx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张财绩〔20xx〕4号);

  13.《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店区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xx〕2号);

  14.《城市精细化管理重点工作考评办法和细则》;

  15.申请预算时提出的绩效目标及其他相关材料,财政部门预算批复,财政部门和省直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

  16.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会计资料;

  17.招投标资料、巡查资料、安装台账等过程资料;

  18.其他相关资料。

  (三)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由一级至三级指标及分值、指标解释及指标说明5个部分组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和19个三级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成中,一级指标体系的权重分配为:项目决策类指标占14%,项目过程类指标占16%,项目产出设定指标占35%,项目效益设定指标占35%。

  三、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严格遵循科学规范、公开公正原则,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书面评价和现场评价相结合方式,运用案卷研究法、公众评判法、实地测评法、成本—效益比较法、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四、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结论

  本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中”,最终得分为76.66分,其中项目决策11分,项目过程13.5分,项目产出22分,项目效益30.16分。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决策指标分值为14分,评价得分为11分,得分率为78.57%。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设置的绩效目标合理;但项目单位在项目决策时存在设置的绩效指标不够精准、规范,预算编制不够科学的问题。

  2.项目过程

  过程指标分值为16分,评价得分为13.5分,得分率为84.38%。项目资金使用合规,但存在项目管理制度不够健全,过程资料不完善,履约验收公示不规范等情况。

  3.项目产出

  产出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2分,得分率为62.86%。在线监测系统已按计划全部安装完毕,但在系统运行过程中存在监测系统使用率较低、监测系统不能有效推送预警信息、部分系统维护不够及时、违法整治不够及时等问题。

  4.项目效益

  效益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30.16分,得分率为86.17%。项目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餐饮油烟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受益对象对项目的满意度为91.64%。项目长效机制较为健全,但现有设备功能不足以满足现实的执法需求,部分餐饮单位仍存在餐饮油烟无组织排放现象。

  五、存在问题

  (一)项目决策方面

  1.绩效指标设置不规范

  数量指标值与目标任务数不对应,时效指标考核内容不清晰,效益指标设置不规范。

  2.预算编制依据不明确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未按照《淄博市张店区区级政策和项目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张财绩〔20xx〕2号)有关规定开展项目事前绩效评估。

  (二)项目过程方面

  1.项目管理制度不够健全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未从购置计划与预算、可行性论证及审批、采购与招标、合同签订与执行、合同履约与验收等方面制定项目实施流程及细则。

  2.制度执行不够有效

  各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未根据巡查情况形成巡查记录及处罚记录,个别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清洗维护记录填写不完善。

  3.政府采购流程不够规范

  项目验收后,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项目履约公示。

  (三)项目产出方面

  1.油烟在线监测设备使用率偏低

  正常开业餐饮单位中多家餐饮单位设备未正常使用;少数单位受疫情影响暂停营业,设备未使用。

  2.监测系统部分功能不完善

  监测系统未配置异常状态查询及报警短信或平台信息推送功能,报警器功能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后端平台功能历史数据保存期限短、导出难度大。

  3.系统维护不够及时

  设备供应商对个别餐饮单位油烟监测系统维护不及时,监测系统长时间处于离线状态。

  4.违法整治不够及时

  张店区各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对部分预警信息核实不及时,执法整治延迟。

  (四)项目效益方面

  1.部分餐饮单位存在烟道不密封、油烟净化器安装不合理、引风机风量不够、油烟净化功能失效等现象;

  2.个别餐饮单位清洗油烟设备后废水、废油未能及时清理。

  六、意见和建议

  (一)提高决策水平

  1.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规范设置绩效指标。

  2.通过预算评审、事前评估等程序,明确项目测算标准和依据,择优确定最佳投资。

  (二)强化制度意识,增强制度执行力

  1.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保障各执行层级在制度的实施和落地方面保持一致,提高制度执行力度。

  2.规范化项目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的实施流程,加强项目实施质量管理。

  (三)优化系统服务功能,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1.完善监测系统功能模块;

  2.优化监测设备预警功能设计;

  (四)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

  1.规范提升餐饮业管理水平,推动建立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餐饮油烟污染防治中的流程和职能,建立油烟污染防治监管联动长效机制。

  2.加强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和油烟污染整治技术指导力度,督促餐饮单位合理安装油烟污染监测、防治设施。

  3.持续监督跟进,持续加大督查督办及执法力度,逐步提高违规排污的成本。

  4.挖掘第三方管理潜力,全面提升下辖餐饮单位油烟污染综合防控能力,打造油烟防治亮点地区,并逐步进行示范推广。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2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xx〕1号)和《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藏财监〔20xx〕10号)要求,自治区体育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专人认真开展了20xx年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现将预算绩效自评相关情况向社会进行公告,具体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xx〕104号)和《财政部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xx〕69号),下达西藏自治区20xx年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其中安排体育类项目资金2270万元,其中: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1700万元,用于全区全民健身场地器材建设;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570万元,用于全区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

  根据《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4〕54号)和关于推进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相关工作要求,自治区体育局、财政厅结合西藏体育事业发展实际,于20xx年12月分解下达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386万元(藏财科教指〔20xx〕104号),其中:拉萨市202万元,日喀则市80万元,那曲市104万元。20xx年1月分解下达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184万元(藏财预指〔20xx〕001号),其中:自治区社会和民族传统体育指导管理中心104万元,自治区体育产业和实施开发管理中心80万元。20xx年8月,分解下达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1700万元(藏财科教指〔20xx〕42号),其中:拉萨市260万元,日喀则市240万元,山南市200万元,林芝市220万元,昌都市240万元,那曲市260万元,阿里地区280万元。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在资金下达的同时批复了项目绩效目标表,要求项目监管单位和实施单位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体育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藏财科教指〔20xx〕104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xx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的批复》(藏财预指〔20xx〕001号)和《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指标的通知》(藏财科教指〔20xx〕42号),已下达20xx年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2270万元,其中: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1700万元,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57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截止20xx年12月底,实际支出数1490万元,执行率为65.64%。

  预算资金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要求,科学合理申报、安排项目资金,实施中严格落实预算管理、绩效管理和项目管理等制度规定,规范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活动。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下达时,设定如下年度绩效目标:

  1.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进实施健康中国、健康西藏行动;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切实解决基层群众健身器材短板、健身难和“去哪儿健身”问题;提高基层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健身自觉性。

  2.体育场馆和区域内的公共体育设施用于提供体育及相关服务的面积不低于60%;全民健身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免费向公众开放;体育场馆周边户外场地全面免费开放;全年开放天数不少于330天,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5小时,国家法定节假日、全民健身日、寒暑假期间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体育场馆所属户外场地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提供体育健身相关配套服务,开展科学健身推广、体育健身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服务,举办或承办各类体育赛事、群众体育及文化等活动。

  20xx年实际完成情况:

  1.项目的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进实施健康中国、健康西藏行动的有力体现,是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具体措施;不仅切实解决基层群众健身器材短板、健身难和“去哪儿健身”问题,同时有效地提高了基层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健身自觉性。

  2.大型体育场馆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能按要求做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贯彻落实了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为民办实事”精神。在保障场馆开放工作的前提下,各大型体育场馆利用自身优势和特点提供了体育健身相关配套服务,开展科学健身推广、国民体质监测服务,举办或承办各类体育赛事、群众体育及文化等活动。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截止20xx年底,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已完成,已全部完成预期绩效指标;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已完成46个,完成预期目标数的54.12%,部分绩效指标未完成,具体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1.数量指标:设定全民健身补短板数量大于等于85个,20xx年实际完成值46个;设定新建、改扩建体育场地面积大于等于30000平方米,20xx年实际完成值16550平方米;设定项目受益人数大于等于30万人,20xx年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40万人;设定大型体育场馆年平均开放天数大于等于330天,20xx年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350天;设定大型体育场馆周平均开放时间大于等于35小时,20xx年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40小时;设定大型体育场馆平均每天开放时间大于等于8小时,20xx年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9小时。

  2.质量指标:设定体育器材类项目采购验收合格率大于等于90%,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体育场地设施类项目验收合格率大于等于90%,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大型体育场馆开放率100%,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体育场馆利用效益显著提高,20xx年实际完成值85%;设定经常锻炼人数明显增多,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

  3.时效指标:设定全民健身补短板项目按期执行率大于等于90%,20xx年实际完成值54.12%;设定全民健身补短板项目资金按时拨付率大于等于90%,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大型体育场馆按期完成率大于等于95%,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大型体育场馆按期开放率大于等于95%,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

  4.成本指标:设定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成本小于等于1700万元,20xx年实际完成值920万元;设定大型体育场开放补助资金小于等于312万元,20xx年实际完成值312万元;设定大型体育馆开放补助资金小于等于240万元,20xx年实际完成值240万元;设定大型体育场馆开放奖励资金小于等于18万元,20xx年实际完成值18万元。

  5.经济效益指标:设定提供良好履行基础服务社会发展能力有所提升,20xx年实际完成值80%;设定带动体育消费增长5%,20xx年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5%。

  6.社会效益指标:设定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有所提升,20xx年实际完成值80%;设定完善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有所提升,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参加锻炼群众的身体素质有所提升,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基础公共体育服务设施服务水平有所提升,20xx年实际完成值85%。

  7.可持续影响指标:设定场地器材建设服务全民健身事业大于等于8年;20xx年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8年;设定对于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健康持续发展长期,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提供大型体育场馆开放服务的期限大于等于1年,20xx年实际完成值1年。

  8.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设定健身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0%,20xx年实际完成值95%;设定场馆使用者满意度大于等于90%,20xx年实际完成值9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从此次绩效自评情况来看,偏离绩效目标的主要原因是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项目进展缓慢,仅完成了预期数量的54.12%,导致部分绩效指标未完成。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项目资金于20xx年8月份下达至各地市,资金到达地市级财政部门后,需再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受西藏气候条件恶劣,常年低温,施工期短等因素影响,加之项目资金到位后需进行一些政府采购招标前期工作,导致项目进度缓慢。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建立项目执行定期监控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督促项目实施

  下一步,计划建立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项目执行监控报告制度,要求地市定期报告项目进展和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了解项目实施情况,督促项目实施。充分利用各类体育调研、检查等工作契机,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推进项目实施。

  2.健全项目库管理制度,优先保障前期手续齐备的项目

  在以后工作中,加强项目库建设,督促各地市做好项目入库前前置手续办理和前期准备工作,健全项目库制度,优先安排项目库中前期资料齐备和前期工作准备充分的项目,确保资金到位后及时实施,发挥资金效益。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自治区体育局将根据绩效自评结果,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在工作中建立健全预算安排工作机制、绩效管理工作机制等,改进和提升管理水平,并将自评结果应用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预算申报和资金安排工作中来,作为预算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3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确政采谈-20xx-09-7

  2、项目名称:确山县三里河街道办事处乐中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727,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xx]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2企业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应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项目;且必须为本企业人员(以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为准)。

  3.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本企业人员(以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xx年09月27日 至 20xx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方式:3.1、投标人首先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按网站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扫描件原件,然后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业务受理大厅 CA 窗口办理 CA密钥,完成注册(已有 CA 密钥且在有效期内的公司不需要注册);

  3.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登录“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 密钥)登录系统进行网上下载谈判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谈判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xx年09月30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不见面开标厅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xx年09月30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不见面开标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4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中央专项资金下达情况

  1.《关于提前下达xxxx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社〔xxxx〕1406号),提前下达我市老年人福利类资金220.7万元。

  2.《关于下达xxxx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社〔xxxx〕869号),正式下达我市老年人福利类资金115.9万元(从提前下达资金中收回104.8万元)。

  中央共计下达资金115.9万元。

  (二)省级专项资金下达情况

  1.《关于提前下达xxxx年省级民政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社〔xxxx〕1407号),提前下达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319.4万元。

  2.《关于下达xxxx年民政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社〔xxxx〕248号),下达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856.16万元(含提前下达部分)。

  3.《关于下达xx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经费的通知》(皖财社〔xxxx〕1415号),下达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奖补资金129.7万元。

  省级共计下达资金985.86万元。

  中央和省级补助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方面共1101.76万元,按照专款专用原则,除129.7万元奖补资金因于xxxx年12月下达,结转到次年使用,其他资金已全部按照规定用途已执行完毕。

  (三)市级专项资金支出情况

  市级财政一般预算资金安排1060万元,市级福彩公益金中分配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共942.5万元,均已执行完毕。

  二、绩效综合评价

  (一)项目决策方面(分值15分,自评得分15分)

  1.规划编制与审批。我市已将养老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进一步推进社会养老体系建设,xxxx年,市政府出台了《滁州市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xxxx-xxxx年)行动计划》、《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等贯彻落实文件。依据省xxxx年此项民生工程实施办法,我市及时印发了《滁州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同时,民政、财政等部门针对xxxx年三级中心建设、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规范高龄津贴审批发放、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老智慧化建设等工作专门制定工作方案;制定的相关文件均报市政府、省民政厅批准备案;相关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自评得分3分。

  2.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与执行。为进一步推动民生工程的实施效果,我市专门建立了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建立完善了民政民生工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民生工程协调推进会议,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召开工作调度推进会,协调解决和部署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自评得分2分。

  3.绩效目标合理性。依据省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和绩效评价办法和市民生工程考核办法,我市及时出台了《滁州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设定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民生工程年度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设定贴近实际,符合相关要求。自评得分3分。

  4.绩效目标明确性。设定的绩效目标设定了清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指标;并做到了细化、量化、可衡量。自评得分2分。

  5.预算编制科学性。项目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相适应。自评得分3分。

  6.资金分配合理性。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资金分配额度合理,与项目单位实际相适应。自评得分2分。

  (二)项目投入方面(分值25分,自评得分25分)

  7.资金到位率。对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方面省以上补助资金、市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和市级福彩公益金均能及时拨付给各县(市、区)和市级养老福利机构,到位率100%。自评得分3分。

  8.预算执行率。能按照相关资金时限要求,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相关经费及时拨付至各地和相关项目单位。自评得分3分。

  9.资金使用合规性。我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民生工程项目资金已实行了专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并及时纳入年初预算管理;高龄津贴资金发放全部采取“一卡通”形式,按月打卡发放;项目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浪费,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现象。自评得分4分。

  10.管理制度健全性。我市已制定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自评得分3分。

  11.信息平台管理。我市建立了社会养老服务设施、机构基础数据库(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市养老综合信息管理智慧化服务平台、全市养老机构台帐三种形式);对社会力量新增床位基本能及时、准确地进行动态管理。自评得分2分。

  12.政府购买服务。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存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特殊困难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家政、精神慰籍等实体援助服务,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挥作用。自评得分2分。

  13.公开公示管理情况。我市能及时对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项目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通过政府的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自评得分2分。

  14.资料报送情况。我市能按照省民政厅和市民生办相关工作要求,能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情况。自评得分2分。

  15.问题整改情况。对上年度省绩效评价反馈问题和省民生工程办公室社情民意调查反馈的问题,积极组织整改,得到有效落实。自评得分4分。

  (三)项目产出方面(分值30分,自评得分29分)

  16.三级中心覆盖率。全市共建成8个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7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226个社区养老服务站、94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县级、街道(乡镇)、社区级养老服务中心(站)覆盖率达100%。自评得分3分。

  17.老年人补贴覆盖率。xxxx年,全市共发放高龄津贴7512.89万元、惠及120739名高龄老人,实现了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全覆盖,达到100%覆盖的目标要求。全市共发放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1655.19万元,惠及70817人,覆盖率86.3%,超过50%的目标要求。自评得分4分。

  18.社会办养老机构补助发放率。我市对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服务机构建立一次性建设补贴、运营补贴、贷款贴息补助、购买服务补贴、智慧养老服务奖补等补助政策,并及时兑现奖补资金,实现应补尽补。自评得分3分。

  19.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参保率。全市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均购买了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参保率达90%以上。自评得分4分。

  20.智慧养老示范试点完成率。积极开展智慧养老试点建设工作,我市成功申报全国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基地、4个街道获批全国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街道,6个项目成功创建省级示范智慧养老机构、2个项目成功申报省级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项目。自评得分4分。

  21.质量达标率。三级中心建设符合《安徽省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指导规范(试行)》相关要求;8个省级示范智慧养老机构、省级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项目通过验收;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每张床位在省补1000元的基础上提标至2000-10000元,日常运营补贴根据收住对象的失能失智程度分为自理、轻度失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分别按照每人每月200、300、400、600元标准发放;贷款贴息补助按照不低于同期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给予贷款贴息补助。自评得分6分。

  22.完成及时性。高龄津贴、低收入老年人补贴发放按月发放;

  社会办养老机构补助发放及时;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补助发放及时;养老智慧化建设任务完成及时、补贴发放及时。自评得分5分。

  (四)项目绩效方面(分值30分,自评得分29分)

  23.养老机构入住率。全市共有养老机构床位22817张,入住老年人11500人,平均入住率50.4%。自评得分3分。

  24.三级中心使用率。县级、街道级、社区级养老服务中心建成后,60%以上能够正常运转,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自评得分4分。

  25.其他效益。我市通过实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民生工程,明显改善了贫困老年人生活状况,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提高;通过开展社区养老服务活动及相关民政民生工程宣传活动,有效弘扬了敬老、养老、助老优良传统。自评得分6分。

  26.资金放大效应。xx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省补资金985.86万元,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社会资本实际到位资金2.12亿元,资金放大倍数21.5倍。自评得分4分。

  27.可持续影响。我市将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民生工程配套资金纳入了年度财政预算;周密筹划,精心组织,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民生工程项目实施得到了社会和广大老年人群的普遍认可和赞同,且积极参与和支持;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工作积极性高,工作零失误,服务对象普遍反映良好;年度内未出现过影响养老事业发展的不良事件。自评得分6分。

  4.社会公众和受益对象的满意度。根据省社情民意调查情况通报,我市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达91.46%。自评得分6分。

  (五)绩效评价结论

  滁州市xx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得分为98分。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

  1.获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稳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任务落实。

  2.获批全国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基地,琅琊区丰山、清流、琅琊3个街道获批示范街道(共4个街道);获批省智慧养老产品用品产学研基地,8个养老服务机构成功创建省智慧养老示范工程项目。

  3.推进高龄津贴提标,在继滁州城区(琅琊区、南谯区)、定远县、凤阳县4地高龄津贴提标后,今年,全椒县、天长市、来安县、明光市也先后完成高龄津贴提标,全市80-89周岁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90-99周岁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以上300-1200元(其中:琅琊区、南谯区、天长市为1200元,来安县为500元,其他为300元)。

  4.不断扩大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覆盖面,8个县(市、区)均建立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全市共将8000余名特殊困难老年人纳入购买服务范围,同时,对暂时未享受购买服务的低收入老年人发放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补贴对象从年初的5.6万人增至7.1万人,覆盖面达86.3%(低保老年人5.22万,贫困户老年人6.46万,其中,五保、低保贫困户老年人3.48万,小计8.2万)。

  5.4月份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全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改造工作方案,要求对散居特困、建档立卡范围内的高龄、失能、失智、重残等6类老年人家庭按照每户5000元的标准(来安县按照每户1万元)实施适老化改造,xxxx年底前完成不少于1000户的改造任务,市级整合160万元经费为8个县(市、区)改造320户,引导各地开展适老化改造工作,经持续推进,xxxx年全市共投入260余万元完成49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

  6.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市场,全市共有养老机构159家,总床位22817张,其中,社会力量运营133家,床位数19351张,社会力量运营床位占比达84.8%。华侨城滁州明湖康养生态小镇、恒大文化旅游康养城项目(全椒)、江海·颐乐东方康养小镇(全椒)、来安兴茂康养项目等大型康养项目陆续启动;xxxx年,全市新增养老机构7家(均为医养结合型),床位720张;积极推进公建民营,目前全市116家敬老院,有100家由社会力量运营。

  7.经我局积极争取,市政府xxxx年出台的《滁州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若干政策》中将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纳入政策范围,所需资金由市服务业资金统筹保障。同时新增2项支持政策:一是对获得国家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省智慧养老模式建设示范工程的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补;二是对社会力量新建、改扩建的智慧养老机构床位,经验收合格后,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标准分别上浮30%和10%,以上二项新政策所需资金也由市服务业资金统筹保障。

  8.市委、市政府将“建设完善滁城12个街道、69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列入xxxx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经持续推进,全年共投入3000余万元,滁州主城区(琅琊区、南谯区)所有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均符合省建设指导规范要求,并将38个社区养老服务站打包交由社会力量运营。

  9.联合市自然资源的规划局、市住建局印发《滁州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养老服务用房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民政部门在“四同步”中的职责,并将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养老服务用房标准调整为“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且单处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文件印发后,市民政局共接收社区养老服务用房8处,面积3000余平方米。

  10.1月份印发通知,谋划全市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工作,3月份印发全市xxxx年三级中心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10月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全市共建成8个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7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226个社区养老服务站、94个乡镇养老服务和308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县级、街道(乡镇)、社区级养老服务中心(站)覆盖率达100%,平均每个乡镇建成3.3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均达到规定目标要求。同时,9月份,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滁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暂行办法》,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标准化管理,为下一步实施分档运营补助提供政策依据。

  11.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三项制度,市民政局专门整合50万元资金对琅琊区、南谯区所有农村留守(独居、空巢)老年人以及散居特困供养老年人开展定期探视走访服务。

  12.结合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每个县(市、区)选取一个村开展农村农村互助式养老示范点建设,专门印发《关于推进农村互助式养老示范建设和服务的通知》,明确场所功能、服务要求和完成时限等,从中央补助资金中对每个示范点给予30万元的补助。

  13.持续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所有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站均已建立医务室(护理站)或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积极申报省医养结合示范创建项目,4个养老机构成功获批省第三批医养结合示范项目机构。

  14.探索建立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制度,有效破解特困供养对象住院期间照料护理难题,进一步提升全市特困供养保障水平。

  15.完善市级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完成养老服务机构、部分特殊困难老年人数据的.采集与录入,开发全市高龄津贴信息管理系统,召开信息平台培训,全面推广信息平台使用管理;进一步扩大市级智慧养老院、智慧养老社区试点范围;积极申报国家、省相关智慧养老示范项目,截止目前,全市共有1个国家示范基地、4个国家示范街道、8个省级示范工程项目等。

  16.联合市财政局印发《滁州市开展家庭养老(照护)床位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计划21年启动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主要是给予建设补贴(每张床位3000元)、运营补贴(参照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和信息平台补助(20万元)。

  17.7月份,联合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开展市级养老服务培训基地遴选工作,9月份认定“滁州城市职业学院”为市级养老服务培训基地,并积极申报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省级培养基地。

  18.市级组织养老护理员岗位核心能力培训、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等,并联合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组织全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对优胜选手颁发荣誉证书和资金,对第1名授予“滁州市技术能手”称号等。

  19.联合市人社局共评选出10名“最美养老护理员”,并在主流媒体加大宣传,树立行业典型模范,增强社会对养老服务工作的理解与认同,进一步弘扬“尊老、爱老、敬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广泛营造良好的养老服务社会氛围,推动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20.扎实做好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在18年实现养老机构消防许可、食品经营许可“两个全覆盖”的基础上,今年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等活动,联合消防、住建、市场监管部门常态化开展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加大对辖区内未备案养老机构的摸底排查,开展政策宣传,协助解决制约备案的前置条件。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老年人福利保障水平还不高。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护理补贴等福利补助政策,受地方财政因素制约,与发达地区相比,保障水平还不高,比如:部分县(市、区)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才10元。

  二是机构养老还存在供需矛盾。老年人受“养儿防老”传统观念影响,加上没有长期护理保险支持,普通家庭养老支付能力不足,全市养老机构平均入住率仅50%,养老床位利用率不高。

  五、上年度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和民生工程社情民意调查意见落实情况

  上年度省绩效评价反馈我市还存在乡镇敬老院入住率较低、三级中心使用效益不高、老年人福利保障标准还不高等问题;省民生工程社情民意调查反馈我市调查对象希望老年人福利保障水平更高的期盼。现将相关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加强三级中心建设与运营。xxxx年,我市将“建设完善滁城12个街道、69个社区养老服务站”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全市已高标准完成三级中心建设,同时,各地将三级中心无偿交由社会力量运营,并出台运营支持政策,推进三级中心运营效益,切实为老年人提供各类养老服务。

  二是推进高龄津贴提标。继琅琊区、南谯区、定远县、凤阳县4地完成高龄津贴提标后,xxxx年,我局重点推进天长市、明光市、来安县、全椒县四地对高龄津贴进行提标,将提标任务列入改革试点重点工作任务,经4地民政部门积极争取,均于xxxx年底前完成提标。

  三是加强特困供养机构建设。xxxx年,加大对农村敬老院的投入,提升基础硬件设施条件,全面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同时,开展三年改造提升行动,提升敬老院护理能力,随着敬老院服务能力的提升,养老机构入住率较上一年度有一定提高。

  六、有关建议

  一是建议省级尽快部署启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并研究制定与养老机构等级挂钩的奖补指导意见,促进养老机构主动提升服务质量,提高等级。

  二是建议省级加大对各地的财政支持。受疫情影响,地方财政收入大幅缩水,发展养老事业必须要有坚强的资金保障。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5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和管理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和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城市文明形象和人民的日常生活环境。为深化环卫体制改革,巩固和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长效机制,打造整洁卫生、环境优美的生态文明新农村,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设立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对张店区下辖房镇、马尚街道及湖田街道城乡环卫工作进行奖补。

  (二)实施情况

  1.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按照《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20xx〕7号)文件规定,根据月度区级考核结果向马尚街道、房镇及湖田街道拨付农村环卫保洁工作奖补资金。

  2.马尚街道办事处、房镇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及湖田街道办事处根据《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张店区镇办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镇(村)环境卫生考核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对服务单位保洁质量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将服务费拨付至服务公司。

  (三)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本项目预算资金为749.54万元,其中区级奖补预算资金为574.94万元,房镇配套预算资金86.58万元,马尚街道配套预算资金49.58万元,湖田街道配套预算资金38.44万元。

  本项目实际支出资金为737.01万元,其中区级奖补资金571.22万元,房镇配套资金81.07万元,马尚街道配套资金47.98万元,湖田街道配套资金36.74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总体目标

  实现卫生整洁、设施齐全、管理到位、运行科学、保障投入、机制长效的工作目标,高标准达到并保持山东省认定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标准,确保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

  2.年度绩效目标

  (1)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发〔20xx〕7号)及农村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标准对各镇办村居保洁质量进行考核,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及收运服务质量,改善环境面貌,创造干净、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健全城乡环卫基础设施,督促环卫单位完善专职保洁队伍,强化投入保障机制,增强群众卫生、环保意识,提高城乡文明程度。

  二、评价内容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及范围

  1.评价目的

  通过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科学、客观、公正地衡量和评判,考核项目实施的综合绩效水平,总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揭示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项目建设管理运营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项目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进一步提高。

  2.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及具体实施情况,涵盖张店区房镇、马尚街道、湖田街道3个区域,结合资金划拨程序、财务管理规范及绩效目标要求等,评价范围包括项目决策情况、项目过程情况及项目产出、效益情况。

  (二)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10号);

  4.《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5.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xx〕2号);

  6.《关于转发淄博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张财绩〔20xx〕4号);

  7.《关于印发〈张店区区级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张财绩〔20xx〕2号);

  8.《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9.《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

  10.《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行动考评办法〉的通知》(淄整治组〔20xx〕2号);

  11.《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发〔20xx〕7号);

  12.《马尚镇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3.《房镇镇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4.《湖田街道办事处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5.申请预算时提出的绩效目标及其他相关材料,财政部门预算批复,财政部门和省直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

  16.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会计资料;

  17.招投标资料、考核资料等过程资料;

  18.其他相关资料。

  (三)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由一级至三级指标及分值、指标解释及指标说明5个部分组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和22个三级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成中,一级指标体系的权重分配为:项目决策类指标占14%,项目过程类指标占16%,项目产出设定指标占35%,项目效益设定指标占35%。

  三、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书面评价和现场评价相结合方式,运用案卷研究法、公众评判法、实地测评法、成本—效益比较法、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横向比较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四、评价结论

  (一)项目综合评价得分

  1.本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中”,最终得分为77.52分,其中项目决策11.67分,项目过程9.83分,项目产出29.34分,项目效益26.68分。

  (二)分单位得分情况

  房镇得分为73.66分,马尚街道办得分为77.77分,湖田街道办得分为81.1分。

  (三)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决策指标分值为14分,评价得分为11.67分,得分率为83.36%。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设置的绩效目标合理;但个别绩效指标设置不够规范,马尚街道、房镇配套资金分配依据不明确。

  2.项目过程

  过程指标分值为16分,评价得分为9.83分,得分率为61.44%。各镇、街道办配套资金到位率为100%,项目资金使用合规。但存在各镇、街道办配套资金到位不够及时,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制度执行不够有效的问题。如:各镇、街道办监督考核内容不够严谨,项目招投标资料不够完整,房镇缺少服务单位考核记录;保洁人员存在岗位空置或年龄偏大的情况,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未能落实到位。

  3.项目产出

  产出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9.34分,得分率为83.83%。各服务单位保洁完成情况较好,各镇、街道办能够定期对服务单位进行巡查考核,成本控制较为有效,但部分区域存在保洁质量不高、垃圾清运不够及时现象,各镇、街道办整改验收记录较为简略。

  4.项目效益

  效益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6.68分,得分率为76.23%。项目实施后,张店区村居环卫保洁工作更加正规有序,农村面貌得到进一步改观,居民满意度为86.7%。但部分村居卫生质量保持不够好,居民环境卫生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同时,保洁人员数量、保洁设施配置、垃圾清运处理等方面与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

  五、存在问题

  (一)绩效指标填报不规范

  1.产出指标值及标准件填制不规范;

  2.质量指标内容设置不全面;

  3.项目绩效指标可量化程度低。

  (二)资金分配依据不明确

  1.房镇未根据镇办考核成绩核算服务费;

  2.服务面积减少后,马尚街道办在未与服务机构签订书面变更协议,仅以口头约定服务内容及费用。

  (三)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存在不足

  1.各镇、街道办制定的监督考核制度部分考核内容不够严谨、针对性不强;

  2.各镇、街道办未根据项目实际制定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3.各镇、街道办均未根据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服务费;

  4.各镇、街道办均未完整保存服务单位投标文件及招投标汇编资料;

  5.各镇、街道办整改验收记录较为简略,房镇未根据巡检情况形成巡查记录;

  6.服务单位日常巡查记录及整改记录等档案资料不够完善。

  (四)保洁质量不达标

  1.部分街道道路普扫质量不高,垃圾滞留时间长。

  2.保洁工作时段内,村居保洁人员在岗率较低,服务单位对环卫工人监管不到位。

  (五)项目长效管理机制存在短板

  1.各镇办未根据精细化管理要求补充、完善对农村环境卫生考核制度。

  2.服务公司现有保洁人员及保洁设施条件不足以满足实际保洁需求。

  3.服务单位在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六、意见和建议

  (一)优化项目绩效指标

  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提高绩效目标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二)关注制度执行标准和细则

  1.建议各镇、街道办理顺环卫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市、镇、村三级的管理权限,结合辖区内具体情况,修订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办法,增加人员配置、机械化程度、垃圾分类、垃圾处理等具体考核要求,逐步推动村居环境提升。

  2.建议各镇、街道办明确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细化资金管理、审批、支出使用程序等细则,增强制度的指导性和约束性,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及安全性。

  3.建议各镇、街道办明确档案的归档制度、保管制度、借阅制度,积极推进数字档案室的建设,保证资料归档工作精细化、规范化开展。

  (三)提高合同履约能力

  1.建议马尚街道全面分析服务单位服务范围、工作标准、合同执行要点、合同风险防范措施,明确街道办与服务单位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并将约定落实到书面,为合同执行提供保障。

  2.建议各镇、街道办增强合同履约过程控制意识,构建完善的合同履约管理制度,关注合同重要节点,及时调整履约偏差。

  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建立跟踪管理检查机制,督促各镇、街道办提高合同履约效率。

  (四)强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巩固扩大综合整治成果

  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及各镇、街道办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计划、有层次的推进城乡环境整治的深入开展;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和打击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

  对环卫保洁难点区域,联合各部门开展大规模的专项治理,集中解决,以整治成果展示增强基层群众保护环境卫生的自觉性;对重点地区和容易造成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难点地区,以“分片包保”的形式将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通过强化管理、考核,消除环境卫生管理的“盲点”和“死角”。

  (五)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

  1.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督促各镇、街道办及服务单位进一步完善三级环卫保洁管理网络,建立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效运行管理机制。

  2.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中心持续推进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引进垃圾综合处理技术路线,合理配置和规划垃圾处理设施,推动区域内定时定点垃圾分类收集站建设。

  3.建议各镇、街道办科学制定环卫基础设施规划,根据平房区及村改社区的特点逐步加强环卫保洁力度。

  4.建议各镇、街道办加强监督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城乡环境卫生的监管机构;针对监管面广点多的实际情况,设立有偿举报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在广播电视媒体上,加大对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的曝光力度,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5.建议各服务单位加强作业人员管理,优化人员结构,加强保洁督导,增强奖罚机制,提升人员的专业素质及服务水平;在现有机械化率较低的情况下,合理安排设备资源;在保洁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及时购置方便作业的小型清扫车辆。

  6.建议各级部门进一步加大对环境卫生管理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分步骤、有针对性地大力向广大群众宣传环境卫生管理、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居民文明和环境秩序意识,提高遵守城市管理法规的自觉性,形成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人人有责的氛围。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6

  按照《四川省体育局关于转发<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体经﹝20xx﹞20号)要求,现将我市20xx年度中央补助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乡镇(街道)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马尔康市20xx年度中央补助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乡镇(街道)项目合计2个,每个项目投资20万元,累计投资40万元,其中马尔康市沙尔宗镇呷博村1个,党坝乡1个。项目资金已于20xx年12月底下达至我市。

  二、综合评价结论

  因项目资金于20xx年12月底下达至我市,我市已进入冬季,错过高原有限施工期,项目将在20xx年实施完成。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情况分析。项目资金合计40万元,马尔康市沙尔宗镇呷博村20万元,党坝乡20万元。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引导和支持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改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条件,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支出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广大群众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完成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项目数2个(沙尔宗镇呷博村1个,党坝乡1个);

  2.质量指标:健身器材及场地验收合格率≥99%;

  3.时效指标:项目于20xx年12月31日完成;

  4.成本指标:项目预算控制数在20万元以内;

  5.经济效益指标:对体育消费、体育旅游拉动有促进作用,引导地方对全民健身事业有所投入;

  6.社会效益指标:提高群众参与全民健身赛事和活动的积极性、对竞技体育正向促进作用、促进群众体育健身活动的开展;

  7.生态效益指标:无生态环境影响

  8.可持续影响指标:对全市体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程度持续向好、对全州体育事业发展有正向影响力

  9.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人群满意度≥90%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因项目资金于20xx年12月底下达至我市,我市已进入冬季,错过高原有限施工期,项目将在20xx年实施完成,项目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认真执行,坚决做好资金使用的相关工作,确保项目的.实施。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我市实施项目乡镇属高山峡谷一带,项目实施难度较大,补助资金较少。

  (二)整改措施及建议

  我市将要求和指导文体旅游继续强化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加强项目实施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进行调度,确保项目按时完成、资金执行到位,为基层群众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满足群众基本文体需求。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7

  按照上级要求,对照xxxx年度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绩效评价指标,对全县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事求是的开展了自查自评,自评得分为100分,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投入情况

  1、规划编制合理,审批到位。一是把养老服务业发展纳入绩溪县“十三五”发展规划,县政府出台了《绩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绩政〔xxxx〕59号)文件及《绩溪县“十三五”养老服务业产业规划(xxxx-xxxx)》等文件;二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落实到位,经县政府批准,与财政局联合出台了《绩溪县xx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方案》(民办〔xxxx〕37号)文件;三是严格贯彻落实《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关于印发宣城市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施意见等三个文件的通知》,通过县长办公会研究,联合县财政局出台了《绩溪县居家养老“三级中心”建设xxxx年实施方案》、《绩溪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绩溪县农村敬老院转型升级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xxxx年实施方案》(民福〔xxxx〕295号)等文件;四是贯彻落实《宣城市养老服务质量建设xxxx年专项行动方案》,联合县卫健委、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监局出台了《绩溪县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xxxx年专项行动方案》(民福〔xxxx〕62号)。

  2、联席会议机制建立及时、执行到位。统筹推进全县养老服务业发展,县政府出台了《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绩溪县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绩政办秘〔xxxx〕43号),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xxxx年以来,共召开2次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在协调研究、问题解决、部署任务和制定详细的养老服务工作计划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3、养老服务体系绩效目标合理、指标明确。严格按照《安徽省xxxx年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和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要求分解养老服务体系的绩效目标,制定了《绩溪县xx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方案》将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并设定了清晰的产出和效果指标,指标细化、量化、可衡量,xxxx年已全部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4、资金落实到位,资金到位率100%。xxxx年度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投入约计612万元(xxxx年7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建设补贴21万元、5个乡镇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贴41万、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106.5万元、xxxx年5个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贴补助10.3万、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13.9万元、低收入老年养老补贴约108.4万元、高龄津贴311.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5、补助资金到位及时。补助资金到位及时率100%,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综合责任保险等根据申报验收达标后,经审核按相应的拨付手续及时拨付资金。

  (二)开展过程情况

  1、省、市、县三级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书中的目标任务明确,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2、政策宣传到位。加大政策宣传,提高知晓率。印发“民政民生宣传册页”、“一次性告知清单”和“民政宣传展板”、开展“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通过宣传单、宣传手册、村务公开栏、政务公开等方式大力宣传和解读"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政策,提高社会公众和老年人对项目政策的知晓度。

  3、公示制透明管理。通过“绩溪县人民政府”网及时向社会公示公开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筹集和使用情况,并接受社会监督。

  4、实施管理合规,程序到位。严格按照《绩溪县xx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方案》的规定要求,申报审批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对象,做到程序到位、档案齐全。

  5、信息平台管理,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平台建设进行了进一步完善,按要求、按时限完成全国养老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更新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养老院服务质量检查核查表上报工作,符合“一地一案、一院一策”的要求。

  6、补助对象档案管理规范。补助对象档案规范、完整,档案资料齐全,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档案。

  7、养老服务市场监管到位。结合实际,县政府出台的《关于印发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绩政〔xxxx〕143号)文件,保障了我县养老服务市场,健全了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制度,及时查处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定期不定期对社会化养老机构进行督查,保障老人人身财产权益,xxxx年以来,未发生一起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8、民生报表和各类资料报送及时。及时报送资料和每月报送民生报表,保证了报送材料和报表的齐全、真实、准确。

  10、制度建设与执行到位。县政府出台了《绩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绩政〔xxxx〕59号)和《关于印发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绩政〔xxxx〕143号)文件,与财政局联合出台了《绩溪县xx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方案》和《绩溪县养老服务业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健全了我县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或相关内控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11、资金使用合规专款专用。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了专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应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是及时纳入了年初预算管理。“高龄津贴”发放全部通过涉农资金平台直接打卡发放。各类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各类项目资金使用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浪费,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现象。

  12、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范到位。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和手续符合规定。

  13、监督检查合理有效。县民政局成立督查组,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专项督查,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督查效果显著有效。

  (三)项目产出情况

  1、目标任务完成率100%。xxxx年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目标任务完成率100%,xxxx年截止11月,全县享受高龄津贴6265人,享受养老补贴1147人。

  2、养老服务体系各项指标达标率100%。养老机构床位数全县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545张,比例为32%(全县养老院总的床位数为1726张);15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3家100%设立了医务室,其他养老院和当地的乡镇卫生院100%签订了医疗服务协议(其中有两家入住供养老人50名以上的敬老院正在申请医疗许可备案)。

  3、城区养老服务设施配件率达标。城区养老用房面积达4215平方米(城市社区住户18000户,应建面积2700平方米),城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156%;目前全县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达到64家(农村社区共计75家),农村养老服务设施配备覆盖率达85.3%;xxxx年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共建设5个乡镇级养老服务中心、3个社区养老服务站和23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覆盖率达100%,乡镇级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72.7%(建设8家县、乡镇“三级中心”,我县共计11个乡镇),城乡“三级中心”覆盖率达83.3%(建设了1个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8个乡镇级养老服务中心、6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我县共计11个乡镇、6个城市社区);城乡“三级中心”经验收达标率100%。

  4、养老服务覆盖率达标。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覆盖率100%,xxxx年全县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共6265人,共发放高龄津贴311.2万元;落实养老补贴制度并及时拨付养老补贴资金,对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1147人(其中979人发放养老补贴、168人开展困难老人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覆盖面达60.5%(全县60周岁以上困难老年人1991人),其中失能失智老人覆盖率达57.6%;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落实到位,全县公办养老床位750张床位进行了投保,投保金额3万元,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覆盖率达100%;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改制覆盖率达33%。

  5、养老机构入住率达标。xxxx年特困人员失能对象26人、半失能对象132人,共计158人,其中入住敬老院集中供养105人,我县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66.5%。

  6、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完成及时。xxxx年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完成及时率100%,已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项目效果情况

  1、社会效益影响较好。高龄津贴和养老补贴的发放提高了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推动了我县养老事业的发展,全县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三级中心”设施建设,便于老年人开展休闲娱乐活动,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保障了老年人的人身权益,全社会敬老、养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得到了进一步弘扬。

  2、资金放大效应较高。xxxx年省级以上财政资金对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投入71.2万元,社会资本对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投入20xx万元(绩溪县长安静园养老),项目省级以上财政资金放大倍数为28倍。

  3、养老服务体系可持续性影响显著。xxxx年以来,我县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得到了社会和广大老年人群的普遍认可和赞同,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工作积极性高,工作零失误,服务对象普遍反映良好。

  二、主要亮点做法

  1、健全“县、乡(镇)、村(居)”三级管理体制。按照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的要求,我县在县和乡镇均成立了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养老服务工作;在村(社区)建立了以村(居)委会干部、专业服务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为骨干的养老服务工作队伍。xxxx年开始,建立一个具有组织、指导、服务、培训等功能的绩溪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对全县居家养老、养老服务机构和敬老院转型等行业的管理及指导;在各乡镇成立以乡镇敬老院为依托的`乡镇养老服务中心,承担本辖区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在村级配建了养老服务站,具体开展各项养老服务工作。

  2、出台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的扶持政策。各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优惠政策的出台,明确了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规划区域、政策扶持等,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向“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养结合”方向发展。县财政设立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养老服务补贴、扶持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鼓励发展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等方面。

  3、推动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全覆盖。为了给农村中的高龄老人、失智失能老人、空巢家庭老人、残疾老人等群体开展有针对性、多样化的养老服务服务,我县积极推进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至xxxx年11月,己建成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0家,覆盖面达到86.4%。服务中心中设医疗服务室、营养配送中心、老年人书画中心、电子阅览室、棋牌室和健身房等多个功能齐全的配套设施,老年人可依据个人兴趣爱好,选择不同娱乐方式。

  4、推行社会化服务的运营方式转型。参考发达地区的经验,我县积极推动以政府为服务主体的运营模式向政府主导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运营模式转型,一是以“公建民营”的建设运营模式推进敬老院的转型升级工作,加强了农村敬老院的有效运作,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共赢的目的;二是引进或培育专业运营主体,推动居家养老服务企业的专业化、品牌化、连锁化发展。如今年我县和禾康公司合作开展居家养老政府服务试点工作,建立社区养老服务新平台,针对老年人生活、情感、心理等方面的实际需求,积极探索适应老人需求的人性化居家养老服务新路子。

  5、建立完善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三项制度。5月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三项制度的通知》(民福〔xxxx〕42号),以促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生活为落脚点,着力完善关爱服务网络,提升关爱服务能力,推动部门沟通与协作,细化职责任务分工,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建立并完善了农村老年人家庭赡养协议签订制度、农村留守老年人联系登记制度和农村特殊老年群体探视走访制度;全市率先完成留守老人系统录入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养老服务组织和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是服务组织数量较少。目前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主要以社区(村)居(村)委会、志愿者组织为主,专门从事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企业少。二是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低。为老服务人员数量少,素质较低,服务方式单一,服务功能不全,为老服务专业化水平不高,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只能局限于低层次的日常生活护理和家政服务,缺乏专业的医疗康复、精神慰藉等高层次服务。

  2、对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认识不够高。有关政策落实缺乏刚性措施,有的养老优惠政策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得到真正落实。群众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关注度还不够高,养老观念有待转变。少数乡镇对社区养老服务项目重视程度不够,导致部分农村社区养老项目推进迟缓,效果不佳。

  四、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1、建议加大对县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的补助力度。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全部由县级财政承担,按目前我县财政状况,县乡两级筹集建设资金压力大,希望上级政府加大对县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的补助力度。

  2、建议出台并细化建立城乡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目前全县78处养老服务用房建立后,从管理模式、管理人员选聘、经费等存在不足,致使管理运营时而出现“肠梗阻”。建议出台城乡养老服务机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切实落实人员、经费等,从而有效解决制约农村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管理长效运营问题。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8

  一、基本情况

  (一)支付概况

  根据富民县财政局预算科文件,我单位共收到公立医院待迁建设县级资金1100万元,补助资金用于医院迁建设工程相关工作。

  (二)整体绩效目标情况

  项目主要为县人民医院开展公立医院迁建和提升医院综合救治能力提高,大力开展医疗服务活动,为我县医疗卫生建设做贡献。

  (三)区域绩效目标情况

  区域绩效由县卫生健康局汇总进行。

  二、综合评价结论

  20xx年公立医院迁建资金,医院已经及时足额拔给了医院迁建代建方富民产投集团有限公司。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及时到位。县级财政下达县人民医院迁建资金11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截止评价时点实际支1100万元,支出率100%。我院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卫健委要求,专款专用,专项核算,资金全部用于公立医院迁建方面支出,没有列支与项目内容无关的费用。

  (二)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xx年公立医院迁建经费严格按照《中央补助地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由县卫健局负责组织实施,严格执行项目有关制度规定,做到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会计核算规范。我院负责对专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目标完成任务量情况

  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增强,新建设的富民县人民医院面积达44700多平方米。医疗服务能力大幅增强。20xx年医院门诊人次和年内出院人次都比上年提高。

  (2)项目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医院医疗费用增长降低,第门诊人次医疗费用比上年明显下降

  社会效益。全县医保和城镇居民医疗费用总体降低。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患者满意度明显提高。

  (3)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比上年降低,公立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长期负债占总资产的比例比上年下降,公立医院平均住院日比上年下降。公立医院百元医疗收入和医疗支出比上处下降。公立医院每门诊人次平均收费水平增长比上年降低。公立医院职工满意度经上年提高、公立医院门诊患者满意度比上年提高、公立医院住院患者满意度比上年提高。

  四、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县人民医院医疗专业人员不足且高职称、高学历专业人员缺乏,医院一些重点科室如ICU等无法开科,造成难以满足所有群众的需求。

  整改措施:我院将继续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加强公立改革力度,并积极争取地主政府支持,解决编制等问题,为基层群众提供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项目决策科学,依据充分,项目管理较为规范,项目完成效果好,实施后达到了预期目的。

  六、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已经开展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9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xx〕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xx年度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项目自评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财政厅省委宣传部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省体育省文物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教〔20xx〕132号)文件下达我市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工程160万元,按每个街道(乡镇)20万元标准核定。我局商同达州市财政局后,分别下达宣汉县和万源市各80万元,以《达州市财政局达州市委宣传部达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达市财教〔20xx〕46号)文件下达,明确宣汉县完成樊哙镇多功能运动场、桃花镇多功能运动场、黄金镇多功能运动场和黄石乡多功能运动场4个工程项目建设;明确万源市完成太平镇多功能运动场、万源市长坝镇多功能运动场、万源市沙滩镇多功能运动场和万源市永宁镇多功能运动场4个工程项目建设,资金于20xx年10月底,全部下达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二、综合评价结论

  下达宣汉县20xx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全民建设补短板工程。下达万源市20xx年下达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全民建设补短板工程。综合评价良好,自评得分90分。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严格按照资金通知文件精神执行使用,用于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尚未建设有乡镇级(街道级)健身设施的乡镇和街道改善公共体育设施条件。宣汉县和万源市这两个脱贫地区共8个乡镇多功能运动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截止目前补助资金全部使用完毕,资金使用率100%。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完全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和年初备案计划,项目资金严格按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报账程序实行报账制,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资金使用范围明确,拨付程序严格,财务制度健全,资金使用规范,资金开支范围、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均合规合法,资金支付完全与预算相符。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计划建设项目:打造乡镇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用于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

  按期完成了年初备案绩效目标,为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改善了欠发达地区基层公共体育服务基础设施条件。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计划建设项目8个,完成数量8个,完成率100%。

  (2)质量指标。改造乡镇体育基础设施建设8个项目全部验收合格,验收合格率100%。

  (3)时效指标。8个项目均在备案计划时间节点内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完成及时率100%。

  (4)成本指标。所有项目实施都严格控制成本,按相关服务标准完成,综合成本较低。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主要体现了公共体育文化服务的社会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有力地推进了我市体育活动的繁荣和体育氛围营造,群众体育活动参加人次增长近1%,国民体质有效改善,有效改善了我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条件,稳步提示了我市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水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现场走访,询问群众意见,随机电话回访,满意度回执表采集等方式开展了满意度指标测评,群众综合满意度达到91%。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在我市两个地区实施较好,绩效目标没有偏离。

  但在持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心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公共体育基础设备设施专项经费投入不足,服务水平不高、质量不优,与当地群众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各乡镇、村、社区体育设备设施管理不够,没有及时维修维护和更换。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在本行业、本系统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相关会议上公布、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10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评价范围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按照卫生部20xx年《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规定和《妇幼保健院、所建设标准》,县级妇幼保健院住院床数为20-49张,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人均建筑面积约为40㎡。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当时状况看,麻江县妇幼保健院病床数严重不足,仅有15张床位,并且病房面积狭小,每间病房平均面积不足15㎡,房屋格局也不合理,远远不能达到新形势要求的卫生费服务体系和医疗保健体系标准。因此,麻江县妇幼保健院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的要求,申请新建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拟全面该站其业务用房落后简陋的现状,以推动全县妇幼卫生工作的健康发展。

  2.项目规划和立项批复概况

  项目前期规划: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建设场址在麻江县新成区环城东路二号线旁,麻江县妇幼保健院院内,不需拆迁和新征土地,项目建设场地平整,基础配套设施完善,交通便利。新建1栋住院部综合楼4层,占地面积约640㎡,长40m,宽16m,层高3m,建筑面积3200㎡。计划项目建成后住院部病床总数达50张。

  立项批复概况:20xx年09月14日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麻发改社会[20xx]33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1)建设规模:新建住院部综合楼1栋(内设住院部大厅、游泳抚触中心、急救室、手术室、隔离分娩室、待产室、器械室、病房、护士站、值班室、办公室等功能室和辅助用房),总建筑面积为3374.53㎡。

  (2)项目总投资:946.77万元;

  (3)建设地点:麻江县杏山镇城关村。

  3.项目建设概况

  此项目参与的单位有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项目主体建设方为贵州景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20xx年04月20日取得中标通知书,20xx年04月21日签订合同。麻江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于20xx年底完工,于20xx年3月正式入驻,入驻前未做验收。

  4.妇幼保健院现状

  妇幼保健院现有住院部综合楼1栋,共5层,其中1-4层已经对外开放,第5层处于毛坯状态。内设放射室、B超室、内二科、新生儿科、产科、手术麻醉科、办公室等。目前住院病床有30张。

  (二)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贵州省重大疾病防治设施建设项目20xx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黔发改投资〔20xx〕1087号)精神和麻江县妇幼保健院的实际情况,有效改善麻江县及其周边地区居民特别是广大妇女、儿童的医疗条件,改善医疗环境,大力推进卫生室事业的改革和健康发展。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对该项目进行绩效后评价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财政预算资金的实际使用状态,检验项目是否实现了立项时的建设目标:有效改善麻江县及其周边地区居民特别是广大妇女、儿童的医疗条件,改善医疗环境,大力推进卫生室事业的改革和健康发展。同时确保财政预算资金投入形成的基本建设项目质量情况,查找项目建设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给出相应的'改进建议,总结项目取得的经验,推进基本建设类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进一步完善。

  通过绩效评价,掌握项目决策情况,包括项目立项(立项依据必要性、立项程序规范性)、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资金投入(预算编制科学性、资金分配合理性);项目过程,包括资金管理(资金到位率、资金使用率、资金使用合规性)、组织实施(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政府采购规范性、项目自评、合同管理、项目监理、项目验收)、项目产出,包括产出数量(实际完成情况、床位使用率)、产出质量(质量合格率)、产出时效(完成及时性)、产出成本(成本节约率);项目效益,包括项目效果(社会效益、病人对项目满意度、医院工作人员医生对项目满意度、患者家属对项目满意度)。

  (二)绩效评价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xx〕167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xx〕29号);

  (3)《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体系框架》(财预〔20xx〕53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xx〕10号)、《贵州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贵州省省级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办法(暂行)》(黔府办发〔20xx〕34号)、《贵州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黔财预〔20xx〕63号)、《贵州省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黔财绩〔20xx〕5号)、《贵州省省级部门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实施办法》(黔财绩〔20xx〕8号)《贵州省省级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黔财绩〔20xx〕10号)、《麻江县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麻财通〔20xx〕64号);

  (4)相关项目绩效目标、资金下拨通知、实施方案、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

  (5)中央、省相关政策规定和财务会计制度。部门职能、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规划。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等;

  (6)预算、可研、评估,决算、审计,稽查和验收等报告;

  (7)其他相关资料。

  2、评价指标体系

  3、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后评价是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全方面的综合性评价,通过制定评价指标体系,收集和分析项目绩效信息,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四个方面进行逐项打分和结果评定。评价工作的内容主要是通过收集项目工程资料、开展问卷调查和访谈、现场勘察核对。通过对收集资料的整理、检查、核验、计算、比对,对项目相关各方进行问卷调查和访谈得到的信息,结合评价指标体系,对该项目进行全面的审视和评价。依照评价指标进行考评,测量出考评结果,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90-80分以上为良好(含80分),80-60分以上合格(含6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开展该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前期,我们已配备和明确评价工作小组及其职责分工,按照重点性、突出性原则确定绩效评价对象。

  2、组织实施

  在委托单位麻江县财政局指导下,分头分工开展工作,在被评价单位提供资料的基础上,通过评分和评级的方式,对项目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意见。同时,在评价过程中我们得到了被评价单位的支持和配合。

  三、各项目评价指标综合评价及说明

  1、“项目决策”项目评价指标分值16分,评价得分16分,具体如下:

  (1)“立项依据必要性”指标分值2分,得分2分。根据麻发改社会〔20xx〕18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发《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贵州省重大疾病防治设施建设项目20xx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的通知,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得1分;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得1分。

  (2)“立项程序规范性”指标分值2分,得分2分。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麻发改社会〔20xx〕10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麻发改社会〔20xx〕33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等文件,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得1分;事前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得1分。

  (3)“绩效目标合理性”指标分值3分,得分3分。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室外附属工程实施方案(代可研)、麻发改社会〔20xx〕7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室外附属工程实施方案(代可研)的批复,项目有绩效目标,得分1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得分1分;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得分1分。

  (4)“绩效指标明确性”指标分值3分,得分3分。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得1分;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得1分;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得1分。

  (5)“预算编制科学性”指标分值4分,得分4分。根据麻发改社会〔20xx〕18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发《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贵州省重大疾病防治设施建设项目20xx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的通知、可行性研究报告、麻发改社会〔20xx〕10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麻发改社会〔20xx〕33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得1分;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得1分;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按照标准编制,得1分;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得1分。

  (6)“资金分配合理性”指标分值2分,得分2分。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麻发改社会〔20xx〕10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麻发改社会〔20xx〕33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得1分;资金分配额度合理,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得1分。

  2、“项目过程”项目评价指标分值23分,评价得分17.48分,具体如下:

  (1)“资金到位率”指标分值3分,得分1.98分。截止20xx年5月31日,实际到位资金为625万元;根据麻发改社会〔20xx〕33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计划使用资金为946.77万元,资金到位率66.01%,得分为3×66.01%=1.98分。

  (2)“资金使用率”指标分值3分,得分3分。截止20xx年5月31日,实际到位资金为625万元;实际支出资金为669.40万元,资金使用率为107.10%,得分3分。支出明细如下表:

  (3)“资金使用合规性”指标分值4分,得分3.5分。

  通过查阅相关支出凭证及附件,资金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得1分;支出手续不完整。如:20xx年12月凭证16号,支付麻江县自来水公司39,762.00元,仅见收据,未见发票;20xx年9月凭证12号,支付新大楼水管工程、未见合同、光明水泵店提供管件计量表未见妇幼保健院工程验收人或负责人签字、计量表金额为19,199.00元,发票金额为22,462.83元,相差3,283.83元,相差金额为税额,未见税额由妇幼保健院自行承担相关说明;20xx年10月凭证16号,支付工程进度款260万元,在未签订合同情况下,仅根据20xx年6月28日中标通知书支付(此项中标通知书后期作废)等情况,资金的拨付部分手续不完整,酌情扣0.5分,得分0.5分;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得1分;未见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得1分。

  (4)“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标分值2分,得分2分。根据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管理制度、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财务科工作制度了解,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得1分;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得1分。

  (5)“制度执行有效性”指标分值2分,得分2分。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及现场沟通了解,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得分0.5分;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完备,得分0.5分;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得分0.5分;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落实到位,得分0.5分。

  (6)“政府采购规范性”指标分值3分,得分2分。通过查阅支出相关合同、凭证等资料了解,已签订合同且确定合同金额9,559,146.77元,未签订合同已完成支付138,645.43元,已签订合同未确定合同金额但已支付60,000.00元,合计应支付9,757,792.20元。问题一,采购未见询价比价资料,如:与贵州豪力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签订35,000.00元地质勘查合同未见询价比价资料;与范乾军签订新大楼消防工程合同207,346.00元未见招投标或询价比价资料。问题二,开工时间、合同签订时间、文件下达时间逻辑不合理,文件下达时间为20xx年2月5日麻发改社会〔20xx〕10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20xx年9月14日麻发改社会〔20xx〕33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工程开工令时间为20xx年4月22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间为20xx年10月20日至20xx年4月19日,项目建设主体工程合同签订日期为20xx年4月21日,已于20xx年10月18日支付260万元主体工程建设费,未签订合同已经开工并且支付项目费用。部分供应选择的依据及流程上不充分,酌情扣1分,得分1分,供应商确定的时效性及时,得1分。

  (7)“项目自评”指标分值1分,得分0分。项目单位对项目未自评,本指标不得分。

  (8)“合同管理”指标分值2分,得分2分。通过查阅合同了解,合同注明结算方式、付款时间等内容条款设置全面,责任划分明确,对服务质量要求、违约责任等核心要素均有详尽的描述,得1分;合同期限具备和理性,能够保障项目有序、合规、顺利实施,得1分。

  (9)“项目监理”指标分值1分,得分1分。通过查阅监理日志、监理报告等相关资料,财务监理单位有效履行了财务监理职责,得0.5分;严格有效的执行了财务监理合同约定的内容、相关财务监理实施细则,得0.5分。

  (10)“项目验收”指标分值1分,得分0分。

  通过现场了解,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已经完工,并于20xx年3月入驻,但未进行工程验收,并且未进行消防验收就进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章第五十八条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该指标不得分。

  3、“项目产出”项目评价指标分值29分,评价得分20.24

  分,具体如下:

  (1)“实际完成情况”指标分值4分,得分3分。根据麻发改社会〔20xx〕33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麻江妇幼保健院新建1栋住院部综合楼,建设项目按多层建筑设计,层数为地上4层,总建筑面积3374.53㎡,由于该建设项目未进行验收,根据现场查看及沟通了解,截止20xx年5月31日,现场已完成新建1栋住院部综合楼,层数为地上5层,其中第5层为毛坯状态,其余四层已投入使用,床位30张,未达到预计50张指标要求,该指标酌情扣分1分,得分3分。

  (2)“床位使用率”指标分值4分,得分0分。通过麻江县妇幼保健院提供8月床位使用情况了解,8月实际开放总床日数为30*31=930天,实际占用总床日数164天,床位使用率为17.63%,床位使用率<60%,不得分。

  (3)“质量合格率”指标分值7分,得分6.46分。由于该建设项目未进行验收,该指标根据监理基础评估报告、主体评估报告、节能验收等资料,通过建设材料、设备等检测情况来测定该项目的质量合格情况。送检测数有26项、合格24项,主要系砂浆5组均合格、水泥1份均合格、混泥土9组均合格、砖检4份合同2份、屋面挤塑板3份均合格、铝合金窗4份均合格,合格率92.3%,得分=7*92.3%=6.46分。

  (4)“完成及时性”指标分值7分,得分4分。根据麻发改社会〔20xx〕33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12个月。项目于20xx年4月22日开工,截止20xx年3月入驻,项目已经完工,但未进行验收,通过麻江县妇幼保健院的超期完工情况说明,该项目酌情扣分3分,得分4分。

  (5)“成本控制率”指标分值7分,得分6.78分。根据麻发改社会〔20xx〕33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项目计划投资9,467,700.00元;通过查阅合同、凭证等相关资料,项目实际应支出9,757,792.20元,已经支出6,694,035.43元,余3,063,756.77元未支付(具体以实际支出为准)。超出预算290,092.12元,超出比例3.06%,扣分0.21分,得分6.78分。项目支出汇总表如下:

  备注:经了解,除了合同未支付完成部分之外,目前未其他应支付未支付情况。

  4、“项目效益”项目评价指标分值32分,评价得分28.54分,具体如下:

  (1)“社会效益”指标分值11分,得分11分。通过现场调研及沟通,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成后,明显的改善患者,特别是广大妇女、儿童的就医条件,缓解医疗供求不平衡,对推进卫生事业的改革和健康发展,保障经济和社会发展与稳定具有重要作用,该指标得分11分。

  (2)“患者对项目满意度”指标分值7分,得分5.96分。问卷调查涉及满意度5项(非常满意3分、满意2分、一般1分、不满意0分),清楚1项(清楚1分、不清楚0分),每份问卷调查满总分16分。问卷调查发放8份,收回8份,有效问卷8份。平均满意度=109/(16×8)×100%=85.16%,本指标得分=85.16%×7=5.96分。

  (3)“医院工作人员对项目满意度”指标分值7分,得分5.50分。问卷调查涉及满意度6项(非常满意3分、满意2分、一般1分、不满意0分),每份问卷调查满总分18分。问卷调查发放15份,收回15份,有效问卷15份。平均满意度=212/(18×15)×100%=78.52%,本指标得分=78.52%×7=5.50分。

  (4)“患者家属对项目满意度”指标分值7分,得分5.50分。问卷调查涉及满意度11项(非常满意3分、满意2分、一般1分、不满意0分),每份问卷调查满总分33分。问卷调查发放9份,收回9份,有效问卷9份。平均满意度=258/(33×9)×100%=86.87%,本指标得分=86.87%×7=6.08分。

  四、评价结论

  经复核,评价结论如下:麻江县的“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良好”,综合评价平均得分82.26分。具体情况见下表: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项目资金到位率低

  截止20xx年5月31日,实际到位资金为6,250,000.00元;计划使用资金为9,467,700.00元,资金到位率66.01%。现在工程已经完工,项目实际应支出9,757,792.20元,已经支出6,694,035.43元,余3,063,756.77元未支付(具体以实际支出为准),项目资金到位率低,项目的验收及完善受到影响。

  2、部分采购不规范

  (1)采购未见询价比价资料,如:与贵州豪力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签订35,000.00元地质勘查合同未见询价比价资料;与范乾军签订新大楼消防工程合同207,346.00元未见招投标或询价比价资料。

  (2)开工时间、合同签订时间、文件下达时间逻辑不合理,文件下达时间为20xx年2月5日麻发改社会〔20xx〕10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20xx年9月14日麻发改社会〔20xx〕33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工程开工令时间为20xx年4月22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间为20xx年10月20日至20xx年4月19日,项目建设主体工程合同签订日期为20xx年4月21日,已于20xx年10月18日支付260万元主体工程建设费,未签订合同已经开工并且支付项目费用。

  3、项目未自评

  部门人员对绩效评价的认识不足,未对项目进行自评。

  4、项目未完成验收即投入使用

  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已经完工,并于20xx年3月入驻,但未进行工程验收,并且未进行消防验收就进驻。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医院使用过程中一旦出现意外情况,难以界定责任归属。

  5、部分支付附件不全

  支出手续不完整。如:20xx年12月凭证16号,支付麻江县自来水公司39,762.00元,仅见收据,未见发票;20xx年9月凭证12号,支付新大楼水管工程、未见合同、光明水泵店提供管件计量表未见妇幼保健院工程验收人或负责人签字、计量表金额为19,199.00元,发票金额为22,462.83元,相差3,283.83元,相差金额为税额,未见税额由妇幼保健院自行承担相关说明;20xx年10月凭证16号,支付工程进度款260万元,在未签订合同情况下,仅根据20xx年6月28日中标通知书支付(此项中标通知书后期作废)等情况。

  (二)建议

  1、实施部门结合自身状况分析资金到位率低的情况,结合县财政部门,合理安排资金,使项目能顺利完成,为达到预期的目标做好基础。

  2、加强对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招投标法、贵州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的学习,严格执行相关采购流程及限额的规定。

  3、开展绩效培训,提高认识,进行项目自评并形成系统规范的报告。提高部门人员对绩效评价的认识,及时开展项目自评,将项目组织开展情况、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实施成效,规范撰写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将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资料及时上报。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纠正项目实施中的偏差,有效促进项目的进展,实现项目目标。

  4、建议项目应当通过全部验收完成后再移交使用。如果是因为项目设计变更导致工期超过初始工期,应加强前期设计审核和项目工程进度管理,合理安排工期,全面验收后再投入使用。

  5、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复核,对原始单据不全的凭证,不得给于报销,完善报销手续,保证资金支出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11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实施情况

  1、立项情况

  (1)根据《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美区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集府办[xxxx]24号),为应对我区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逐步推进我区社会福利均等普惠。

  (2)根据厦集民[xxxx]136号文和集府办[xxxx]74号文,对我区评估合格的养老服务设施进行运营补助。对我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水平进行审查,及时查找运营中的问题并整改,从而提高我区养老服务水平。

  (2)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xxxx〕67号),为应对我区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逐步推进我区社会福利均等普惠。

  (3)根据厦集民[xxxx]34号,特殊节假日补助养老机构慰问金,用于改善老年人伙食。

  各项目均贯彻落实项目活动要求,立项依据充分。

  2、实施主体是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和集美区社会福利中心。

  3、项目资金情况及主要内容

  根据《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关于批复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xxxx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厦集财预批〔xxxx〕22号),xxxx年全年预算资金1339万元,年中追减346.07万元,最终预算992.93万元,资金来源由区财政拨入。主要内容是缓解老龄化对家庭特别是困难家庭的压力,推动我区养老服务事业的稳步发展;对我区评估合格的养老服务设施进行运营补助,提高我区养老服务水平;特殊节假日补助养老机构慰问金,用于改善老年人伙食;为应对我区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逐步推进我区社会福利均等普惠。

  (二)财政支出情况

  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投入情况

  xxxx年初本项目共预算资金1339万元,年中追减346.07万元,实际支出984.34万元,年底指标余8.59万元由区财政收回。我局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及财务核算制度,合理、有效、规范地使用资金,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做到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报销手续较齐全,岗位责任明确,能够真实反映和记录各项业务活动和财务事项。

  二、绩效分析

  (一)项目效益分析

  产出情况。xxxx年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1200人次,符合条件的社会救助对象覆盖率100%,社会救助发放准确率100%,及时并全额发放。xxxx年农村幸福院补助涉及35所,相关补助已及时发放。xxxx年重阳节慰问对象400人,慰问机构5所,慰问次数1次,慰问经费均及时全额发放;xxxx年对我区4家申请市级财政扶持资金的养老机构进行审计。

  (二)支出效益分析

  六类补助对象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比例较上年增长,养老机构接收困难老人数量较上年增长;幸福院服务老年人数量较上年增长。社会效益显著;通过慰问机构与集中供养老人,既提高我区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获得感,也提高了集中供养特困老人的生活品质;我区4家机构审计结果与申请结果一致,未存在多申请情况。社会效益显著。

  (三)社会满意度

  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以缓解老龄化对家庭特别是困难家庭的压力为目标,解决我区困难群众问题,推动我区养老服务事业的稳步发展;节日慰问有助于提高老年人获得感,获得了老年人的一致好评;养老服务设施补助有效减轻运营负担,获得镇街好评。

  (四)评价分值和等级

  综上所述:xxxx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费项目,我单位自评97分,绩效等级为优秀。

  三、存在问题

  无

  四、相关建议

  继续做好前期规划,合理预估资金的上涨区间,做好相关预算工作,及时发放到位。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12

  居家养老服务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对特定老人群体的购买服务项目,该项目的实施实现政府对特定老人居家养老的补充,进一步提升了居家养老老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现就xxxx年我区养老服务发展定向财力补助中55.98万元的福彩资金使用情况自评如下。

  一、内容摘要

  xxxx年我区经公开招投标确定了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实施单位,经项目实施,全年共服务对象2.1万符合条件的老人,省级下达的55.98万元福彩资金全部用于该项目的实施。

  二、目录

  居家养老服务

  三、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xxxx年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了项目实施单位,此次自评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对服务对象确定、服务标准的.建立、项目实施过程的完整性、项目资金拨付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xxxx年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实施完整、服务对象符合相关政策要求,服务质量高、项目资金拨付符合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60周岁以上散居特困人员,60周岁以上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老人、残疾老人、独居老人,低收入家庭中80周岁以上的老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居家养老服务。该项目的实施进一步补充了政府对居家养老人群的关爱服务工作,完善了养老服务体系的制度建设。

  2.项目实施

  xxxx年共到位省级养老服务发展补助福彩资金55.98万元,该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项目严格按照居家养老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3.项目绩效

  居家养老上级预算55.98万元,预算执行到位,项目严格按照服务内容执行,项目共服务对象2.1万人,服务效果明显,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得到完善,资金使用效率及时有效,受益对象满意度高。

  五、存在主要问题

  项目的实施对部分群众起到一定的效益,还有部分不是低保家庭或低收入家庭60周岁的重度残疾人没有纳入服务范围,如低保边缘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等人群。

  六、相关措施建议

  建议加大项目实施范围,将部分低保边缘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到实施范围。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13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xx〕7号)等有关规定,按照《邵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邵阳经开区配套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邵财绩〔20xx〕14号)要求,我们接受邵阳市财政局委托组成评价工作组,对邵阳经开区配套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实施邵阳经开区配套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通过配套产业园的建设扩大三一湖汽公司产能,以提高邵阳经开区整体实力,带动园区上下游配套产业的发展,刺激内需,保持社会需求稳定增长,促进社会就业及和谐稳定,20xx年8月29日,邵阳市市委、市政府领导和三一集团主要负责人就邵阳市与三一集团加快推进“实现100亿、建设200亿、规划300亿”进行了座谈,会议议定如下主要意见:由邵阳经开区负责做好三一智能制造产业园现有厂区和D-14、D-15-1地块土建工程和厂房建设;修建产业园临红旗河河道护坡、扩建5号厂房、三一专汽员工食堂主体工程等。

  2、项目单位概况

  邵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邵阳经开区配套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主管单位。

  邵阳市宝庆工业新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城公司”)是邵阳经开区配套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实施单位、建设单位。公司成立于20xx年1月,属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伍亿元整,出资人为邵阳市国资委(占股90%)和湖南省国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占股10%),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市政设施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等。公司负责本项目建设、运营与维护、管理等工作。

  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1)建设地点。包括两个地块,地块一位于邵阳市双清区大元村,东至大兴路,北至高新路,西至红旗渠,南至爱莲池路;地块二位于大元村,东至广信路,北至邵阳大道,西至大兴路,南至高新路。(2)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规划用地总面积约412亩。地块一占地面积200亩,建设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筑,并配套景观绿化、给排水、强弱电等,地块二占地面积约212亩,主要完成三通一平等土地一级开发工作。(3)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80693.08万元,其中:室内外建筑工程36088万元,工程其他费37792.65万元(其中报批和征拆补偿费32960万元),预备费3694.03万元,建设期利息3118.4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0693.08万元,申请发行政府专项债券60000万元。(4)项目建设期。建设期2年。20xx年12月前完成前期准备工作,20xx年6月前完成工程主体,20xx年12月前完成建筑主体工程验收,20xx年上半年完成全部项目竣工验收。

  截止20xx年6月底,项目已完成建设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筑和景观绿化、给排水、强弱电等配套设施,完成三通一平等土地一级开发工作。项目已实际支出75250.27万元,其中使用专项资金支出52083.90元。

  4.政府专项债券概况

  本次列入绩效评价范围的20xx年度邵阳经开区配套区基础设施项目60000万元,是通过发行《20xx年湖南省园区建设专项债券(四期)—20xx年湖南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募集的资金。专项债券20xx年1月17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为1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证券编码“104121”,证券简称“湖南20xx”,票面利率3.65%,半年付息一次,20xx年1月15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二)项目立项程序和“一案两书”编制情况

  1.环评。20xx年7月26日,邵阳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环评批复同意本项目(邵经环评[20xx]16号)。

  2.可行性研究。20xx年10月,湖南力源工程项目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可研报告,项目总投资80693.08万元。

  3.批复立项。20xx年12月3日,邵阳经经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复(邵经开审批(投)发[20xx]21号),同意项目立项实施。

  4.行政许可。20xx年12月13日,取得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规[地]字第20xx-JK15B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规[建]字第20xx-JK26B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43050120xx12130101)。

  5.专项债券“一案两书”编制。20xx年1月6日邵阳市财政局、市经开区管委会印发了《湖南省邵阳市20xx年园区建设专项债券项目预期收益与融资平衡方案》,20xx年1月6日湖南天平正大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湖南省邵阳市20xx年园区建设专项债券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审核报告》;20xx年1月7日湖南省泓锐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湖南省邵阳市20xx年园区建设专项债券之法律意见书》([20xx]泓锐意字第01号)。

  (三)项目制度建设情况

  宝城公司主要根据《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邵市政发〔20xx〕11号)的规定进行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制定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招标限额标准和流程;制定《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各项工程建设程序;制定了《工程项目现场代表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工程现场管理。

  (四)项目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和拨付到位情况

  20xx年3月13日,宝城公司的华融03962银行账户等7个双控账户到位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共计60000万元。项目其他资金由公司自筹到位。

  2.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xx年6月底,项目实际总支出75250.27万元,预算执行率93.25%,其中专债资金支出52083.90元,预算执行率86.81%,专债支出项目及金额如下:

  3.资金管理情况

  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宝城公司对专项债券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和项目资金报账审批制度,通过双控账户按工程进度转账支付工程款、征拆款和监理费,按财政部门通知及时缴纳了各期专债利息。资金使用经过了相应的申请、请示等程序,符合制定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务审核资金支出依据的原始凭证主要包括:工程款支付审批表(要素包括合同金额、累计完成产值、累计应付、实付金额、监理签字、经办人签字、财务签字、总经理签字、管委会分管工程领导签字)、征地拆迁付款申请表、发票、银行回单,履行了各责任人签名手续。

  (五)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工程招标

  宝城公司对本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形式,与中标方签定合同明确工程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工期、支付方式、双方责任和义务等内容。公司于20xx年4月对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由邵阳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并签定施工合同。20xx年12月公司与市路桥公司签定二标段11510.92万元建筑工程合同,该标段仅通过会议决定项目施工单位。对配电工程、监理服务采用邀请招标等方式,与湖南科立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签定了配电工程合同,与湖南恒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定了工程监理合同。

  2.工程建设和监督

  施工方按合同书约定的建设内容和质量标准进行,宝城公司派现场人员检查项目施工单位、监理人员是否与合同、与投标文件要求相符,不定期检查监理日志等监理资料,检查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复查做好相关记录,根据公司要求按时填报项目进度情况。

  3.竣工验收

  20xx年6月15日,宝城公司组织经开区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以及三一配套工业厂房工程的使用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对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形成各参与方签字并加盖公章的验收会议纪要和验收证书。工程评定为合格。

  (五)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

  项目未申报具体的绩效目标,根据可研报告、立项批复、施工合同等资料归纳的主要绩效目标如下:

  产出数量:建设标准厂房3个,扩建厂房1个;建设流通道1个,食堂1个,空压间1个,污水处理间1个,垃圾间1个,消防水池2个,传达室2个,配电房4个;完成道路、绿化工程和强弱电配套设施;完成三通一平等土地一级开发工作。

  产出质量: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质量验收达标率100%。

  产出成本:建设成本节约率大于或等于零。

  产出时效:完成及时性,包括组织施工及时性,工程完工及时性,工程验收及时性三个方面。

  经济效益:提高三一专汽产能,带动上下游产业增长。

  社会效益:完善产业园基础设施,符合邵阳市城市总体发展规划。

  可持续影响:吸引更多配套企业入驻,增加区域就业机会。

  满意度:社会公众满意度90%以上。

  (六)项目建设目标完成情况

  按照可研报告、立项批复通知等文件,本项目产出目标(建设内容)为建设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筑,并配套景观绿化、给排水、强弱电等,完成三通一平等土地一级开发工作。现场评价时项目已按时、按质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完成配电工程,完成了以下主体建筑和配套建筑工程,并经项目各相关方质量验收合格:1#厂房、2#厂房、3#厂房、5#厂房(扩建)、联合厂房、配电房4间(1大3小)、空压间、垃圾间、污水处理间、门卫室2间(南、西各1间)、食堂、消防水池2个、物流通道(钢结构顶棚)、绿化带、厂区道路。厂房等全部已移交三一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使用。

  项目的实施极大的提高了三一专汽公司的产值:20xx年年产值由原来的50亿元提升至年产值100亿元,20xx年产值147.15亿元。项目建设带动了地区相关产业发展并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对地区经济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群众满意度94%。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全面分析和综合评邵阳经开区配套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了解项目的申报、审批、组织实施及事后监督情况,为进一步管理和使用好建设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发现资金管理及项目实施管理存在的问题,为以后资金管理和分配安排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深度整合规范省级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87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xx〕7号)以及有关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等,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制定了准确、合理、细致的三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项目决策、过程、产出、效果的评价指标,满分100分。绩效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90分(含)—100分为优,80分(含)—90分为良,60分(含)—80分为较差,60分以下为差。采用查阅资料、实地查看、问卷调查和听取情况介绍等方法进行。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目前本项目建筑工程、配电工程及配套设施已竣工,标准厂房等已移交三一专汽公司投入使用。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政策,项目的实施,在提高邵阳经济总量、形成产业聚集效应、促进社会就业、培养本地人才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根据《邵阳经开区配套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评分体系,经绩效评价组现场调查审核,会议讨论分析,集体打分,共计得分83.6分,评价等级为“良”(详见附表和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过程情况说明)。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项目评价指标按决策、过程、产出与效益四个方面以百分制集体打分方式进行具体细分评价,其中:决策标准分10分、得分8分;过程标准分30分、得分22.6分;产出标准分35分,得分30分,效益标准分25分、得分23分。评分结果:83.6分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决策标准分10分,得分8分,扣2分。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立项

  一是本项目事前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论证,主管单位出具了《关于同意邵阳经开区三一配套产业园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复》(邵经开审批(投)发〔20xx〕21号)的文件,要求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的规定,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主要设备、重要材料、勘察、设计、监理等均应依法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投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二是项目取得相关部门的环评、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申报程序合法合规。三是按专项债券申报要求编制了“一案两书”,编制《项目预期收益和融资平衡方案》和《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审核报告》进行论证,申请额度与项目目标相适应,申请额度在项目土地出售收入、标准厂房出租出售收入、停车位出租收入的偿还能力之内。

  2.绩效目标

  项目没有进行绩效目标申报,没有设置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值,扣2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项目过程标准分30分,得分22.6分,扣7.4分。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资金管理

  一是资金到位率100%。二是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86.81%,按评价标准扣0.4分。三是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和《湖南省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专项债券资金管理,按照文件规定的建设范围和用途使用专债资金,使用双控账户支付资金,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四是按照协议约定和财政部门要求及时支付利息,未出现违约现象。

  2.项目实施

  一是项目立项、报批、征拆过程、征拆补偿标准、工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等基本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二标段工程达到必须公开招投标的.限额标准但未执行制度,扣1分。二是采取了质量控制措施,委派现场代表深入工地一线做好建设项目的现场管理工作;宝城公司招标采购部牵头,会同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了投资项目招标代理、可研、勘察、设计、造价咨询等服务咨询机构库,通过在库内随机抽取方式确认服务咨询机构。主体工程和配套设施建筑完工后,宝城公司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了质量验收。配电工程未组织验收,扣1分。三是宝城公司制定了《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应对风险,实施过程中未出现发生重大债务违约事件、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及重大聚集性事件等。公司未正式出台债务风险应对预案和社会稳定风险应对预案,扣1分。公司实施本项目暂未产生收益,而按照项目预期收益和融资平衡方案,预计项目从20xx年开始产生收益,项目收益与预期存在差异风险,扣1分。四是委托代理机构对建筑工程和配电工程进行了招标并签订合同。宝城公司对二标段11510.92万元建设项目未严格执行招标程序;合同签订不规范,二标段合同的签订日期(20xx年12月22日)晚于合同约定的完工日期(20xx年8月30日),即工程完工才补签合同。配电工程437.40万元,分两个合同签订,项目总额已达到公开招标数额,但仅执行邀请招标程序。扣3分。五是项目档案资料由宝城公司对应部门的人员保管齐全。

  (三)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产出标准分35分,得分32分,扣3分。具体情况如下:

  1.产出数量

  已按时、按质完成可研报告和立项审批通知中的建设内容,包括建设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筑,并配套景观绿化、给排水、强弱电等,完成三通一平等土地一级开发工作,完工项目已移交三一公司投入使用,主要包括:1#厂房、2#厂房、3#厂房、5#厂房(扩建)、联合厂房、配电房4间(1大3小)、空压间、垃圾间、污水处理间、门卫室2间(南、西各1间)、食堂、消防水池2个、物流通道(钢结构顶棚)、绿化带、厂区道路。

  2.产出质量

  建筑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

  3.产出成本

  由邵阳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建筑工程合同总额32555.68万元,项目已支付26816.44万元,财评送审金额约37000万元,截至报告日,市财评中心初评审定金额31077.81万元,成本节约率4.54%。

  4.产出时效

  主体工程和配套设施建筑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并按时组织了验收。未组织相关单位对配电工程开展验收,扣3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支出效益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满意度。该项满分为25分,扣4分,得分21分。

  邵阳经开区配套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现暂未完成结算,对公司而言,未取得经营收入,暂未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通过建设并移交标准厂房和配套设施等给三一公司投入使用,项目实施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

  1.经济效益

  本项目的建设是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因地制宜进行开发建设的,是三一重工湖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推行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项目区分为南北厂区2个部分,北厂区占地200亩,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南厂区占地约165亩,厂房建筑面积6.58万平米,用于渣土车装配及整车、三一专汽货箱和副车架结构件生产。三一公司拥有先进的涂装生产线、底盘装配生产线和整车检测线。目前,南北厂区升级改造14条生产线已全线投产,并成为国内技术领先的特种工程机械整车装备生产标杆工厂。三一南北厂区顺利投入使用后,20xx年三一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年产值由原来的50亿元提升至年产值100亿元,20xx年产值147.15亿元,实现税收4.03亿元。

  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推进邵阳市汽车配件业的发展,打造宜商、宜业的标准化厂区,将有效促进三一重工湖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的发展,在服务邵阳市汽车配件业的同时,还能吸引更多的企业、商家前来投资。

  2.社会效益

  项目的建设符合邵阳市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建设的必要性明确。为加快经济开发区、特色工业园区特别是湘商产业园区发展,突出园区提质升级,引导特色优势产业入园发展和集聚发展,形成多个基础扎实、实力雄厚、特色明显的工业经济新增长点,本项目在邵阳经开区建设引进湖南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的工程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形成优势产业,吸引更多配套企业入驻。

  3.可持续影响力

  项目建设有利于增加区域就业机会,解决下岗职工以及周边富余劳动力就业需求。该项目建成后,随着招商引资的顺利进行,园区内企业数量将逐渐增多,对劳动力需求将成较大数量级的态势增长。为下岗失业人员以及项目区域周边富余劳动力提供了较为优越的就业机会,能够较大程度的解决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缓解经开区的就业压力,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

  4.满意度

  本次现场评价发放调查问卷30份,被调查对象满意度在94%。

  五、项目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项目主要经验

  1.项目的立项、论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按相关程序操作。做到立项有依据。

  2.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达标。对项目实施从预算、财评、监理、验收方面严格把关,执行招标程序。对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资金拨付程序规范,建设资金根据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及合同约定付款方式支付。

  (二)存在的问题

  1.没有清晰、细化、可衡量的绩效目标申报

  项目的可研报告、申报批复文件等仅有泛化的建设内容,没有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具体的绩效指标,没有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2.项目资金支出与项目建设进度不匹配

  项目建设已基本完成,建筑工程已在20xx年6月完成竣工验收,但工程决算、财评工作在近期才开展,配电工程没有办理工程决算和财评,预算执行率86.81%=(52083.9/60000)×100%。

  3.管理制度未有效执行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元以上,重要设备、材料单项合同估算价200万元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100万元以上必须公开招标。公司制定《宝城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杜绝肢解项目、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招标。

  项目建设工程二标段11510.92万元未严格履行工程项目的招标程序,被监管部门罚款115万元,截至报告日,宝城公司已整改到位。20xx年10月30日与湖南科立签订配电建设工程合同总计437.40万元,拆分为2个合同:(五号配电房及宿舍)398.24万元和10KV-0.4KV配电工程39.16万元,未严格执行达到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招标程序。

  4.项目质量控制不到位

  本项目配电工程早已完工,未办理竣工决算,没有采取验收这一必需的质量控制措施。

  5.未正式出台债务风险应对预案和社会稳定风险应对预案。

  6.工程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合同签订事项欠严谨。

  与邵阳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二标段合同金额11510.92万元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与邵阳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日期为20xx年12月22日,晚于合同约定的完工日期20xx年8月30日,即工程完工才补签合同,合同签订不规范。

  (三)有关建议

  1.重视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按照《湖南省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湘财绩[20xx]12号)规定,“项目单位在项目申报时应当编制项目绩效目标。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审核未通过的项目不得纳入政府债券需求清单。绩效目标应当具体、明确、可衡量、可实现。”

  建议项目目单位今后在申请政府债务项目资金时,向财政部门做好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工作。

  2.及时组织验收和工程决算工作。做好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加强与使用方、施工方协调沟通,避免施工过程变更过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工期。

  3.加强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制度不执行,结果等于零。公司应建立制度执行的检查与监督机制,由公司法务部门或内审部门对公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定期考核。

  4、及时办理验收手续。项目施工完成后,督促施工单位收集完整竣工资料,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避免工期延误、建筑物未验收便投入使用造成安全隐患、拖欠工程款,甚至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5.建立完善专项债务管理制度,加强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防范风险管控,参照国家、省市有关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规定,制定单个项目的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6、加强招投标管理和合同审核工作。公司法务部门或合同管理部门参与合同拟定工作,规范合同签定,签定程序和内容、性质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的内部制度,避免出现达到招标限额标准未招标、先施工后签订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而造成公司损失。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14

  根据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绩效评价》的通知(皖美办发[20xx]4号)要求,满分100分,加分项2分,我县对照考评办法,逐项认真自评,通过自评,综合得分102分,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度我县美丽乡村民生工程主要建设任务为10个省级中心村建设,省、市、县财政专项投入达2340万元,其中县财政投入1000万元,全部提前超额完成以垃圾处理、卫生改厕、污水处理等为主的环境整治和安全饮水、村庄道路、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重点建设任务,美丽乡村民生工程各项制度健全、政策宣传到位、日常工作督查调度协调有力、全部超额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建后管养措施得力,同时严格按照民生办要求及时准确对日常报表、各类信息、图看民生、群众话民生、数据库建立等材料报送。

  二、省级中心村建设(自评得102分)

  (一)建设规划编制及执行(自评得5分)

  坚持因地制宜,规划引领,多规合一,“一张蓝图”绘到底。结合国家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对所有行政村运用“1+N”模式开展村庄规划编制,明确不同类型村庄建设方向、内容和标准。注重保护原生态乡村风貌,编制一般农房建设指引图集,强化农村建房风貌管控,大力提升美丽乡村建设品味。以村庄布点规划为基础,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彰显地域特色,中心村安全宜居,环境优美,发展空间充足。各中心村因地制宜,以环境治理为基础,以基础设施为重点,以公共服务配套为要素,整治与建设结合,科学编制了村庄建设规划和详细建设方案。

  (二)重点建设任务(自评得75分)

  1、垃圾处理(得分9分)。10个中心村购买了垃圾箱、垃圾桶等基础设备,建立了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坚持垃圾每天有保洁员定时清理,村内无暴露和积存垃圾,全面实现“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目标,所有垃圾终端处理至海创公司进行发电。

  2、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得分4分)。10个中心村都全部建有安全饮水设施,水质、水压达标,供水质量优良,安全饮水普及率达100%。

  3、卫生改厕(得分8分)。对具备改厕条件的农户,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广泛宣传发动,做到宜改即改,愿改尽改,引导群众自愿参与支持改厕,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中心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90%以上,消灭了露天和简易旱厕。建立健全农村改厕长效管护机制,“一站两队”管护模式常态化运行,实现了闭环式可循环。

  4、房前屋后环境整治(得分6分)。开展以农房整治为重点的村容村貌治理工程,开展电力、通讯等网线整治,村庄面貌得到了明显改观。共建设和整治房屋322间,破旧猪圈478处、牛栏草棚72处、沟塘清淤511多方,彻底改变村庄“脏、乱、差”现象。

  5、道路畅通(得分10分)。本着生态实用的原则,采取就地取材,多种方式完成村庄路网建设,路网布局合理,主次分明,实现“户户通”目标。

  6、污水处理(得分8分)。坚持“统筹规划、梯度推进、因村施策、注重实效”的原则,投入资金730余万元,建设生态湿地污水处理10处,该处理模式具有投入小、易维护、运行成本低、处理效果好等特点,探索出一条适合农村特色的生活污水一体化治理新途径。十个中心村污水处理率均高于80%。落实污水设施管护责任和措施,做到有制度、资金、人员。

  7、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得分5分)。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契机,大力整治建设范围内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力度,10个中心村新建河堤562米,整治塘18口,清淤620方,彻底实现水体清澈。

  8、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得分7分)。以农民文化乐园建设为载体,加强标准化、规范化为民服务中心建设,为群众提供全程代理、科技信息及就业、农民议事等服务,解决了群众办事难、议事难的问题。在10个中心村中全部建有农民文化乐园、农民活动广场11处、文化墙380平方米,学校、卫生室、农家书屋、文化室、便民超市、金融服务点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中心村服务功能增强。

  9、村庄绿化(得分8分)。采用本地树种为主,对主次道路、河道、公共场所、房前屋后实施绿化工程,绿化面积达3900多平方米,村庄绿化率达50%以上,道路、广场绿化90%以上。同时,在村前屋后积极发展小果园、小竹园、小菜园、小药园、小花园,实现了环境美化。

  10、村庄亮化(得分4分)。村内主干道及公共场所安装了照明路灯,布局合理,质量优良,满足村庄亮化需求。

  11、长效管护机制(得分6分)。建立县乡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住户适量付费、社会资助相结合的经费分担机制,做到有制度、有资金、有人员,实现了垃圾和污水处理、绿化、卫生保洁、公共设施维护等长效管护。

  (三)产业发展(自评得10分)

  一是按照“宜农则农、宜游则游、宜商则商”原则,立足资源优势,分村编制了产业发展规划,推动“一村一品”产业发展,不断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10个中心村共培育合作社15家,入社农户423户,流转土地710亩,流转适度规范,高于全县平均水平。中心村实现了有一批产业合作社、有一个稳健的主导产业、有一个规模产业基地、培育一个农业龙头企业的“四有”目标。二是盘活集体资产,创新发展方式,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强各村的发展和服务能力,每个中心村均成立了创福有限公司,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超15万元。

  (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自评得5分)

  一是积极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在宣传栏进行展示。县、乡、村均制定了乡风文明新风建设方案,建立完善了村规民约、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和禁毒禁赌会等“一约四会”自治组织,制定了“四会”工作职责,并发挥积极作用,教育引导村民尊良俗、去低俗、除恶俗,有效的遏制了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二是积极开展文明新风评比活动,建成10个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10处新时代文明实践讲堂,按期进行“红黑榜”评比、正威振风超市积分兑换、开展好婆婆、勤劳致富户、尊老爱亲户、移风易俗户、环保卫生户、热心公益户等评创。三是10个村均制定了通俗易懂的.村规民约和村训,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在公开栏进行公示,提高村规民约的民众知晓率。四是对本村村史村情、乡风传承、红色文化等非物质文化进行挖掘整理,彰显乡村特色文化。中心村成立民俗文化协会、书法协会、健身舞协会、道德议事会等民间活动组织,天贶节、茶文化节、丝弦锣鼓、狮子灯、龙灯旱船、花车高跷等本土艺术活动在农村重新兴起,农民群众积极参加活动,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实现了乡村和谐发展和群众素质的普遍提升。五是紧紧围绕“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构建和谐平安龙马、促进农村改革发展”这个主题,结合实际,制定农民普法教育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近几年来,10个村均未发生治安和群众纠纷案件。

  (五)群众评价(自评得5分)

  中心村建设坚持以群众为主体,着力改善村庄居住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扎实开展各类文明评比活动,增强群众之间凝聚力,在建设过程中,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未损害群众利益和搞面子工程现象。

  (六)加分项(自评得2分)

  美丽乡村建设与后期管理,全程尊重群众意愿、突出农民主体。10个中心村庄建设结合两项搬迁新建房屋促使房屋布局错落有致,自然风光优美,乡村田园风格浓郁;通过基础设施配套,中心村范围内实现了雨污分流的目标,同时每个中心村建设农民文化广场,配备体育器材,极大的丰富了地方群众文化生活。

  综上,我县省级中心村各项建设任务提前完工,各项指标超额完成,我县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得分为102分。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15

  为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公共体育服务,有效增加人民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健身意识、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行动背景

  全省现有体育场地数量合计14.96万个,体育场地面积11596.37万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75平方米。全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主要分布于居民小区、街道、学校、健身广场等,以篮球场、全民健身路径和乒乓球场地设施为主。全省参加健身的人群中,健身地点的选择主要为居住地附近的公园、广场、健身路径等场地设施,健身出行方式以步行为主。

  目前,我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资金来源主要为体彩公益金、地方财政投入,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相对较少,城乡发展不平衡,健身步道、体育公园等城乡居民利用率高的场地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比较突出,“十三五”时期,我省“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和“体育场地数量”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运营模式包括自主运营、委托运营与合作运营,其中以自主运营为主,委托运营与合作运营模式相对较少。社区和行政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主体、管理主体、使用主体之间衔接不畅,相关制度有待健全。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湖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根据国家有关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总体要求,围绕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和《湖南体育强省建设规划(2020—203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合理布局、优化空间与提升效率为根本,推动我省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科学引导,供给便民。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指挥棒”和“药引子”作用,综合运用体彩公益金,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投入等资金支持,新建或改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调动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的积极性,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有效盘活现有资源,提高体育场地设施利用率,形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科学建设与充分使用的良性机制。

  合理布局,提质便民。依据地域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规模、存量资源等情况,合理布局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网络,保障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类型、数量与质量,提供便捷、多元、优化的全民健身场所。着力解决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总量不足、结构不优、质量不高等问题,加大对脱贫地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与资源型地区的倾斜力度,加强与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对接。

  优化空间,使用便民。依据区域条件合理确定建设内容和规模,注重方便实用,强化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供给。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与当地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自然景观相协调,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做到绿色环保、简约实用。注重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城市公益性建设用地,倡导复合用地模式,依法用好用活潜在建设用地,确保经济实用盘活存量与新建增量。

  统筹协调,服务便民。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群众受益”的整体发展思路,通过区域政策统筹,管理部门统一协调,在城乡公园、文化广场、社区边角等公共空间中建设体育场地设施,融入体育健身功能,满足群众多样化、就近、就便健身的现实需求。推进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的智慧化管理,提升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的服务能力与服务品质。

  (三)建设目标

  到2025年,形成居民小区“金边银角”身边辅助、社区公共健身场地设施全员覆盖、公共体育场馆或体育公园、健身中心能力拓展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服务体系。着力构建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网络,提质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建设农村社区“30分钟健身圈”;基本实现县(市、区)建有规模适中的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或体育公园;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调查评估场地设施建设短板,制定目录指引

  开展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现状调查与评估,摸清场地设施建设短板,将现有健身场地设施结合湖南公共体育信息平台发布使用指南。系统梳理可用于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城市路桥附属用地、厂房、建筑屋顶、地下室等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城市文化娱乐、养老、教育、商业等其他设施资源。编制《湖南省全民健身场地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制定可用于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以及可直接用于健身的非体育用地或建筑指引和功能介绍。通过街道、社区、居住小区的宣传栏,以及自媒体APP、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

  (二)新建或改建空闲与复合用地,有效丰富供给

  利用空闲用地推动建设一场多馆体育中心、全民健身中心或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等,新建或改扩建54个体育公园,完成2.4万公里潇湘健身步道建设。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的计划配建部分群众滑冰场,完成乡镇/街道多功能运动场地等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项目不少于200个。倡导土地资源与公共服务资源的复合利用,支持城乡建筑与商住小区边角地与附属用地新建或改建健身步道或健身广场,丰富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支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与其他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功能整合,鼓励城市公园、文化广场、旅游景点、文化卫生机构、养老机构、产业园区等建设具有兼容全民健身功能的场地设施。

  (三)落实社区健身场地设施配套,提质身边供给

  支持社区改建或扩建健身场地设施。社区健身场地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或完整社区建设标准的既有居住小区,要紧密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社区规划建设健身场地设施,结合边角地、废弃地、闲置地等改造建设公共活动场地。为社区新增配置智慧健身设施不少于200处,新增或更换社区(行政村)室外健身器材不少于4000处,推动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连点成线、连线成片、连片展网。对不具备标准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条件的,鼓励灵活建设非标准健身场地设施。新建居民小区要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配建健身场地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不得挪用或侵占,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验收工作。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结合新建小区实际和应急避难(险)要求配建健身场地设施。

  (四)推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开放,提高使用效率

  支持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进一步健全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制度,创新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模式。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馆设施向周边社区居民开放,积极为社区开展体育活动提供服务。充分挖潜利用现有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的评估督导,对开放程度低、使用率低的,要求限期整改。加强对公共场所室外健身器材配建工作的监管,确保健身设施符合应急、疏散和消防安全标准,保障各类健身设施使用安全。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健全社区和行政村公共健身场地设施维护与管理制度。

  (五)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健身场馆,规范委托运营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运营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鼓励各地区在符合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建设健身场地设施的土地。鼓励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委托运营,推进公共体育场馆“改造功能,改革机制”工程。规范委托经营模式,鼓励将公共体育场馆预订、赛事信息发布、经营服务统计等工作委托社会力量承担。

  (六)推动场地设施智慧化建设,升级服务能力

  着力推进智慧健身场馆设施建设,支持人工智能、大数据、VR等现代化技术在健身场馆设施中的应用。推动建设体育场馆智能化大数据平台、智慧体育信息化平台。建设一批智慧健身路径、智慧健身步道、智慧健身中心(房)等。提升健身场馆设施运用大数据进行场馆管理的能力,启动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推进健身场馆设施信息化管理的标准化、智能化和便民化建设,逐步实现数字化、网络化管理,提升健身场地设施信息化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具体指标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体育、发改、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等跨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统筹协调、资源共享、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定期研究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行动计划实施中的重难点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相关任务的责任分工与具体落实,各尽其责,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二)加大资金投入

  将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各级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城镇建设规划,落实项目用地和建设资金。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综合运用体彩公益金、地方财政资金、社会资本投入等方式解决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资金。用于支持市(州)的省级体育发展专项资金中,加大对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各级地方财政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补短板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切实加大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投入。

  (三)加强土地保障

  将体育场地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合理保障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用地。严格落实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用地规划要求,在国家土地政策允许范围内,保障公益性体育设施的必要用地,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并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手续。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荒地等土地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四)加强监督评价

  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效果评估,做好行动计划的衔接与细化工作,健全目标任务考核制度,分解落实本行动计划确定的重点任务。健全动态调整机制,跟踪分析计划实施情况,为调整目标任务和制定政策措施提供依据,确保本计划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建立联合监测、评估机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取得实效。

  六、本计划自2022年1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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